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理吃空饷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
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
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
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
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
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月**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清理吃空饷实施方案篇二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编在职财政供养人员66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16人(退养3人);事业编干部50人。退休人员17人,享受遗属补助的7人,享受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人。通过对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表、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长期请病假等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无涉及财务的问题。同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及时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政府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会人员签署了承诺书,为此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主管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局的清理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纪律责任,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监督,多途径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通知》方案,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局党委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发机制,鼓励二线领导干部和老同志,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作用,做到关心、帮助同步。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公布了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及时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
清理吃空饷实施方案篇三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编在职财政供养人员66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16人(退养3人);事业编干部50人。退休人员17人,享受遗属补助的7人,享受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人。通过对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表、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长期请病假等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无涉及财务的问题。同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及时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政府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会人员签署了承诺书,为此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主管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局的清理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纪律责任,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监督,多途径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通知》方案,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局党委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发机制,鼓励二线领导干部和老同志,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作用,做到关心、帮助同步。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公布了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及时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
清理吃空饷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我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段平华为组长、主任李娉婷、纪委书记宁燕、组织委员刘金泉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一、接到文件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中指出的“吃空饷”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街道现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拨款编制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聘用制5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进社保统发9人)。未有任何形式的“吃空饷”等违规行为。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吃空饷”,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维护党工委和办事处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清理吃空饷实施方案篇五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校长,组员为**副校长、**教导和邢**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在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