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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一
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工作,为有效控制和应对疫情扩散蔓延,及时阻断和消除疫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持续运行,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应对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安排、联防联控,属地管理、行业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有序、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行业监管工作职能,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分类指导,分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做好住建系统行业管控和处置,持续平稳保障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物业管理方面
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旗县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
2.旗县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外地来呼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疫区来呼、返呼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快速响应,认真落实辖区政府对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制定的各项措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有效联动,筑牢物业小区“防疫墙”。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全体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4.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5.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进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按需求及时调配。重视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6.做好健康信息核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小区进入人员登记管理、测量体温及核查健康码等工作,实行“亮码”通行。
7.严格开展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工作。
8.强化日常消毒消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接受当地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服从安排,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成立消毒消杀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相关主管、具体操作人员为成员,主管和操作人员要参加消毒消杀培训,掌握基本的消毒剂配比、消毒器械使用、防护服穿脱等知识,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毒消杀。
9.压实消毒消杀责任。对辖区内采取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主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对接,压实消毒消杀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消毒消杀的要求落实到位。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
10.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对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每日及时组织清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住宅小区内废弃防护用品收集点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11.提醒佩戴口罩。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居民外出未佩戴口罩应立即提醒。
1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尽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检查督促在岗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消毒。
13.加强宣传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发布官方疫情防控资讯。提醒广大业主学习疫情防控常识,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4.应急处理。
14.1.强化出入登记,防止人员聚集。增加登记管理人员,防止出现人员和车辆的拥堵现象,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发现公共区域人员聚集,应耐心劝散聚集人员。
14.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轨迹排查、流调等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居委会并按防控规定进行处置。
14.3.封控小区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管控小区主要以管理、通风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封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管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表面(如单元门、楼道、电梯、步梯扶手、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封控小区按照消毒剂浓度和喷药量的上限实施,管控小区按照下限实施。
15.资料保存。疫情期间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存工作相关的各类登记表、消杀记录表、药剂配置记录表等资料和电子声像档案,市住建局将定期进行抽查。
(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方面
1.完善指挥部人员。各项目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内设专职联络员、卫生员,专职联络员负责对接属地社区(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将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各项要求,专职卫生员要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完善现场人员健康台账。
2.完善指挥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统筹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现场各参建单位,明确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全面细致做好疫情预防、应对及善后工作。
3.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复工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4.强化项目复工防控。各项目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
4.1、严格控制开复工。各项目要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复工方案,明确开工、复工计划、范围、时间节点、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方可组织复工。
4.2、加强人员信息排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要及时摸排返呼人员基本信息,提前对工人来源地、数量、来呼方式、途径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真实采集全部用工人员的到呼时间、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有无发热症状等详细信息,进场施工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算证明。
4.3.严格落实中高风险人员隔离措施。各项目要时刻关注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公告,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的重点监控,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进行观察。
4.4.严格执行“三不准”原则。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录劳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准”,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准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项目之间人员流动;不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仍在隔离观察期内的劳务人员。
5.加强现场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密切掌握施工人员日常情况。
5.1.加强工地人员管理。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通过实名制平台采集全部入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当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管理,做好防疫防护措施。
5.2.加强现场人员监测。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卫生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卫生防疫部门。
6.加强防控培训教育。积极指导和引导从业人员正确面对疫情,有序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1.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2.加强培训教育。各项目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6.3.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项目要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致排查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各级质安中心要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对于“冒险施工”、“违规作业”予以坚决打击,防止疫情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8.各项目要科学精准防疫,查漏洞抓落实,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人员宿舍、食堂、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区域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有条件的应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消杀工作,做好现场人员管控,加强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9.强化现场消毒消杀工作。
9.2.病家消毒内容。病家消毒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用3%的过氧化氢对空气进行消毒;对病人所住卧室被褥、枕头和被污染的衣物等进行处置。用1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病家的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进行喷洒消毒。
9.3.隔离场所消毒内容。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床头、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9.4.重点场所消毒内容。可根据污染情况划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按照优先消毒处理污染重的区域、部位的原则,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9.5.重点车辆消毒内容。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的药量对车辆内部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先从外到内,对车内表面、车所有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车窗等)喷洒后,再从内到外对车内每个表面持续消毒。
9.6.集中隔离场预防性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隔离场所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
9.7.施工现场预防性消毒。疫情期间,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实名制出入门、楼道、宿舍、食堂、楼梯、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公共盥洗室、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
10.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各项目要严把食品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仓证明及消毒证明,并做好进货及销货台账登记。
11.应急处置。
11.1.制定应急预案。各项目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与人员,建立疫情防控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11.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项目要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应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应急物品。
11.3.设置隔离场所。各项目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隔离场所应独立设置,单独设立厕所,避免隔离人员与他人混用。房间内应体温计、手消、口罩、黄色医用垃圾袋、消毒液/片、配备物品使用说明书等。
11.4.启动应急处置。当施工现场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宿舍区,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项目部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11.5.做好疫情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各项目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所有场所,在属地防疫指挥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1.6.做好心理疏导。各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12.应急处置流程。
12.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2.1.1.当发现施工现场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
12.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并进行健康监测,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2.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2.2.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2.2.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2.2.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2.2.3.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疑似病例确诊情况及属地防疫部门意见。
12.2.4.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2.2.5.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2.3.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2.3.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2.3.2.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2.3.3.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12.3.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2.3.5.施工现场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12.4.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12.4.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12.4.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12.4.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应安排其独自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对离场人员做好去向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属地社区。
(三)供热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供热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供热企业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供热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供热接管人员,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供热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热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配合市政府做好与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沿线运煤专线的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保障运煤专线畅通和用煤储备充足。
6.成立应急保障队伍。抽调各地区和供热企业力量组织,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四)燃气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燃气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燃气企业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燃气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燃气接管人员,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燃气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燃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燃气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督导燃气企业对暂时无法入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封闭小区,定期对小区及周边燃气管线加大隐患排查,确保出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消除。
6.督导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紧密对接,保障城市燃气供应充足稳定。如遇燃气限气情况,必须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救治医院、疫情隔离场所和供热锅炉的用气。
7.成立应急保障队伍。从各地区和燃气企业组织抽调人员,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五)市政道路路灯维护方面
1.组织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严格按照实名制考勤考核进出。
2.组织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3.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和维修养护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
4.科学、合理、规范组织落实防疫工作,同步开展复工准备工作。
5.应急处置措施。
5.1.疫情排查。
5.1.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呼和浩特市或途经中高分险地区尚未返回的员工,需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5.1.2.严防疫情扩散性传播。对14天内去过中高分险地区、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所在项目要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5.1.3.严格建档管理。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并作专档管理。
6.应急处置。
6.1.紧急调配防护物资。调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物资,努力保障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一线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作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正规防疫防护教育,注意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求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安排就医,暂停服务。及时掌握各行业作业人员情况,落实隔离观察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加强作业防护。要求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求为医院、确诊病例或疑似隔离的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防护措施。上岗前和作业后要及时洗手、更换口罩和防护服。在完成服务保障任务的同时,避免自身受到传染,做好服务人员防护。
7.应急响应。
7.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立即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8.应急处置。
8.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8.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8.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
8.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8.6.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7.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各养护处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8.8.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9.成立应急保障队伍。
9.1.队伍及装备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突发疫情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疫情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9.2.物资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防疫物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六)供排水方面
1.组织落实供排水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有关指示;
3.负责及时传递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供排水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信息;
4.负责对供排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其他与供排水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管理工作。
7.细化现场各企业履行相关职责。保障供排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密切协作,力求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全力保障城区供排水安全。
7.1.协调供水企业和排水运营单位抢修、恢复因突发事故受到影响的供水、排水设施,保障供水安全。
7.2.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事故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工作。
7.3.及时协调清除路面垃圾杂物,协助检查清理市政排水管网进水口,防止堵塞。
7.4.对市区市政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及引黄输水管线、大青山原水管线的抢修维护工作,包括供水管道、各类闸阀、消火栓、排气阀的抢修维护及其他维修。
7.5.对抢修、维护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抢修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6.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检修及维护工作,确保期间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7.7.加强市区供水管网及引黄63公里供水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抢修。
7.8.加强对市内污水厂厂区及设备车间消毒、消杀工作。
7.9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各供排水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排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排水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8.加强对水源井安全的排查,保障水源井安全运行,提前对水源井进行大检查,保持井室内外卫生清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天天有巡查、日日有记录,确保水源井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全力配合应急供水做好应急供水任务。
9.建立应急供水保障队伍,做好应急水车及发电车的调度管理,保障应急供水安全,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非值班人员全天开机,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
10.对泵房内电气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供水设备,如水箱、水泵、臭氧发生器等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自控、安防系统进行简单的应急抢修;在加压泵房应急抢修过程中,及时书面通知小区居民。
11.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故管网进行排查,落实抢修方案;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发二次供水管网进行快速抢修;保障管网施工及抢修过程中的安全。
12.对突发事故现场提供物资保障,对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服务保障。
13.做好生产环节的科学调度,防止发生低压供水造成水量不足及高压供水造成管道破裂的情况。
14.加强对生产运行中的协调平衡工作和各水厂调度间的组织联系,随时掌握运行动态,观测管网压力以及各水厂供水压力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度。
15.统筹调度疫情防控期间计划性停电、停水和临时停电、停水的审批受理工作。遇突发状况,协调制水分公司、供水管网维护分公司、应急供水分公司做好供水安全保障调度工作。
16.建立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中选取供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建立专家咨询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6.1.对突发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16.2.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16.3.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17.应急处置流程。
17.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7.1.1当发现各厂网现场工作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病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隔离场做好观察治疗。
17.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7.1.3.各厂网企业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8.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8.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8.2.各厂网企业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8.3.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8.4.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9.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9.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9.2.对各厂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9.3.按照重点场所出现阳性病例后进行终末消毒,根据场所的类别、阳性病例的分布情况、人员性质、聚集情况、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划定出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分类管理,精准施策,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要优先重点消毒和处置,既得开展空气消毒、也得开展物体表面消毒,同时对病例污染过的不宜消毒的物品进行处置,对一些可以用消毒方法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4.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19.5.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19.6.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7.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20.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20.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各厂网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20.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20.3.各厂网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指定住所,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领域方面
1.员工管控。
1.1持续开展新冠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学习新冠预防控制指南等文件,并传达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员工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3.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填报。工作人员上班前自查健康码和测体温,上班期间口罩必须随时佩戴,接待前后用消毒洗手液洗手,上班营业期间非必要不出售楼处。若发生体温异常(超过37.3摄氏度)或健康码变黄或红,则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1.4.减少不必要的线下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若确需开会,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会议时间,注意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茶具用品需开水浸泡消毒。
1.5.疫情解除前,工作餐实行分时分餐制,不集体就餐。
2.现场防疫和温馨提示。
2.1.上班营业期间售楼处、中介门店每日隔2小时进行消毒一次。售楼处、中介门店现场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体温检测器具、一次性手套、口罩回收专桶等防疫用品。
2.2.在售楼处、中介门店显要位置设置疫情防范温馨提示和进出流程、本市门诊医疗信息、核酸检测点、防疫措施等,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群众佩戴口罩,进门需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
2.3.设立应急隔离室。在售楼处、中介门店临时划定区域设置为应急隔离室,用于处理疫情应急突发事件,并放好体温计、消毒剂、消毒酒精等应急物资。
3.来访客户管理工作。
3.1.售楼处、中介门店开通线上预约,每天分批次接待预约到访客户,同一时段人流量不超过10人。进场前对客户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信息询问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对客户进行消毒工作。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并提示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
3.2.建立客户到访台账并每日更新。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客户,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拒绝其进入销售现场。
3.3.售楼处、中介门店内资料领取、问题咨询、业务办理等区域实现人员单向流动,不交叉,少往返,内部保持人员之间适度距离,无聚集。
4.应急措施。
4.1.应急响应。当售楼处、中介门店出现疫情预警时,不随意向外制造任何无根据的言论,应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汇报,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将病人护送至相应的临时隔离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2.应急处置措施。在岗员工或到访客户若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到访或接触过政府部门通知的时间和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的情况,应立即告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安排防疫专人专车送其去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4.3.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售楼处所属辖区社区、街办及住建局;如为疑似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如为确诊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将在定点医院做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医学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
4.4.立即封锁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在区域,禁止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处理。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经过的公共场所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同时,按市住建局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采取部分或全部停工的措施。
(一)各科室、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生命至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防疫情蔓延。
(二)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疫情信息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产生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二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项目各项工作安定有序,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农民工维权事件等各项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地进行组织抢救,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降低各类安全事故与杜绝维权事件的发生,现根据《安全生产法》、我公司有关规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社会人员在标段内发生的社会治安事件;
2、值班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偷盗事件等;
3、农民工因工资发放不到位而发生的讨薪上访等维权事件。
其中第三项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一)项目部春节期间值班表
(二)项目部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应急机构:春节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部、项目带班领导。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a、负责对项目部突发事件的全权处理,全面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和外协施工班组值班人员的运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保证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各种情况,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带领各级应急抢险队进行救援工作,工作中实施确保人员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批准救援措施。事件处理完成后,负责恢复现场。
b、全面负责农民工维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副组长职责
a、服从组长调动,协助组长或在获得组长授权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春节期间项目部的各项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随时掌握事故事件的发展情况。指挥各级应急机构的救援工作,收集事件相关信息,传达组长的决定及救援指示。
b、协助组长处理农民工维权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密切关注项目部是否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有上访事件动态,做到及时发同、及时上报,迅速到位及时地阻止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组员职责: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调动,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到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信息通畅。
组员必须熟悉公司工地情况,掌握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各项措施、标准和文件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在做好自我保护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救援抢险工作,在以最大的力量抢救伤员的前提下,抢救财产,保护现场。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报告
2、报告内容
现场伤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和财产损失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后果、性质、当前现场状况初步减少伤亡损失的应急措施。
(二)联络
1、医疗救护组(负责)与医院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报告事故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联系医务人员及救护车辆。
2、抢救疏散组(负责)随时与急救中心保持联系,指挥疏散,小组派专人在路口引导救护车辆,以便顺利准确到达指定地点。
(三)疏散
1、疏散组首先了解事故现场有无被困地点和抢救通道是否畅通。
2、疏散组在极易造成拥挤疏散通道布置专人看护。
3、疏散组派专人引导疏散至安全地带,并确认是否有人员未能脱离危险区,如存在立即进行施救。
4、指挥组(负责)调派现场安全值班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待令,并联系施救所需设备、器具。
(四)现场保护
1、安全警戒组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2、成立由项目部总经理牵头、由施工部、技术部、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工会组织成员的事故调查组、配合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五)信息汇报
项目部办公室为项目部各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办公室届时将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工区、总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一)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时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协作队伍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二)启动预案
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
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1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小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请求上一级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及时报案,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四)后期处置
1、处理小组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对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及时完成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及时上报。
常备常备急救箱1个、担架2个、对讲机8部、固定电话1部、小型车辆2部。(附页1)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三
目的: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春节期间平安稳定,让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总指挥:
副指挥:刘克建
成员:当日值班人员
可以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即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和综合保障组。
1、事故预防
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领域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
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要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监测与报告
帮助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的领域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人等。
3、应急报告
目前相关企业、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单位或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其事故国家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4、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
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本局按规定上报。对于较大(ⅲ级)、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急办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5、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下达处置指令
依据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
8、终止应急处置
在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9、调查和恢复重建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春节放假期间,春节值班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的手机要求24小时保持通畅。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南岳。
2、遇有事故向春节值班领导报告。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四
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让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三套班子当日值班领导
成员:派出所全体联防队队员及镇政府当日值班人员
建立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在内的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确保指挥系统迅速调度、有效运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事故。
三、制定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方案
为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在救援工作和处理事故上应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事故处理认真负责。
1.现场指挥。24小时内必须保证信息畅通,接到报告后按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在应急救援中,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派。
2.事故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对发生事故而未及时上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事故应急措施。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担保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镇政府。
派出所要加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好各种药品。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涉及到各部门各包点人员,都应该亲临现场处理,不得相互推诿,而延误最佳救护时间,要确保现场抢救和事故处理的及时、有效、果断、正确。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五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六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节日期间亚泰小区突发事件及其危害,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预案方案如下。
1.成立物业管理小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小区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为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2.1制订本企业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收集、分析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
2.3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小区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4组织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或实施救援工作;
2.5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及相关机构报告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援。
1.1充分利用各方式开展自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小区工作,增加企业员工、业主的防范意识。
1.2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及协调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物业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1.3定期组织应对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完善应急预案。
1.4应加强小区的日常管理,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1.1电梯困人应急处置预案
1.1.1获知有人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公司派人到现场处置,同时通知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1.1.2到场人员应了解电梯困人情况,用对讲机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
1.1.3电梯维修救援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安全解救被困人员。
1.1.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者有发病、昏迷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及时抢救。
1.1.5被困者救出后,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2.2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人:葛维平,责任部门:工程部
2.2.1在事先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应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和影响二次供水及电梯使用的情况,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告知小区住户和商户,并在各主要出入口发布通告。
2.2.2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突然停电情况下,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部门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小区住户和商户。
2.2.3管理范围内如有备用电源的,应尽快启用。
2.2.4检查所有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困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处置预案施救。
2.2.5夜间停电,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间维持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治安事件。
2.2.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责任人:徐大树、葛维平,责任部门:工程部
3.3.1接报或发现燃气泄漏后,疏散人员,并根据本小区气源使用情况(管道燃气或瓶装气),及时通知相应的燃气供应商,必要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救援处置。
3.3.2设立现场警戒线,疏散人群;警戒线内,严禁一切火源,禁用手机、电话和非防爆型对讲机、手电筒等电子电气设备,严禁开关电器设备。
3.3.3施救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尽可能屏住呼吸。救援方法要科学合理,避免盲目冒险。
3.3.4.1燃气具泄漏时,关闭气瓶角阀。如气瓶角阀无法关闭,不要拆卸气瓶上调压器,把调压器与燃气具之间的胶管打折拴紧。
3.3.4.2气瓶瓶体泄漏时:
a.泄漏若为气体泄漏,关闭气瓶角阀后,可使用非金属物品堵塞泄漏处,并将气瓶小心搬移至空旷通风处,搬移气瓶严禁搭乘电梯。
b.泄漏若为液体泄漏,关闭气瓶角阀后,迅速把气翻(扭)转,使泄漏处变为气体泄漏,再按a方法进行进行处理。
3.3.4.3气瓶角阀无法关紧的泄漏时,不要拆卸气瓶上调压器,把调压器与燃气具之间的胶管打折拴紧,然后切断胶管,将气瓶小心搬移至空旷通风处。
3.3.5管道燃气泄漏处理方法:
a.用户户内燃气泄漏,迅速关闭入户主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若无法关闭入户主阀门,应迅速关闭楼栋立管阀门。
b.当户外管道的泄漏发生在楼栋立管阀门之后时,迅速关闭楼栋立管阀门。
c.当户外管道的泄漏发生在楼栋立管阀门之前或埋地管时,就立即设立现场警戒线、疏散人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范围。
按上述办法处理完后,等候燃气供应商处理。
3.3.6不管是瓶装气还是管道气泄漏,当已发生燃气泄漏爆炸着火时,应先向110报警。泄漏源未处理好前,不要轻易灭火。
3.3.7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协助中毒、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等待医疗部门救护或直接将中毒、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必要时并尽可能同时采取人工呼吸等正确的急救措施。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 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4.1发现盗窃和破坏事件,立即报警。
4.2秩序维护员到达案发现场后,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4.3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抓获犯罪嫌疑人,应及时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4.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应注意保护现场,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并阻止任何人员进入现场,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4.5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严禁搬动伤员,防止伤情加重。
4.6在警方人员到达后,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五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4.1小区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立即报警。
4.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当保护现场,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严禁搬动伤员,防止伤情加重。
4.3若系由触电事故,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
4.4若系溺水事故,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呛水较多,应使其头低脚高,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呛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4.5若系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发伤亡事故,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到场,共同确订抢救方案。
4.4若系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伤亡事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4.7若系交通肇事引起伤亡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像,保存相关录像,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区内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4.8若伤亡事故系由于设备故障、设施损坏或管理不当引起,相关部门应当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查找原因、落实责任、上报情况。
六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 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5.1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装填运送沙包;
5.2及时通知车主开走水浸区域的车辆;
5.3在地库出入口开口处堵成沙包墙并派人看护;
5.4保护一切因水浸后易遭损坏的重要公共设施,如电梯及电力系统;
5.6水浸过后,搬离所有沙包,打扫卫生。
七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6.2确认火灾后,立即报警,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6.3到达现场的管理人员或秩序维护队队长自觉承担组织工作:
6.3.1切断火场电源;
6.3.2疏散火场被困人员;
6.3.3设立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
6.3.4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
6.4火灾扑灭后,在经消防部门同意情况下,组织人员协助业主清理现场,对受灾业主做好安慰工作。
以上节日突发事件预案,请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七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略
火场指导二组:
略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春节应急预案方案篇八
为了积极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经镇领导同意,现将《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6.火灾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镇人民政府认为性质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成立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救援。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
6.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涂长松
副组长:李光俊
组员:由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和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等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长:邓立志
副组长:郭平
组员:由卫生院、卫计办、畜牧站等部门组成,负责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
组长:涂长松
副组长:曾云江
组员:由派出所、安办、交管办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交通协管员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
组长:宋学中
副组长:陈延华
组员:由综治办、安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组长:邓立志
副组长:李聪
组员:由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宋学中
副组长:蒲敏
组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7.综合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党政办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疏散人员、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报告
发生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简要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乡党政办)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类别、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响应、救援程序
1.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按本预案规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各专业对口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服从指挥部统筹指挥。
2.各救援队伍与现场指挥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和服从指令。
3.涉及区域内的相关单位、人员和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有义务参与抢险救灾。
(一)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村(居)委会、有关责任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