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名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名环委办发〔2018(131)号〕)文件精神指示,做好xx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现将全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建立由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xx乡水污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考核,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逗硬奖惩,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工作。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列出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需要治理或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场名单,同时还对其制定了关闭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对其栏舍和污染物进行处理。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污染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为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进度。对河流沿岸各村(社区)卫生环境、生活垃圾的治理,并认真抓好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流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整治,同时,突出特色,努力做好环保日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做好上报辖区内开展的环保信息工作。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有成效,不断开创全乡环保建设工作新局面。
为切实加大全乡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xx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证水平持续提升。为xx乡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提供保障,确保至2019年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逐年消减。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设施。确保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二
防范环境风险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县级以上城市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水污染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15.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南阳实践”推广工作,制定实施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加强与百色、崇左、来宾、河池4个交界城市交流与协作,开展跨省(区)、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
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以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原则。
二、具体内容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街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认真贯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六个社区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包干责任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堆场扬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辖区扬尘污染突出,建筑和拆违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堆场扬尘等问题明显存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特别是一些冒黑烟机动车和黄标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巨大;三是社会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在局部地区特别凸显,尤其是甘蔗园社区海师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烧烤摊点反弹较为严重,对我街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20xx年,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将以防控为重点,抓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年度工作任务
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扬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建设工地实现文明施工。
(2)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3)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垃圾与废物的焚烧。
(4)整治露天烧烤,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取缔海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组织排放烧烤点。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四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执法和信息共享。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推动我省新污染物智库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
1.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组织制定山东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详细信息调查,建立山东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重点管控。筛查全省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学物质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建立山东省化学物质指纹数据库。2025年年底前,动态发布山东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加强对优先控制化学品主要环境排放源的环境监管,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部门配合)
(三)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山东省新污染物专项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在黄河入海口、小清河、南四湖等重点区域,探索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逐步把新污染物监测纳入全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新污染物监测的地方技术方法。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中新污染物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1.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督检查,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严格实施禁限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按照国家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进出口。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实施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加强进出口管控和环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监管,鼓励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药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部门配合)
(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1.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公开有关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v^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v^、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畜产品残留检测分析。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兽用处方药和兽药休药期管理制度,规范养殖场用药行为。(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开展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后再评价要求。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植保器械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药。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落实《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1.加强新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推动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应急预案备案,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强化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将产生废药品、废农药的生产企业以及抗生素生产企业等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范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开展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前期研究。(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省辖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和制药、石化、农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纺织印染、氟化工等重点行业,以重点园区、企业及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靶向发力、以点带面、多方共创”的原则,开展新污染物“筛、评、控”试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
1.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支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环境危害性评估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及替代技术创新研发,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予以支持。持续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大力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污染物治理工艺技术和装备。(省科技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配合)
2.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省新污染物基础监测、快检快评平台,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组织申报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全面提升全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危害测试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v^等部门配合)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原则,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杨桥畔镇自身实际,现特制定xx年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道、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全镇河道、水库特点,以便于落实主体责任、便于协调解决问题、便于监督考核,统筹流域分布与行政区划,点、线、面结合,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构建严格、清晰的镇村两级河道、水库管理河长体系。镇村主要负责人“挂牌认领”的河段,在各自认领的河段显要位置配设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务、电话、管理范围、管理要求,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镇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是我镇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是相应河流、水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河流、水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划界、河道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管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流域、水系、片区重点难点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的管理责任,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镇直有关责任机构和下级“河长”履职行责,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村级包段责任人是相应河流河段管理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村级包段责任人对镇级“河长”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村级“河(段)长”是所辖河流河段、水库保护管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同一河道设置多级河长的,下一级河长对上一级河长负责,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河长办主要职责。河长办对本级总河长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承担全镇行政区内河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和交办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村级河长落实各项工作。各村委会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任务: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强涉水环境污染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工作措施
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做好村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投用,对镇政府驻地周边污水集中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建成后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村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效率。
2.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监督力度。根据镇村两级河长职能强化对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
3.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协同镇环卫所以抓好“洁净村居”创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年终考核指标范围内。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4.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镇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短信、微信等主流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5.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各单位、各村及驻镇企业团体应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全镇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6.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落实杨桥畔芦河水系涉及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六项基本制度,确保将杨桥畔镇河长制工作落实到实处。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杨桥畔镇芦河段“河长制”二级河长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镇级总河长和镇级河长,各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杨桥畔镇河长督查工作。
2.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
3.强化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全镇干群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六
制定年度方案。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落后工艺生产装备、落后产品和去产能淘汰产能方案,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确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清单,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8年度方案于2018年2月底上报省工信委、环保厅备案(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流域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对断面对应的流域控制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禁审批淘汰类项目,严格审批限制类项目(市环保局负责)。
2.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年内启动绿色规划编制工作;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布局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等参与)。
严格控制产业用水。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市发改委牵头)。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制定企业退出方案,有序搬迁(出城入园)、改造或依法关闭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石油、化工等污染较重行业企业(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湿地等生态敏感脆弱地区,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3.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制定工业用水循环利用规划,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鼓励煤炭矿区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进程,引导工业集聚区通过专业化运营模式,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实现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水务局参与)。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制定出台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环保服务业发展,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定出台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全面梳理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相关管理办法,废止妨碍形成全市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委、环保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支持社会监测机构向社会、企业及个人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推进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规划编制等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委、环保局、建设局等参与)。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篇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美丽、魅力西河”为目标,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深入贯彻实施河长制,按照“统一部署、分线负责,属地实施、长效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制,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洁净水系环境。
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镇(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到xxxx年底,我镇段流域水面无水葫芦、无漂浮物、河道两岸无干树枝、白色垃圾、排水沟无直排生活用水,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ii类水体标准,全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xxxx年我镇河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测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xxxx年我镇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河长制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西河(段)水质进一步提升。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扎实排查整治河道两岸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成西河(段)沿岸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
3.加强街道生活污水设施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提早投入运行,做好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益作业。
4.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
5.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按时河道巡查,按时清除河道水葫芦、水面漂浮物、河岸白色垃圾、干树枝。
6.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镇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短信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7.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各村(居)、镇级部门驻镇单位应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全镇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