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

时间:2023-11-01 作者:HT书生

单位承载着员工的福利和发展,是员工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单位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和创意。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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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不是一个完美的求职者!

如果您想要找个专业知识顶尖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交际能力圆滑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人生阅历成熟的人才,那不是我;。

我只是个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只是学习了一些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普通的本科毕业大学生;。

我只是个刚刚结束15年学习生涯,仅仅打过几次暑假工,社会经验软弱的应届毕业生;。

我只是个刚刚从父母的羽翼下走出,还没经历多少挫折的,却渴望成功,执着追寻道路的求职生。

我身上没有光芒四射的闪亮点,和千万大众一样我是平凡的。我只会在找到一份工作后,用心的对待工作,真诚的对待同事,努力学习跟着时代和公司一起进步。虽然为公司工作的主要是为了那每个月的薪水,虽然和同事搞好关系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但是我会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另一个家,把同事当作自己的另一个家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说谎的人,而工作是一个非常严谨和需要担当责任的事,因此,虽然我想把自己的说的很优秀、完美,但我不想因为我不负责任谎言而导致您错误的判断,我更不希望用谎言去欺骗可能将会是我以后人生的另一个家的公司,我只求把我了解的真实的`自己告诉您。随信附有简历一份,希望您能更好的了解我。假如,我的条件让您和您的公司满意,可以打我24小时电话:

此致

敬礼!

xxx。

2017年xx月xx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三

考生朋友们:

来宾市20xx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即将开始了,欢迎参加今年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一、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

二、慎重考虑,及早报名。根据《来宾市20xx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规定:

(一)报名时间:20xx年4月15日8:00至20日17:30。

(二)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缴费。提交报名成功后,于2日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20xx年4月15日8:00至20日17:30)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时间滞后于报名时间,如报考人员过于集中在后期报名,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尤其是4月19、20日报考的人员,极有可能在4月21日后方才得出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xx年4月xx日8:00~4月24日18:00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因所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20xx年4月26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于20xx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xx日8:00~5月20日18:00。自行从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15年第十一期)。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五

根据陕西省的政府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增人管理要求,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105号)及相关规定,为省属公立医院、中小学和幼儿园等27个事业单位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3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的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需求表》,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该表所示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6月23日8︰00—6月2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23日9︰00—6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6月23日9︰00—6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6月27日18︰00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由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9日18时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申请减免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陕西省人民的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考务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7日9︰00-7月11日8︰3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11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计划、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4)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的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确定并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在陕西省人民的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六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九)现驻晴隆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十)晴隆县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及子女;

(十一)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十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

3.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5.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6.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100.00元/人。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中县直单位及街道办事处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的,该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报考职位调整;招聘岗位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若报考人员不愿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7:00。

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具体开考比例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2.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1)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也可持相应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2)在晴隆县内任职满一届以上(在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上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莲城街道南街社区、中心社区和东观街道东北社区除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时间)。

(3)晴隆县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晴隆县户籍入伍(或晴隆生源的大学生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证明。

(4)现驻晴隆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持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5)报考晴隆县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及子女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扶贫办出具属于晴隆县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及子女的证明,证明须经办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限晴隆县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晴隆县户籍”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户籍在晴隆县的人员;“晴隆县生源”是指原为晴隆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7)服务年限已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8)报考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岗位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符合报考条件的承诺书。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和《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报名所需的资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或隐瞒个人信息报名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实行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4)晴隆县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审核表》),并按要求提供加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对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加分审核表》以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均系黔西南州农业户口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农村二女绝育户子女证明材料原件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确认。

(4)晴隆县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晴隆县户籍入伍(或晴隆生源入伍)的退役士兵证明。

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得再补交任何同报名加分等有关的材料,招聘单位也不得再收取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简章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加分审核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

报考其他岗位和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体检。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笔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时根据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并列的,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声明: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

咨询电话:0859—7613485(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7610583(晴隆县监察局)。

附件: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七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

2016年1月6日至1月12日每天8:30至18:00。

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zg/rlwhz/)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时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时间:2016年1月1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八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益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考人员登陆http://网址填报报考信息,并事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清晰,jpg或者jpeg格式,红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

http:///statichtml/。

(2)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3)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下载和打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稳定性、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招聘单位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或者出现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无误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不是一个完美的求职者!

如果您想要找个专业知识顶尖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交际能力圆滑的人才,那不是我;。

如果您想要找个人生阅历成熟的人才,那不是我;。

我只是个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只是学习了一些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普通的本科毕业大学生;。

我只是个刚刚结束学习生涯,仅仅打过几次暑假工,社会经验软弱的应届毕业生;。

我只是个刚刚从父母的羽翼下走出,还没经历多少挫折的,却渴望成功,执着追寻道路的求职生。

我身上没有光芒四射的闪亮点,和千万大众一样我是平凡的。我只会在找到一份工作后,用心的`对待工作,真诚的对待同事,努力学习跟着时代和公司一起进步。虽然为公司工作的主要是为了那每个月的薪水,虽然和同事搞好关系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但是我会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另一个家,把同事当作自己的另一个家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说谎的人,而工作是一个非常严谨和需要担当责任的事,因此,虽然我想把自己的说的很优秀、完美,但我不想因为我不负责任谎言而导致您错误的判断,我更不希望用谎言去欺骗可能将会是我以后人生的另一个家的公司,我只求把我了解的真实的自己告诉您。随信附有简历一份,希望您能更好的了解我。假如,我的条件让您和您的公司满意,可以打我24小时电话:

此致

敬礼!

xxx。

xx月xx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

尊敬的贵单位领导:

兹有我公司优秀员工xx前去贵单位工作,工作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该员工在我公司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紧紧地围绕在公司周围,团结公司全体员工,思想积极上进,工作主动热情,默默地在自己的岗位上无私地奉献个人青春和力量。

为此,诚恳地希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使该员工在新的环境中能够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切实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请按照贵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对该员工严格教育管理。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一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县实际需求,拟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5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5个,教育类岗位230个。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体条件按照《临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表》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结婚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6年8月19日为基准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志于从事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报考)、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信、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打印)一份。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请报名者及时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政府网:,临漳县教育网:,临漳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公示屏,临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rsj7862708)。

1、资格初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1),

《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照片8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4、初审合格人员于9月7日至8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和评判,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岗位类别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教育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均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9月19日至25日在临漳县教育网、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资格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于10月11日至12日在临漳县教育网、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事业单位休假制度:2.5天休假模式。

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企有哪些区别。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需缴8%。

2016年事业单位改革: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二

各县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检查和纠正以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即日起,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依照本《细则》的要求实施。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三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卫生岗位、其他岗位。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卫生岗位笔试面试各占60%、4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权重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知识、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辽宁省情概况、实事政治。

笔试于8月13日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增设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四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精神,庆阳市财政局为庆阳市财源建设暨综合治税办公室、庆阳市投融资管理中心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1.庆阳市财源建设暨综合治税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引进财务管理类急需紧缺人才1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专业包括应用经济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2.庆阳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引进综合管理类急需紧缺人才1名,要求“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法学(法学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之列:

(一)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二)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五)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一)组织报名。

1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庆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面试测试时现场提供)。

(3)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就业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庆阳市财政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简历、业绩成绩证明等原件,审查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测试面试。

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灵活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工作由庆阳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试测试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结果,庆阳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庆阳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可重新选择一家市级三甲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人才资格,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市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备案引进结果,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条件引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信不畅或未关注人才引进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未尽事宜按照庆阳市公开引进人才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934—8687916(人事教育科)。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顺化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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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1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五

根据坊子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坊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的,仅限在坊子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坊子区接收安置条件(以坊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坊子区人民政府网(http:///)网站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上传的照片务必清晰可辨。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坊子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北楼4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简章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聘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五)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资格审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坊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坊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一)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坊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发布。凡违反国家、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7638178。

附件:

2022年8月22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综合管理、政策指导、考试考核、备案审核和监督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进人的相关手续。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工作。

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公正、公平地开展招聘工作。

职位设置与申报。

第四条事业单位职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下达的计划数,结合本单位岗位需求等情况设置职位,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定。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除特殊工种和岗位外,原则上不得有性别歧视。

(三)招聘人员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个别紧缺专业、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原则上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

信息发布。

第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各单位申报职位(数)审核汇总后统一编制招聘方案,并同时在两种(家)以上载体(网站、报刊或印刷品)上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事业单位因行业、专业或岗位对应聘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事先在招聘信息中告知。

第七条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距考试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八条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如确需补充或修正的,须达到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九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条市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除个别单位因工作急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单独组织外,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每次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重复或多报者均取消考试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现役军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第十二条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共同组织。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第十五条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表提供的各项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均由事业单位主管局收集存档备查。资料保存期为聘用后一年零六个月。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确认。

(一)全日制学历是指国民教育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取得的学历。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我国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和认证书。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取得中技、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学历后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至报名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职位要求中所有“以上”要求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第十七条应聘同一职位,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

考试。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

公共科目笔试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主要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专业知识笔试由事业单位主管局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范围由各事业单位在报名时通知考生。阅卷工作必须封闭进行。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考试的要求制定命题方案。专业科目考试试题或从合法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命题。

第二十一条凡专业考试组织专家命题者,命题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直至该学科考试开考半小时后方能解除封闭。命题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亦可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从大于实际命题人员数4—6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二十二条专业考试试题应按密件要求封存、保管。试题交接须填写试题交接单并有三人以上(即交卷人、接卷人、监督人)签字。试题拆封须经考生检查并随机请两名考生签署“试卷密封完好”及考生姓名后当众拆开。

第二十三条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试教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面试的实施方案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拟定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具体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二十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评委库,今后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评委必须从评委库中按要求抽取。面试评委一般由5—7人组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5人,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每个职位所需评委人数2—3倍的人选中随机抽取1—2人。对于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面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评委人数可调整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组成。

第二十六条面试对象按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如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但不超过1:5的比例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如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5的比例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按批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最后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者,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二十八条参考人员必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操作或面试)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成绩,凡缺考任何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项程序。

第二十九条参考人员对本人考试分数、排名有异议者,应在考试成绩公布3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查分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分并答复申请人。

体检与考核。

第三十条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第三十一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三十二条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四条考核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第三十七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进人手续。

第三十八条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附则。

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7人,工作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岗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大连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岗位信息查询。

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http://)。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依次进行注册、登录、阅读考试文件和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职位、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等待招聘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

(1)网址:http:///tyzpwb/?examid=dbdi。

(3)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6)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报考人员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报考人员请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

2.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8:00。

(2)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招聘机关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即8月25日16:00之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以后(即8月25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不合格未更改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以及因距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过短导致审核单位出具初审不合格意见后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补报或改报的,均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

3.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

(2)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9:00。

(2)报考人员登录http:///tyzpwb/?examid=。

dbdi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已在准考证上注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5.取消或缩减岗位。

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报考岗位,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一)笔试内容。

笔试试题为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个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考生备考时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2。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补充公告,请时刻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本次笔试阅卷由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预计10月中旬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持续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参加资格复审的公告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机关自行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1.表格下载。

资格审查所需《2022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下载。

2.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因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确定面试人选。

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未形成1:2比例的人员,可列入面试入围人员范围。

(三)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两科成绩相加后折合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2家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工作关系的相关证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一)按照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9月初发布《2022年度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同时,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也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通知公告专栏和“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相关疫情防控通知公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二)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相关咨询电话,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411-84618283(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报名系统使用等技术咨询);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咨询电话:0411-843843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附件1: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8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八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qgsydwzp/2022/jl/08ybyj/),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需仔细阅读《2022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2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

4.网上报名时,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6:30。

2.由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8月17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8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qgsydwzp/2022/jl/08ybyj/)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2年8月24日上午8:00至8月26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qgsydwzp/2022/jl/08ybyj/),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免笔试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应届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2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8月19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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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延吉新闻网(http:///)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延吉新闻网(http:///)发布的《2022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3号)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1.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延吉新闻网(http:///)进行发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体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吉新闻网(http:///)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往届毕业生试用期限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一)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推动公开招聘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应予以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确保招聘工作不出泄密问题。

(三)严肃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其他相应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本次招聘的考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体检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点扫吉祥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

延吉新闻网(http:///)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此公告同时会在“96885”吉人在线(https://)平台、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发布。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的,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人社部门电话:

0433—4303535(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433—2368116(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

点击查看。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十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1:00,具体报名地点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与联系人沟通。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4.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6.《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达1:2开考。原则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7月30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

优质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书大全(20篇)篇二十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xx市二〇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昭人社〔xx〕6号)的规定,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现将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四)坚持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分级、分部门开展招聘工作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其他招聘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77年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82年9月1日至198月31日出生),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工勤人员岗位放宽到技校、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xx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拟招聘岗位数。

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37名,昭阳区196名,鲁甸县216名,巧家县82名,盐津县113名,大关县156名,永善县210名,绥江县97名,镇雄县195名,彝良县136名,威信县38名,水富县56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岗位由考生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xx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三)网上报名网站:

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详见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有关公告。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四)网络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xx年9月18日8:00至9月22日24: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上所写专业完全一致,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电子证件照和电子毕业证照。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2、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岗报名,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以及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具体报名流程见云南考试网。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天的8:00、16:00、24:00准点进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的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返回审核结果。为保证审核信息的正确性,需提供人工审核的数据在人工审核期间考生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系统将于9月22日2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系统关闭以后考生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果因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报名时岗位所要求的各种条件考生必须完全符合,涉及到与毕业证相关要求的,需为同一本毕业证。如果专业需求为具体专业的岗位,报名时允许相近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是否为相近相关专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初审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结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与岗位匹配性确定。

按照相近相关专业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专业选项内选择“其他”,然后在专业名称内填写考生所学专业的具体专业名称并加(相近相关专业)注明,如:计算机艺术设计(相近相关专业),提交人工审核。否则系统将自动审核为“审核未过”。

2、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院校毕业以后在各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只能算作社会实践,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的计算基数为“月”,计算时间截止至xx年9月,相关工作经历累计达到24个月以上者,视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证明,证明其工作经验。

3、卫生、计生、农业、统计、林业、水利、民政等系统进行归并设置的乡镇岗位,实行同类岗位统一报名,笔试(或面试)及资格复审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由考生选择岗位后进行录(聘)用,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4、报名时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并自觉遵守。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数。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和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在后续的笔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学历要求为硕研及以上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6、公布考试报名数据。

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数据。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它岗位,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其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4日24:00。在银行对账、岗位调剂等情况统一处理完毕后,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于9月29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7、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证》的学生),中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是否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以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xx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xx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5)xx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根据xx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8、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今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需要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的,需在报名前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转正的申请后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关的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扰乱招考秩序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云发改收费〔xx〕176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报名缴费结束后,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在上述网站公布,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以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xx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以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员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25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在xx彝良9?07地震中有家庭成员遇难的考生可减免笔试费用。请考生在10月27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户口册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xx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至开考前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注: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不区分考试类别,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xxx分。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择优录(聘)用,面试办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制定,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阅相关公告。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先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再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公共科目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若拟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工勤岗位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xxx分。

(二)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道德修养、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国情、省情、形势与政策等方面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岗位按照综合管理类、经济类、农业类、林业类、动物科学类、水利水电类、规划建筑类、交通运输类、环境安全类、地质地矿及测绘类、化工类、机电设备与工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文史哲学类、法律类、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疗技术类、公共卫生类等23个岗位类别归并设置,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各类专业的考试范围,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归类及考试范围》。

工勤岗位的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1、考试时间:xx年10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00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xx市内考点进行。

3、笔试加分政策:

(1)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xx市人事局xx市文化体育局xx市教育局关于对xx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xx〕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以上政策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为各笔试专业类别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需要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岗位,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

2、进行面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加试面试后,根据加试面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3、工勤人员岗位按照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由用人单位加试职业技能考试后,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4、资格复审后按所需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核、体检,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体检。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教育部毕业证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技校、高中学历需出具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3、本次考试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将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及名册一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xx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工作在xx市内设置考点。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纪律和要求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考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若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造成失误的,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四)整个考试录(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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