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

时间:2024-12-19 作者:储xy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季节,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要时期。为加强夏季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消除食品安全各类隐患,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篇2023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3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220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宣市监餐〔20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消除监管盲区,有限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整治组织形式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金成星,副组长张明志、吴雪辉、鲍春新,成员唐寿根、谭朝晖、匡新龙、阮官喜、徐照春、徐照、昌盛、张玉军、章凌、胡盛斌、王良军、徐铁成、黄小静、陈军、秦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由唐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袁菲菲、李瑜娟、操军、张燕、宋春红等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新闻宣传,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重点任务安排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根据安徽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区食安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责任单位:区食安办)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产品为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整治的重点问题为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结合市局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严格按照桶装饮用水整治和糕点整治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对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必须立案查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抽检。(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以治理整顿食品销售行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结合创卫复审严查散装熟食或直接入口的食品没有“三防”实施行为。进一步监督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以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为重点单位,以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食品留样”等关口,着力解决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监管。(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5、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

6、开展特珠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清理整治特殊食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大中型超市、药店、母婴店。(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7、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整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责任单位: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8、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相关产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舆情和12315信息梳理发现案件线索。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一定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直接人落实“处罚到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消保委、两反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科室、各所要高度重视、恪守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此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来一次大清查、大整治、大扫除,把风险隐患控制在未发之时。

2、突出重点。要加强组织部署,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行动期间,整治一批食品安全问题,查处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转变。要充分发挥区食安办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整治影响。

3、确保成效。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区局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查。

4、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整治相关情况,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回应公共关切问题。

各市场监管所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18日前,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及《全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9月18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全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综合执法大队于每月18日前,上报《全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3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县食安办安排,为进一步深化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坚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决定在全乡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个最严”,对全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内容

1.农业生产环节。重点排查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食用林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不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储运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生猪屠宰注药注水、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追根溯源,剖析原因,违法必查、查必到底。

2.食品生产环节。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等高风险食品以及夏季生产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监督生产者严把食品原辅料采购验证关、严格生产过程控制避免交叉污染、严格实施食品出厂检验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严格规范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抽查考核。严厉打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强化追根溯源,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或同一生产企业多批次不合格、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实行顶格处罚、处罚到人。

3.餐饮服务环节。以复学复课前后、端午节假日、中高考期间为重点时段,以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为重点单位,以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为重点品种,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资质、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全方位体检,督促餐饮服务开办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打击“无证”、超范围经营,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违规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4.食品销售环节。以有效防范病原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着力点,重点检查食品销售否存在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未按照食品贮存的温度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是否存在未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未执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等违法经营行为。突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按要求履行采购查验义务,是否落实专区专柜销售要求,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5.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重点检查生产资质、生产环境与场所、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证书使用及产品标识等内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各村、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乡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实行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同步推进。

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在持续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排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对风险隐患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一律先停产停业,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经营。

排查整治后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隐患不消除的不销账。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客观评价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研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

1.各行政村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2.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具体的排查整治方案,指导乡境内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随机抽查、督查检查:

乡学区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排查整治,乡民政所负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排查整治,乡国土所负责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排查整治,乡规划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排查整治,乡农技站、乡畜牧站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排查整治,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排查整治,乡公管站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排查整治,乡市场所负责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环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排查整治,乡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排查、亲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整改。

(二)扎实开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方位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综合运用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彻查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始终保持对隐患问题的高度关注,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执行“四个签字负责”工作制,确保责任落实,即: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治、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谁督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有条件的开展一次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密切部门配合。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暗访曝光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及广告宣传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预防食物中毒常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23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夏季是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期。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萧县2020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萧食安办[2020]5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自6月1日到9月30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2020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本镇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及周边地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繁华商业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畜禽鲜蛋产品、水产品、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桶(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包装材料等夏季旺销食品和易腐败变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商户、中小餐饮服务企业、农家乐、小食杂店、生猪和牛羊屠宰场等为重点单位集中开展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叶菜类、豆类、根茎类、茄果类等蔬菜品种农残超标,猪肉、禽蛋兽用抗菌药残留超标、使用禁用兽药、私屠滥宰、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及非法添加禁用成分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系统作用,实行蔬菜、食用菌、水果、猪肉和水产品常态化监测,实行网络化监管。(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畜牧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开展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食品批发商户、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中高考和中秋节等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中心校)

(二)抓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严厉查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激素类等禁用药品、使用非目录原料、不按规范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在禽畜和水产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屠宰的管理,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查工作,杜绝病死肉禽流入市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畜牧站)

5、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镇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民政所、镇卫生院)

6、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各单位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安全告知、责任承诺、厨师培训、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工作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聚餐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到集中用餐,都要有协管员等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行政村)

7、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严把广告准入关,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查批准的广告,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从严从快查处虚假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加大对典型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8、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食品安全事件查处“零容忍”

9、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派出所、镇畜牧站、镇民政所、镇城建所)

10、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利用节日商品市场、农村大集等场所以及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畜牧站、镇文广站、镇派出所、镇中心校、镇民政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统一组织,密切配合,严格落实辖区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广“公勺公筷”行动,让“公筷公勺”成为餐桌标配,倡导所有人争做“文明餐桌行动”的践行者、示范者、推动者。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法行为

镇政府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经营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对违规操作、疏于管理并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同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案件移交、立案等衔接机制。

(四)落实应急预案,规范信息报送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习演练,强化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及时更新、补充应急处置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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