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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一
1、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因此,我们建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在这里,应特别注意的上述案例所提及的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二)交接手续: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
(三)离职员工工资结算及退宿事宜: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填发《离职证明书》送交财务部门据以结算工资。其中,《离职证明书》应交由离职员工本人签收。离职员工在用人单位宿舍住宿的,同时办理退宿手续,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后当日离开。
(一)是否涉嫌违法解雇:
关于是否涉嫌违法解雇,往往是劳资纠纷实践中双方争议较大的一点。违法解雇,涉及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是否应当给付,及给付金额大小,用人单位与员工往往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我们建议,《离职证明书》中应详细列明员工离职时间、离职具体原因等。因员工涉及严重违纪而被解雇的,用人单位还应保留相关文件,如奖惩规章制度及记录、向工会提交的《解雇通报函》、由工会作出解雇调查并出具的《解雇调查函》(上面应有工会加注的是否同意解雇的意见)、人事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奖惩公告》、《员工奖惩通知》等,以便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有迹可循。员工离职会有补偿吗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二
3、离职后无业时,可自行缴纳参加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是跟随一个人一辈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社保账户,里面记录着你的社保参保情况。因工作原因离开原参保单位时,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离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可以参照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省内转移。
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市内变换单位社保续保情况:
1、原来的单位给你办理停保手续,部分地区需要同时办理就业备案的解聘。
2、到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提供你原来的社保编号就可以了。
3、每个人的身份证在一个城市,只对应一个社保编号,所以不用重新开户。
4、从原单位离职后,保存好劳动档案。比如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退休的时候会审核。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三
1、自请辞职:
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因此,我们建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二)交接手续:
离职申请经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离职员工应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交接清单的内容办妥交接手续,交由人事部门核定后出具《离职证明书》。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管理资料、业务资料及其单据等书面及电子文档等)、原领的工卡、工衣、原领的工具、物料、文具、员工手册等,都属于应交接内容,由员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员工或有关部门签收。如发现物品有所损毁或遗失的,应折价赔偿。
(三)离职员工工资结算及退宿事宜: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填发《离职证明书》送交财务部门据以结算工资。其中,《离职证明书》应交由离职员工本人签收。离职员工在用人单位宿舍住宿的,同时办理退宿手续,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后当日离开。
二、离职过程中用人单位及员工劳资纠纷易发点及避免措施:
(一)是否涉嫌违法解雇:
关于是否涉嫌违法解雇,往往是劳资纠纷实践中双方争议较大的一点。违法解雇,涉及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是否应当给付,及给付金额大小,用人单位与员工往往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我们建议,《离职证明书》中应详细列明员工离职时间、离职具体原因等。因员工涉及严重违纪而被解雇的,用人单位还应保留相关文件,如奖惩规章制度及记录、向工会提交的《解雇通报函》、由工会作出解雇调查并出具的《解雇调查函》(上面应有工会加注的是否同意解雇的意见)、人事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奖惩公告》、《员工奖惩通知》等,以便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有迹可循。
建行离职原因。
4、个人创业失败,不想再创业了;只能继续求职工作了。
5、个人在公司已经好多年了,算是一位资深人员,但公司没有给提供一个发展的空间,想寻求突破。6、因为和男朋友(或女朋友)是在一个公司的,快结婚了,公司政策不允许。
8、或者谈理想:比如说你以前公司是搞机械的,但你现在要面试的公司是做贸易的。你就可以说,你一直以来就想做贸易方面的工作,想学习贸易方面的知识。
建行员工辞职有一次性工资补偿吗。
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四
尊敬的公司各位领导:
首先由衷的感谢各位领导在这三年时间对我的信任和栽培。自从20__年毕业,我非常幸运地加入到中铁大桥局五公司这样有战斗力和专业水平的团队中学习和成长。一路走来,公司各位领导都对我十分信任和关照,各位同事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不仅使我在业务水平上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提高,更让我学习到了大家对工作敬业和努力的精神,这些都是我以后需要在自己的事业道路上坚持和学习的。
但是考虑到家庭和以后长远的发展,我更加渴望追求一种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我非常遗憾在此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领导能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考虑和批准为盼。此致敬礼!
申请人:
二__年二月二十四日。
收入证明。
廖志伟同志系中铁大桥局五公司正式员工,于20__年2月11日从我项目部离职。工资和奖金应发放至20__年2月11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应缴纳至20__年2月。特此证明!
中铁大桥局五公司漳州市九龙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__年二月二十四日。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五
二.员工入职流程说明1.部门主管和高阶主管提前一周为新员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填写《招聘录用审批表》《叙薪表》《面试记录表》,签字后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电脑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负责为其办理企业qq、公司邮箱、园园通帐号。
3.电脑部在新员工入职前一天为新员工配置电脑、电话、网线。
4.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负责办理报到手续,收取新员工资料(2张照片、毕业证复印件、入职体检表、原单位离职证明),同时要新员工填写《职位申请表》,《大地总部新员工入职履历表》。
5.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建立新员工的档案,并录入人事系统。
6.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考勤卡和通知新员工办理银行账号,同时发布广播消息告知中心员工新同事资料,包括部门、职位、姓名、邮箱。
7.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负责给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8.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对新员工入职培训。
9.部门主管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时,填写《培训跟踪表》,《试用期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1.部门主管填写《辞退申请表》,同时找辞退人员谈话。
2.辞退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手续单》,同时办理工作和办公用品交接,财务款项结算。
3.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离职档案,并在人事系统上面注明离职。
4.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的交接情况等等。
5.电脑部在员工辞退当天取消被辞退处理员工的企业qq、公司邮箱、园园通帐号。
6.电脑部在员工辞退当天负责处理被辞退员工的电脑和电话。
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8.出纳部负责离职人员工资结算。
1.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离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
2、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手续单》,同时办理工作和办公用品交接,财务款项结算。
3、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的交接情况等等。
4、电脑部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当天取消离职员工的企业qq、公司邮箱、园园通帐号。
5、电脑部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当天处理离职员工的电脑和电话。
6、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离职档案,并在人事系统上面注明离职。
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8、出纳部负责离职人员工资结算。
关于规范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相关说明。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六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 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领导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 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 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 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领导在《离职申请单》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 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解聘条件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经理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 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领导或上级领导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领导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全力配合该员工业务的清查工作,如果没有及时清查而造成损失,该系统领导负责。
第十六条:部门工作交接记录原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复印件由工作接收人保存;特殊岗位的保密资料,原件要由部门经理保存,复印件由接收人保存。
第十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员工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辞职人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但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离职生效日,特殊情况的由相关领导出具书面证明后再另行处理。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和修订,公司高层管理领导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修订,则依新办法为准。
一、离职流程
1、员工辞职,应至少1个月前向其分厂车间主任提出辞职请求,并报分厂办公室、劳务公司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期间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2、辞职员工本人必须认真写明《辞职申请》,详细说明申请辞职的原因和事由,并将《辞职申请》交车间主任签字审核。
3、由辞职员工的主管领导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及时报分厂办公室审核。辞职员工的主管领导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4、办公室主任必须在本厂劳务工的《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统一报给劳务公司办公室,由劳务公司签署意见,在7天内补齐人员。
5、劳务公司将员工《辞职申请书》送人力资源部签字备案。
6、在获准辞职前,劳务工须将工作交接清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劳务公司安排补员,厂(部)应安排新进人员接替其工作。
7、待辞职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书》且获批之日起满1月后,在分厂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办理离职手续。
8、在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前,辞职员工本人需主动向其主管领导索要“交接完毕证明”。由辞职员工主管领导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员工工作已交接,并已移交他人接替其工作,并签字或盖章。
9、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劳务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二、注意事项
1、派遣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劝退、除名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2、劳务派遣工因故辞职(自动离职、辞职)的,需年满两年后方可再次入厂;劝退、除名的不再录用。
3、劳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扣取劳务派遣用工得工资、保险等。
4、员工因自动辞职、免职、劝退、除名的,各分厂办公室三日之内把《员工自动离职统计表》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把自动离职员工信息统计分类下发给家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到后勤办公室和秘书处注销员工工作证。
三、其他流程按照日照钢铁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执行。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七
1、新员工到职后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若有需要,公司有权酌情延长员工的试用期,以进一步观察其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试用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否则将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延长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对表现好突出很快能上手的员工,可由其部门主管申请,提前一个月甚至两个月转正。凡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公司有权不予转正并辞退。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1、新员工报到时应向管理部提交:1寸照片1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管理部审查真假后退还原件,保留其复印件。
2、填写《员工入职表》,并领取《员工手册》。
3、所属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各级领导签字,最后交管理部存档。
4、入职一个月内个人办理中信银行卡,将卡正面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交管理部。
三、新员工培训。
1、由管理部出具培训单,入职的第一天和第两天在管理部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熟悉企业文化及厂内工作环境等。
2、根据职位安排到相关各部门实习培训一至两周时间。
3、机关岗位实习培训期一般为一个月,视本部门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4、销售人员实习培训期为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进入市场销售需另外申请。
5、管理部定期安排内训师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四、转正。
1、员工试用期满,认可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时愿在公司发展者,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部门主管、直属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请管理部审批,最后提交总经理批准为正式员工。
2、被公司核准为正式员工的,公司将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一)员工主动辞职。
1、凡试用期间主动辞职的员工,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得到所属部门及管理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转正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如有特殊原因,需得到所属部门及管理部的批准,最少也需提前10天递交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公司辞退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或者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员工的能力已不能满足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劝退该员工,对于将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根据其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提前1-7天通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公司开除员工。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将给予开除,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四)自动离职。
1、对于已经提出辞职,但没有得到批准而离开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提出辞职,已经得到批准但没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公司不接受任何电话、同事或者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凡自动离职者,扣发未领的所有工资及福利;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提请国家专政机关处理。
六、辞职申请的提出。
1、员工申请辞职,须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填写《员工离职清算表》办理辞职手续。
2、辞职申请的审批。
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行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
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办公室审核。
3)办公室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管理部依据《员工离职清算表》报批。
4)《员工离职清算表》经最终批准后,由管理部存档。
七、离职移交。
1、工作内容移交。
1)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2)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培训资料原件;
4)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5)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6)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7)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2、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所领用的劳动服、员工工作牌;
2)各类钥匙;。
3)借阅的资料;
4)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直属主管。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八、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出现物品遗失,依据物品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九、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十、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按提前1天离职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代通知金。
十一、离职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管理部共同进行。
十二、关于离职员工薪金、培训费的返还及有关扣款说明。
离职员工按以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后,薪金的返还及有关扣款按如下规定:
1、员工离职手续办好后,若发现还有未了事宜,公司有权继续向其追索,该员工必须无。
条件协助解决,否则将按未办理好手续处理。
2、员工离职手续办好后,其按规定扣除或补偿后可领的工资、提成等余额,在手续办好。
两个月后发给。
3、对于涉及货款未收回之员工,公司原则上不同意其离职,若非要离职的,其涉及的货。
款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移交给公司其他员工,其本人可暂时离开公司,但要积极配合公司有关人员回收所涉及的货款,本人原在公司的薪水、提成和有关证件在其涉及之货款全部收回后按规定给予发放。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追究本人和担保人责任。若携款潜逃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离职后的员工,非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等活动,否则公司将追究其。
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八
怎么写好辞职信:
第一部分:
一般可以写出你的辞职理由与原因,至于是否真实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了,可以简单的一句带过,也可以详细的描述,另外要注意语气,建议用一些比较客套的话。比如:经过本人慎重的考虑,决定辞去单位所有职位......,又如:家中发生变故,无法安心的工作,为了不影响单位的效益,我决定辞去工作等。
第二部分:
说明你决定离开的最后时间,一般单位都对于辞职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比如辞职获得批准以后一个月,半月等,但是据我的观察,很多朋友一旦提交了辞职信,决定离开以后,都是恨不得马上走人,呵呵。至少我是这样的,如果你在这里明确指出你确实有重要的事情需要提前离开,单位方面很可能会提前放你走人的,毕竟人在心不在对单位来说没有任何好处:比如这样写:因为家中来电,让我10天内必须赶回去,否则将耽误大事,因此,恳求您能让我尽量提前回去等。。。。
第三部分:
简要的说说你与单位的一些情况,比如感谢单位对你的栽培和认可,你在单位学到了很多东西等,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你辞的心情多么痛苦,难堪或者委屈,一旦决定离开,就不要在辞职信中有丝毫流露,你的目的是离开,而不是诉苦。写好求职信需要注意的几点:
1:抓住关键点。在辞职信的开头要直接表明你辞职的意图,并说明你辞职的原因是已经接受其他单位的聘用书或其他原因,比如搬迁到其他城市等。
2:说明合同最终终止是哪一天。一般来说应该在合同终止前2个星期提出辞职。
3:在辞职信中最好表明你接受的其他单位的聘用职位更适合自己的事业发展目标。
4:你还应当在信中向你的领导表示感谢,感谢他能提供给你为单位服务的机会。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九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__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所以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另如在员工离职之日起2年内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属实的,离职员工可以依法追究赔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员工离职之日起2年以外起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
1、新员工到职后试用期一般为7天,试用期间,若有需要,公司有权酌情延长员工的试用期,以进一步观察其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试用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或早退,否则将延长试用期。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1、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照片2张及底片、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员工入职表》。
3、新入职员工部门半年不予批辞职,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申请。
三、员工离辞职程序。
(一)员工主动辞职。
2、转正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如有特殊原因,需得到人事部的批准,最少也需提前10天递交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酒店辞退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或者随着酒店不断的发展,员工的能力已不能满足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达不到酒店要求的,酒店有权劝退该员工,对于将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根据其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提前通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转正后被辞退的员工,酒店将在下月20号发放工资。
(三)公司开除员工。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将给予开除,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四)自动离职。
1、对于已经提出辞职,但没有得到批准而离开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提出辞职,已经得到批准但没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酒店不接受任何电话、同事或者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凡自动离职者,扣发未领的所有工资和有关提成和奖金;若给酒店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提请国家专政机关处理。
五、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提交辞职报告及填写《员工离职(交接)登记表》,提前通知酒店,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则算自离。
2、辞职申请的审批。
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行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
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办公室审核。
3)办公室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办公室依据《员工离职(交接)登记表》报批。
4)《员工离职(交接)登记表》经最终批准后,由办公室保存,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5)批准离职。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一
2沟通挽留主管与辞职员工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申请表本人填写。
6清还用品行政管理员向辞职者收回:
1)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员工手册;
2)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3)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4)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7离职谈话人力资源管理员协同行政部经理进行,谈话内容包括:
1)审查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6)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7)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8)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谈话要做记录,并由行政部经理和离职人签名,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8财务结算凭行政部开出的《离职结算通知单》进行撰稿。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二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附件。
14.2《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离职面谈表》。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三
不管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员工离职都是正常的个人行为。离开工作岗位,就需要向单位申请辞去职务,并要求解除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员工离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律图为大家总结以下几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可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即时解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解除但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补偿金】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裁员】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不可以解除】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离职资料移交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磁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未满一年的工装制作费;。
4.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人事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做最后的签字确认与薪金结算。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事部提交《解聘申请审批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进行,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全力配合该员工业务的清查工作,如果没有及时清查而造成损失,该系统主管负责。
第十六条:部门工作交接记录原件由本部门主管保存,复印件由工作接收人保存;特殊岗位的保密资料,原件要由责任副总保存,复印件由接收人保存。
第十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员工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离职人员应于离职生效日当月内将本人档案、户口及其他一切人事关系从公司转出。逾期不到公司人事部办理相关转出手续者,本人将负担离职后的一切相关管理费用,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自离职生效日后,公司将不负责任何保险及出具任何与调动档案等人事关系无关的证明。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可应要求向离职人员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二十条:辞职人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二条所有员工离职时,该部门主管与权限主管与辞职人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进行电话面谈。谈话应分别完成下列内容:
部门主管完成: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人事部完成: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4.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5.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离职生效日,特殊情况的由相关主管出具书面证明后再另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4.被解聘的正式员工的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等。
5.离职结算收入不进行现金发放(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要在离职30天后公司收入发放时由银行统一发放。
6.特殊岗位离职人员在离职后被发现由于原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相关负责人向人事部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在离职后从其个人收入中扣除,并及时电话通知到该离职人员。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和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修订,则依新办法为准。
【员工离职率如何控制】。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五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告知的技巧和方法。
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法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法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员工离职流程解析(实用16篇)篇十六
一、员工招聘:
1、凡到公司面试人员应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认真阅读员工须知,在确认接受我公司各项条款后方可进行面试提问。
2、查验身份证(输入号码网上确认),及其他各类职业证件(如毕业证、培训证、暂住证、电工证、锅炉证、水处理证、焊工证、计量证、质检证、化验员证、安全主任证、安全工程师证、消防人员证、保安员证、驾驶证、危化品从业证等)。
3、要求求职者简要介绍个人自然情况,工作简历、受教育和培训概况,并有针对性的发问。简单介绍该工作岗位的工资待遇等情况。
二、员工入职:
1、新员工填写入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5张一寸免冠相片,办理饭卡、工卡、安排住宿房间给钥匙。并在员工须知上签名、复印个人证件,领到财务室办理考勤指模卡并告知上下班的时间(并将签名的须知和登记表、复印证件一同送交行政办公室存档)。
2、将员工介绍主管部门负责人,让主管详细介绍该部门的工作流程情况。
3、由行政文员带领新员工到仓库领取工装。在入职第二天后安排到医院检查身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在员工考勤登记簿上、宿舍表上、电话表上增添该员工的资料信息。
三、员工离职(辞职)。
1、员工离职(辞职)须在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待有关部门知情。
后经过协调期满30天,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2、本人填写离职审批表,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上交工卡、饭卡及工作交接清单。在行政助理或文员抄好当月的水表、电表及检查好宿舍的设施卫生情况后,接受钥匙。并将水电费、伙食费、实际出勤天数、工装等情况的结算单提交财务进行结算。离职者签署“辞工结算确认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3、手续办完后由行政人事部签发行李包裹放行条,交由门岗保安验过后予以放行。
(说明:未干满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按双方约定的数额除以当月总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一线员工按920元/21.75*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011年1月8。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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