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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调研报告最佳篇一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资市场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市供销社于二0一三年三月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供应货源充足。今年,全市全年化肥总需求量120884吨,可供应总量121971吨。其中:氮肥需求量56095吨,可供应量60360吨;磷肥需求量22592,可供应量28004.2;钾肥需求量9868,可供应量12202.2;复合肥需求量22329,可供应量21405。全市市场化肥可供应货源充足。
(二)农资质量整体较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农委、质监、科技、供销社等部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在销售旺季进行抽样检测,不断增加抽样的覆盖率;二是要求零售商做好进货、销售台账,从正规渠道进货,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证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三)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群众购肥方便。近年来,供销社积极推动“新网工程”建设,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运行中的农资配送中心5个,连锁经营店234个,75%以上的村有农资店或加盟的农资连锁经营店,各配送中心和部分经营店配备了送肥下乡专用车辆,送肥进村,农民购肥方便。
(五)价格波动幅度不大,总体平稳。
进入2013年春季,农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常理性,价格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合理引导了市场;商家在采购中也没有盲目跟风,避免尿素价格出现虚高。市场在有需求拉动时价格平稳上涨,预计在用肥结束后,价格才出现回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供大于求,农资市场完全进入买方市场。由于农资生产行业管理缺乏前瞻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化,使得农资产业进入极为容易,再加之改革开放初期农资行业有着较高利润空间,大量行业外资本流入,从而使得农资生产企业数量剧增,形成产大于需。
(二)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管理仍较薄弱。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00多家,分布面广而散,市场管理难度大,一些过期、无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三)竞争激烈,市场监管难度大。农资经营是投资大,利润小的行业。生产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大量赊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商商之间的竞争使得产品价格一降再降,经销商已无利可言,于是反过来又向生产厂家索要利润,迫使厂家再次降价,从而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同时,当某种农资产品畅销,市场价格上涨时,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当农民需要某种产品又没有利润时,又买不到,人为造成市场混乱,市场管理难度增大。
(四)化肥储备有待加强。2012年,市供销社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市市级救灾化肥储备办法》,但我市农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政府储备,除供销社企业每年冬季储备外,其他企业都没有储备。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储备资金大幅度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储备量减少,影响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农资经营品种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从我市农资经营企业看,目前大部分只经营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等,品种较单一,特色农业生产需要的专用肥几乎没有,同时农药和农膜供应相对较少。
(六)农资推广技术难,科学施肥水平较低。我市农资技术推广主要有供销社兴办的“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乡镇农技推广站。由于供销社农资技术服务网点比较少,乡镇农技推广站人员减少和老化,并划归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逐渐减少,农民需要的农资技术服务很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实施“新网工程”,建立农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发展连锁经营,保障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杜绝假冒伪劣、高毒农药的滥用。通过连锁服务大力普及无公害农产品规范化生产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科学种田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水平,减少污染,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管理力度。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农资有关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的知假辩假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坚持经常性执法检查,打击取缔违法经营活动;要建立农资来源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农资供应应急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救灾化肥分级储备制度,加强和完善农资宏观调控,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肥。
四是加快农资技术推广。在60%以上的农资连锁网点建立“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长年开展农资服务;加大对农技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具备农资经营和管理的为农服务队伍,做到测土配方,科学施肥。
农资调研报告最佳篇二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4.农资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在农药市场管理中,工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注册登记(即颁发营业执照)、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农药广告的查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设置有专职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农业部门是农药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应主动与农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和执法技术,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清除高残留剧毒农药。
4.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其规模和资金要求,同时,按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管理。为了杜绝劣质化肥进入流通领域,从源头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检力度,彻底杜绝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5.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我局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农资监管公示栏张贴上墙,促进监管公开化。
为优化农户维权诉求方式,促进农资经营户信息公开透明,我局制作了《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栏》,印制采用工商蓝背景、标有红盾徽章,同时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重新整理的县农资市场经营质量监管六项制度,即《农资经营预警制》、《农资商品准入制》、《购假农资预赔制》、《问题农资商品退市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报检制》列入公示栏内容,方便农户了解维权信息和申诉渠道。二是将辖区工商所监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诉举报电话,以及农资预警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按《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审定公示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信息,引导经营者加强经营自律,提高农户购买农资的甄选能力。四是在公示栏上划定营业执照张贴区域,既公示了主体资格,又解决了《营业执照》办照率、亮照率不高等问题。
(二)首创建立农资经营“电子台帐”,台帐管理电子化。借助网络和电脑的速普及,我局探索在电脑上建立农资电子台帐,这样既节约了纸张,又便于长期保存,还可避免出现纸质农资购销台账毁损或乱扔乱放现象。我们在河边工商所辖区,选定河边供销合作社正西街农药门市部,按照“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要求,分农药和种子两个类别,在电脑上建立规范统一的农资购销电子台帐,取代了手工书写的农资购销纸质台账,取得良好成效。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
(三)试行农资经营户票证“一单通”,票账管理便利化。在农资监管中,我们发现“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填写单据较多,且存在重复项目,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单据多造成经营户和农民保管麻烦,增大投诉难度;三是单据过多纸张使用量较大,致使经营户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农资经营户对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热情不高,敷衍、抵触情绪较重,在台账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显。于是我们创新推行了农资商品“一单通”制度,即将“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中的农资商品经营者使用的销售票据、农资商品经营承诺书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三合一”,统一粘贴在一张单据上、不再做书式纸质台账,简变为“两账两单”,使索证索票更为便利,经营户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农资经营“一单通”的进、销货单据封面内页印制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所巡查记录表》,既进行法规宣传又留下了监管痕迹;还在进货单据封底印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处罚力度。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报表扬。
农资调研报告最佳篇三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必需物资,是农村流通的重要商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搞好农资供应,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本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现代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对东城坊镇农资市场供应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镇农资市场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需状况
某镇位于某市西部,总面积107平方公里,辖31个行政村,总人口47273人。耕地面积59450亩。粮食生产历来是本镇的支柱产业,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较大。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提高,农资需求量呈现增长的态势。据调查统计,全镇农业生产每年共需化肥7500吨,其中尿素2000吨、碳铵2000吨、磷肥1000吨、钾肥600吨、各种混合肥1900吨;共需农药490吨、农膜1550吨;种子1086吨。
(二)农资经营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具有农资经营资格的单位共有5家,各行政村均有农资销售点1—3个,从事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经营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农资经营网点数量多、规模小、承担经营风险能力低,造成市场经营混乱,无序竞争加剧,市场管理难度增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农资进货渠道复杂,经营行为极不规范,一些不合格的劣质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
(二)价格控制体系欠缺,随意涨价现象普遍
去年以来,受各种影响,农资价格涨势加剧,涨幅惊人。如尿素近期的零售价格每吨已达21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远远超过农民的心理预期。同时其他农资费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粮食价格则相对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下降较大,制约了农民生产的投入,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埋下隐患。
(三)农资经营资金不足,经营成本偏高
去年以来,化肥价格的上涨,导致经营化肥资金的需求量大幅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农资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化肥生产企业取消赊销,采取现金结算并大幅提高预交款比例,进一步加大了农资经营的资金压力。国家对化肥储备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贷款难上加难。资金的压力造成化肥在经营中成本居高不下,经营利润难以保障。
(四)化肥冬储难以实施,市场供应不足
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冬储资金大幅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农资储备不足。春耕及时组织货源困难,脱销断档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议和对策
(一)发挥整体优势,加快构建农资服务网络体系
构建农资服务网络体系是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健全农资市场体系、创新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覆盖全镇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
(二)建立化肥储备制度,落实冬储措施
建立用经济手段调节化肥市场的机制,加强和完善化肥宏观调控,保证化肥市场长期稳定,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化肥生产和市场价格,确保农业生产用肥。建立储备化肥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1、认真执行农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做好农资经营网点的布设、经营资格的认证、审定、登记、注册工作,对已经发放《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进行清理核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或有违法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注销其经营资格。
2、强化农资市场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铲除制造、加工、销售窝点,并对已查处的重大农资产品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商部门要在规范农资市场准入的同时,取缔和打击无证经营和各种违法行为,严把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质量的监查,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农资价格的监查,确保农资价格稳定;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督查管理,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关乎国计民生。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目的就是要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把做好农资供应作为促进本地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好农资供应管理工作。使农资经营更加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让农民买着满意,用得放心。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4.农资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在农药市场管理中,工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注册登记(即颁发营业执照)、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农药广告的查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设置有专职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农业部门是农药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应主动与农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和执法技术,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清除高残留剧毒农药。
4.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其规模和资金要求,同时,按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管理。为了杜绝劣质化肥进入流通领域,从源头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检力度,彻底杜绝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5.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我局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农资监管公示栏张贴上墙,促进监管公开化。
为优化农户维权诉求方式,促进农资经营户信息公开透明,我局制作了《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栏》,印制采用工商蓝背景、标有红盾徽章,同时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重新整理的县农资市场经营质量监管六项制度,即《农资经营预警制》、《农资商品准入制》、《购假农资预赔制》、《问题农资商品退市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报检制》列入公示栏内容,方便农户了解维权信息和申诉渠道。二是将辖区工商所监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诉举报电话,以及农资预警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按《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审定公示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信息,引导经营者加强经营自律,提高农户购买农资的甄选能力。四是在公示栏上划定营业执照张贴区域,既公示了主体资格,又解决了《营业执照》办照率、亮照率不高等问题。
索在电脑上建立农资电子台帐,这样既节约了纸张,又便于长期保存,还可避免出现纸质农资购销台账毁损或乱扔乱放现象。我们在河边工商所辖区,选定河边供销合作社正西街农药门市部,按照“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要求,分农药和种子两个类别,在电脑上建立规范统一的农资购销电子台帐,取代了手工书写的农资购销纸质台账,取得良好成效。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
(三)试行农资经营户票证“一单通”,票账管理便利化。在农资监管中,我们发现“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填写单据较多,且存在重复项目,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单据多造成经营户和农民保管麻烦,增大投诉难度;三是单据过多纸张使用量较大,致使经营户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农资经营户对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热情不高,敷衍、抵触情绪较重,在台账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显。于是我们创新推行了农资商品“一单通”制度,即将“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中的农资商品经营者使用的销售票据、农资商品经营承诺书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三合一”,统一粘贴在一张单据上、不再做书式纸质台账,简变为“两账两单”,使索证索票更为便利,经营户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农资经营“一单通”的进、销货单据封面内页印制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所巡查记录表》,既进行法规宣传又留下了监管痕迹;还在进货单据封底印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处罚力度。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报表扬。
农资调研报告最佳篇四
农资商品事关农业生产效益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抓好保障服务工作。目前,我县登记注册农资经营者117户,其中经营化肥93户,种子3户,农药9户,农机具及配件11户。近日,我们工商局组织调研组,对全县农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化肥经营渠道多样,有厂家直供,有二级代理商批发,也有经销商向小厂家定制,再加上有些经营者专业素质较低,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少数不法经营户以次充好,经销劣质化肥、农药、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把浓度低的农药和浓度高的农药同价销售;种子销售中大小包装同价销售,短斤少两,蒙骗消费者。
(二)农资价格猛涨难以抑制。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据农业部门四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60%,钾肥上涨了131%,磷肥上涨了93.4%,复合肥上涨了62.9%,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民不富。
(三)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四)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全县工商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46岁,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年龄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五)农资商品包装标准不规范。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它的生产要求和使用特别严格,在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使用地区及范围(地域和气候的差异,使用地区及范围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条件等,而我们在检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农资商品说明标含糊不清,造成农民消费者使用不当、利益受损。
(六)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农资商品的销售对象是农民消费者,而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识假辩伪的能力有限,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不主动索要信誉卡、发票或相关产品说明,受低廉的价格吸引,极容易上当受骗,出现问题时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关凭证或依据,给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许多困难。
(一)整合优化农资市场资源。目前,全县农资市场销售网点、点多面杂、参差不齐,游商游贩不断涌现,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对农资网点建设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我县目前的农资市场状况,对现有农资市场资源进行整合,着力培育几家能够主导我县农资市场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布局,满足农户需求,更好服务群众。加快建立农资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弥补执法管理漏洞,净化农资市场,促进我县农资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健全农资市场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准入机制。首先确保经营户上岗之前必须经农牧部门的培训拿到相应合格证书,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经营。在把好登记注册关的前提下,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由侧重登记管理转向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在农资经营审批过程中,不乱开口子,不随意降低登记门槛,确保主体资格合法,避免农资经营无序竞争。二是综合执法机制。成立县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建立农牧、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落实,农业生产主体投诉维权渠道畅通。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和突发事件议事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紧急事务,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检查议事各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可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综合执法,对全县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资经营的经济户口档案,各部门在此基础上互通工作情况,建立监管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是举报有偿机制,农资市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出台相应的有偿举报办法,严惩违法户、重奖举报者,使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得到遏制。四是价格监控机制,严防农资市场出现价格暴涨之势。
(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推行农资商品购销台账制,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购销货台账制度及进货备案制,将进货商品的来源、数量等一律登记入账,做到“三个清楚”(即:进货渠道清楚、产品厂名厂址清楚、保质期有效期清楚)。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化肥生产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等,建立销往地跟踪卡,以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明、去向清。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及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进货来源、货流去向,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商品注入市场。
(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一是采取上下联动的监管执法方式,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执法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对涉农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三是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针对农资商品和停留市场自身流动性大的特点,要将监管任务分解到人,明确职责,对走村串户、上门推销农资商品的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种子、肥料和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召回售出商品,并从重从快依法追究生产、经销企业的责任,防止不合格农资注入市场。并认真开展种子、肥料、农药质量定向监测工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指导农民消费。五是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切实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投诉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不稳则农村不富,农资市场管理事关农业生产安全,是农业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应把农资市场管理视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来抓。因此建议应加强执法部门的建设,一是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权威。二是适量增加执法部门的投入,改善执法条件。三是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
(六)加大宣传力度。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其他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农业、农资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及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各有关部门也应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培训,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龙头企业及其下属网点同为责任承担主体的意识,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农资调研报告最佳篇五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耕生产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的迅速攀升,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根据区物价局的检查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全县农资生产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按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化肥和农药实行价格干预措施,随着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逐步落实,目前,我县农资市场供应趋缓,市场价格稳中有略升。
一、基本情况
(一)产、供、销情况。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放开多年,在价格管理上,国家只是对大型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部分进口化肥的口岸交货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产、供、销已发生根本变化。就我县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省化肥、农药、农膜批发成为我县农资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县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布到县、乡、村,基本上有一个良好的供销环境。
2、本县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有镇骏威复合肥、镇复合肥和镇复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于甘蔗、果蔗、和山林生产等方面。但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难于保证。这些厂家投资规模小,生产设备差,技术落后,没有一家采用喷浆技术生产复合肥的厂家,均是搅拌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难于保证,且生产分散,难于管理。由于投资规模小,产量、销量有限,多数厂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二、化肥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原因二,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增强,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场供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必然引起市场价格的波动。
原因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化肥市场供求关系被彻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剧增量,而进口减少,市场供应趋紧,呈现卖方市场。
原因四,公路、铁路价格上涨,带动进口化肥到运输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拉动国内化肥成本提高,价格上升。
三、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
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随着现在重要商品的不断上升,相比之下种粮户农民得不到政策实际好处。【本站】
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管理方面,对经营环节(含批发、零售)有必要采取综合费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资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推迟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或罚款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