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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一
根据《_××市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17年工作要点精神,由市委授权、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协调,县区异地交流巡察第三巡察组于 217 年×月×日--×月×日对××区××局、××乡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个别谈话××人次,发放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问卷调查各×××份,抽查核实××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余件(人)次,召开×次××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开展多轮次明察暗访,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发现被巡察单位问题线索××件(其中,进一步了解关注类线索××个,了解关注类线索××个,参考类线索××个),涉及处级干部×人、科级干部××人、科员及以下的工作人员××人;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次)。现将巡察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异地交流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1、提高对巡察意义的认识很必要。中央提出“巡视是政治巡视”,巡察就是政治巡察,是把巡察工作视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个有效途径,是严格落实习_“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的重要指示,也就是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就是夯实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目前,巡察已成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一个重要方式,打通了干部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大大减少了党内监督的死角和空白,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的落地生根,这种监督的力度和实效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的、也是最好的。
但是,社会层面的认识,还有一定程度的偏差和误区。比如,有人认为巡察就是“挑刺儿”、“找事儿”,也有人说巡察就是驱“蚊”灭“蝇”。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不住政治巡察的核心要义,在工作中就比较容易出现一些偏差和纰漏。个别被巡察单位领导一听说被巡察了,就认为组织上要找碴了,而没有站在政治高度对待巡察工作,没有真正认识到巡察是组织上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来推动解决问题的,也就是通过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认识到具体行动,切实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实质还是强健组织,促进每个部门单位的长治久安。
基于此,我们巡察组在每个被巡察单位的见面会和动员会上,都要求与会或被巡人员从这样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巡察监督看作是一种关心爱护,当作一次必要的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增强勇于主动接受巡察监督、配合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做足做好巡前基础“功课”很重要。县区开展巡察工作一年多时间了,被巡察单位迎察意识都提高了,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巡察组发现问题与案件线索越来越难,有些隐藏问题,你不主动找,被察单位也不一定主动提供相关材料让你查。不论巡察哪个部门单位,我们在其所在的工作领域内不是专家,被巡对象却是行家里手,巡察组先天有一定弱势。要变被动为主动,就要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情况。所以,前期做足“功课”很重要。
进驻前,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沟通,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信访、审计,乃至公安局、检察院反贪局等,当面了解一些反映和举报,这样心里更有底,工作也更有针对性。如巡察单位职能领域工作现状、发展情况及面上存在问题等,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可开函查询干部考核文书档案,甚至干部档案等)、毛病较多的干部情况、干部群众的反映或情绪等。要充分做好谈话准备,筛选谈话范围。谈话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但巡察谈话不是纪律审查,更不是司法调查。在实践中,谈话人员要对巡察谈话有准确的定位,把握谈话的态度、方式和方法。确定找什么人谈很有必要。把握“纵向拉长、横向延伸”原则,既分“层次”,又有一定数量,防止以偏概全。同时,要抓住重点对象,为获取情况提供有效保障。可把班子成员、刚离开岗位的领导以及人事、财务等关键岗位的干部和实名举报人、信访老户等作为重点谈话对象,必要时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听其诉求和问题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及时研判,把握线索的真实性、有效性,从中获取有用信息;要善抓疑点,听懂“话外音”,不轻易放过任何重要事实和关键疑点。这样,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坚持“政治巡察”出实效很关键。巡察组出成果相对容易一些的,就是政治巡察,县区基层部门单位往往感觉政治工作是务虚的,以致造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这些在被巡察单位中普遍存在,是一种共性问题,也是最容易出问题和纰漏的。不少出问题和纰漏了,自己却还不知道。不说查各种记录,就是通过个别谈话往往都能反映出来或得到印证。因为大家感觉这一块不是大事,但往往却是最薄弱的地方。
能同意。个别谈话有这方面的反映,再对照查阅会议记录,基本就能印证个别谈话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委统筹负责、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协调处理巡察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履行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工作过程负全责、负总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和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人员、资金和专业支持,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问责追责。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大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干扰、阻挠或在巡察整改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巡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泄露秘密、超越权限甚至以巡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三
一、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占位,紧跟时代步伐。2022年以来,巡察办全体成员积极参加〇〇和〇〇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深刻学习领会党的19大和1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_xx〇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〇〇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〇〇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巡察工作,为我〇〇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配合〇〇第六巡察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和回头看工作。按照x届〇〇第x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第x巡察组进驻前的筹备工作,抓好沟通会和动员会的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巡察工作,严抓整改落实,并认真总结、学习〇〇巡察组的工作经验,逐步提高巡察工作能力。
四是开展巡察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为开展巡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经〇〇研究决定于5月8日—9日,在〇〇供电部五楼会议室举办xx〇〇巡察干部培训班,邀请了〇〇巡察办组的有关领导分别授课,培训巡察人才库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共61人,经过培训巡察干部了解了有关巡察的基本概念,初步了解了政治巡察的内涵及重要意义、如何做好政治巡察、如何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以及巡察工作流程规范等相关内容,为下一步巡察工作实践打下了理论基础。
五是抓好巡察工作组织建设,保障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巡察的反馈意见和〇〇〇〇政府编办的要求,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制度。巡察组增配x名工作人员,另从街道及〇〇直相关部门借调了x位业务精干、素质过硬的巡察干部组建了一支规范的x人巡察队伍,为首轮巡察提供了队伍保障。
六是研究制定各项巡察制度、办法、规范等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〇〇三年行动规划及〇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科学有力的理论指导。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〇〇〇〇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相关党内法规制度,结合〇〇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至2022年xx〇〇巡察工作规划》;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〇〇实际,制定〇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七是完成首轮巡察进驻工作,根据三年行动规划逐步展开巡察工作。根据〇〇统一部署,于5月16始着手开展〇〇第x轮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2个月。5月14日召开了〇〇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确定首轮对〇〇科技局、〇〇资金资产管理中心开展巡察。5月16日上午及下午分别召开了对科技局和资金支持鼓励中心的进驻沟通会和动员会,正式开展对这两个部门的巡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八是抓好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根据〇〇领导安排,对全〇〇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预防和查处在招标过程中经济违法和违纪现象,截止到2022年6月份共监管了x个单位和部门,涉及x项招投标项目和工程,并对每一项招投标进行监管备案。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是巡察工作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〇〇巡察办现有工作人员x人,只组建了一个巡察组,按照我〇〇巡察工作规划,在2022年之前要实现对全〇〇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势必要增设巡察组,加大巡察频次,现有x人无法满足下一步的工作需要。
二是巡察人员面临经验不足、办法不足的问题。〇〇巡察机构虽在2022年就已成立,但正式开展巡察仅一个月左右,巡察人员感到经验匮乏,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巡察工作条例、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站位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19大和1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_xx〇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髓和内涵,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巡察理论能力和水平。
三是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领域的专项巡察工作。按照〇〇、管委的决策部署,根据三年行动规划认真开展好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工作,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〇〇、管委的安排部署,抓好重点项目经济环境的督导检查,为〇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配合〇〇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机关作风入手,抓住关键时间及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〇〇感。
六是抓好全〇〇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按“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〇〇招投标目进行监管,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经济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精简会议及材料上报。二是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针对共性问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八项规定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村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村两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小铃同志为组长,正科级督查员、副局长徐莉、纪检组长张静林、副局长郭雪雷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曹建军、接待科科长_、督查科科长黄娟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_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
1.提高认识、制定方案(7月18日-7月30日)
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全局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局机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落实整改,建章立制(7月31日-8月30日)
一是修改完善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协同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3.查漏补缺、整改总结(9月1日一9月18日)
一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机关会议,听取整改意见,查漏补缺。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五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xx天的集中巡察。今天,巡察组的各位领导又再次来到我局,专题反馈巡察情况,这是集中体现巡察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们认真总结、反思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此,我代表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
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
会后,我们将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巡察发现问题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我们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人社干部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同志们,我们要自觉接受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区人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我提议,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巡察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六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
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七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_昭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_昭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四届市委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_昭通市委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_昭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_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云发〔2016〕29号)和《_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办发〔2017〕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第三条
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市、县区党委是巡察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党委建立专职巡察机构,负责对本地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第四条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工作遵循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承担与巡视工作同等的责任,执行巡视工作的纪律。
第五条
巡察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市、县区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县区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同级纪委、组织部联系负责同志和巡察办主任担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纪委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时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_、省委和同级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负责对同级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三)研究提出同级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四)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向同级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对巡察组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办理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八条
健全完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
建立市、县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应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等重大事项。
建立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召开,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参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党委办公室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人员相对固定。
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传达学xxx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的问题,审定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10内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组织部相关室(科)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市、县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纳入市、县区党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市巡察办按7人设置,县区巡察办按3-5人设置,人员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解决;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兼任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副处级)。县区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
市委巡察办加挂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承担巡视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
巡察办的职责:
(一)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巡察组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市委成立7个固定巡察组,县区党委成立3-5个巡察组。县区应逐步建立有编制、职数的巡察组,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市委巡察组组长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巡察专员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区委巡察组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
每个巡察组原则上固定2名专职巡察干部(组长或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或者有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不少于50%。
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新任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第十二条
市委建立6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县区委建立4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人才库由巡察办商同级党委组织部建立,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和其他业务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进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严格标准条件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对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的任免情况,应报上一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范围和内容
第十五条
市、县区党委应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在一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第十六条
市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县区党委和_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本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和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市委对县区党委巡察,可以延伸到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
县区党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大(人大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级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七条
巡察组主要对巡察对象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地方、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推动问题解决。
第五章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全覆盖要求,研究、谋划、部署好本级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时间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九条
通常情况下,市委对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1个月;县区党委对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20天。每轮巡察时间可根据巡察工作任务适当延长或者缩短。
第二十条
每轮巡察应严格按照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准备阶段。
(一)巡察办应完成以下工作:
2.协调纪委、组织、审计、检察等部门向巡察组介绍情况;
4.协调新闻报道及巡察事项公示公开事宜。
(二)巡察组应完成以下工作:
1.拟定巡察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与被巡察地区(单位)联系,成立巡察工作协调联络机构,安排进驻开展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事宜。
第二十二条
进驻动员阶段。
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开见面沟通会。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通报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有关要求等。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议程为:巡察组组长作巡察工作动员,巡察办领导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会议由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干部群众(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汇报会,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关于“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汇报。
第二十三条
了解阶段。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查询有关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大量获取问题信息,经组务会研究后,确定重点了解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获取事实和证据。
第二十四条
形成成果阶段。巡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巡察报告,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根据巡察了解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程度,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3类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同级纪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或者被巡察单位。
第二十五条
反馈意见阶段。巡察组在被巡察地区(单位)召开反馈会(参会范围比照动员会)。巡察组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巡察工作领小组就整改工作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会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反馈意见。
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反馈意见均应当场签收。
第二十六条
督促整改阶段。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组织实施整改,并于巡察意见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二十七条
巡察组进驻动员、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完成整改工作3个环节,均应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本级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九条
市委可在本市范围内,整合巡察人才资源,组织县区巡察组交叉开展巡察工作。交叉的方式以巡察人员交叉、补充为主,派出巡察组的主体仍为本县区党委。
第三十条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第三十一条
按照保密、高效、严格管理的原则,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巡察工作需要,制定巡察工作保障方面的规定。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原则上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第七章
成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
巡察成果以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材料、问题线索等形式体现,作为派出巡察的党委议事决策、处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和依据。
巡察发现涉及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向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涉及被巡察地区(单位)管理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向有管辖权限的纪检部门移交;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各项移交均应完善交接手续。
巡察发现涉及上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同级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上级纪委。
第三十三条
党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汇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后10日内报送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要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十五条
将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扣分标准和方式,总分值为2-3分。
第八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六条
巡察工作年度总结篇八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11 日,区委巡察组对我村党组织进行了巡查。11 月21 日,巡察组向我村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某某村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整改工作目标:
2 范村级工程项目的实施,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监管、严把财务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 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
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共有 9 人,职数配备相对偏多。班子民主方面和相互信任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 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加强班子党性修养,邀请镇班子成员作党章党规党纪的专题党课,切实提高村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做到充分沟通交流,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前瞻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
3 主题党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18 年仅有 1-3 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一半要求。如 2017 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