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团结友爱、和谐进取的集体,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通过阅读以下这些学校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学校工作的难点和亮点,对于我们的学校工作也会有所启示。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一
1、学校一切收支必须按国家要求发生每一项经济往来,填制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帐注册。
2、学校的一切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的总务主任和会计人员认真的履行财会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财会手续,擅自开支。
3、学校的每一项开支必须遵循勤俭节约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公出人员除了特殊需要,且经校长审批外,不住高级宾馆,不请客送礼。
4、学校五千元以上的经济活动,由校长会议商定,根据情况校长赋予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一定的审批权限。
5、学校各部门采购的一切物品,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严格履行采购、验收、审批三个手续,及时上帐。
1、学校一切物品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调配,保管人员在总务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的物品管理工作。
2、对购入的物品,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严格把住数量、规格、质量关,对不合格的.物品不验收、不入库。
3、对学校固定资产,要认真查点清楚,单列帐目。物品发放使用,要注明使用人姓名,对调出人员借用的物品一定要追还,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4、不论何人,如丢失学校物品按价赔偿,教工由主管校长督办,学生由政教处主任督办,及时将赔偿款交到总务处。
(1)打碎门玻璃,窗户玻璃每块赔款5元。
(2)损坏桌子每张赔款20元,损坏凳子每把赔款10元。(开胶、拔铆除外)。
(3)打碎玻璃黑板每平方米赔款100元。
(4)因打闹损坏公物均按原价加罚十倍赔偿。由政教处督办,到总务处交款。
5、其他。
(1)小车的使用与管理,小车主要是为学校领导办公外出服务,主要领导用车可以直接使用、但司机必须向管车领导通报去向和使用时间。
(2)其他领导用车和各科室因公出用车必须提前向管车领导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包括外单位用车)。
(3)修车、用油要经管车领导同意,如管车领导不在可由总务主任安排。
1、总务主任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主抓学校的总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总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总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合理安排工作,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长,定期检查、考核、评定。
(2)负责制定总务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管好校产、搞好校舍规划,基建和维修,搞好设备的管理和采购。
(4)管好财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坚持原则,认真审批所有报销票据,定期向教代会公布帐目。
(5)搞好全校师生的福利,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
(6)协助各处室搞好学校的各项活动筹备工作和外事接待安排工作。
2、行政管理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员是总务主任的助手,在主任的领导下,主抓后勤行政事物。
(1)负责对学校的设备、备品的配备、管理登记等造册检查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清点、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严防破坏或丢失。
(2)负责安排工人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日常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对临时工的管理和教育及工作安排。
(3)负责管理传达室、烧水房、浴池、锅炉房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搞好学校的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校内垃圾并及时组织外运。
(6)搞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办到高质量、高标准、做到物美价廉。
(7)管理学校的水、电、暖气,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意节约水、电、燃料。
3、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主管会计是在主任领导下主管财务工作。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财会制度,坚持行使《财会人员职权条例》,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学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把好财务关。
(2)负责办理预算内外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调拨等会计事物。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工资表、资金表和各项开支、补助表等。
(4)做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严密,内容落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月清月结,报表及时。
(5)领导会计员,出纳员共同完成其本职工作,做到会计账与出纳现金账,银行对帐单相符,与会计和出纳员一起发放工资和各种补助。
(6)管好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务工作要求,填写记帐凭单,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入册,交给档案室归档管理。
(7)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帐,应与各科目的财产帐相符,对学校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
4、出纳员岗位职责。
(1)根据批准的原始单据和现金(存款)收据,付出记帐凭单办理现金(存款)收付,并在收据和凭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自己的名章,当天入帐,不得以单据顶现金。
(2)负责预算内、外现金(存款)的收支业务,收缴学杂费、书报费、采暖费、托儿所、自行车费等各项收费;发放教工工资、奖金、补助费、以及其它各项费用。
(3)认真记好现金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与会计帐相符,自觉接受会计监督。
(4)每天下班前应结清当日账目,编制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凭单交接月报表,连同收付记帐凭单和原始单据交给会计审核处理,当日现金管理按银行规定数额存库。
(5)兼管教工小额储蓄,互助会借款年末还本工作。
(6)认真审核支出凭证,原始单据必须有三个人签字,不符合要求的不给报销。
(7)去银行存款必须有保卫人员押送,不得私自一个人办理,时刻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8)学校的一切支付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办理。
5、采购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各种物品(办公用品,基建维修材料及其它非专业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外联系业务)。
(2)严格按计划采购,注意产品的质量,做到物美价廉和适用。严防造成积压和浪费,要做到“三勤”,同样物品要多走几家商店,对比质量价格再买。
(3)加强政策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各项规定,不徇私情不谋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清政廉洁,不吃回扣。
(4)严格履行请款、报销手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拖不欠,不用白条收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入库物品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对物品,材料验收数量,规格准确、发放要及时。
(2)负责记好保管帐,认真执行出入手续,要做到帐物相符,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3)物品管理要注意节约、经常清点库存,做到物品不积压,不浪费又能保证供应。
(4)对购进的物品负责验收,入库要登记。在验收时要注意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入库。
(5)对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设立专帐,要写清生产厂家,购买日期,产品规格和价格,物品要做暗记。
(6)除大件物品搬运有困难保管员求助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库房私自选取拿物品。
(7)库房内要有醒目的物品领取公约,以便大家自觉遵守。
(8)库房内的防火工作由保管员负责,仓库内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要设防火器材,保管员要会使用。
7、电工岗位职责。
(1)电工主要是维修和保证校内的正常供电。
(2)电教馆的配电室,大楼电表箱是重要的部位,电工要着重做好检查维修工作。
(3)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维护好线路安全,保证安全准时送电,及时完成保修任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
(4)配电室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掌握学校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维修线路,春秋两季,四大节日全面检查,清楚隐患。
(6)配电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有火灾情况,及时切断电源,保护好电器设备,保持好配电表的卫生。
(7)负责内部小号电话的维护和修理。
(8)负责与电业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接待工作。
(9)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四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十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评教职员工的一项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管理,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四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重点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学费;
(二)公寓制寄宿费;
(三)代收费用;
(四)其他费用。
上述学费、寄宿费其他费用必须按照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要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得变相多收费。
四、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对服务价格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和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
(一)超越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五)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乱收费行为。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受上级部门的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不能退还的,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类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科归口管理,凡不按学校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五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六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七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电器。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各部门领导电脑。9.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
10.严禁对同事恶意攻击,严禁造谣生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以上行为着,经劝解无效,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学校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银望私塾”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八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1、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2、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九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
2mm、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5、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20xx.2.15。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我校教学、科研以及为社会服务中的作用,补偿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大型仪器设备可持续发展,依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开放共享、有偿服务的管理原则。教学时段、仪器设备调试或新功能开发阶段不收费。
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收费必须根据需要针对校内校外等不同的用户类型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凡我校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都需纳入有偿服务范围。
(一)国家和学校出资购置或学校接受赠送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开放共享,实行有偿服务。
(二)校内各二级单位自筹经费购置或单位接受赠送的大型仪器设备,在满足为本单位服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开放共享,实行有偿服务。
(三)教师的横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在满足本课题组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鼓励开放共享,实行有偿服务。
服务收费一般由分析测试费(提供分析测试服务的人工及设备运行的成本和服务费用)和消耗材料费(包括与服务相关的机组用房的房租、水、电、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旧费等费用)组成。
对校外服务时,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相应统一收费标准的,按统一收费标准收费。
(一)仪器设备管理二级单位制定收费标准,经相关专家评审和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一周。
(三)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收费标准报相关校领导批准后送校长办公会讨论。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收费标准送计划财务处备案和执行。
(一)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完成后,用户凭机组人员确认的收费明细单向提供服务的二级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收费,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二)各二级单位在计划财务处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专用帐户”,收取服务费后必须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对所收取的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统一管理。
(三)对校外的服务收费,由学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代征税费。
(四)服务收费的分配必须通过计划财务处完成,服务收费税后总额的10%上缴学校作为大型仪器设备奖励基金,90%返还提供服务的二级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专用帐户”,用于支付大型仪器设备开放运行的相关费用,其中劳务报酬的比例不得高于总额的18%,其余费用只能用于仪器运行维护、仪器维修及升级改造。
(五)“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专用帐户”的资金使用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六)获得学校开放基金资助的服务收费管理按照《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校内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的优惠政策为校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测试服务。
一经发现,将通报全校,同时违规人员必须按校外服务收费标准补缴所有的差额,并且在随后的一年内使用学校所有仪器设备只能按校外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付费。再次违反者,其今后所有实验费用均按校外收费标准执行。
(八)大型科学仪器服务收费的成效纳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范围。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重大校〔20xx〕222号)同时废止。本细则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一
为严格学校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树立一中良好形象,特制订如下规定:
2、分管校长和科室组馆一把手为收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校内所有收费必须严格履行如下程序:首先由科室组馆一把手打出收费报告并附有关收费依据(即收费许可证),然后由分管校长签字、后勤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室研究批准。
4、任何教职工都不许代学生订报刊啊志,不许代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习题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课外书籍;更不允许代书商在校推销、出售报刊、杂志、教辅资料、习题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课外书籍。
5、不经许可,私自收取费用,除应如数退还并扣发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当月的课时岗位津贴外,还按收费总额10%的数额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先获得收费许可。《收费许可证》由学校财务部门依照规定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2、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3、学校收费实行年审制。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关于《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手续。
4、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5、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6、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三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
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方尹小学。
20xx年9月2日。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继续巩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成果,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坚决反对软化、懈怠现象发生。
2.加强收费工作领导,校长对所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对收费工作严格把关。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教职工持续开展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的长效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学校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透明学校收费情况。
4.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工作制度。从源头抓起,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建立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制度和内服约束、监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5.把规范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要使用正规票据,及时与学生结清相关代办费用,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免费项目,严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7.切实规范教辅用书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资料;为其他年级学生代购教辅资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且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除“一科一辅”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不得允许有关人员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购买学习用品;不得违法翻印各类教辅资料。
8.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五严、六严”规定,各校不得违规补课收取学生费用;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举办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各校要与教职工签订相关责任书。
9.各校不得组织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
10.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高度重视学校收费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力度,把本校教育收费工作做好,坚决杜绝越级信访举报现象发生。
11.不得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责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致使本单位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出现问题的,县教育局和中心校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学校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动的,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由中心校与各校签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心小学:(签字)。
小学:(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五
为了贯彻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乱收费继续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一费制”收费办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宣传教育、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入手,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同时,坚决有效的遏制乱收费问题,净化教育环境,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学校的各种收费必须实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收费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没有任何权力,私自收费。
三、正常的学校收费的每一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一定要对学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执行学校的收费中,不准私自搭车收费。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乱收费现象,三年不能被评为优秀教师,不能评模、晋级,所在班级不能被评为优秀班级,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准私自订各种复习资料。
七、不得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办班,进行有偿性的补课。
八、对于乱收费的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并适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直至进行经济处罚或解聘。
九、本责任书签字后存入学校档案,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状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六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则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则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则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8、打印教师:x;
9、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七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