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不仅仅是对书籍内容的概括,更重要的是能够把书中的智慧与自己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有思考的读书心得呢?首先要仔细阅读书籍,理解书中的核心思想;其次要提炼书中的亮点,结合自身经历和思考,进行分析和总结;还应该注意心得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思路。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的读书心得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思考的。
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名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都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读过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蝎自杀之谜”这一节。这节大意是这样的: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把自己身上的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白蝎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地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读了这一节,我不禁思绪万千: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己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自杀都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美好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宝贵的生命,那我们就应该勇敢地面对苦难,珍惜生命,也回报他人!由此,我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就拿我说吧,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去问同学答案,这应该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
啊!真没想到,我竟然被一本科普系列的书给吸引了。读这本《昆虫记》远比读好几本童话书和小说还要强。以后,我要多读一些科普、历史类的丛书,不能讨厌它们。
同学们,书籍是人类的老师,所以我们要多看课外书,这样不仅能丰富我们的知识,给予我们快乐和感悟,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呢!
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连续两遍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同时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很多。让我知道了汤姆是个聪明顽皮的孩子,但他足智多谋,富有同情心,不满社会现实。因此,他一心要冲出村庄,争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智慧的,是个英雄。而最让我难忘的是从他们身上可以寻找到自己童年时的影子:聪明而正直、勇敢而自信。
通过小说第二章的着力描写,充分显示了汤姆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汤姆睿智而诙谐地表现,不仅自己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地送东西给他,作为劳酬。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个案件,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权的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成功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喜极泪下,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的大富翁。
从他们面对困难时表现出的正直和勇敢,以及在平时生活中聪明可爱,幼稚而又认真的举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书中的汤姆的成长经历中,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轻言放弃,坚信只要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生活在充满阳光的汤姆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
不可否认,我非常喜欢天真活泼,自由自在的汤姆,在他的身上确实可以看到许多我童年的影子。但他自由活泼的性格特点也让别人太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大人们的心思,我想这或许是汤姆身上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我最欣赏的还是他对一切新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并且能大胆实践,勇敢面对,而对自由、未来的向往和执着追求,怎能不让人啧啧赞叹呢!
人们常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尤其可见,童年的时光不但美好,而且十分宝贵;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只要充实地过好每一分每一秒,童年就会变得更加灿烂辉煌。
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细心、勇敢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哭,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而纸月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但因为一次失误,他家里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妈妈造一幢大房子;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曾经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从这些故事中,我一次次地领悟到什么是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一种理想的执着……爱,无处不在!
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我觉得他特别聪明,那次他的姨妈让他刷墙,他不想刷,但又无可奈何。恰好本·罗杰斯路过,他略施小计,假装超级喜欢刷墙,就把本的注意力转移过来。结果本·罗杰斯被好奇心驱使着,就用一个风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后来,一个又一个小笨蛋被欺骗。结果,汤姆不但不用刷墙,不被姨妈训斥,还收获了好多小玩意儿。
我觉得他非常勇敢,他和朋友哈克还有乔·哈帕一起去孤岛历险。他之所以要来孤岛,是因为姨妈和他的想法截然不同,姨妈是想让他成才,把他送到主日学校学习,让他穿绅士般的衣服。但是他却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所以他就去孤岛探险。想看看大家在他不在的时候会有什么反映,所以当他的两位朋友都想回家的时候,他却坚韧不拔地要留下来。并最终说服朋友们也留下来了。那段时间,他们三个一起打鱼、一起游戏,表现出了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我们现在的娇惯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我还觉得他敢于探索,不肯放弃一切希望。当他和贝基一起在山洞里被困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往前去寻找洞口,即使快累晕了也在所不惜地寻找,不肯放弃一切希望。最后就找到了洞口,救出了自己和贝基。
我觉得他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孩子,因为有时候别人都对他打、对他骂。他表面上表现的一副不屑的样子。内心却很善良。别人遇到困难时,他会伸出援助之手,比如那次贝基一不小心撕烂了老师的医学书,在老师快要问到贝基是否撕烂的时候,汤姆却挺身而出,替贝基挨了一顿老师的毒打。
我还觉得汤姆·索亚特别够朋友,能理解人的心境。你看最后一段,他的老朋友哈克被寡妇收养,哈克很不喜欢过那种绅士一样的生活,所以就自己跑到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汤姆知道了这件事,就跑到木桶那里,以一种引诱的方法,说自己要建一个强盗群让哈克参加,以抚慰哈克的心灵。
我介绍了这么多,你喜欢汤姆·索亚这个人吗?希望和他交朋友吗?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汤姆的故事吗?那就请你看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吧!这本书很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因为汤姆·索亚也是像我们这样大的懵懂少年,他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更能让我们体会主人公的想法。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更希望和他交朋友!
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的内心犹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被鲁滨孙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震撼了。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我们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凭自己的努力、信心、坚强,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是啊!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勇气,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自己。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孙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它教会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平凡的世界》是我高考完后的暑假看的,记得高考完后没什么事可做,就随便拿了本书来看。我选择看《平凡的世界》最初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路遥是我们陕西人!但当我看着看着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记得考完试的几天里,一直没有出门,一直在家中看《平凡的世界》,真的有点入迷了!
孙少平,孙少安,田润叶,田晓霞……一个个人物深深感染了我。浪漫的彩虹,飘渺的世界!印象中最喜欢小说中的这句话。当泪水浸湿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又感动了。为里面主人公的困苦,被他们那种至高无上的'亲情所打动。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之间的兄妹之情,三兄妹与父母之间的感情,那种亲密,那种无私而伟大的爱,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会动摇。一家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贴,在风雨中,在困境中,在挣扎中走完了一生的一段又一段,山水为之而动容!
孙玉厚一生有几个这样出色的儿女,真是太值得骄傲了。孙少安的不怕吃苦,和那颗有社会感知力、有经济的头脑使他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苦苦挣扎而不至于失败,甚至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我们姑且有“辉煌”这个词来形容他,这样不算是很过分的。但孙少安的成功离不开秀莲的体贴、理解和支持。如果孙少安不是取到这样的妻子,他的成功谈何容易。想起了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再看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他们的爱没有地位的隔阂,没有权力和金钱的支配,那种高尚与纯洁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爱,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也许,一次浪漫的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合。哪怕,即使,两个民族,天各一方,语言不通,甚至相互间连名字都不知道,竟也牵挂得神魂颠倒。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许多有益的知识,开阔视野,俗话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天不读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1,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__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反抗,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2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3《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4《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5《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渴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