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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医疗协议书篇一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xx年医疗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协议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医疗协议书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4.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乙方的义务
3.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全部转送到甲方;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5.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日期:
安全医疗协议书篇三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年度各村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站)签订20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站)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站)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
4、村卫生室(站)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站)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医疗安全责任。
村卫生室: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医疗协议书篇四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安全医疗协议书篇五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__年度各村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站)签订20__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站)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站)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
4、村卫生室(站)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站)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医疗安全责任。
村卫生室: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