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

时间:2024-12-26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容易证明和执行。在这里,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些优秀的合同协议样例,供您查阅和学习。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一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三条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和维护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五条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方、企业方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协商、调解有关集体合同涉及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三)休息休假:包括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的休息休假等;。

(八)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全同的期限为1至3年;。

(十)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权利和义务。

职工与企业双方可以就上述部分内容专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七条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协调稳定的工资关系。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3至10人,候补协商代表1至2人,职工与企业双方的协商人数对等,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企业有女职工的,协商代表中应有女代表。

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

第九条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确认,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工会主席委托职工协商代表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或上一级工会组织、指导职工推举产生,并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一方协商代表由企业从经营管理人员中确定,其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协商双方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集体协商。

第十条协商代表应当真实反映本方意愿,维护本方合法权益,接受本方人员的询问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而占用工作时间,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具有《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保留工作的优先权。

企业不得打击报复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集体协商代表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双方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三条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未预料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代表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但同时应确定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第十四条经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必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经双方协商代表重新协商修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再次讨论表决。

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应由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五条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企业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一式三份报送企业所在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须在15日内将集体合同的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合同双方应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同时将生效后的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及说明及时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工会备案,同时企业工会报上一级工会。

第十七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被修改或者废止;。

(二)不可抗力,导致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提前3个月进行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十九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收到处理申请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企业方面的代表协调处理。协调期限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需要延期时,不得超过15日。

第二十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集体合同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双方应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双方首席代表应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工会可以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处理建议应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

企业方和职工方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发生争议,企业工会或者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工会应当帮助职工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企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不签订集体合同,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所需资料的;。

(三)企业违法变更或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

(六)违法裁减人员的。

第二十五条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或审核集体合同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二

企业改制已是传统____镇集体企业走先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轰轰烈烈的改制完成后,一系列的产权纠纷再次唤起全社会对集体企业财产权和成员权的关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____省____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合同暂行规定全文内容。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____省____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合同暂行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和完善____镇非农业人口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保障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__镇、街道____县以上(含县、下同)集体所有制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性企业。

第三条企业承包合同,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定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承包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四)保护发包方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保护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五)保障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承包合同必须由承包、发包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六条发包方必须向承包方提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和其他必需物质条件。承包方必须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和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有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包括承包抵押金)。非发包企业内部人员承包,应有户籍所在地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承包形式;。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金额(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

(四)企业各项基金分配比例;。

(五)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六)固定资产维护措施;。

(七)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八)职工病、退休管理办法;。

(九)违约责任;。

(十)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十。

一)担保条款;(十。

二)仲裁条款;(十。

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生产性企业承包合同,还应明确产品质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下列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

(二)发包方无权发包或承包方无承包条件的;。

(三)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

(四)未经发包方同意而承包方擅自转包的;。

(五)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三章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发包方的权利:

(二)检查督促承包方履行承包合同和承包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

(三)检查监督承包方合理使用各项基金,维护企业财物;。

(四)检查督促承包方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假、冒、次、劣产品和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义务:

(一)按承包合同约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二)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承包方生产经营的困难。

第十二条承包方的权利:

(二)经发包方同意,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调整、变更企业经营范围;。

(六)有权拒绝和抵制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的劳务和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义务:

(一)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保证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二)照章纳税,按时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按时收回应收欠款;。

(三)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五)搞好环境保护,按国家规定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八)如实地向发包方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企业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并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第四章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四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五)承包指标显失公平合理;。

(六)承包方完全丧失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或双方约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承包合同订立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个人承包除外)。发包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由合并或分立的法人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享受原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承包合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对责任方的直接责任者,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过错,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造成经济损失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直接责任、应负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承包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当事人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调解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签订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鉴证,也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对以承包为名,出租或出借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公章、合同书,或利用承包合同转包渔利、非法转让,以及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通过信贷管理和结算管理,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三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绝签订集体合同要求或者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集体合同有关资料的;。

(三)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因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集体合同当事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四

企业改制已是传统城镇集体企业走先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轰轰烈烈的改制完成后,一系列的产权纠纷再次唤起全社会对集体企业财产权和成员权的关注。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广东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

合同。

暂行规定全文内容。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和完善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保障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镇、街道和县以上(含县、下同)集体所有制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性企业。

第三条企业承包合同,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定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承包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四)保护发包方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保护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五)保障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承包合同必须由承包、发包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六条发包方必须向承包方提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和其他必需物质条件。承包方必须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和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有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包括承包抵押金)。非发包企业内部人员承包,应有户籍所在地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承包形式;。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金额(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

(四)企业各项基金分配比例;。

(五)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六)固定资产维护措施;。

(七)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八)职工病、退休管理办法;。

(九)违约责任;。

(十)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十一)担保条款;。

(十二)仲裁条款;。

(十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生产性企业承包合同,还应明确产品质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下列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

(二)发包方无权发包或承包方无承包条件的;。

(三)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

(四)未经发包方同意而承包方擅自转包的;。

(五)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的。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三章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发包方的权利:

(二)检查督促承包方履行承包合同和承包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

(三)检查监督承包方合理使用各项基金,维护企业财物;。

(四)检查督促承包方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假、冒、次、劣产品和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义务:

(一)按承包合同约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二)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承包方生产经营的困难。

第十二条承包方的权利:

(二)经发包方同意,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调整、变更企业经营范围;。

(六)有权拒绝和抵制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的劳务和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义务:

(一)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保证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二)照章纳税,按时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按时收回应收欠款;。

(三)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五)搞好环境保护,按国家规定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八)如实地向发包方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企业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并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第四章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四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五)承包指标显失公平合理;。

(六)承包方完全丧失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或双方约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承包合同订立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个人承包除外)。发包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由合并或分立的法人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享受原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承包合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对责任方的直接责任者,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过错,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造成经济损失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直接责任、应负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承包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当事人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调解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签订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鉴证,也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对以承包为名,出租或出借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公章、合同书,或利用承包合同转包渔利、非法转让,以及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通过信贷管理和结算管理,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五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在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有约束力。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集体合同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同级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家协会等经营者组织协同指导、监督。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劳动纪律;

(十)争议的处理;(十。

一)违约责任;(十。

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由企业工会或企业提出。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也可以由职工推举的代表提出。一方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____日内进行协商。

第九条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收集职工的意见,并向对方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条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平等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三至十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表一经产生必须履行其职责。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表担任代表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得对表有其他报复性行为。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表有保留工作优先权。

第十二条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有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讨论、表决。

第十三条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签字后,企业应自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附件及说明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____日内没有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集体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提出异议,并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双方应按本章规定对相关部分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十五条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于____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六条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________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集体合同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十八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被修改或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业破产、停产、兼并、转产、解散等,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要求的一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应在____日内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集体合同期限届满前六____日,一方可以提出续订或重订的要求,另一方应于____日内安排协商。

第二十条修订、变更、解除或续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省辖区内的中央____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各市、地辖区内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也可委托所在地的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无主管部门企业的集体合同由其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地、市、县属各类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地、市、县劳动行政部门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集体合同的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和组织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履行的日常监督,可以由双方派出同等数量代表组成本企业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小组)负责,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形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双方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一)一方要求签订集体合同,另一方故意拖延的;

(二)一方要求更换另一方派出的平等表被拒绝的;

(三)双方对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以及其他内容的确定发生分歧的;

(四)双方对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安排发生争议的;

(五)在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发生其他争议的。

第二十八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家协会等经营者组织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三____日内处理完毕。争议复杂的,经本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____日。

第三十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绝或故意拖延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

(二)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签订与履行集体合同所需资料的;

(三)企业不当变更或解除表的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因一方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继续实际履行其义务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同时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企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七条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协会、商会等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一节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一)劳动报酬的确定、增减;。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措施;。

(八)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资分配事项及工资支付办法;。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四)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

第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十一条职工方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提出工资增长、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职工方可以根据企业年度利润增长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率、本企业在同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

第二节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选定本方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称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

职工方与企业每方协商代表三至九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企业规模较大和职工人数较多的,经职工方与企业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增加协商代表的人数。双方可另行选派适当数量的列席代表。

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三条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或者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首席协商代表应当由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未建立工会的,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协商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选产生。

协商代表的更换和替补,按照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协商代表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相关活动,提出协商意见;。

(二)收集、掌握和提供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协商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向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与资料。协商代表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当向企业提供其掌握的与集体协商有关的资料。

第十六条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履行协商职责,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降低其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职责时止。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节集体协商程序。

第十七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依法进行平等协商。

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集体协商要求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职工认为需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企业工会可以根据职工意见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经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企业工会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征得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意,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企业认为需要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第十九条职工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的,对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时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并于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应协商要求内容逐一作出回应,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应当包含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对其主张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集体协商期限为送达集体协商要求书面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第二十一条集体协商一般采用会议协商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一方要求采用会议协商形式的,应当采用会议协商形式。

集体协商采用会议协商形式的,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或者共同主持。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应当由全体与会协商代表签字确认。集体协商采用书面形式的,所提交的书面意见应当经全体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企业应当为协商会议提供会议场地等必要条件。

第二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集体协商;。

(二)威胁或者利诱对方协商代表;。

(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扰乱、破坏集体协商秩序;。

(四)限制有关人员人身自由,或者进行侮辱、恐吓、暴力伤害;。

(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开展集体协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干扰工会履行职权或者职工方产生协商代表,对职工方协商代表打击报复;。

(二)拒绝提供集体协商所必需的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拒绝执行集体协商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完成劳动任务;。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以各种方式迫使企业其他员工离开工作岗位;。

(三)堵塞、阻碍或者封锁企业的出入通道和交通要道,阻止人员、物资等进出,破坏企业设备、工具或者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

第二十五条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制作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恢复协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由工会或者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讨论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由企业自订立集体合同之日起七日内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应当就未通过事项听取和收集职工的意见,与企业协商代表进行补充协商后,再次提交讨论通过。

第二十七条集体合同订立并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八条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者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权和增资减资等事项,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程序。

第四章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方和企业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有序、平和的原则,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三十二条在开展集体协商或者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职工方与企业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职工和企业应当履行。

第三十三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发生争议的,职工方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协调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应当及时介入,指导、帮助职工方与企业依法开展协商,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发生争议的,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应当及时介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协助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十五条经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协调仍未能解决争议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派出人员或者从集体协商专家名册中指定人员进行协调。

第三十六条发生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集体协商争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会同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共同协调处理。

第三十七条开展集体协商,供水、供电、供气、公共运输、广播通信、电视、公共卫生、医疗、教育、金融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产、停业,或者职工影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下列后果之一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命令,责令上述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停止该项行为,恢复正常秩序:

(一)危害公共安全;。

(二)损害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

(三)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后果。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总工会、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应当指导和督促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化解矛盾。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或者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协商代表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企业有关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职工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职工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的命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由企业方面代表组织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企业方面代表组织的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工会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七

(六)贯彻安全生产制度,萝实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七)做好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和完善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保障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镇、街道和县以上(含县、下同)集体所有制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性企业。

第三条企业承包合同,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定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承包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四)保护发包方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保护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五)保障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承包合同必须由承包、发包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六条发包方必须向承包方提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和其他必需物质条件。承包方必须有相应的从业人员和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有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包括承包抵押金)。非发包企业内部人员承包,应有户籍所在地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承包形式;。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金额(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

(四)企业各项基金分配比例;。

(五)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六)固定资产维护措施;。

(七)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八)职工病、退休管理办法;。

(九)违约责任;。

(十)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十一)担保条款;。

(十二)仲裁条款;。

(十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生产性企业承包合同,还应明确产品质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下列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

(二)发包方无权发包或承包方无承包条件的;。

(三)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

(四)未经发包方同意而承包方擅自转包的;。

(五)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的。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三章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发包方的权利:

(二)检查督促承包方履行承包合同和承包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

(三)检查监督承包方合理使用各项基金,维护企业财物;。

(四)检查督促承包方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假、冒、次、劣产品和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义务:

(一)按承包合同约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二)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承包方生产经营的困难。

第十二条承包方的权利:

(二)经发包方同意,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调整、变更企业经营范围;。

(六)有权拒绝和抵制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的劳务和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义务:

(一)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保证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二)照章纳税,按时清偿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按时收回应收欠款;。

(三)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五)搞好环境保护,按国家规定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八)如实地向发包方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企业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并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第四章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四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五)承包指标显失公平合理;。

(六)承包方完全丧失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或双方约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承包合同订立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个人承包除外)。发包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由合并或分立的法人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享受原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七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承包合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对责任方的直接责任者,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过错,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造成经济损失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直接责任、应负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承包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当事人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调解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签订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鉴证,也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对以承包为名,出租或出借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公章、合同书,或利用承包合同转包渔利、非法转让,以及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通过信贷管理和结算管理,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九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公布。

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以及集体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负责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可以就集体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

第六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七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企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应当有女性协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表,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

第八条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起六个月。

第九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听取本方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人员的询问;。

(四)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体协商职责。

第十条本企业产生的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内参加集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限内利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受影响。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第十二条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培训;。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定额;。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机制与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

企业职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求企业与其进行集体协商。

第十三条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支付办法;。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的调整幅度;。

(三)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四)加班工资以及试用期、病假、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十四条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参考下列因素:。

(一)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二)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

(三)企业及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四)全市及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五)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六)最低工资标准;。

(七)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八)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五条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另一方在收到集体协商建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给予书面答复,拒绝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项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二)劳动纠纷导致群体性停工、上访的;。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的。

第十六条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企业一方建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

第十七条集体协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自双方同意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

(二)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三)搜集与本次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与集体协商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草拟集体协商议题的解决方案;。

(七)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第十八条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一方应当就议题的具体内容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协商双方可以就与协商议题相关的事项,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说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双方可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

第十九条上级工会应当指导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方与企业的集体协商活动,或者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受聘担任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二十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企业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一)限制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其进行侮辱、威胁、恐吓、暴力伤害;。

(二)拒绝或者阻碍职工进入劳动场所、拒绝提供生产工具或者其他劳动条件;。

(三)拒绝提供与集体协商议题相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四)其他干扰、阻碍集体协商的行为。

职工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一)限制企业一方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对其进行侮辱、威胁、恐吓、暴力伤害;。

(三)破坏企业设备、工具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四)其他干扰、阻碍集体协商的行为。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十二

第十六条省属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市(地)、县(市、区)属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其他企业的集体合同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解除集体合同的,应当在七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集体合同双方主体及其代表资格、协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说明,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集体合同未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提出异议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集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双方应当向本方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企业工会应当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十三

第十三条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

(一)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另一方应当作出答复,并在七日内由双方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集体合同期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优质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文(通用14篇)篇十四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职业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职工下岗及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可以根据实际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或单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九条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十条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3-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一条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确认,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工会主席委托职工协商代表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或上一级工会组织、指导职工推举产生,并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有女职工的,职工协商代表中应有女代表。

企业一方协商代表由企业从经营管理人员中确定,其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或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委托他人的,应签署委托书。

第十二条职工与企业双方均有权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在15日内用书面形式作出回应;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回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保证职工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

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具有《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得对协商代表进行打击报复。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保留工作的优先权。

第十四条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和商业秘密的,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应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六条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恢复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签字后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第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劳动行政部门须在15日内将集体合同的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合同双方应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第二十条依法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在撰写申请书时,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和理由,有针对性地说明我们的需求,并用合适的词语和语气来表达。如果你在写更多申请书时感到困惑,不妨参考以下的范文,或许能给
年终总结是对自己一年来付出的努力进行总结和肯定的机会。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年终总结范文,通过它们可以看到不同人在不同岗位上所取得的成就和成长,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意见建议是对某个问题或情况给予指导和建议的一种言辞表达方式,它可以对事物进行分析和评价,为解决问题提供有效方案。请认真阅读以下意见建议,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
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理论或引用他人的经验,来加强自己的观点和论述。接下来是一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在学习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智慧,有助于我们不断精进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范文,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吧。基层文化馆是一
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感受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进步。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第一段:引言(约20
自查报告是一份对自己所做行为和事务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找到改进的方向。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自查报告样本,了解如何表达自己的心得体会。
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并持续进步。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共同进步。时光飞逝,我的儿
合作是人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行为方式,通过互相协作和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取得更加优秀的成果。以下是一些合作技巧和策略,可以帮助大家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个人性质。在下面的心得体会分享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对你有启发和帮助的结论和观点。石化行业是我国的基
对于核心素养,如果教师没有能够完全理解,知识只能停留在认知领域,而素养却能键入到人的血液神经系统中去,是人的一种天性流露。当一个教师开始重视培养学生的素养时,就
心得体会是一种反思和总结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请大家阅读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心得体会有所帮助和启发。
撰写工作计划书需要我们注重细节,关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点,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
心得体会是在工作、学习或者生活中获得经验后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写作形式。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几篇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文章,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优秀作文可以突破平凡的写作,展现作者的思维深度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优秀作文要求主题明确,观点独特,结构严谨,语言精练,富有想象力,意义深
通过撰写发言稿,演讲者可以更好地理清自己的思路,明确自己的观点,并在演讲时更自信地表达。掌握好发言稿的基本要素和写作技巧,可以提高演讲的质量和效果。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小编整理了一些适用于各行各业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时光穿梭,一转眼20xx年即
心得体会是对人生经验的总结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况和问题。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难忘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不同的思考和启示。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的思考和体验的深度总结和抽象概括。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引。各位领导,同志们:非
个人简历的撰写不只是一次性的,应该随着个人的职业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不同行业和职位对个人简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适的调整和修改。
通过撰写报告范文,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研究或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和改进方式,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这些范文中的报告目的明确,分析透彻,结论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
报告范文通常包括引言、背景介绍、问题陈述、分析和讨论、结论等几个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高质量的报告。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加深对自己内心感受和情绪的认识,提升情商和情绪管理能力。在下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
范文范本是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对象,但我们也要注重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创作能力。值此总结之际,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所经历和所学的事物的深入思考和感悟,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
范文范本可以激发我们的创作激情,让我们更有动力去写作。如果你需要一些范文范本作为参考,可以在下面找到一些你需要的资料。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出生,至1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日常的琐碎经历转化为有意义的思考和成长。在下面的范文中,大家可以看到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常见方法和技巧。在骨科见习期间,经常查房,对病人进
通过写培训心得,可以加深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巩固所学知识。这里有一些关于培训心得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与灵感。俗话常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无
优秀范文是通过深入思考和总结经验,对某个话题或事件进行全面概括和表达的一种杰出文章,它可以激发我们的思维和创造力。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自身在某个领域或某个任务上的得失、成功与失败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吸取经验教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触动心灵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以下是一篇关于创业经验的心得体会,作者通过自己的创业历程,总结出了创业者需要具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个人对过去的经历有更深入的理解和反思。借助以下心得体会范文,或许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学习和工作的思考和启示。在如今全球化的时代,出海已成为许多
工作计划书能够帮助我们制定明确的目标,让我们更有动力去完成任务。来看看下面这份工作计划书范文,或许对你的工作计划有所帮助。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总结经验,使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更加出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和启迪。福州园美术馆是一座
在借贷关系中,合同协议是确保借款方和出借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合同协议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一份有效的合同协议可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商业交
范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习资源,通过分析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文章的写作思路和特点。下面是一些值得学习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启示。
文明礼仪可以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礼仪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提升自身素养。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们:大家早上好!欢
心得体会是深入思考和总结后的珍贵财富,对于个人成长很有帮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这些范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
一份合同协议的有效与否,取决于其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合同是法律上的一种约定,它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人:古浪县民权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定
通过一份出色的申请书,你可以向招生官或招聘经理展示你有着独特而令人印象深刻的特质。在阅读这些申请书范文之前,请先明确自己的申请目标和定位。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成长过程的回顾,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些心得体会范文中的一些观点和思考或许与我们的经历和观念不同,但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自己的问
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集,希望可以为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提供
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和提升自己。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文章,供大家欣赏和学习。2020年的疫情
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师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内对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和规划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成绩,我觉得我们应该制定一个教学计划了。以下是一些高效的教学工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总结的机会。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写作的灵感。本着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爱好、培养学生的个人技艺、提
教师心得体会是对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深入思考和探索,有助于我们形成独特的教育观念和风格。下面是一些优秀教师的心得体会分享,希望可以对大家的教学工作有所启发。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中汲取的智慧结晶,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可以启迪我们的思维,扩大我们的视野。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任职期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问的解答和反思,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一步思考和学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
在完成一项任务或项目后,及时总结心得体会,为下一次的工作提供经验参考。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心得体会作品,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新的思考。第一段:引言(200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的所思所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稿。在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中,作者深入思考和反思了自己的成长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
福建的饮食文化独特多样,有闽菜、客家菜等多个特色菜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建相关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参考。放假了,我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和爸爸妈妈骑上了自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学习或工作中的优点和劣势。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坚持不懈和毅力的重要性,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好的成果。第一段:引言(200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提炼重点,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启发大家对于这个主题的深入思考。《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经
单位可以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不同类型的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绩效管理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工作中的绩效管理有所帮助。发言搞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思想和观点,增加我们与他人的交流和沟通的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随着人们对健康
演讲稿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场合和目的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效果。我们来看看以下这些优秀的演讲稿范文,它们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风格吸引了很多听众的关注。
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发现自身的长处和优点,并进一步发挥和提升。这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王进是一位勤奋好学
竞选是一个展示个人魅力和吸引力的机会,通过有效的竞选策略和口才,我们可以吸引更多的支持者。下面是一些成功竞选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快地成长和进步,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别人的总结,或许能给我们一些灵感和思路。制作是一件让人感到愉悦且与生活
中班教案的评价应具有客观性和针对性,能够准确反映幼儿的学习成果。下面是一些适用于中班教学的教案范例,希望对教师们提供一些实践借鉴。1、尝试用所提供的材料(绒条棉
在撰写调研报告时,我们需要准确收集和分析数据,保证报告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以下是一些行业调研报告的案例,供读者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撰写调研报告。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增加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心态。在写作心得体会时,范文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
合同协议的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双方应谨慎履行合同义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同生效后,每月30日前全额向
学生会工作总结是一种对学生会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检查和分析。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学生会工作总结的范文,了解一下学生会工作总结的写作方法。在众多面试者中你脱颖而出成为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更好地理清自己的思路,梳理所学所得。那么,让我们来看看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给你带来很多的思考和收获。来到公司也有一年时间了,在领导
发言稿的撰写不仅需要准确把握主题和目标听众,还需要注意语言简明扼要、逻辑严密,并充分考虑时效性和吸引力。发言稿是传递信息和思想的有效工具,它能够让我们的演讲更加
在工作学习中,我们常常需要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这有助于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以下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采购是指组织和实施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物资、设备、服务等物资的获取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采购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开展采购工作。大家一
活动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活动目标、策划和执行过程的理解,并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和改进。以下是一些关于活动总结的案例分享,通过这些案例可以学习到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合同协议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合同协议是通过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各方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和
在合同协议中,一方违约会导致法律责任的发生,因此对于每一条款都要慎之又慎。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扮演着至关重要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学习或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这些心得体会范文选自各个领域,各具特色,值得大家参考学习。斗争精神是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哲学,是面对各
心得体会是对所学知识的深入思考和应用,是对经历的回顾和总结。接下来是一些来自不同人的真实心得体会,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农作劳动是一项古老而重要的文化、生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提高我们的学习和工作能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互联网已经如此深入人们的
心得体会是一种回忆与思考的结合,可以促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类似情况。小编搜集了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寻找写作灵感和思路。
心得体会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一种思考和总结,有助于加深自己对于学习内容的理解。在下列心得体会范文中,你可以找到许多关于如何写好心得体会的宝贵经验和技巧。
通过写更多申请书,我们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提高被接受的机会。以下是一些经过评委认可的申请书,它们展示了不同领域的申请者在推销自己方面的出色表现。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归纳总结出规律和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来看看下面这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帮助你更好地写出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
编写计划书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目标、资源和制约因素,从而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它们。这些计划书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撰写计划书的要点和方法。
在实践报告中,我们可以记录所进行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果,以及对此进行的分析和评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践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在撰写实践
活动方案的制定不仅需要灵活性和创新性,更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活动方案范文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灵感和创意。为了加强爱国主
演讲是人们在特定场合中表达自己观点和情感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激励和感染观众。在这些讲话稿范文中,涵盖了不同主题、不同类型的演讲,可以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写作灵感和创作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过去的经历和成就进行总结和回顾,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下面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
通过写个人总结,我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改进和成长。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个人总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是一种对自己的反思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身成长过程的总结和评估,它可以帮助我们发
转专业申请书需要结合个人经历和理论知识,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方向。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转专业申请书范文,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写作灵感和参考: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所经历和所学的事物的深入思考和感悟,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通过阅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能够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智慧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启示。实践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
6.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所学内容的思考和理解,是知识积累的体现。接下来是一些写作精品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启发和思考。亲子共读是一种宝贵的亲子
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避免再次犯同样的错误,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和思考水平。在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范文时,我们可以对比自己的写作风格和表达能力。
个人简历是求职者与招聘者之间的重要桥梁,准确而全面地填写和描述自己的经历和能力,能够提高求职成功的机会。以下是一些备受赞誉的个人简历范文,相信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也可以给他人提供一些建议和启发。以下是一些有关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
心得体会是通过自己亲身经历,对某种事物或经历感悟和思考的文字表达。它可以让人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所思所感,从而获得更多的经验和智慧。我觉得写一篇心得体会真的是
心得体会不仅是对过去学习和经历的回顾,更是对未来发展和提高的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党史宣传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广泛的过程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提炼出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宝贵的参考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按照“两学一做”的活动安
转专业申请书的语言要求严谨、准确,注意避免过多的自夸和虚假夸张,要尽量贴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下范文中的转专业申请书涵盖了申请者的转专业动机、目标和计划,以及与转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成长与进步,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示例文本八】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知识的持续积累和自我反思对个人成长的重要
转专业申请书是一种表达个人意愿和理由的文书,它可以帮助我们向学校解释转专业的原因。写转专业申请书时要注意格式的规范性和整洁度,避免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个经历或学习中所获得的思考和感悟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改进自己的行为方式,我觉得写一份心得体会是很有必要的。通过阅读心得体会
这些精选范文的内容丰富,结构清晰,语言精准,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探索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掌握总结的写作规范和技巧,从而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买受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