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挖掘和思考,可以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接下来是一些值得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素材。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一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理解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当下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我认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就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总之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规守章,杜绝执纪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二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学好弄懂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各类条例、法规等,新能源集团开展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特别是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深刻领悟了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的含义,进一步体会了在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意义,现简要谈一谈感悟与体会:
一要学纪懂纪。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掌握《条例》,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持续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二要敬畏党纪。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率先垂范,防微杜渐。
三要严格执纪。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监督传递压力,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学以致用,纪法贯通,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切实将《条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是团委根据团的工作特点和团员成长需求而制定的纪律规定,对于团员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被团纪律处分条例所影响,深感这一条例对于团员自我约束、团队建设以及团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我收获颇丰,也学到了许多宝贵的教训。
第二段:条例的重要性(3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对团员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不仅规范了团员的行为,还引导团员养成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在我遭遇团纪律处分时,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团队的团结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条例的制定,帮助团员明确了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联系,使我们认识到只有遵守规定,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团员应有的责任。
第三段:条例的约束与规范(3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强调了团员的纪律,既约束了个人的行为,也规范了团队的组织运作。在我所经历的团纪律处分过程中,我深感到条例的严格执行为团队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条例的存在使得每个团员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受到如何的评价和处分,进而更加注重行为的规范性和道德性。这种规范和约束,有助于团队成员的相互尊重,减少冲突,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团纪律处分条例给我的非常宝贵的心得体会:一是自我约束意识的培养。通过对条例不断的学习和遵守,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团员,我应该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向上地发挥团员的榜样作用。二是责任感和集体意识的增强。团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团员,我肩负着对团队和社会的责任。我的行为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形象,也关乎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三是规范自我行为的能力提升。通过团纪律处分条例的约束,我学会了自我评估和管理,提高了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了犯错误或违纪行为。
第五段:总结(2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是我深入学习思考,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的过程。通过这次经历,我明确了作为一名团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真切感受到了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未来,我将继续以此次经历为引导,更加自觉地遵守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为构建和谐团队、充实团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四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目的在于以身作则,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以农业发展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
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五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三百余字,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简劲”二字。
古人云:为文物简劲。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虽短,全党共知,上下共守。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综上所述,《准则》虽简,从严管党要言不烦;《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不减。我们体会《准则》的“简劲”,就要在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六
纪律是保障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纪律条例是组织和机关中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惩罚性规定,它们不仅是行为准则,更是安全保障。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必须学会遵守纪律,否则就会受到纪律处分。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探讨纪律处分的条例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什么是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是一种惩罚措施。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以及开除。纪律处分是为了维护行业、组织和机关的正常运转,是一种必要的惩罚手段。如果个人不遵守纪律,就会受到处分,甚至失去工作和生活的来源。
第三段:哪些行为会受到纪律处分?
只要违反纪律条例,不管是轻微的,还是重大的,都会受到纪律处分。例如,公务员泄露机密、玩忽职守、贪污受贿、违反规章制度等都属于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处分。即便是拉回家去的办公用具,也不是私下犯事就可以放在私人车里的。这个行为,也要记过。
第四段:纪律条例对个人和组织的重要性。
不遵守纪律条例不仅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还会破坏个人的形象和信誉度。违反纪律的行为会给组织带来极大的损失,破坏效率和正常运转。因此,遵守纪律条例对组织和个人来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组织和机关的纪律条例,并做到自律。为了不影响组织,我要不断学习,掌握规章制度,遵从纪律规定。我意识到做事认真细致、守纪律、讲公德、爱岗敬业是工作的必要品质,同事的配合也是弥补自身工作不足的必备优势。因此,我会一直保持做事认真仔细、守信用、讲公德的态度,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此来更好地对待工作和生活中的纪律条例,以期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遇到这种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提高自己的处事能力和纪律意识。
结论:纪律是一种信条,更是一种精神,它不仅是组织正常运转的保障,也是全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源泉。以纪律为准则,以个人责任为负责任,才能充分发挥团队的协作性,让组织在更加严明的纪律下发展。我们应该始终遵守纪律条例,保持正确的心态,做到承担个人义务的同时,也要正确处理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得到稳步而健康的前进。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七
纪律处分纪律条例是组织纪律的重要规范,也是坚持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纯洁性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制度。自己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普通职工,近年来,组织纷纷制定和推动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落实,通过研读纪律条例、深入实践和自我教育,让我不断提高自己的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工作正常秩序、推动基层发展建设。本着观察、思考、体悟的态度,撰写此文,与大家分享我的个人感悟。
第二段:认识到纪律处分的重要性。
纪律处分是维护党的纪律、弘扬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制定,更是为了规范组织纪律的切实落实,强化组织纪律的执行。这在很多时候约束了一些人的不端行为,对于有效的维护了组织秩序,使大家更加重视纪律,免于违纪问题。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明确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重要性,加强自身纪律自律,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履行起模范带头的责任意识。
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是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一大重要作用。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坚守党的纪律,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维护组织纪律中的示范作用,严格执行纪律条例。此外,纪律条例的落实,还能够监督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让每个党员都牢记党的宗旨,切实积极学习、履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段: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是组织纪律执行的重要力量。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彰显了“纪律严明,违纪必究”的精神。作为领导者,要在工作中严肃执行纪律条例,履行好带头作用,敢于承担领导责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下属示范,让每个员工都对遵守组织纪律有了肯定的认识和积极的行动,确保组织纪律的严格执行和有效推广。
第五段:结语。
总之,纪律处分纪律条例的重要作用在于促进案准信处公开员工的思想觉悟、行为规范。作为每个人,我们都应该积极学习、及时遵守执行,加强自身思想上的自我修养、行为上的自我约束,树立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的意识,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主动参与到组织纪律建设中。站在组织建设的立场上,严格落实纪律条例,促进组织更好、更快、更好地发展,才能让自己获得成功、尊重和信任。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八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纪律处分处罚条例。
范文三篇,欢迎阅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走过94年历史、拥有逾87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出现巨大变化,面临来自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多重考验下,表达出要高标准“从严治党”的决心——这证实此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传递出的强烈讯息。
在党的报告中首提“纯洁性建设”,提出从严治党的高标准、高要求,表达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其实质就是党的纪律性建设。这既反映出新形势下,党对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纪律性建设的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更深刻认识到腐败的顽固性和危险性。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防腐拒变必须警钟长鸣绝非大题小做,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绝非危言耸听。从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性建设对于党、对于国、对于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
振聋发聩的反腐声音和反腐警告信号,应该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党的纪律性建设好坏、从严治党高标准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也直接决定党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视为一种责任、视为一种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党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下严守党纪党章。更要在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时候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一种自然的时候,党的纪律性建设才算取得了根本性胜利。当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还有很长,只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只有不断劈荆斩棘,才可能走上这条阳光大道。
党的纪律性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对是从严治党的“保鲜秘诀”,才能保持党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惩处腐败行为,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才可能最终实现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今年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就我通过媒体介绍、阅读报刊、自学条例等形式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xx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20xx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九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在接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后,我第一时间认真阅读并学习了修订的相关内容。这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有的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而且整合了2条。作为一个拥有将近九千万党员的执政党,我个人觉得首要就是将党的纪律性放在第一,说到根本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最终赢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名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我要从根本抵制歪风邪气,抵制不良作风,坚持用党性来武装自己,不断的从理论学习中提升自己的修养,在实践中增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同时,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
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员,我深切体会到了团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团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青年团员行为的准则,是维护团组织纪律、深化青年团员党性修养的抓手。在学习和执行团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团纪律处分条例是团组织行使纪律处分权力的规定,是对团员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依据。因此,作为团员,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时刻明确自己的行为界限,不做违反团组织规定的事情。同时,了解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对于避免违纪行为、提高自身纪律观念也至关重要。只有以正确的法律观念对待团纪律条例,才能更好地维护团组织的纪律和权威。
其次,在学习和执行团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我们要强化自觉遵守纪律的意识。作为青年团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团纪纪律习惯,自觉遵守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是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严守团纪律,不做违规行为。只有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才能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作用,为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执行需要坚持原则、公正、公开、透明。团组织作为一个纪律性组织,必须坚持原则,以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待每一位团员的违纪行为。在处分过程中,必须依据团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明确违纪事实,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并在合适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公告,确保纪律处分的公开透明度。只有坚持原则和公正,才能让每位团员都能感受到团组织维护团纪纪律的公正执法。
最后,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执行需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执行,不仅仅是对团员行为的约束和规范,更是对团员思想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可以让团员们深入了解团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同时,在执行团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要注重对被处分团员的思想状况进行矫正和引导,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行为,从而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纪律意识。
总之,学习和执行团纪律处分条例是每一位青年团员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团组织维护纪律和规范团员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学习和执行团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可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坚持原则和公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团组织更好地发挥引导青年团员成长的作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一
团章纲常常被解读为团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就是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团员,了解并遵守这一条例对于发展个人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力量,也深刻体会到了个人应当严守这一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首先,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书面制度,具有引导团员规范行为的功能。条例中明确了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分措施,如违规参与赌博或挤占团费,会受到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强制性执行来惩戒违法行为,保证团组织内部正常的运转秩序。对我而言,团纪律处分条例就像一个红线,在我行为的边界中绘出了一道道禁区,提醒我要时刻保持警觉,不给组织带来负面影响。
其次,团纪律处分条例为团员提供了明确、公正的处理机制。在团组织中,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处理问题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而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为问题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公正的标准。任何一个团员违反规定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并且在条例中有明确的程序可以依循。这种机制的存在,不但使团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也减少了个人情感因素对问题处理的干扰。我个人非常认同这种公正的处理方式,坚信只有建立公正、透明的制度,才能建设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团组织。
再次,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团员自身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不良行为都是对团员个人品质和道德底线的挑战,如果没有团纪律处分条例的保护,很容易滑向违纪违法的道路。然而,成为一个优秀的团员不仅是避免违法违纪,更是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纪律处分条例正是提醒我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律意识,使我不敢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底线,不敢轻易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这种自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培养,对于我的个人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此外,团纪律处分条例也鼓励团员主动参与团组织建设和发展。团员作为团的基本组织单位,只有团员的参与才能保证团组织良好的运转。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团员的要求很高,但同时也为团员提供了一个公正、平等的参与环境。只有积极投身于团组织的建设和活动中,才能真正感受到团组织的温暖和力量。无论是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还是自我提升、锻炼领导能力,都需要团员主动参与和付出努力。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存在,激发了我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我更加愿意为团组织的共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积极引导团员规范行为、提供公正处理机制,以及促进团员个人成长和主动参与团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团员,我对团纪律处分条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今后的团组织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团纪律处分条例,为团组织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更多的团员能够加强对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理解,真正将其内化为自己行为准则,共同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二
近日,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颇多,总体有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三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村长作为一个村庄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其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村庄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近日,本村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并正式实施,我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参与了相关工作并深切体会到其重要性和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0字)。
制定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我们的出发点。村长作为一个地方村庄的重要岗位,其行为和作风直接影响着村庄的形象和发展。然而,在一些个别村长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良现象,如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所以,制定条例并对其进行约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明确的制度和规范,才能有效地约束和规范村长的行为。
第三段:条例实施的效果和体会(400字)。
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已经初见成效。首先,条例明确了村长的职责和权力,使其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能够有所顾忌,并时刻保持清醒和谦逊的态度。其次,条例对于各类不良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使村长们不敢将个人利益置于村庄发展之上。再次,条例对于纪律处分的程序和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村党委和相关部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通过实施,我们看到了村长们的反应,他们逐渐意识到了自身权力的责任和约束,并更加注重自身的修养和廉政建设。
第四段:条例的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300字)。
然而,条例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条例的内容较为抽象,不够具体化,导致了执行的困难。其次,条例的处罚力度不够严厉,对于一些重大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待加强。最后,部分村长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抵触心理比较强,导致一些条例的落地仍然存在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积极研究改进条例的具体措施,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实际作用。
参与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让我认识到了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和干部,我们应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时刻保持清醒和高度敏感的政治觉悟,不为一己私利而损害集体利益。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村庄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应积极参与到条例的修订和完善中,为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和反馈,共同推动村庄的稳定和发展。
总结:
通过参与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我深刻地认识到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条例不仅能够规范村长的行为和作风,还有助于提高村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然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应积极改进和完善,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作为党员和干部,我们应时刻保持清醒和高度敏感的政治觉悟,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为村庄的稳定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五
贯彻落实好《条例》,不仅是提升自己自律意识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
一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党多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重要结晶,也是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结合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查摆问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远离“七个有之”,坚决杜绝“八种典型”,逐条对照22种高压线不断提升自我修养。
二要结合生产经营认真贯彻实践《条例》精神。当公司在大力推行环保改造、技术升级改造时,期间容易发生重经营发展,忽视从严治党、廉洁从政教育,《条例》教育我们强化风险防控,预防和杜绝微腐败滋生等问题,永远是我们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要加强自我修养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作为公司负责人,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切实当好公司科学跨越发展的领路人,做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清廉为官,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勇于担当,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
四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作为党委书记,要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不单自己学,更要带领大家一起学,要把自己摆进去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实效性、针对性、广泛性,形成上下守纪律、重约束、严监督的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六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中的相关内容紧紧围绕廉洁自律主题,再次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要求党员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读后深有感触,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首先,从字面上来看,什么是廉洁?《辞源》中廉洁一词的解释是:公正,不苟取《辞海》里的廉洁一词,解释为:清廉、清白,与“贪污”相对。“廉”就是清廉,不贪取不应得的钱财;“洁”就是洁白,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用普通的语言来说,廉洁就是做人要有清清白白的行为,光明磊落的态度。
从传统道德规范上来看,什么是廉洁?清正廉洁被视为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国之四维”之一,自古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性格严峻刚直、人称“包青天”的包拯;刚直不阿“海青天”的海瑞;被武则天赞为“敷政木,守清勤,升显位,励相臣”的狄仁杰;写下“为国办事心应忠,做官最怕常贪功。辛劳本是分内事,签收待退回拒礼为开廉洁风。”的于谦都是古代廉洁修身官员的代表。
身为一名党员,怎样做到廉洁?我认为必须重视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要懂得自重,认真把握自己人生的重要准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随时自省,随时反省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为,对照标准开展自我评价,进行自我教育;要时刻自警,要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用一个个案例警告自己,不要出现越轨的行为;要经常自励,用发源于内心的自觉推动自己,坚持自己所追求的信仰,不论面对工作还是生活中的艰难波折,都用于面对,不气馁,不屈服。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心得体会。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九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心得体会(实用18篇)篇十八
村庄是我国农村社会的基本单位,村长作为村庄的领导者,负有维护村庄秩序和推动村庄发展的重要责任。为了加强村庄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近期颁布了关于村长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名村长,我深刻认识到条例对于加强村庄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通过学习、反思和实践,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验与思考,谈谈我对于村长纪律处分条例的体会。
二、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严明党的纪律。
作为党员村长,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在维护村庄秩序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和条例,我明确了作为党员村长的权力与职责,不仅要模范遵守村庄法规,更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村庄的法规与党纪党规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党的纪律下加强自身修养,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个人的不断学习思考与实践,我认识到只有做到自己先守纪律、党纪党规自在其中,才能更好地推动村庄管理工作。
三、更加注重法制教育,严格落实村庄法规。
村庄法规的严格落实是维护村庄秩序的基础保障。作为村长,我深知法规对于村庄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制教育,我不仅了解并推动村庄法规的制定与修订,更将之作为推动村庄发展的重要手段。法制教育不仅要给自己,更要给村民,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才能在村庄管理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实践中,我发现村庄法规的落实需要与村民共同努力,只有让法规深入人心,才能更好地维护村庄秩序。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监督检查是村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纪律处分的关键环节。作为村长,我深知自身的监督职责,不仅要对村民的行为进行监督,也要对自己及村干部的行为进行自我检查。定期进行内部的自查自纠,既能发现问题,也能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村民的监督力度,通过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渠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只有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才能及时纠正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
作为一名村长,不仅要有党纪党规、法规法纪的教育,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才能更好地为村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只有不断学习、积累经验,增强自身的管理和领导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实践中,我发现领导村庄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经验,需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等。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我相信村庄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权能得以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村长,我深刻认识到村庄管理中纪律处分的重要性。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为加强村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我在学习、思考和实践中也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通过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我相信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村庄管理工作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