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一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1.1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且未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2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1.3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4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员能否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上报事故;
1.5旅行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6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2.1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2.2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2.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4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2.5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2.6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3.1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3.2安全提示、警示标志不醒目,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定点巡护等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3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3.4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
为吸取“11.19”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旅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济宁及曲阜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1.1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且未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2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1.3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4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员能否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上报事故;
1.5旅行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6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2.1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2.2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2.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4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2.5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2.6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3.1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3.2安全提示、警示标志不醒目,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定点巡护等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3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3.4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三
各位领导干部,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全方位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建设施工领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恪守红线意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深基坑、现场防火等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严查“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市场秩序。(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相关管区、社区)
冬季取暖领域: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易发多发时期,要严格预防群众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各管区、社区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各管区、社区;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烟花爆竹领域:以落实禁放规定为重点,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道路交通领域:各村(居)、社区充分发挥警务网格员(助理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维护本村(居)、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劝导。及时报告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发现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向街道应急办报告。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工作,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旅游、文体领域:加强旅游景点、文体活动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督促各旅游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和检查,对旅游景点内雕塑、雕像、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池塘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旅游景点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大型文体活动提前报备,指导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严格管控观众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文化站;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综治办,派出所)
水务设施领域: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加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对泄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加强维护检修;对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水务设施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落实“险库防控、病库限蓄”措施;在桥涵闸口等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语,危险部位设置护栏,防止出现溺水事故。(牵头单位:街道水利站)
消防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中村”“三合一”、老旧社区等不托底区域,开展建筑工地、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根据冬季消防安保工作特点,全力防范化解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城镇燃气领域:加大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用气水平,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具有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控制安全风险,严格安全评估,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检查执法,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工商贸领域: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全员参与查找风险、消除隐患的机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企业自身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排查责任,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查处违法使用行为。组织开展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无证、违法充装行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周期内使用压力管道。继续排查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教育领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公安、城乡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牵头单位:街道教育总支;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食药所)
养老服务领域:按照防火重点单位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制定、责任制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建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老年人居室、活动室、食堂、液化气储存室等重要部位用电、用气及管线是否完好;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定期演练等。(牵头单位:街道民政所;配合单位:敬老院、应急办、派出所)
医疗卫生领域:对病房、门诊、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确保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触电等安全事故。(牵头单位:街道卫生院;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
各村(居)、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排查辖区,认真填写附件《济阳街道村(居)、社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台账》,同时根据台账内容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该项工作作为年终村居干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逐一到村检查。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冬季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形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20xx年11月1日-11月0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本方案,根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列出计划表,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行动实施(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单位工作实施计划,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督导检查(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日常工作中,街道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与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压茬进行、同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各位领导干部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注重信息预警。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四
各位领导干部,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全方位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建设施工领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恪守红线意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深基坑、现场防火等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严查“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市场秩序。(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相关管区、社区)
冬季取暖领域: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易发多发时期,要严格预防群众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各管区、社区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各管区、社区;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烟花爆竹领域:以落实禁放规定为重点,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道路交通领域:各村(居)、社区充分发挥警务网格员(助理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维护本村(居)、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劝导。及时报告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发现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向街道应急办报告。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工作,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旅游、文体领域:加强旅游景点、文体活动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督促各旅游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和检查,对旅游景点内雕塑、雕像、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池塘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旅游景点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大型文体活动提前报备,指导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严格管控观众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文化站;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综治办,派出所)
水务设施领域: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加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对泄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加强维护检修;对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水务设施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落实“险库防控、病库限蓄”措施;在桥涵闸口等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语,危险部位设置护栏,防止出现溺水事故。(牵头单位:街道水利站)
消防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中村”“三合一”、老旧社区等不托底区域,开展建筑工地、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根据冬季消防安保工作特点,全力防范化解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管区、社区)
城镇燃气领域:加大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用气水平,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街道村镇办;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管区、社区)
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具有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控制安全风险,严格安全评估,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检查执法,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工商贸领域: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全员参与查找风险、消除隐患的机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企业自身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排查责任,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
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查处违法使用行为。组织开展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无证、违法充装行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周期内使用压力管道。继续排查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
教育领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公安、城乡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牵头单位:街道教育总支;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食药所)
养老服务领域:按照防火重点单位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制定、责任制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建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老年人居室、活动室、食堂、液化气储存室等重要部位用电、用气及管线是否完好;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定期演练等。(牵头单位:街道民政所;配合单位:敬老院、应急办、派出所)
医疗卫生领域:对病房、门诊、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确保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触电等安全事故。(牵头单位:街道卫生院;配合单位:街道应急办、派出所)
各村(居)、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排查辖区,认真填写附件《济阳街道村(居)、社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台账》,同时根据台账内容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该项工作作为年终村居干部绩效考核重要依据,逐一到村检查。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冬季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形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20xx年11月1日-11月0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本方案,根据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列出计划表,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行动实施(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单位工作实施计划,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督导检查(20xx年11月06日-20xx年3月15日):日常工作中,街道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与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压茬进行、同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各位领导干部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注重信息预警。各管区(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五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 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2.11”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第二时段(5月-9月)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新建项目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五)及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要重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局。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六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 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2.11”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第二时段(5月-9月)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新建项目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
(五)及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要重视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市局。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七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追责问责办法>》(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10.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八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追责问责办法>》(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10.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九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基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从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切实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校园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班刊和课间安全提醒铃声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遇险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和社会实践等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当地消防专家来校讲学,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情景模拟训练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行为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师生和校园保安人员、食堂(宿舍)管理人员以及锅炉、电梯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学校学生规模、校舍布局、单体建筑特点和室外空旷场地等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分班、分年级演练与全校集体演练相结合、定时演练与随机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防火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着力增强学校、师生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扎实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整治。严格遵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精干力量对校园内消防控制室、教学实验室、电化教学中心、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师生公寓、食堂、超市、电动车充电点、建筑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防火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管理,落实销号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不撤帐。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到“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敏感时期,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校园灭火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基层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校园消防工作,从严落实应急值守、火灾防控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等管理制度,确保留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研究建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动管理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精准化、标准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推动“智慧消防”在校园的运用,实现校园火灾隐患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
(三)科学考核评价,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做到督导问责全程跟进,要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且火灾隐患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届时,市教育局将参照省、市相关做法,把各地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范围。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基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从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切实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校园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班刊和课间安全提醒铃声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遇险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和社会实践等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当地消防专家来校讲学,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情景模拟训练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行为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师生和校园保安人员、食堂(宿舍)管理人员以及锅炉、电梯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学校学生规模、校舍布局、单体建筑特点和室外空旷场地等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分班、分年级演练与全校集体演练相结合、定时演练与随机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防火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着力增强学校、师生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扎实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整治。严格遵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精干力量对校园内消防控制室、教学实验室、电化教学中心、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师生公寓、食堂、超市、电动车充电点、建筑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防火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管理,落实销号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不撤帐。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到“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敏感时期,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校园灭火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基层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校园消防工作,从严落实应急值守、火灾防控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等管理制度,确保留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研究建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动管理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精准化、标准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推动“智慧消防”在校园的运用,实现校园火灾隐患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
(三)科学考核评价,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做到督导问责全程跟进,要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且火灾隐患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届时,市教育局将参照省、市相关做法,把各地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范围。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xx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xx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xx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xx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xx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xx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三
近期,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景区安全生产暗访中发现,周庄、虎丘景区存在游客在水上游时未穿着救生衣、个别景区电缆外露等安全隐患。年终岁首,两节将至,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游客出行和各类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1.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百日攻坚”太仓行动方案要求,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对照自查及苏州市轮查的结果,对景区防火、建材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保养和维护、安全出口畅通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切实拧紧安全阀门。对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百日攻坚行动”督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老化或配置不足,员工培训不到位、技能掌握不熟练等问题,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制订方案,细化责任,严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闭环管理。
2.抓好临水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临水区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码头、危险水域等重点游客集散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水上游览项目需向有关部门报备和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营。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面推进冬季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两节将至,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举措,时刻提防安全问题。企业要充分认清特种设备隐患的动态性、可变性,针对季节特点、时段特征、装备特性和安全周期,摸排隐患、制定对策,提高抗风险能力。
2.抓好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风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清理积雪积冰道路,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3.做好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两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科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抓好人员流量管控。严格执行景区分时预约制度,控制客流和最大承载量,采取指挥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切实提升景区服务管理水平。
2.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做好消毒保洁和公共卫生,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强化购票、入园、游览、乘车、购物和用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
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重视员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和处置能力,组织面向游客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抓好安全信息发布。市文体广旅局文旅官微要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预警预报信息,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在适当位置及时发布相关提醒,针对冬季及假日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出游信息。
2.抓好值班值守工作。特殊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各景区、乡村旅游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投诉渠道和应急响应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有重要问题加强请示报告。要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文旅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同时加强餐桌文明宣传,有效制止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浪费现象。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四
近期,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景区安全生产暗访中发现,周庄、虎丘景区存在游客在水上游时未穿着救生衣、个别景区电缆外露等安全隐患。年终岁首,两节将至,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游客出行和各类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1.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百日攻坚”太仓行动方案要求,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对照自查及苏州市轮查的结果,对景区防火、建材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保养和维护、安全出口畅通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切实拧紧安全阀门。对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百日攻坚行动”督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老化或配置不足,员工培训不到位、技能掌握不熟练等问题,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制订方案,细化责任,严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闭环管理。
2.抓好临水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临水区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码头、危险水域等重点游客集散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水上游览项目需向有关部门报备和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营。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面推进冬季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两节将至,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举措,时刻提防安全问题。企业要充分认清特种设备隐患的动态性、可变性,针对季节特点、时段特征、装备特性和安全周期,摸排隐患、制定对策,提高抗风险能力。
2.抓好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风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清理积雪积冰道路,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3.做好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两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科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抓好人员流量管控。严格执行景区分时预约制度,控制客流和最大承载量,采取指挥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切实提升景区服务管理水平。
2.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做好消毒保洁和公共卫生,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强化购票、入园、游览、乘车、购物和用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
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重视员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和处置能力,组织面向游客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抓好安全信息发布。市文体广旅局文旅官微要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预警预报信息,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在适当位置及时发布相关提醒,针对冬季及假日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出游信息。
2.抓好值班值守工作。特殊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各景区、乡村旅游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投诉渠道和应急响应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有重要问题加强请示报告。要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文旅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同时加强餐桌文明宣传,有效制止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浪费现象。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省市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安全环境。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目标如下:
1.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控制在70起以内(其中,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控制在30起以内);
2.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煤矿安全
1.具体目标
(1)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当前,煤炭价格处于历年来高位,同时,冬季也是煤炭产销的黄金季节,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但安全隐患也随之加大。各产煤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紧盯煤矿瓦斯、冲击地压、冒顶、透水等重大灾害排查和风险治理,依法从严查处突击生产、私挖盗采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要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违规转包井下回撤工程。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要对主要提升运输设备上电子封条,落实包矿盯守责任,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
3.责任划分
各产煤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二)道路交通安全
1.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55起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控制在25起以内);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4)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各级政府、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补短板、降事故、控伤亡上狠下功夫,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和山区公路为重点,紧盯事故高发路段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彻底摸清和掌握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各级交通、气象、交警等部门单位,要特别加强对雨雪、冰冻、团雾、寒潮等突发恶劣天气的预警,落实措施力量,强化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及时处置道路冰面和积雪,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通行安全。要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运输车、工程施工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逐企、逐车、逐路进行清查,坚决整治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异地运营、运输企业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运输等行为,坚决守住交通安全底线。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管,针对雨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交警支队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防范遏制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化工装置、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冬季生产设备、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落实,严防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行为诱发事故。要扎实做好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提升工作,做到“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液氨制冷、小化工等专项治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四)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冬季火灾规律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督促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场所落实消防管理责任,主动研判新业态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把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全面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等基层力量,采取安装阻隔装置等措施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建筑火灾隐患,重点摸清老旧高层住宅、密室逃脱类场所、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分类实施整治。要以“119”消防安全宣传为契机,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实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消防支队承办,市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延安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五)建设施工安全
1.具体目标
(1)建设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分析冬季施工企业事故易发和多发的原因,以防止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格路基坑边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建设施工现场检查,要扎实做好冬季建设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住建局承办,市发改委、国资委、交运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六)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针对冬季户外作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作业现场巡查监控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开展井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油气开采生产行为,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防范和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油气勘探开发安全稳定。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七)城镇燃气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燃气方面的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城镇燃气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城镇燃气安全更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以来,省外一些地方由于燃气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多发频发,造成多人伤亡。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立即组织专项督导组,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夜市夜店燃气用户为重点,开展一次燃气各环节领域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用气的安全情况。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加大燃气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充装、不符合规定的液化气罐。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城管局承办,市住建局、交运局、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水务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八)油气管输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工作措施
要针对冬季低温、雾霾等恶劣天气给油气管道带来的影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第三方施工、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要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以及管道内、外检测工作;要加大对管线巡查力度,特别是把管道穿越人口密集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巡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可能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第三方工程建设,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发改委承办,市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九)特种设备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配合。
(十)森林防火安全
1.具体目标
(1)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2.工作措施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夯实属地责任,督促落实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发挥气象、广电、林业等部门预警监测联动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查验等多种手段监测火险,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突出做好火源管控,加强地面巡查,严查个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要加强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高精尖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提高适应“大应急”、“全灾种”需要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科学高效安全处置。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林业局、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文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做好配合。
(十一)烟花爆竹安全
1.具体目标
不发生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冬季面临元旦、春节两个传统节日,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加强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管理,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地方实际,提前规定“禁放”范围,划定零时销售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查非法运输、非法贮藏、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等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超量贮存、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零售门店连锁经营管理规定,禁止“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审核颁发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城管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监督管理,严禁乱摆乱放或连片经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雨雪、冰冻、大风、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较多,年终岁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随着元旦、春节即将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大量增加,各种集会、商业活动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加之,冬奥会即将举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台账,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制约性、根源性问题,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坚决杜绝实施方案在内部空转、等一等、拖一拖的懈怠心态,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要实行年底前“隐患清零”行动,对中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开展一次“回头看”,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20xx年工作任务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将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17个行业专业委员会牵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态化,按照“严、细、实”的要求,严格对照行业检查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对于有知法违法、屡罚不改等行为的企业,要严罚重处,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安全生产常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掌握,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报预警。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大雾等预警预报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险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出现事故险情能及时妥善处置、科学救援。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六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省市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安全环境。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目标如下:
1.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控制在70起以内(其中,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控制在30起以内);
2.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煤矿安全
1.具体目标
(1)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当前,煤炭价格处于历年来高位,同时,冬季也是煤炭产销的黄金季节,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但安全隐患也随之加大。各产煤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紧盯煤矿瓦斯、冲击地压、冒顶、透水等重大灾害排查和风险治理,依法从严查处突击生产、私挖盗采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要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违规转包井下回撤工程。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要对主要提升运输设备上电子封条,落实包矿盯守责任,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
3.责任划分
各产煤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二)道路交通安全
1.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55起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控制在25起以内);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4)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各级政府、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补短板、降事故、控伤亡上狠下功夫,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和山区公路为重点,紧盯事故高发路段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彻底摸清和掌握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各级交通、气象、交警等部门单位,要特别加强对雨雪、冰冻、团雾、寒潮等突发恶劣天气的预警,落实措施力量,强化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及时处置道路冰面和积雪,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通行安全。要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运输车、工程施工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逐企、逐车、逐路进行清查,坚决整治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异地运营、运输企业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运输等行为,坚决守住交通安全底线。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管,针对雨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交警支队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防范遏制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化工装置、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冬季生产设备、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落实,严防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行为诱发事故。要扎实做好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提升工作,做到“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液氨制冷、小化工等专项治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四)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冬季火灾规律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督促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场所落实消防管理责任,主动研判新业态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把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全面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等基层力量,采取安装阻隔装置等措施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建筑火灾隐患,重点摸清老旧高层住宅、密室逃脱类场所、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分类实施整治。要以“119”消防安全宣传为契机,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实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消防支队承办,市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延安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五)建设施工安全
1.具体目标
(1)建设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分析冬季施工企业事故易发和多发的原因,以防止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格路基坑边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建设施工现场检查,要扎实做好冬季建设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住建局承办,市发改委、国资委、交运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六)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针对冬季户外作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作业现场巡查监控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开展井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油气开采生产行为,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防范和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油气勘探开发安全稳定。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七)城镇燃气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燃气方面的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城镇燃气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城镇燃气安全更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以来,省外一些地方由于燃气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多发频发,造成多人伤亡。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立即组织专项督导组,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夜市夜店燃气用户为重点,开展一次燃气各环节领域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用气的安全情况。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加大燃气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充装、不符合规定的液化气罐。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城管局承办,市住建局、交运局、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水务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八)油气管输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工作措施
要针对冬季低温、雾霾等恶劣天气给油气管道带来的影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第三方施工、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要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以及管道内、外检测工作;要加大对管线巡查力度,特别是把管道穿越人口密集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巡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可能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第三方工程建设,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发改委承办,市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九)特种设备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配合。
(十)森林防火安全
1.具体目标
(1)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2.工作措施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夯实属地责任,督促落实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发挥气象、广电、林业等部门预警监测联动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查验等多种手段监测火险,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突出做好火源管控,加强地面巡查,严查个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要加强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高精尖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提高适应“大应急”、“全灾种”需要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科学高效安全处置。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林业局、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文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做好配合。
(十一)烟花爆竹安全
1.具体目标
不发生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冬季面临元旦、春节两个传统节日,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加强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管理,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地方实际,提前规定“禁放”范围,划定零时销售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查非法运输、非法贮藏、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等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超量贮存、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零售门店连锁经营管理规定,禁止“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审核颁发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城管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监督管理,严禁乱摆乱放或连片经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雨雪、冰冻、大风、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较多,年终岁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随着元旦、春节即将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大量增加,各种集会、商业活动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加之,冬奥会即将举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台账,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制约性、根源性问题,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坚决杜绝实施方案在内部空转、等一等、拖一拖的懈怠心态,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要实行年底前“隐患清零”行动,对中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开展一次“回头看”,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20xx年工作任务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将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17个行业专业委员会牵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态化,按照“严、细、实”的要求,严格对照行业检查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对于有知法违法、屡罚不改等行为的企业,要严罚重处,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安全生产常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掌握,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报预警。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大雾等预警预报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险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出现事故险情能及时妥善处置、科学救援。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七
近日多地寒潮来袭,气温骤降,雨雪冰冻天气增多,给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带来不利影响。低温条件下危化品管道阀门易堵塞、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为了帮助企业做好气温骤降、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根据企业冬季安全管理情况,提出防冻防凝工作建议,供企业参考执行。
企业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应明确防冻防凝工作负责人、组织机构、防冻防凝工作相关的管理职责、防冻防凝工作考核办法;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应明确装置和罐区的防冻防凝点数量、防冻防凝方式、防冻防凝检查方法、防冻防凝检查频次、防冻防凝工作关键点。
应根据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的防冻防凝点,编制防冻防凝检查(巡检)记录,采用定人、定点、定路线的方式巡回检查,对检查(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和上报。特别要高度重视液态烃球罐二次脱水罐、液位计等安全设施和伴热系统的巡回检查,在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提高检查频次和质量。
企业遇到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值班力量,安排懂生产、各专业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值班,提高处理防冻防凝事故的能力。
企业应组织防冻防凝工作方案和应对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置预案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开展防冻防凝工作的技能和应对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开展防冻防凝工作过程中,不得因防冻防凝停用压力容器液位计、球罐事故注水、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
1.备用机泵、管线在确保出入口阀门无泄漏的情况下,将设备、管线排空,并定期检查;机泵、管线内存在倒空死角的,应采用惰性气体吹扫等方式进行倒空处理。
2.检查大型机组定期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汽轮机速关阀的定期活阀试验、油路系统蓄能器胶囊内压检查、干气密封系统的定期排液等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检查大型机组干气密封系统防冻防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干气密封伴热系统、保温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机泵机械密封冲洗线是否畅通,检查转动设备冷却水复线阀门是否微开。
5.做好动设备的保温伴热工作。检查保温伴热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低温时保温伴热系统工作正常。
1.停用静设备在无泄漏情况下,倒空设备、管道内物料;设备、管线内存在倒空死角的,应采用惰性气体吹扫等方式进行倒空处理。
2.做好设备、管线、阀门的保温伴热工作。检查保温伴热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低温时保温伴热系统工作正常。
3.疏水器、倒淋阀要完好通畅。
4.各蒸汽管上的导淋阀要微开,要保证有少量蒸汽排出。检查蒸汽冷凝液无盲端,管道低部位和管线无死点。
5.脱水罐要有防冻措施,排水口应完好通畅,并定期排水。对于液态烃球罐脱水罐等脱水设施,应结合冬季特点,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6.做好常压储罐呼吸阀的防冻防凝工作措施,禁止为防止呼吸阀冻结采取敞开密封面的方式。确保冬季既要防冻防凝,又能确保储罐大小呼吸正常。
1.检查户外开关机构箱、端子箱封闭完好,采取措施防止雨、雪侵入及受潮、淋水、结冰引发绝缘下降等问题,完善配电装置绝缘防护措施。
2.检查户外电动机接线盒、冷却风道等防雨、防雪、防渗漏水情况,杜绝线圈、引线受潮短路故障发生。
3.检查电力变压器等充油设备的油位是否正确,检查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压力及充油电缆油压是否正常。
4.检查架空线路防护区,及时清理杆塔和导线附近的异物。暴雪等极端天气及时检查线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处理。
1.加强仪表风干燥系统运行管理,确保仪表风露点、杂质含量满足使用要求。
2.检查落实防冻液品质,确保防冻液品质符合使用要求。
3.定期对仪表风以及易带液气体介质的集中排凝,对隔离液系统进行检查、集中充灌。
4.检查仪表保温、伴热系统存在的隐患,要做好仪表、控制阀及电磁阀等附件进线口、进气口、排气孔防进水、防结冰情况检查。检修装置在检修期间打开的仪表保温要及时恢复,动改的伴热系统要确保施工质量,全面做好保温、伴热系统检查。
5.做好仪表设备耐低温条件排查,及时掌握了解现场仪表适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低温下工作性能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预防性维护整改工作。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八
近日多地寒潮来袭,气温骤降,雨雪冰冻天气增多,给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等环节带来不利影响。低温条件下危化品管道阀门易堵塞、冻裂,导致物料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为了帮助企业做好气温骤降、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根据企业冬季安全管理情况,提出防冻防凝工作建议,供企业参考执行。
企业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应明确防冻防凝工作负责人、组织机构、防冻防凝工作相关的管理职责、防冻防凝工作考核办法;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应明确装置和罐区的防冻防凝点数量、防冻防凝方式、防冻防凝检查方法、防冻防凝检查频次、防冻防凝工作关键点。
应根据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中的防冻防凝点,编制防冻防凝检查(巡检)记录,采用定人、定点、定路线的方式巡回检查,对检查(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和上报。特别要高度重视液态烃球罐二次脱水罐、液位计等安全设施和伴热系统的巡回检查,在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提高检查频次和质量。
企业遇到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值班力量,安排懂生产、各专业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值班,提高处理防冻防凝事故的能力。
企业应组织防冻防凝工作方案和应对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置预案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开展防冻防凝工作的技能和应对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开展防冻防凝工作过程中,不得因防冻防凝停用压力容器液位计、球罐事故注水、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
1.备用机泵、管线在确保出入口阀门无泄漏的情况下,将设备、管线排空,并定期检查;机泵、管线内存在倒空死角的,应采用惰性气体吹扫等方式进行倒空处理。
2.检查大型机组定期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汽轮机速关阀的定期活阀试验、油路系统蓄能器胶囊内压检查、干气密封系统的定期排液等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检查大型机组干气密封系统防冻防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干气密封伴热系统、保温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机泵机械密封冲洗线是否畅通,检查转动设备冷却水复线阀门是否微开。
5.做好动设备的保温伴热工作。检查保温伴热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低温时保温伴热系统工作正常。
1.停用静设备在无泄漏情况下,倒空设备、管道内物料;设备、管线内存在倒空死角的,应采用惰性气体吹扫等方式进行倒空处理。
2.做好设备、管线、阀门的保温伴热工作。检查保温伴热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低温时保温伴热系统工作正常。
3.疏水器、倒淋阀要完好通畅。
4.各蒸汽管上的导淋阀要微开,要保证有少量蒸汽排出。检查蒸汽冷凝液无盲端,管道低部位和管线无死点。
5.脱水罐要有防冻措施,排水口应完好通畅,并定期排水。对于液态烃球罐脱水罐等脱水设施,应结合冬季特点,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6.做好常压储罐呼吸阀的防冻防凝工作措施,禁止为防止呼吸阀冻结采取敞开密封面的方式。确保冬季既要防冻防凝,又能确保储罐大小呼吸正常。
1.检查户外开关机构箱、端子箱封闭完好,采取措施防止雨、雪侵入及受潮、淋水、结冰引发绝缘下降等问题,完善配电装置绝缘防护措施。
2.检查户外电动机接线盒、冷却风道等防雨、防雪、防渗漏水情况,杜绝线圈、引线受潮短路故障发生。
3.检查电力变压器等充油设备的油位是否正确,检查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压力及充油电缆油压是否正常。
4.检查架空线路防护区,及时清理杆塔和导线附近的异物。暴雪等极端天气及时检查线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处理。
1.加强仪表风干燥系统运行管理,确保仪表风露点、杂质含量满足使用要求。
2.检查落实防冻液品质,确保防冻液品质符合使用要求。
3.定期对仪表风以及易带液气体介质的集中排凝,对隔离液系统进行检查、集中充灌。
4.检查仪表保温、伴热系统存在的隐患,要做好仪表、控制阀及电磁阀等附件进线口、进气口、排气孔防进水、防结冰情况检查。检修装置在检修期间打开的仪表保温要及时恢复,动改的伴热系统要确保施工质量,全面做好保温、伴热系统检查。
5.做好仪表设备耐低温条件排查,及时掌握了解现场仪表适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低温下工作性能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预防性维护整改工作。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十九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重要会议期间及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做好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宁明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福生局长
副组长:
黄海威副局长
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黄海威副局长兼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年安全生产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治为主,各股室要扎实推进本单位(股室)、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好台账,形成闭环管理。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调度、部署安排。
对局办公楼、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及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等进行常态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拉网式排查工作至少每季要开展一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大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县相关部门报告。特别是要做好以下重点部位排查,预防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重点排查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
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2.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液化气瓶、灶具等开展定期检查,是否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3.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意识,懂得应急处置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6.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二)重点排查极端气候的安全隐患。天干物燥,寒冬来袭,烤火取暖,火灾易发。各养老服务机构抓好用气用电、烟头、蚊香等火源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出安全和消防事故。
(三)重点排查救助站的安全隐患。加强巡街力度,做好及时救助,并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不断完善流浪精神病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防止意外发生。
(四)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精神疾病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戒毒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
(五)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地段隐患情况。加强排查婚姻登记处、食堂等人口密集处的安全隐患,经常性检查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集中活动场所等重点设施安全隐患,督促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检查督查。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股室要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股室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股室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重要会议期间及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做好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宁明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福生局长
副组长:
黄海威副局长
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黄海威副局长兼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年安全生产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治为主,各股室要扎实推进本单位(股室)、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好台账,形成闭环管理。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调度、部署安排。
对局办公楼、社会福利院、救助站、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及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等进行常态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拉网式排查工作至少每季要开展一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大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县相关部门报告。特别是要做好以下重点部位排查,预防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重点排查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
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2.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液化气瓶、灶具等开展定期检查,是否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3.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意识,懂得应急处置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6.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二)重点排查极端气候的安全隐患。天干物燥,寒冬来袭,烤火取暖,火灾易发。各养老服务机构抓好用气用电、烟头、蚊香等火源的安全管控,确保不出安全和消防事故。
(三)重点排查救助站的安全隐患。加强巡街力度,做好及时救助,并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不断完善流浪精神病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防止意外发生。
(四)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精神疾病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戒毒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
(五)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地段隐患情况。加强排查婚姻登记处、食堂等人口密集处的安全隐患,经常性检查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集中活动场所等重点设施安全隐患,督促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检查督查。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股室要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股室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股室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一
目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化品固有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化工(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一要加强防冻保温,认真排查涉及易凝冻液体储罐、管道、设备,落实保温措施,防止因设备设施及管道阀门冻裂等情形导致发生事故;
二要加强巡检,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三要加强防火管理,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重点对消防设施、锅炉、用电设施、取暖设备等进行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全员熟知并了解冬季岗位安全操作要素和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要加强承包商管理,各企业在委外作业时要充分考虑人员冬季反应能力、恶劣天气等因素,严防承包商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管理松懈;
六要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护措施,遇雨雪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各县区局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在线巡查,每日调度辖区内危化品企业高危作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依托危化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值班值守、工艺参数、危化品仓储、报警处置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闭环;二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化工(危化品)行业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综合采用夜间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三是加强信息调度,结合《淮安市化工(危化品)企业每日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统计》要求,每日上报辖区内化工(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对自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各县区局要加强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发布寒潮、雨雪、大雾等天气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各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各县区局要迅速将上述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化工(危化品)企业,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二
目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化品固有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化工(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一要加强防冻保温,认真排查涉及易凝冻液体储罐、管道、设备,落实保温措施,防止因设备设施及管道阀门冻裂等情形导致发生事故;
二要加强巡检,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三要加强防火管理,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重点对消防设施、锅炉、用电设施、取暖设备等进行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全员熟知并了解冬季岗位安全操作要素和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要加强承包商管理,各企业在委外作业时要充分考虑人员冬季反应能力、恶劣天气等因素,严防承包商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管理松懈;
六要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护措施,遇雨雪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各县区局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在线巡查,每日调度辖区内危化品企业高危作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依托危化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值班值守、工艺参数、危化品仓储、报警处置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闭环;二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化工(危化品)行业深化提升安全防范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综合采用夜间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三是加强信息调度,结合《淮安市化工(危化品)企业每日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统计》要求,每日上报辖区内化工(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对自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各县区局要加强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发布寒潮、雨雪、大雾等天气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各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各县区局要迅速将上述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化工(危化品)企业,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三
为切实做好我院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式稳定,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气火灾、车辆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院长xx为组长,副院长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排查自理,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将隐患整改。
(三)总结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卫健局。
(一)医疗安全
依法执业,规范诊疗操作,对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科室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二)消防安全
各科室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门卫一天三次隐患排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氧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危化品的管理
一是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二是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提高全体职工和乡村医生对医疗废物工作熟悉,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四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是否建立健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各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五
为切实做好我院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式稳定,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气火灾、车辆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院长xx为组长,副院长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排查自理,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将隐患整改。
(三)总结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卫健局。
(一)医疗安全
依法执业,规范诊疗操作,对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科室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二)消防安全
各科室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门卫一天三次隐患排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氧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危化品的管理
一是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二是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提高全体职工和乡村医生对医疗废物工作熟悉,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六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是否建立健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各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十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