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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一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回顾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国土、财政、农工办、农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和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2、资料准备。
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约3万份,整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2.2万份,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249份,整理征地、使用土地批准文件1600余份。同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各村,作为各村开展权属核对的基础资料。
3、业务培训。
为了让村、镇干部和国土所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局及时编印下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须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镇村干部培训材料》,同时,派出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到各镇对镇村干部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调查和确权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政策熟悉、任务明确,提高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每个村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达630余人。
4、组织试点。
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性强、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各地的历史状况不同,调查要求和标准也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摸索和总结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定和技术路线,我们按照“点上试验,以点代面,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余镇新华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统一了操作程序、标准和做法,为全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各镇(区)也选择一个村干部工作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为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宣传。
区政府于20xx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区、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中来,确保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2、推举村民代表。
推举村民指界代表,涉及村民的知情权,关系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按要求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推举方式:一种是由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直接表决;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候选人,经所在村民小组表决或上门到户征求各农户意见,由农户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都必须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决议书》上签字。每个村民小组一般确定两名村民代表,参与调查指界和申请土地登记。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2一、加强宣传:
我镇领导对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在工作开展之初,我镇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现场咨询及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补证、换证及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
我镇结合实际,组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督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各村也成立工作小组,由各村会计担任小组组长,全面配合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完成。
三、科学组织实施:
1、台账登记:
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量、难度都较大,要求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必须细致负责并了解农户家庭人口、二轮承包土地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镇将登记工作明确到位,要求准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关键环节,着重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做到农户签字率达百分之百。
2、电脑录入:
在台账登记工作结束之后,我镇将电脑录入工作分配至每位大学生、劳保所志愿者及其他精通电脑操作人员。由农经部门组织对录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录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给予说明。录入完毕之后,统一用a3纸打印,并交由各村会计进行核实修改,最终确保每户人口、土地信息准确无误。
3、证书、合同签订发放:
我镇严格按照统一印制的合同书,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证书打印由农经人员连同各村会计交替接班,做到人不离岗、机不停歇,并要求在打印过程中注意核对信息内容,对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镇领导组织安排到个别村农户家中对其发放证书,要求对发放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了“一本不错、一户不漏”。
4、资料归档:
对承包土地清查、清丈核实原始材料、二轮承包面积变动情况核实表、土地承包合同和证书等相关资料,要求各村会计按组别、序号分好,并由农经人员及时装订成册,专橱存放,专人管理,作为永久性档案,集中保管。
5、妥善解决问题:
四、及时足额拨付经费:
此次共对全镇约10000户农户进行土地确权发证,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换发证工作,我镇对每位电脑信息录入人员给予200元补助,对171个工作小组给予每个小组500元补助,购买针式打印机6400元,打印费用共计7800元,平均每户成本达11元。
此次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通过重新调查每位农户的家庭人口、土地二轮承包承包情况,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依法、规范、有偿推进了土地规模集中的标准,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二轮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二
案情简介
2001年10月,张甲因建房需要,经尤甲介绍,与刘甲、李甲、李乙协商一致,使用位于某镇某村刘甲、李甲、李乙面积292.4平方米的小宗地,并与刘甲、李甲、李乙签订租地协议,协议中规定张甲长期使用其三人共同所有的小宗地,并约定张甲付给刘甲、李甲两人租用土地款4000元,协商张甲付李乙2500元。协商一致后,张甲随即付清租用土地使用费、刘甲、李甲、李乙交付土地给张甲。2002年春,张甲在租用的292.4平方米的土地上盖成砖混结构平房五间作为住房使用。2004年,张甲向村组申请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政府为张甲颁发了编号为(×)第×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期间张甲办理土地使用证一事未向刘甲、李甲、李乙提及,也未征得他三人的同意。直至2017年张甲拆除旧房建新房时,刘甲、李甲、李乙出面予以阻止,由此几人发生纠纷后,才得知张甲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宗地的土地确权都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鉴于此,刘甲、李甲、李乙认为政府在给张甲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未进行调查、核属审核这块地的真正所有人就给张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这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同时,刘甲、李甲、李乙认为政府的确权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对确权行为不服,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县政府对的行政复议行为作出了复议决定并发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刘甲、李甲、李乙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是转向了信访。至此案件的矛盾激化。
案件焦点
该县政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实际,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安定团结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符合法律程序,并且认定其对张甲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确权行为予以维持。
张甲认为其已经与刘甲、李甲、李乙签订过长期使用协议并且付过协议款的,就有权利在使用期间对这宗地的处置和使用权,盖房、拆旧房改造以及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一系列的行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而刘甲、李甲、李乙认为他们只是租给张甲长期使用,但是这宗地的所有权还是归他三人所有,张甲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和隐瞒他三人而擅自办理土地使用权,这侵犯了他三人的合法权益。刘甲、李甲、李乙认为政府的在没有调查核实清楚之后就颁发土地使用证,并且对他三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其三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是转向了信访,势必对该县政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通过该案例我个人观点认为,张甲在与刘甲、李甲、李乙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且约定支付使用费后长期使用,其实是默认了第三人张甲对该土地的占有使用权,默认了对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且在2002年张甲第一次盖房时候刘甲、李甲、李乙并未出面进行阻扰,却在张甲2017年盖房时出面阻挠进而产生纠纷。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推算,个人认为因为生产生活的需要以及新型农村建设化的改造,刘甲、李甲、李乙租赁给张甲长期使用的土地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使用价值,利益空间的加大凸显了人性的弱点,为利益而战,故而引发了纠纷。刘甲、李甲、李乙对张甲建房行为进行阻挠,本意可能不是想将已经签订协议的土地予以收回,只是见利弃义,欲从中再次谋取利益。
张甲作为本案的利害关系人,虽然已与刘甲、李甲、李乙签订协议,但是在申请确权的时候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有不妥之处而故意为之的,其行为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其实,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他应该征得其三人的意见,毕竟他们签订的只是长期使用协议,并非所有权就归他,他没有处置权,只能遵照协议长期使用,但是张甲本人出于私心隐瞒其他三人私自赵县政府办理土地确权证书,将这宗土地占为己有,这样的做法就不合乎常理,也不符合法律程序。其借助法律对其已经取得的利益进行合法化,故其隐瞒刘甲、李甲、李乙而获得土地的确认证书行为应认定为是不合法的。
县政府在为张甲颁布确认证书的行为是存在瑕疵的,他们没有严格按照土地确权的程序即对每宗地的土地确权都需要经过对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然后再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后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而是直接给张甲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并没有通过调查、走访、核实。也没有按照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没有依照法律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就确定张甲是这宗地的使用者和所有人,只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对确权结果予以公示并且认定颁证行为有效的,这是不严谨的,县镇府应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在核实土地真实来源的基础上进行确权,否则容易存在乱确认、错确认现象,进而引发一些列的矛盾纠纷,这样既不利于群众的和谐相处也不利于政府的发展建设以及政府权威形象的树立。县政府应本着处处为民的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去处理村民土地的纠纷以及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使得村民和社会各界老百姓的利益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同时也应该使得村民的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妥善协调。因为对于刘甲、李甲、李乙的行政复议没有妥善处理,他三人认为这样的确权有失公平,所以他三人直接信访这势必给政府的形象带来影响。公平正义是我们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我们政府必须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如果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此案的处理,张甲、刘甲、李甲、李乙的土地纠纷利益进行协调处理,他三人就不会去信访这种损坏政府形象的行为就不会发生。所以我们政府在处理各种矛盾利益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的的价值取向为指导,时时刻刻为民着想、为民排忧解难。让老百姓切实感到政府是提他们争取利益,为他们着想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定纷止争、才能让当事人息诉服判。同时政府必须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始终贯穿于处理各种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公正、严明、廉洁、优质、高效的开展工作,使秩序、平等、正义得以充分实现,从而保障我们社会的安定、能够妥善处理老百姓诉求、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民着想,真正做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纠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树立好政府的良好形象,有了良好的形象,才能取得老百姓对政府的信赖。政府才能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得到老百姓的大力支持。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的和谐。
附录: 本案适用的法律如下:
案件来源:
1、110法律咨询网
《土地使用权租赁若干问题》
2、华律网专题
《农村土地纠纷案》
3、土流网
《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的受案范围有多大》
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发展乐安经济,******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拍卖“五荒”精神,将坐落于****镇敬老院和****镇林场屋背的荒山拍卖给申请人永久所有,双方于2000年8月24日签订《荒山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坑,南至鳌溪镇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
现申请人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贵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
申请人:
年月日
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四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注: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粘到贴照片处,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贴身份证处,再将委托书寄到被委托人手中。
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五
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
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6、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
7、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土地确权总结工作报告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六
为贯彻落实好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在州农经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确定首车镇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示范点,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经局具体负责实施;制定了工作方案,具体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综合协调组、维稳工作组、政策宣传组,并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政策的人员参与试点工作,特别是明确要求入村工作组要吸收村民代表、熟悉村情的老干部参加,确保工作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理解政策。为此,试点镇精心组织召开了由镇党委书记,分管副镇长,镇社会事务服务站长,村主干参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暨培训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通过采取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一本手册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目前,该镇已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一封信》1000余份、《政策宣传手册》1000余本。同时,还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展板、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试点镇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主动性,为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
3、注重流程规范。今年7月份以来,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我县及时组织干部、工作人员分批次到首车镇对村组干部进行了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和考试方式,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部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为确保规范操作,我县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确权颁证工作流程,设制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统计表等表格,确保了登记规范、全面、详实。
4、确保阶段成效。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已经完成了班子组建、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四个阶段的工作,工作中做到了上级文件精神吃透到位,政策宣传普及到位,调查摸底户户到位,每阶段工作都稳扎稳打,确保成效。但是因为技术公司航拍图没有全面完成,导致后续工作进展缓慢。
1、积极性普遍不高,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一是乡镇积极性不高。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较多,乡镇担心激化矛盾。二是少数农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消极对待。
2、工作任务繁重,经营纠纷化解难度大。一是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地块,内容多,程序复杂。二是我县地貌复杂,地籍调查、面积实测等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三是有不少承包地存在争议,有的争议时间久远、矛盾交织,证据缺失,化解难度大。四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多外出务工,把承包地周边农户聚齐并现场确权极为不易。五是分田到户时部分当事人已不在人世,子女对自己的田土界限不熟悉,导致确权颁证难度大。
3、资金需求量大,县财政无法满足工作开展正常需求。按农业部的规范要求,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资金较多。通过询价初步估计我县需要2000余万元。我县是国家贫困县,基础薄弱,财力严重不足,影响了确权颁证工作的进度。
4、技术要求高,我县技术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权登记工作的实地调查、现场勘测、影像绘图等环节技术规格很高,我县目前极度缺乏相关技术人才。一是由测绘公司制作影像工作底图;二是入户调查,把承包地基本信息导入土地承包信息系统,由农户确认;三是测定土地在整个地理系统中的绝对位置,并绘制成图,由农户确认;四是公示审核,核对修正;五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等都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艰巨,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通过当前的试点推进,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严格按照省、州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年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