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1. 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等工作名义吃请等。
2. 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将单位的酒私用等。
3. 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开支、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 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接受宴请等。
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党政办、财政所,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通报,确保整治效果。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三)及时总结推成果。镇纪委及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及时汇总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集中整治期间,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相关问题线索发现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及相关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组成小圈子,经常违规搞吃吃喝喝,私客公请,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不吃公款吃老板”;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1年2月28日前)
1.开展集体谈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讲清楚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危害性;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4)。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县处级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说情况;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3.深化整治成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违规吃喝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从严从快从重问责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
1.全市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六
各科室、部、队: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中心各科室。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七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校干部职工,重点为党员干部。
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份开始,1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4月)。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整治内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签订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将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总结分析阶段(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作风建设水平。
1.违规公款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或者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
2.假借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3.同城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请;
4.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5.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
6.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公务活动中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8.违规购买烟酒等,虚列开支冲销费用;
9.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一)抓好宣传教育,强化警示震慑。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运用正反典型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学校纪委将利用“5·10”思廉日、廉政教育月等契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身边人”变为“案中人”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防微杜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各级党组织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范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员工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对整治期间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举报电话:xxxxx;邮箱:xxxxxxx。
(二)梳理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学校纪委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规吃喝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2.常态开展明察暗访。学校纪委配合市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对宾馆、酒店、农庄以及隐蔽性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注重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形成高压态势。配合相关部门对餐饮发票和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连号发票、节假日开具的餐饮发票进行逐一核查。
(三)严查快处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1.从严从快查办。坚持“零容忍”和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对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醉(酒)驾问题线索,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2.强化“一案双查”。对违规吃喝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对二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3.公开通报曝光。对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标本兼治。
1.深刻剖析原因。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认真纠正、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
2.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接地气、易执行、效果好的“小特精”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作出承诺、践行承诺,并督促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以总支为单位于4月16日前报送纪委办。要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做好总结分析,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开展违规吃喝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治无死角。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责任不力的,严肃实施问责。
对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