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笔记字篇一
少年时,鲁迅更像一则笑话。“……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枪,立仆。” 同学们忍不住笑。“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大家几乎笑成一团。“立仆”——这就是我当年对鲁迅最深的印象。
还算是个青年的时候,鲁迅忽然变得像个朋友。他绝不会高不可攀。他好像那个夜深人静,开始借着醉意与你攀谈的故交,你看着他,突然发现你之前 竟然没有意识到他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其实也不会跟你掏心挖肺,不然他要说的你早就懂了。他不会说:打倒封建礼教!但他也许会说:我想应该可能大抵还是如此吧。
在他嘴边滑过的虚词无一不在诉说他的彷徨与矛盾。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 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 (《呐喊》自序)
这不是一个呐喊者的口吻。一句“本以为……但或者也还”道尽了内心的千肠白转。原来的“本以为”就带着一丝不确定,因为是自己以为,不知是否 真是如此。接下来的转折,转的似乎不干不脆,是带着犹疑和猜测的转折。由此引出“呐喊”的主题,丝毫没有斗志昂扬。下一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对呐喊 这一举动做了诸多限定,不仅只是“有时候”和“几声”,而且这已然少而又少的呐喊还像是不情愿发出的(本来没有,却仍不免呐喊)。至于喊声如何,作者竟说 “无暇顾及”。他用的四个形容词:勇猛、悲哀、可憎、可笑,三个是贬义,强烈地突出了他的自嘲。“但既然……则当然……”一句延续了自嘲的口吻,含蓄地指 出:他已将自己的想法搁置一边,选择去迎合革命者的需要。
短短几句话勾勒出的绝不是一个“奔驰的猛士”。鲁迅更像一个在路边踯躅的友人,内心充满同情,却时时处于矛盾之中。他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对 抗怀疑,而这种怀疑已经不停留于文字表面,而是渗透到文法之中,字里行间。所以他的每一句肯定,都会带着一些不确定(这不确定感就由那些堆叠的修饰词带 出),他的每一句否定,也未尝只是否定。
汪晖最近因为抄袭的事搞得有些难堪,可我十分赞同他关于鲁迅是“中间物”的说法。在鲁迅,彷徨没有终点。所以他才是极致的反抗者。他反抗的不只是长期以来大家都知道他在反抗的东西,他也在反抗革命,反抗文学,反抗思想。
而我是愿认他做知己的。但我想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一定不肯从,所以还是算了吧!
读书笔记字篇二
进步在于阅读,成长在于阅读在大一的的生活里,我阅览了一本书《厚黑学》,从此中感悟到了一些道理并叙其感言。
这本书是由李宗吾先生所作,读本书之前我对厚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正所谓: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者,屈指可数。那么我想说,李宗吾虽然出书于民国,但他能在中国文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读了这本书,我对为人处世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李宗吾先生其的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还有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的能者。这是网络上比较火的对李宗吾的看法。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黑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厚黑学》中用了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的人: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二、厚而硬,黑而亮;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了第二种境界,其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评论世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良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而对于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是无法诠释的,所以他避而不谈。
在为人处事方面,《厚黑学》也有所写,他写道: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如果为人内向须腆,不能忍受各种在处世交往中的屈辱,太过于顾及自己的虚荣心,就不能够与朋友和敌人相处,更不可能抓住机会展示自己,即使本身有出众的才智,也会淹没在芸芸众生里面,这是非常可惜的。所以在我看来,李宗吾先生所主张的厚黑在为人处事方面,虽主张黑,但同时强调在了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个人以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在人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
在这本书中,黑也绝不能以不择手段,放弃道德为代价,而换取自己的名利。这本书中所说的黑,不是简单的诡计多端、阴险狡诈,它更包容了睿智、谋略与高瞻远瞩的深刻内涵。谁想要充分的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那么,就要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智慧与韬略,这是现代人想要成功所需要的。
俗话说:君子立身处事贫贱不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然而,能真正做到的人却越来越少了,但是,只要我们本着仁爱处世、以宽待人的原则,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定会放耀出灿烂的光芒。我想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在上大学的人来讲,厚黑对于我个人而言,可能有着不同的定义。
读书笔记字篇三
第一次听厚黑是在高中的时候,厚黑厚黑,顾名思义就是脸皮厚点心嘿点,因为只有这样,你才可以成大事。
古代英雄豪杰之人,都是面厚心嘿之人!
三国枭雄曹操就是一个将厚黑学发挥到极致的.英雄,他为自己的事业,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杀伏完,又杀皇后皇子,全然不顾,还彪悍地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曹操的厚黑已是极点,有了这本事,他当之无愧是厚黑学的代表。
曹操和刘备,可称为厚黑双绝!
所以我认为,想学好厚黑学,必须做到以下三步:
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起初的脸皮,好象一张纸,由分而寸,由尺而丈,就厚如城墙了。最初心的颜色,作乳白状,由乳色而炭色、而青蓝色,再进而就黑如煤炭了。到了这个境界,只能算初步功夫;因为城墙虽厚,轰以大炮,还是有攻破的可能;煤炭虽黑,但颜色讨厌,众人都不愿挨近它。所以只算是初步的功夫。
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深于厚学的人,任你如何攻打,他一点不动,刘备就是这类人,连曹操都拿他没办法。深于黑学的人,如退光漆招牌,越是黑,买主越多,曹操就是这类人,他是著名的黑心子,然而中原名流,倾心归服,真可谓“心子漆黑,招牌透亮”,能够到第二步,固然同第一步有天渊之别,但还露了迹象,有形有色,所以曹操的本事,我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至厚至黑,天上后世,皆以为不厚不黑,这个境界,很不容易达到,只好在古之大圣大贤中去寻求。有人问:“这种学问,哪有这样精深?”我说:“儒家的中庸,要讲到‘无声无臭’方能终止;学佛的人,要讲到‘菩提无树,明镜非台’,才算正果;何况厚黑学是千古不传之秘,当然要做到‘无形无色’,才算止境”。
人生在世,就不应该太幼稚,如果你可以将曹操和刘备的厚黑学到哪怕是一点点,你就可以成大事,当然要运用在好的地方。
譬如谈恋爱,如果你可以将厚黑的精髓都运用得当,那么你就可以成为传说中的情圣啦;在职场,将厚黑运用得当,你就可以平步青云。
读书笔记字篇四
《呐喊》作为五四新文学的一声呐喊,仿佛划破黑暗的光,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鲁迅在其中塑造了狠点生动典型的人物形象。让我最钦佩的便是鲁迅在呐喊各篇中塑造的看客帮闲形象,他们代表着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麻木无知国人的现状,这也是鲁迅对于国人难以消除的劣根性的清醒认识。《孔乙己》中的酒客对于弱者悲惨遭遇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但没有一丝同情,反而将其茶余饭后的笑料,揭露了中国传统社会的野蛮,表达了对于当时社会与文明的批判,体现了鲁迅人道主义的思想。《药》中围观夏瑜的人群也令人痛心不已,国人对于革命的先驱者抱以看热闹的态度,也因此扼杀了前进者,扼杀了改变社会的微薄力量,这才是中国社会不前进的根本原因。启蒙者本是腐朽社会的一剂良药,却成为无知看客被“吃”的对象,实是可悲。《明天》中的蓝皮阿五和红鼻子老拱也同样是看客形象的代表,他们对于悲惨的单四嫂子抱以嘲弄的态度,不仅没有对于弱者提供帮助,反而以此为乐。可见当时人心之冷漠,社会之残酷。看客一词兴于鲁迅,但看客形象却在古往今来的中国社会中广泛存在,鲁迅是第一个揭露看客现象的人,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也可诠释呐喊之义,直至现世仍有普遍意义。“看与被看”一直是鲁迅作品中深刻的主题,也是当今社会吃瓜群众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是思想进步的知识分子,“我”心怀祖国、忧国忧民,“我”嫉恶如仇、厌恶旧制,“我”的心里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他是日夜奔波的人力车夫,他脚下的土地载着车,他手里的横杠撑起家,他的心里是目的地和铜元、是明天锅里的米。
在赶路的时候,一位老人家突然被撞倒在地。在我看来,这位“不小心”被撞到的老人家并没有受伤,车夫应该立刻离开,载我去做“更加伟大的事业”。然而人力车夫却完全不理会“我”的意思,而是傻傻地跑过去把老人扶起来,并关切地问她的伤势,又毫不踌躇地把她送到巡警分驻所去做检查。他愿意承担,愿意相信,愿意做这些看起来“傻傻”的事情,他是正直勤劳的城市苦力工人,做着最寻常的工作,却仍拥有高尚的品质。
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突然变得高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思想的武断,掏出一大把铜元给车夫,但这更暴露了“我”思想的低微,终于“我”在内心里又谴责了这浅薄的人道主义同情。但是这种复杂的情绪“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我”,是五四时期具有进步倾向的知识分子,但对劳动人民尚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然而,车夫的所作所为却使他极为震惊“我”在进行自我审视、自我省察、自我灵魂拷问中发现了“我”作为知识分子自身的“小”来。
鲁迅先生在《一件小事》中歌颂了这位看似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的伟大灵魂,以小见大,深刻而又动人。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在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我”思念故乡,热爱故乡,回到故乡,却发现故乡已不是那个故乡;“我”与闰土阔别多年,在“我”的记忆里,闰土是一个知道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的少年,他与“我”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我”与他再次相逢时,我们之间完全没有了童年时的亲切感,“我”见他的第一眼,急切地想与他一起回忆孩童时代的乐趣,但他的一句“老爷”让“我”明白,我们之间已经有了很深的隔阂。“我”的离乡寻梦,追求现代文明的一种“飞向远方、高空”的生活和理想追求,和闰土的坚守故土安于现状的一辈辈扎根大地“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农民保守的生活和生命观念之间,犹如两条相交的线条,从过去到未来,向着巨大的时空方向无限地背离;而这种背离也并不因我们从小想要“一气”的亲密而有所改变,正是残酷的生活(或者说是命运)将人们推向了不同的人生轨道,并越走越远。或许在现代人的生存体验中,他们渴望超越这种社会既定阶层,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无论他们在外面的世界闯荡得如何成功或失败,他们都不想在故乡这一特定的空间遭遇这种“隔膜”与背离。但他们却无法改变这一点,就像鲁迅无法让闰土一如既往地接受自己一样;因而不免有着深沉的压抑和悲哀。这种悲哀又在“我们”的后代,水生和宏儿身上继续延续;两个孩子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我”与闰土的昨天,另一方面也留下了无尽的内心纠结和困惑:是不是水生和宏儿将来也会如今日的“我”和闰土一样地隔膜起来,还是他们真的会有更好的生活。《故乡》阐释了这样一个富有意味的“绝望的轮回”。
读书笔记字篇五
再翻开《围城》之前,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了解,甚至还以为这是一本讲打仗的书。我完全是经同学推荐才买下来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讲过,题目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灵魂。所以我便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书一样,刚开始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语言细腻,情节琐碎的《围城》更是将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一度想扔掉这本书不看,但不知是什么促使我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对这“围城”第一次有感觉是读到方鸿渐和赵辛楣进入三闾大学遭遇各种人情世故,各种派系纠纷,各种明争暗斗后先后离开的情节时。在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入围城里面,而在围城里面的人想要出来。这个围城,小一点说是三闾大学,大一点说是当时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作者将方赵二人当初急切地想去就职与后来烦恼,失望地离开做了对比,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与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也爱鸿渐,他们都想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事与愿违,结婚后的甜蜜,两人对爱情的向往,憧憬与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在柴米油盐与日常琐事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鸿渐与柔嘉分开了,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第二个比较明显围城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想读懂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并且夹杂着很多时代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去分析,语言,人物形象都可以作为切入点。在这里我只是就题目浅谈了一下自己的感受,如果过几年有幸能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出更深的东西。
读书笔记字篇六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