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信息中心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疫情期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根据省、市政府督查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印发通知到各部门,抓紧推进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列入当前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提高工作实效。通过前期摸排全区国有房屋出租情况,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度,解决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切实将政策执行到位。
三是汇总分析,确保如期完成。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经梳理,全区68家主管部门,12家单位涉及出租行为,已落实租金减免金额930万元。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开展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定期汇总各单位减免情况,确保减租工作落实落地、不打折扣,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
信息中心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根据局关于效能建设活动的安排,本人对本职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如下:1、大局意识方面,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具有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工作效率方面,对自已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考试工作对时间和准确性要求比较严格,容不得一点的失误和拖延,也要求我们在工作上细之又细,慎之又慎。
3、工作作风方面,作风正派,说的'少做的多。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存在问题是:
1、由于常期面对考生,有时存在着对待考生不够耐心,情绪急燥的现象;
2、长期和数字打交道,思想高度集中,工作比较累,有时会有放一放,歇一歇的想法。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有办人民满意的考试的思想,考生的每一件事对于我们也许只是微不足道,但对于考生来说是大事,要有耐心,为考生解释清楚。
2、注意休息,劳逸结合,缓解由于精神紧张带来的效率不高现象,提高工作的正确性,确保不出现一丝一毫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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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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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精神落到实处,通济堰管理处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减免主体一户不落。
一是“强”认识。充分认识到房租减免政策是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体现;是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的.具体措施,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主动担当尽责,逐一排查核实,确保政策落实精准。
二是“讲”政策。组建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站点,与租户一一联系、面对面“座谈”,对房租减免政策进行再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覆盖到全部租户。
三是“界”范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灌区内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进行再核实,再筛查,建立房屋减免情况台账。核实灌区内符合减免条件租户共6户,预免租金额共计26853.28元。
四是“定”期限。根据减免政策,拟定对6户减免主体减免6个月房租,目前,已将相关台帐报都发中心审核。争取早日将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经济复苏、民生改善。
信息中心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根据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枣安监发„‟1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本着依法管理、严肃认真、客观务实的态度,开展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保部,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了安全检查、生产调度和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担任安全检查员、生产调度员和设备管理员并制定了“三员”岗位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对“三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员”的任职资格,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切实提高重点岗位人员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认真贯彻8月10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区安监部门的安排,公司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会议,贯彻落实“企业自查自纠、政府严格监管、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机制,使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一)检查基本情况:
1、公司安全许可;
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安全设施的配备、设置及安全经费的落实情况;
5、生产现场操作规程、安全资料是否规范及执行情况;
6、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救援培训与演练、救援装备配备情况;
7、重大危险源监测运行情况;
8、原材及成品包装、运输及储存情况。
9、设备检修及安全联锁运行情况。
(二)存在问题
2、生产现场少数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防腐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3、部分灭火器材未摆放在明显位置;
4、生产车间和灌区的安全警示标识过少或有损坏。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公司要求责任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司规定了限期整改时间,并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本次自查自纠行动的工作成效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自纠自查活动,排除了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有力的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人人讲安全的良好的工作氛围。
同时,通过这次的检查工作,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向深度和广度上拓展,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本公司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信息中心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xx.71万元、造林补助资金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