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一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6.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二
1、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6日00:00。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截止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2)获奖证书(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身份证。
注:扫描件须与报名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三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7号),我校申报的德语专业、金融工程专业、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3个专业全部获准设置,将于今年开始招生。其中德语专业单独招生,金融工程专业在经济学大类进行招生,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在工商管理大类进行招生。
为了完善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充分发挥法学传统优势,布局新文科专业建设,服务新时代社会人才需求,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增设德语专业,以“德语+法律”的复合型、宽口径人才的培养模式,与法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具备“德语精通+兼修法律”的人才。增设金融工程专业,依托学校法学学科优势,重点培养学生金融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涵养学生金融法治思维,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法律功底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增设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坚持以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素养及市场人才需求为培养导向,围绕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社会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职业需求,培养既具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方法,又具有扎实的法律与管理理论基础,能在较宽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开展商务活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此次新增的3个本科专业,聚焦培养具备鲜明行业特色、扎实专业能力的“法学+”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是学校落实《西南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行动纲要》、全面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探索西政特色新文科建设路径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在加快学科建设基础上,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一流专业结构体系,继续完善交叉培养和协同育人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华南理工大学2019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9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四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 )、生源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五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200名
招生专业:农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林学、园艺、环境工程、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农业电气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汉语言文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仅限文科生报考,其余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7年5月3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字样。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经中学审核盖章的中学成绩认定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
(4)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请认真检查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不予审核。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每位考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考生名单将于5月2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本省(市)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130
网 址:
十、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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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六
1.批次:入围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9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宣城校区没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按合肥校区模拟提档线下7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4)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2.录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国家专项招生学校篇七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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