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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协议通知篇一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退休人员返聘暂行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协议期限:
聘期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应尽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并支持乙方在单位从事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应尽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甲方及所在科室的业务需要做好相应的本职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四、乙方享受待遇
2、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院审计科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
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2、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的,按协议期限每提前一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六、补充说明:
3、在协议期内,乙方如非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意外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协议通知篇二
当退休返聘人员解除返聘协议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按照协议来支付薪水、福利和待通知金。
国务院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017年5月22日 中国劳动人事网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编辑:nelson 出处:
劳办发[1997]88号
江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赣劳关[1997]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三、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输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推荐阅读: 劳动合同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4.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5.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内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专项协议来规定。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7.“停薪留职”的职工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他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办理,即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岗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8.用人单位应与本单位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待岗或放长假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
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10.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6.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17.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19.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从被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20.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甲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处(盖章)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认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协议通知篇三
江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赣劳关[1997]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三、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输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推荐阅读: 劳动合同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4.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5.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内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专项协议来规定。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7.“停薪留职”的职工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他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办理,即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岗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8.用人单位应与本单位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待岗或放长假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
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10.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6.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17.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19.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从被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20.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甲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乙方(签字)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协议通知篇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
学历:__________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根据《退休人员返聘暂行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协议期限:
聘期暂定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应尽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并支持乙方在单位从事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应尽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甲方及所在科室的业务需要做好相应的'本职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四、乙方享受待遇
2、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院审计科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
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上级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勤制度。
2、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的,按协议期限每提前一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六、补充说明:
3、在协议期内,乙方如非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意外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协议通知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基于乙方系退休返聘人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岗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按日计算,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二)乙方加班须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经甲方批准或由甲方安排的加班,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照乙方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计发乙方的加班工资。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不享有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薪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资管理制度,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薪资报酬。甲方发日期为每月 8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甲方按日薪每日 100 元支付乙方工资,此外不再包含其它任何工资性收入。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薪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双方约定,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日薪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五)因甲方与乙方之间属特殊劳务关系,不属劳动关系,所以已经不再适用社会劳动保障范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双方不再参加社会保险,而由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商业保险甲方不负责承担。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入司培训和岗位基础技能培训的义务。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公司规章制度及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订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公司及上级指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三)如甲方安排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推诿,不得以与其他劳动合同制员工待遇不同为借口拒绝。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二)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三)乙方离职的,应提前通知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公司临时安排在职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四)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因违纪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提前通知。
(五)因甲方工作调整或确因乙方健康状况不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甲方亦有权主动提出解除本聘用协议。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甲方的规章制度有修改,则以修改并经正确程序通过后的规章制度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内容若与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则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