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对旅游纪念品市场整顿会议精神,我局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纪念品经营户的价格行为,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1、5月份,对各景点、餐饮、纪念品商店进行摸底调查,召开经营户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餐饮业菜谱实行统一鉴制,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3、做好与所有餐饮业、纪念品商店价格诚信责任书签订工作,目前已有60多家证照齐全的餐饮业主和43户纪念品经营户与物价检查所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并要求与菜谱同时张贴或悬放在店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
4、对餐饮业、纪念品商店的明确码标价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区各大小型超市的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五月份起,我所对景区景点所有纪念品商店进行要求纪念品经营户严格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从而有效的杜绝了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力求至年底旅游市场纪念品商店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5、从6月1日开始,我局专门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参与韶山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等工作,在完成了对纪念品市场的调查、摸底及经营业主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整改规范。现已完成了对滴水洞景区、铜像广场附近43家纪念品的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逐店逐户送标签上门1.5万张,宣讲明码标价的规范性操作方法。同时还与43户纪念品经营户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制定了整顿规范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模拟检查方案、整改责任书等,为9月21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作好了准备。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创造韶山良好旅游环境,市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局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在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优化经济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对旅游纪念品市场整顿会议精神,我局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纪念品经营户的价格行为,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1、5月份,对各景点、餐饮、纪念品商店进行摸底调查,召开经营户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餐饮业菜谱实行统一鉴制,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3、做好与所有餐饮业、纪念品商店价格诚信责任书签订工作,目前已有60多家证照齐全的餐饮业主和43户纪念品经营户与物价检查所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并要求与菜谱同时张贴或悬放在店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
4、对餐饮业、纪念品商店的明确码标价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区各大小型超市的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五月份起,我所对景区景点所有纪念品商店进行要求纪念品经营户严格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从而有效的杜绝了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力求至年底旅游市场纪念品商店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5、从6月1日开始,我局专门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参与韶山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等工作,在完成了对纪念品市场的调查、摸底及经营业主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整改规范。现已完成了对滴水洞景区、铜像广场附近43家纪念品的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逐店逐户送标签上门1.5万张,宣讲明码标价的规范性操作方法。同时还与43户纪念品经营户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制定了整顿规范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模拟检查方案、整改责任书等,为9月21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作好了准备。
今年以来,经我局制定、审批的各类培训费共计16批次,制定审批及执行盛市新定各类政府定价品种调整价格27批次,300多个品种,价费的制定,调整比较频繁,我局都是从优化经济环境的大局出发,从严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堵住了乱收费、通过对医药、供水、运输等价格的从严审核,估计可节约企业运行经济成本500万元左右。
(一)开展全市《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年检年审工作。重点检查一年来各单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情况以及执行政府定价的各类服务价格的情况,这次共计检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73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203证,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收费政策和服务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重点行业价格专项检查。
1、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局对全市各乡镇12所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除个别学校收取技术信息教育费40元/人(总计金额1880元,按花名册全部退还给学生)外,其他收费情况比较规范、透明,比往年都要好,投诉率大大降低。秋季中小学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透明,至今未发现一起因乱收多收引起投诉的案件。
2、农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湘价重[20xx]147号、湘价消[20xx]109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农资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的尿素、碳铵、复合肥、常规种子、杂交种子及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仔细询问、检查及认真核算每张进货单据,未发现哄抬物价和违反文件规定的违价行为,稳定了农资市场价格,维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3、按照省里文件精神,配合湘潭市物价检查所对我市客运票价的收费情况和广播电视局“网改费”、“安装费”等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1、努力推进价费公示进乡镇、企业园区工作。根据湘潭市物价局潭价字[20xx]36号文件,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潭政办函[20xx]4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价费公示成果,提高价费政策的透明度,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农民成员增收,我们开展了价费监管下基层,进园区(企业)的工作,我市主要选择了永义乡及港越、三旺、世源作为试点,重点开展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制止向企业和工业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工业园区负担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全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以上价格管理措施的实施,目前我市的经济环境在乱收费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改善,涉及对企业乱收费的投诉案件今年为零。
2、做好价格监测与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拓宽价格监测与价格信息服务渠道,通过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和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咨询、成本调查、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投放等服务手段,沟通政府与企业、市场往来,服务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促进市场物价基本平稳运行。
3、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配合省市搞好旅游价格诚信示范户和继续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及湘潭市价格下基层等各项活动,促进诚信经营,优化旅游环境。
4、办理好12358价格投诉案件。今年到目前我所共接到来访、来电、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投诉案件16件。对游客的投诉,不论金额大孝案件的难易程度,我们都及时地进行调查处理,答复率、满意率都达到了100%,做到公平公正,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共清退消费者2396元,创造了韶山优秀的旅游环境,树立了良好的韶山形象。
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方面,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治价,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巩固价费公示成果,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为韶山经济发展作好服务工作。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三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要求,坚持把财政工作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审视、去把握,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我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贡献力量。
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县财政局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结合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制定了《县财政局x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并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全局形成了“唱响主旋律,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这种反应敏锐、行动迅速、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县委、县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员的好评。
一是建立财政预警机制,规范财经秩序。针对部分乡镇和单位出现的对农补贴发放不及时到位、违规采购、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县财政局创新理财理念,积极开展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对农补贴信息化发放的研究和有益尝试,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和会计集中核算、大力开展《政府采购法》宣传、对农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变事后检查为事前宣传、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督促财务单位加强自律。二是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文明财政氛围。为了进一步营造文明财政的良好氛围,在工作中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制约机制,防患于未然;一手抓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文明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站在“建设文明财政,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大张旗鼓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方面以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做先导,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对获得市级“文明窗口”的单位举行授牌仪式,大造声势,用正面形象激励干部职工树立文明服务的意识,通过领导带头,促使“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之风在全局形成。经过积极运作、积极创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获得市级“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县财政局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财政工作相结合,融入财政日常工作,明确局分管领导和股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规范财政检查行为,严禁重复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完善管理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对财政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实行财政监督检查统一归口监督股管理,统一材料审核、下达有关文书,法规股负责合法性审核,办公室统一编发文号。实行财政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告知制度,严格审理、审批程序,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并明文规定严禁在一年内对同一单位实施同一问题两次检查。一年来,本局没有发生重复检查现象,所有检查均按照有关法律及财政法规依法进行;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超标收费和涉及企业的乱收费;没有发现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情况。并紧密结合当前收费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票据领用专人、定量供应和年度回收制,实现收费票据管理信息化,使全县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性减少。
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为巩固学习成果,进行了全员考试;七是对开展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阶段都进行跟踪督查和明察暗访;八是对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从办公大楼门口到办公室走廊,从地面到墙壁,从室内到室外到处整齐洁净、舒适安宁、赏心悦目,优美的环境激发了大家昂扬、奋发、向上的精神,人们心情愉快,情绪饱满,团结和谐,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工作学习紧张有序。各股室人与人之间,股室之间比工作、比干劲、比贡献蔚然成风,为群众、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文明服务成为全局人员的自觉追求;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权力意识淡化了,公仆意识增强了,私心杂念淡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服务观念、效率观念深入人心。过去部分人迟到早退不在乎,现在人人出满勤,干满点,惟恐自己工作落后于别人,办事效率明显加快。在政风政纪上,在全方位开展服务上都出现了新的较大的变化。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四
我市优化经济发展软境专项推进工作开展以来,优化软环境各小组按照自身承担的工作内容,加大协调督查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优化软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制定方案,狠抓落实,使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按照市委、政府将市优化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优化办)办公地点设在纪委的安排,纪委腾出了4间办公室作为优化办公室专门办公用房,为各组安装、配置了专用电话、办公桌椅、微机等办公设施。办公室下设宣传报道组、专项推进工作一组、专项推进工作二组、日常监控考核组。运行中,根据工作需要,又内设了综合调研督查室。从各基层单位抽调了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工作组。抽调人员如下:宣传报道组,冯子林、仝志民、王保华、李海亮;推进一组:包海青、任建裕、王金、海霞、王向军、徐立娜;推进二组:孟啸、李锦、郝东升、宋东明、敖和平;日常监控组:张全忠、白龙、储裕铭;综合调研督查室:乌云、李晓霞。
1、宣传报道工作:
宣传报道组及时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方案,责成专人具体负责。协调各媒体,开办专栏、制作节目,通报全市优化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共编发信息49期。下发了《二连市20xx年优化发展软环境专项推进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软环境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小结》、《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二连浩特市中外客商投诉中心、二连浩特市优化软环境办公室举报中心关于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媒体播发了《致全市人民一封信》、《关于保护举报人员合法权益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投诉举报的《公告》。协调配合文明办编写了65条宣传标语,指定内容要求各相关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悬挂。目前共有二十多家单位按照指定的内容制作悬挂了宣传标语。
电视台、电台、报社分别播发和刊登了优化软环境综合评论10篇。报社开办了《专项推进追踪》栏目,电台开设了《道德与生活》、《百姓说事》栏目,电视台开设了《优化环境,善待客商》、《公德窗》、《关注民生》栏目。到目前为止,电台共播出优化环境方面的新闻80条,电视台播出124条,其中汉语78条,蒙语46条,报社刊登优化环境方面的消息、图片等共有44篇(幅)。报社、电台、电视台深入宣传了优化环境推进工作的目的、意义,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专项推进工作:
专项推进各组分别结合自身承担的工作内容,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内容,做到了人员、任务、分工、责任四落实。按照进度安排扎实推进,在此基础上,专项推进一组积极联系协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通过核实,目前,我市现共有各类企业432户,其中公司91户,内资企业法人38户,内资营业(事业单位)1户,经营单位(非法人)48户,私营企业254户,个体工商户3737户。对全市所有单位部门行政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进行了统计、分类、汇总,全市共有收费单位104家,242项收费和价格,根据这一情况,制作了《二连浩特市收费项目汇编》。公安局积极配合专项推进二组,针对我市流动人员变化大的实际,对我市第一季度末常住、暂住人员进行汇总登记;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市制定的优惠政策,草拟了《重点项目挂牌保护政策》;草拟制定了《二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收缴分离制度》。近期内拟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政府下发执行。
3、日常监控工作情况
日常监控组制定了《日常监控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档案建设、建章立志、信息报送、组织建设、工作记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日常运行、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为基础性内容。草拟并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二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及《二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草拟了《二连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二连市20xx年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推进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确定了举报箱的设置位置、数量;草拟了《二连浩特市软环境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召开小组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了聘请优化环境监督员的相关事宜,积极整合各类义务监督员力量,组建了优化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出台了《关于保护举报人员合法权益的暂行办法》。拟于近期内召开座谈会明确各监督员的义务、权利、职责和具体任务。
4、综合调研督查工作:
联合调查。优化办举报中心与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中外客商投诉中心共同下发了《关于保护举报人员合法权益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投诉举报的《公告》。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在已确定的地点置放了10个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箱的位置和举报电话。
按照《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推进组20xx年专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全市绝大部分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对优化软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及优化软环境的重要意义开展了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开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部门、本系统优化软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对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各单位陆续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了行风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优化软环境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期间,多数单位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办法得力,能够结合各自工作业务特点开展活动。如: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局率先召开了全局优化软环境动员大会,对本部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土资源局开展了“阳光政务”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推行了“四个公开”,即: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纪律、公开政务信息。公安局在公路联检区设立了警务室,维护口岸公路联检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查处公路联检区的涉外案件等。
优化经济软环境专项推进工作前一阶段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有个别单位、个别部门对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信息上报不及时,上报材料内容不完整、行文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单位工作开展不及时,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程度不同的存在。优化办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各单位优化工作进展情况,增强优化环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优化工作的有效开展,优化办今后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优化工作进展情况以小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1、 强化访谈节目,突出软环境内容,形式要灵活多样。
2、 利用明察暗访的形式,使曝光真正揭露突出问题,焦点问题,影响优化环境的问题。
3、 抽调专门力量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摸底调查。
4、 近期召开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和其他各类座谈会。
5、 近期要组织一次问卷调查。
6、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及投诉工作。
7、 指定举报箱的管理办法。
8、 指定年终综合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五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创造韶山良好旅游环境,市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局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在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优化经济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场整顿会议精神,我局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纪念品经营户的价格行为,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1、5月份,对各景点、餐饮、纪念品商店进行摸底调查,召开经营户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餐饮业菜谱实行统一鉴制,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3、做好与所有餐饮业、纪念品商店价格诚信责任书签订工作,目前已有60多家证照齐全的餐饮业主和43户纪念品经营户与物价检查所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并要求与菜谱同时张贴或悬放在店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
4、对餐饮业、纪念品商店的明确码标价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区各大小型超市的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五月份起,我所对景区景点所有纪念品商店进行要求纪念品经营户严格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从而有效的杜绝了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力求至年底旅游市场纪念品商店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5、从6月1日开始,我局专门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参与韶山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与xxx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等工作,在完成了对纪念品市场的调查、摸底及经营业主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整改规范。现已完成了对滴水洞景区、铜像广场附近43家纪念品的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逐店逐户送标签上门万张,宣讲明码标价的规范性操作方法。同时还与43户纪念品经营户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制定了整顿规范与xxx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模拟检查方案、整改责任书等,为9月21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作好了准备。
二、加强价费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今年以来,经我局制定、审批的各类培训费共计16批次,制定审批及执行省、市新定各类政府定价品种调整价格27批次,300多个品种,价费的制定,调整比较频繁,我局都是从优化经济环境的大局出发,从严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堵住了乱收费、通过对医药、供水、运输等价格的从严审核,估计可节约企业运行经济成本500万元左右。
三、积极开展价格检查、清理规范各部门收费行为
(一)开展全市《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年检年审工作。重点检查一年来各单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情况以及执行政府定价的各类服务价格的情况,这次共计检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73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203证,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收费政策和服务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重点行业价格专项检查。
1、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局对全市各乡镇12所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除个别学校收取技术信息教育费40元/人(总计金额1880元,按花名册全部退还给学生)外,其他收费情况比较规范、透明,比往年都要好,投诉率大大降低。秋季中小学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透明,至今未发现一起因乱收多收引起投诉的案件。
2、农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湘价重[xx]147号、湘价消[xx]109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农资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的尿素、碳铵、复合肥、常规种子、杂交种子及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仔细询问、检查及认真核算每张进货单据,未发现哄抬物价和违反文件规定的违价行为,稳定了农资市场价格,维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具体要求,市监局勇当“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上半年,我局持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节日食品安全整顿、清查“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安全整治、“3.15曝光问题食品”专项清查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地排查治理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为全面巩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实施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开展了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排查治理,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基本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以及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均全面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检查食品经营户1320家,排查安全隐患46个,整改完成46个,整改率达100%;已完成262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待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我局将依据检测结果,对经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我局以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年为着力点,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扎实做好质量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盐山县产品质量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制定了《盐山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3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议;4月16日召开全县质量提升培训会议,邀请省专家对县直有关部门和51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突出标准引领。建立并实施企业领跑者制度,由我局联合发改、商信、教育、文化等八部门制定了《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指导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帮助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三是夯实计量基础。建立与国家标准统一的强检计量器具服务系统,规范检定流程。上半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092台。
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科学实施“双随机”抽查,做到不流于形式,形成监管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全县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30余家,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拉出异常85家;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对50家食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予以公示。
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银行等有融资业务的单位广泛宣传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等融资政策,大力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动产、商标专用权的资本化运作,盘活资产,加快企业发展。目前共办理动产抵押11笔,为企业融资1.4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服务力度,使“双创双服”工作真正落地见效,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让市场经济创造活力。
汇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