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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有哪几种篇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混凝土有哪几种篇二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有哪几种篇三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 。
3、工程名称: 。
4、工程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混凝土有哪几种篇四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项目信息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所在地地址:
施工单位:
项目现场负责人:
手机:
项目现场电话:
泵送合同总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货款:
1. 100%预付。
2. 全部货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 当月所供砼款于当月月底前100%付清。
4.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类推,全部余款最迟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5.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 %,余款 %自该批供货首日起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6. 以 m3为一付款单位,供完即付100%货款,不足 m3最迟自该批供货首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最迟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其它机构,另行约定)
其他
1.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2份,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 合同货款的计算:合同货款总额=(签收数量×单价)。
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 其他约定事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混凝土有哪几种篇五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结合本购销合同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商品砼供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购销基本要求
1、工程名称:金泰王朝花园小区11#楼、12#楼
2、建设单位:郑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分公司
3、监理单位:河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建筑面积:11#楼26655.76㎡ 、12#楼25886.35㎡
5、结构层数:11#、12#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
6、供货地点:周口市金泰王朝花园小区
7、合同工期:20xx年8月-20xx年5月
8、运输方式:专用混凝土罐车运输 第二条:甲方单位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商品砼结算价格
一、商品砼结算价格依签订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费用
1、砼运费,包含在签订合同砼单价内。
2、汽车泵送费:泵送长度38米,价格为元/ m,泵送长度48米价格为元/m。
4、若需方提供抗渗、抗裂、防冻等材料,则供方收取配合费/m;
5、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取。 三、其他费用
第四条:计算与结算方式
2、砼实际计算数量以甲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供货发货单或结算单据为准,以砼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
3、砼浆以容量1500kg/m计算,单价按相应标号混凝土单价计算;
4贵同志)对账核算,确认每次供应砼数量并填写砼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付款依据;甲方不能及时对账,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基本条款
甲方第一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八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二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十四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三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二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四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六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五次付款,楼顶花架、女儿墙完工后,壹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二、其他约定
甲方付款时与乙方财务人员办理正式手续,汇款必须直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现金必须交给乙方财务人员,交给公司其他人员公司不予承认。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保证场地水通、路通、电通和照明良好,浇筑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负责;
3、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提前24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并说明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及其他相关要求。
9、甲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商砼款,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向甲方提出索赔。
10、工程连续停工或停止要货30天以上,甲方应在5各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全部砼货款;
11、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三条第一款内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12、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砼价格不再调价,以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二、乙方
1、应按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科学组织生产、调度,保证混凝土供应。
3、组织好各种原材料,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
4、应对商品砼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5、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管方的质量验收;
6、应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原材料复试报告、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或付款,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由不可抗力造成供应中断或停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产品交付
1、商品砼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4、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甲方接收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5、乙方在商品混凝土的运输途中及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车辆管理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验收
1、商品砼拌合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2、商品砼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周口市预拌商品砼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甲乙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和备用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砼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商品砼评定不合格的,有关处理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及违约责任
一、争议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应进行目测、塌落度检测及留置试件等初步检验方法;未按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履行验收手续,而是将混凝土直接用于施工,视为已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3)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则应赔偿乙方因甲方未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2、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始供货属于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乙方应书面通知不能供货的客观原因,甲方在此基础上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手续,在其他站购买混凝土,超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双方确认,口头承诺及协议不具有对抗书面协议的效力,任何补充协议和争议过程中达成的事项均以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定效力。
6、本合同时双方履行合同及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甲乙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各条款含义,并愿自觉遵守,签订很合同时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7、本合同为商业机密,双方均不得外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