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发言稿时,演讲者应通过多次修改和反复训练,不断改进表达方式和语言技巧,提高演讲的表达能力和自信心。在准备发言稿时,可以请教一些经验丰富的演讲者,获取宝贵的建议和指导。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一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二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然而3月15日对于我们来说更像是一天德补习。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这一年主题主要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三
“作为来自农村消费者代表,我给职能部门提点建议,种子、农药,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希望职能部门加大对种子农药的执法力度,切实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在市场的流通。”3月10日,在湖南怀化市中方县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一位来自中方县铜锣村的消费者代表的发言拉开了座谈会的序幕。
当日,在座谈会现场,40余名成员单位、企业个体户、消费者志愿者以及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我作为一名消费者,一张移动电话消费发票,我自己到现在都看不懂,要是农村消费者,更是看不懂。一些消费项目,比如来电提示、彩铃费,自己没定制,不知道是怎么就生成了……”中方县副县长李闯一席发言,立即引来大家的共鸣。围绕手机消费,与会代表不断就话费消费、购机充话费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在消费者与运营商代表一问一答中,会场气氛立即热闹起来。
“作为食品生产行业代表,我们重要的是要严格国家生产标准,我不想过多纠缠于道德层面,关键是产品关乎民生,做良心产品,即是规避市场风险的良方,也是企业生存的必须遵守的规则。”来自“金糯咪”食品有限公司代表杨贤龙发言。华汉茶叶有限公司汤朝辉,给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司近几年探索“有机农产品”发展的一些体会。其他生产企业代表也纷纷结过话题,郑重作出了承诺:“做合格产品,做放心产品!”就这这个话题,“春方购物广场”的曾老板表示:“你们能够生产放心产品,我们零售商保证能够买放心产品,不断加强销售行业自律,绝不让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执法部门代表表示,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集中执法,尤其在打假过程中,要把触角延伸,力求把隐蔽在幕后的制假售假的黑手斩断,还市场纯净。
“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同等重要,服务好消费者,怎么去做,怎么让消费者满意,只有消费者有发言权,也是衡量我们服务好坏的标尺。”中石油代表杨梅一席话,把大家引入了怎么做好服务的话题,大家畅所欲言交流起这个话题。县消委秘书长金虎表示,作为消委就是要不断唤醒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建设,通过全社会参与,把维权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做到农民的田间地头。尤其是在服务农村消费者上,实现“维权不出村,投诉在家门”的目标。
代表们在钢材市场监管、行业反垄断、红盾护农等一系列话题热议中,将座谈会推向高潮,李闯副县长围绕每个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四个小时的座谈,使原本专门为他准备的发言稿变为了“大家自己看看!”他在最后的发言中说:“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参与消费,消费维权只有全社会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健康消费、天天都是‘3.15’,才能推动中方县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四
敬的各位领导、评委:
大家下午好!
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是的,“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是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答复,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疑问都有人给你解释,因为群众的身后,站着一支依法执政的队伍,站着一支让百姓天天过“3.15”的工商队伍!今天,就让我以《严执法、怀深情,要为“红盾”添光彩》为题,讲一讲我们xx县的工商人。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xx县的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建筑市场十分活跃,但在一片欣欣向荣的城市建设景象中,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建筑队伍鱼龙混杂,各种无资质、无证照的设计,施工队伍掺杂其间,兴风作浪,获取暴利,直接导致了房产消费纠纷的增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遭到破坏。房子可是百姓化钱最多的大件商品啊,面对这种情况,xx工商局的一班人坐不住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局经检大队派出精兵强将,排除重重阻力,通过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去年11月份至今已成功查处了x起涉案金额在x万元以上无照施工、无照设计的大要案,罚款150余万元,这下,如同捅了马蜂窝,非法的建筑商和包工头乱了。有的包工头千方百计给执法人员送礼、请吃,都被一一挡了回去。软的不行来硬的,有人扬言要出50万元买大队长徐金华的命,徐大队长知道后正气凛然,毫不屈服,我就一家三口,你们啥时候来我都等着,想要我徇私枉法,门儿都没有!也有不服处罚向法院起诉的,但经法院一审、二审,工商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判定工商局胜诉。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法者的气势,案件当事人最后都乖乖地接受了处罚,xx县的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规范。
都说法不容情,可是服务型的工商队伍却是怀着对百姓的一腔深情!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无照经营整治活动中,xx工商执法人员查到了一家无证经营的钢材店,而且所销售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当执法人员准备查扣那些劣质钢材时遭到店主的强烈抗拒、谩骂,围观群众也跟着起哄,说“工商干部不给下岗职工活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
原来经营这家钢材店的是一对下岗夫妻,虽然依法查扣并没有错,但执法人员立即停止了查扣,而是责令店主停止销售,并和店主一起抽检钢材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得知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时,当事人一下子瘫软了,连连责怪自己和老婆不该匆忙开店,这下血本无归,全完了!执法人员见时机成熟,就及时向他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为他提供了一些正规厂商的地址,同时及时帮他和送货地的工商部门取得联系,找到那家经销商退回了劣质钢材,拿回了成本。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表示对下岗职工自谋出路的支持,工商部门为他们办好了执照,并为他们送照上门。
当这对下岗职工用颤抖的手接过执照时,感动得要跪在工商干部面前,说:“如果上次你们硬要没收我的货,我就真的倾家荡产,没法活了!是你们让我有了再创业的信心,我一定要向下岗工人宣传你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此,这位曾经要和工商干部拼命的下岗职工真的成了工商部门的义务宣传员,在他的动员下,许多无照经营者主动补办了执照。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xx工商人手中握着公平剑,心中装着老百姓,用他们所特有的“公心、诚心、爱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就让我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所有的工商干部道声谢谢吧,让我们向工商执法队伍致以深深的敬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6)班的xx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维权学会诚信》。
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范文二:“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六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xxx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xx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x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
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隆重召开,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自开业以来始终以全面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为工作方向,深入贯彻顾客100%满意的工作思想,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的实惠和利益,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把商品质量视做企业的生命线,建立了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在运营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积极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在市委、市府以及工商局、消协等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中心,认真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顾客行使其合法监督权开辟绿色通道。此外,佳乐家还推出了实惠便利、四无风险等承诺,以及免费送货、安装、维修等便民、利民的措施,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本次大会的隆重召开,充分体现了政府领导及工商局、消协对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我们将乘着这次大会的东风将商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维权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稳固在··区域老百姓心目当中的良好信誉,为广大消费者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工商局、消协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如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商品采购进货质量控制措施,货进源头,搞好品牌化经营,从源头上抓好商品质量管理。
二、严把质量验收关:实施商品准入工程严把商品准入关,对于没有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准入证明的一律拒绝进货。
三、完善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深入开展对上架销售商品的自查。
四、建立商品质量查验制度。认真查验进货商品的三证、三书、两照一票。
五、进一步加强顾客投诉中心工作,对于销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将顾客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六、积极联系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对超市商品质量把关。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准入制》对于不能确定商品质量的产品主动送检,主动咨询相关的商品质量标准,学习相关的商品质量检查技术。作为企业代表,我们深感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社会方面任重道远。我们愿与广大工商企业一起,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自觉维护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法经营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祝市3·15消费者维权工作在里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x(x)班的xx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辨真伪学会诚信》。
20xx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总部设在海牙,后迁至英国的伦敦。经过发展,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一
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大厦,又买了10副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偿200元,但拒绝对后10副给与任何赔偿,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空子”。王还感到愤怒。他相信自己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决心继续战斗。
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到北京。他光顾了多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
王海的举动被新闻媒介披露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他被多数普通百姓甚至被许多经营者当作英雄加以赞誉,同时也使制假售假者感到震惊。1996年12月,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向他颁发了奖金。
与此同时,王海的做法成了法学界争论的话题。有些官员和学者对此持批评意见。例如,国内贸易部的一位官员认为,以获利为目的购买假货再要求加倍赔偿的人不是现行立法范围内的真正“消费者”,因此“知假买假”的不能得到赔偿。在他的心目中买了东西并加以使用才是消费者,买了东西不用则不是消费者。[4]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知假买假”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由此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5]。
1996年初,王海转战中国南方,在许多大商场买假索赔。但是,商家白眼相向,地方政府漠然处之,使他不得不无功而返。其中的教训,正如一些法律工作者总结的,在于没有运用法律诉讼的武器;仅仅借助于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压力是不够的。
2.耿某诉南京中央商场案。
1996年春天,当王海在南京屡屡受挫的时候,一位姓耿的消费者在南京的某一法院也经历了相同的命运。1月4日,耿某在南京中央商场买了三套被标明为“羊绒衫”的“圣柏”牌保暖衬衫。在商场出具的发票上,写明了货品为“羊绒衬衫”,而事实上该货品的羊绒含量不到2%。第二天,耿某以衬衫不是羊绒,商场有欺诈行为为由,要求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支付双倍赔偿。遭到拒绝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告于1月4日在被告处购买之前,曾在另一家商场购买了同样的衬衫并获得了赔偿,故具有一定的商品知识。法院这样判决的另一个理由是,把含有2%羊绒的衬衫标作“羊绒衬衫”并无不当,被告并未构成欺诈行为。
李友根指出,在“知假买假者不为消费者”的判断中存在着一个悖论。如果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他就没有资格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请求退货,那么他就只能使用它。而这样一来,他又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消费者。
李友根认为,认定欺诈行为的标准之一就是法律的规定。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纺织部的有关规定,羊绒含量低于5%的不可称为羊绒制品。而另一个标准是普通消费者(而不是专家)的认知水平。据此他得出结论,由于在一般消费者看来羊绒含量仅2%的衬衫不能被称作“羊绒衬衫”,该商场构成了欺诈行为。
在何山诉乐万达商行案以后,许多以此为样板的案件诉至法院。但是并非所有的原告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下一个案件便是一例。
4.薛萍诉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总部设在海牙,后迁至英国的伦敦。经过发展,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017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各国情况。
日本是较早通过系统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之一。1968年日本颁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基本法》对消费者的自我保护、防止哄抬物价和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印度也早已制定和实施了《生活必需品法》、《打击伪劣食品法》、《药品法》和《商品重量法》等一系对法规。印度中央、邦和县三级政府还成立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委员会。
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一套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有《贸易准则法》、《版权法》、《商标法》和《价格监督法》等。
美国消费者联盟于1936年成立,现拥有工作人员258名。设有三个倡议办公室,代表消费者在立法、司法、制定规章方面提出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三
1、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7、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8、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9、倡导诚实守信,共担消费责任。
10、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1、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2、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16、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17、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2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22、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23、贯彻落实《消保条例》,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2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5、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6、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7、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9、积极宣传贯彻《消保条例》,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30、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31、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2、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33、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34、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35、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3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37、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9、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40、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41、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42、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43、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44、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做诚信经营的`模范。
45、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6、认真学习贯彻《消保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7、认真学习贯彻《消保条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48、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9、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5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1、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5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56、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5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8、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60、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62、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3、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5、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6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67、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68、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6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70、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7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72、重视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73、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7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四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倡导诚实守信,共担消费责任。
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4、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5、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6、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7、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8、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9、积极宣传贯彻《消保条例》,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10、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1、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2、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13、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做诚信经营的模范。
1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6、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7、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18、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9、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0、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五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提升市场商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0、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
1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4、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16、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8、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7、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9、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0、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3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3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8、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39、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0、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1、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3、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44、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0、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1、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5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5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6、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7、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58、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六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七
第一,消费者经济力量的微弱。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生产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
第二,消费者商品知识的欠缺。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
第三,消费者固有的人性弱点。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
第四,消费者组织上的缺乏。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经营者组织体相抗衡,以致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由于这些原因,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在强大的经营资本面前,呈现出显著无力的状态,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使消费者置身于丧失财产乃至生命的危险之中。因此,要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进行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污染竞争环境。
(二)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八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建和谐金融体系。
2、银行业应共同努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4、保护消费者权益安全,维护和谐金融环境。
5、维护银行信用形象,维权客户消费利益。
6、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构建金融和谐走廊。
9、普惠公众、诚信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10、全力维护消费权益,尽心提高服务水平。
11、打击盗现人人参与,尊重消费者处处践行。
12、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依法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13、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liuxue86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4、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创新时代消费需求。
15、改善金融消费环境,促进资金合理流通。
16、提供无偿兑换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7、保护金融消费权益,共建诚信和谐金融。
18、创建整洁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言稿(热门19篇)篇十九
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6.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8.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1、服务百姓民生,推进依法行政。
12、提高服务质量,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3、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15、金融品牌服务,舞动精彩生活。
16、知晓现金业务知识,维护金融消费权益。
17、关注金融消费权益,共创金融和谐消费。
19、携手服务民生,共筑美好家园。
21、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2、改善金融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3、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24、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建和谐金融。
25、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打造金融服务业品牌。
26、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27、推动金融市场有序竞争,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28、普及金融法规知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9、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构建辖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