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XY字客

建设方案的评估和改进是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如果你正在编写建设方案,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案例供参考,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思路。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xx事管字[20xx]xx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xx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xx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xx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15日前)。

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机关单位,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机关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2、开展宣传发动。

3、组织教育培训。

4、开展志愿活动。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三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四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及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质美好家园的实施方案(20xx—20xx年)》(办发〔20xx〕39号)《20xx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xx〕28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党政机关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100%的前期成果。20xx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20xx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在固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三是倡导党政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2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慈党办〔20xx〕42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着力提高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实现“美丽中国”和“美丽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

根据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基本实现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全面普及,师生具有较强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组长:罗仲庆。

副组长:戚银飞岑科励权宝。

成员:高鑫武岑永南严旭东於国栋厉辉袁迪辉余初校戚利贝杨沛锋各班主任。

具体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汇总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等,负责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及日常具体工作。

(一)励权宝: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督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高鑫武:负责协调全校各部门、单位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严旭东:负责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四)严旭东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学生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和比赛活动。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将垃圾分类行为纳入学生日常考核,引导减少垃圾产生和垃圾分类行为的养成。

(五)高鑫武:大力培育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六)余初校:负责做好学校分类垃圾桶的最后监督和分类。

(七)戚利贝杨沛锋: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负责校园内建筑垃圾清运。

(八)志愿者:负责各班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加强对师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监管。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推广阶段(截止到20xx—20xx年第一学期末)。

1.明确管理责任。根据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纳入重点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明确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师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在全校师生中普及相关知识。

3.建立管理机制。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制度,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分批成立学校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4.设置分类设施。在公共区域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

5.开展绩效评估。要及时总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做好绩效评估,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成效。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巩固阶段(20xx年1月开始—)。

1.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结合实际,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彻底淘汰更新杂色桶,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培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推行,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学校创建最清洁校园工作相结合,加强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考评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评选,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办公室、班级、教师、学生给予表彰,以此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成立垃圾分类学生志愿队和师生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定期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师生以及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二)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专项工作组领导并统筹组织实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学校专项工作组会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定期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力、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分类质量。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六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x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x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秘〔20xx〕x号)等要求,结合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城区x个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县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体育、文化场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x%基础上并向美丽乡村延伸。

2022年,城区至少x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三分法。立足实际,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惩罚。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

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协调驻黟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县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学校等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协调驻黟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物管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资金保障。县新保中心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文化和娱乐场所与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县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各乡镇、公共机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驻黟企事业单位、驻黟部队: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责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街道(乡镇)、社区(村)上下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开展访谈等形式,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党校,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知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系列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完成县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并市场化服务运行。

(四)落实资金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九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叶能华任组长,各职能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简称“镇防溺水办”),由李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鑫航担任联络员。

三、部门职责。

(一)综合指挥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宣传线: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三)xx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应急、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城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xx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指导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阐等重要水利工程以及人居密集的主要河道水系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区城,督促水域责任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公安部门将“智慧水利”相关河道监控设备和公安社会监控相对接,编织覆盖面更广的资源共享监控网;对重点水域以及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察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完善公园内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

(七)综合指挥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落实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溺水事故医疗抢救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到位,及时抢救;重点时期,选派优秀医护人员,组织溺水抢救业务培训,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

(八)旅游办:指导旅游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涉水区域落实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督查;督促旅行社、宾馆酒店、农家乐行业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水事故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九)发展服务办公室:加强防溺水信息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将防溺水事故相关经费统筹纳入对政预算,保障预防溺水事故工作。

(十一)妇联、总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宣传教育,号召机关单位广大党员职工广泛参与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水事故氛图。

(十二)团委: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宣教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面向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群体开展防溺水知识宣讲,组织举办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体验营系列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主题宣传。

四、工作重点。

突出弱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xx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著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行政村、企业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分析溺水事故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大カ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故重点人群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行政村、企业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由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教援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要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建立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制度,通过专题教育、现场警示教育形式,切实把教育工作做到点、做到人。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21日至8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接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做好留档。要求于20xx年8月6日前上报镇溺水办。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子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8月11日-9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阶段式考评,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溺水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还需报请县分管单位领导、公安机关领导通知到场。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绘制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村、企业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故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的一律由分管领导约谈行政村、企业、学校责任领导;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常态化督导,分管领导要经常到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査、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帐。7月至9月,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半月一通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切实提升预防能力和隐患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推进过程中要发现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时向县防溺水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第一时间摸清事故情况,24小时内向县防溺水办上报溺水事故情况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xx〕26号)、《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启动省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函》(豫建城函〔20xx〕53号)、《南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推动我县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

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xx年5月份之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区建设。组织开展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可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20xx年12月份之前,试点范围内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试点范围内(1000户居民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成立南召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县爱卫办、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中心及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张道科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在城郊乡、城关镇辖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累计选取1000户居民开展试点工作。城郊乡500户,城关镇500户。

(一)政府推动。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落实城关镇、城郊乡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循序渐进。选择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鼓励为主,强制为辅”为基本原则。对城区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各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按照“试点行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进行推广。

(三)倡导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一)分类类别。

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厨房产生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二)设施配置。

设施配置原则上以300户为一单元,不足300户按300户计配置标准:智能可回收箱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4个箱体);有毒有害不锈钢质材垃圾箱一个;厨余垃圾桶(240l)16个,其它垃圾桶(240l)16个(分别置于每单元楼梯口处,原则上按每20户设置1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其它垃圾桶,住户较多的单元依次递增。);积分兑换机1套;手持终端机1套,3吨以下封闭式垃圾运输车(电动)1辆;每300户配置分类指导人员1人,分类巡查人员1人,分类设备值守维护人员1人,居民积分兑换问题反馈人员1人,可回收垃圾预约上门服务1人,司机1人。

(三)作业流程。

生活垃圾分类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考虑当前实际,试点期间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业流程如下:

1.厨余垃圾。

(1)投放。试点小区居民使用可降解分类袋,分类打包后,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可降解分类袋由政府或服务企业提供。

(2)收集。考虑到试点期间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投用,收集到的厨余垃圾数量较少,且厨余垃圾对运输车辆要求高,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未建成前,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有毒有害垃圾。

(1)收集。居民按照要求将分类后的有毒有害垃圾投放指定分类垃圾桶内。

(2)暂存。有毒有害垃圾因其数量少,实行分类暂存,15天至30天运输一次,试点范围有毒有害垃圾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单位负责运输。

(3)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场所处置。

3.其它垃圾。

(1)投放。市民利用可降解袋打包后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

(2)收集。试点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将公共区域内的其它垃圾集中至分类垃圾桶内,并进行二次分拣。

(3)运输和处置。其它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按现行模式运营。

4.可回收垃圾。

(1)投放。市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智能垃圾回收集中,投放后实现实时称重积分。

(2)收集。一是预约回收。利用智能回收垃圾箱管理平台,市民可通过手机、电脑网上预约或短信电话预约上门回收,实现积分兑换。二是活动现场回收,试点单位每周六举办一次卖场回收活动。卖场回收活动参照市场价现场给予补偿。

(3)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资源化利用并负责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9月)。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居委会、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制作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2、成立机构,明确试点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关镇、城郊乡政府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居委会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分类收运要求。

(二)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摸清户数,建立数据库。城关镇、城郊乡根据任务情况,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遴选专业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也可以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前期工作。对各试点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确定试点范围人员数量,垃圾产量等数据,测算试点所需垃圾袋、垃圾桶、运输车等设备数量,聘请专业公司或招聘分类督导员、分拣员等。

2、完善机制,建立收运体系。10月份采购所需设备,并布设到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宣传栏,建立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3、启动各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月底前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分类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

(三)验收检查阶段。(20xx年12月)。

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对县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阅各项台账,核对各项数据和设备配置情况,抽查居民知晓率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为我县中心城区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和考核,负责不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处置。县环保局负责指导试点小区做好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储放工作,负责有毒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县发改委负责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可回收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商户(业主)将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县房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配合各区做好分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试点小区经费补贴标准。县文明办负责协调县新闻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县、乡镇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二)强化主体责任。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县城管局是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试点区所在的居委会、社区要配置足额工作人员,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切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三)加强财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要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试点期间,可参照郑州做法,按照每户每月补助25元的标准实施(县级10元/户,乡(镇)级15元/户),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定期对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一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的片区建设,按照“管理机制明确、硬件配置到位、宣传引导有效、物流去向清晰、分类实效显著”的原则,明确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运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晋州镇(建成区)区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报社、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三)试点住宅小区:辖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楼以及规模大、住宅公寓密集等所有类型的居住小区(含已改造完成的城中村)。

(四)公共区域: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的各级城市道路、河滨步道、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

(一)健全以晋州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全面构建与推广垃圾分类片区的要求,统筹推进以晋州镇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片区建设,着力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力量,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并保持长效。晋州镇具体要做到:。

1.晋州镇及社区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队伍(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员等),落实日常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也要按需求配足、配强专职人员,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责任人,形成上下衔接、职能独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2.制定出台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考核制度等。

3.汇总编制区域内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清单,建立完善各类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等),严格记录各类垃圾清运数量、收运人员、收运车辆、垃圾去向等相关内容。

4.制定针对区域内不同对象的培训宣传方案,在区域内建设固定的可供参观学习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5.利用各类创建、评比、检查等平台,组织开展区域内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考核和指导;根据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结果,督促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

(二)强化晋州镇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晋州镇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分类片区内所有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筑牢源头分类基础。

1.设施配置到位。城区各单位(含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要严格按照我市强制分类工作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设施及宣传引导标识配置,并就设施数量、日常各种垃圾分类收运量、考核记录、宣传教育等建立台账。

2.行业管理到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晋州镇整体统筹区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完善晋州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1.持续推进其他垃圾与环卫系统数据相融合;联合正规企业不断开发并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2.健全有害垃圾日常收运工作机制和回收方案,形成规范高效畅通的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全市有害垃圾回收效率。

3.加快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果蔬门店及超市厨余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督促餐厨垃圾专营企业对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并建立准确详实的回收台账。

4.指导和督促城区各单位、居民小区设置规范的临时堆场,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委托相关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运输至规范的企业(场地)进行处置。

街道(乡镇)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是国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石工程和重要内容,是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考核垃圾分类城市的刚性指标。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检查,并形成通报,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

(二)强化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尤其在公园绿地、商业街区、市民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注重分类特色亮点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分类片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产品生产企业、实体销售企业、快递服务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志愿者队伍。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二

教学目的:

1.学会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知道如何分类放置生活垃圾。

2.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了解填埋、焚烧等各种垃圾的吃力方法。

3.引导学生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学重、难点1.2.重点: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难点: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学生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

教具准备:课件、贴图、垃圾实物、等。教学过程:

一.新课带入,揭示课题。

3.老师出示几种垃圾,说它们的家应该在哪里,认真学习完这节课我们就知道了。引导学生学习垃圾的分类。

二.学习新知。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1.自主学习:要求。

(1)我国一般把生活垃圾分成几类?(2)说一说为什么这样分?

(3)你能为每一种类型的垃圾举几个例子吗?2.学生边看边勾画,教师巡回指导交流。

3.师生共同探讨上述三个问题揭示生活垃圾的划分同时板书。

4.出示图片请学生说说各自属于那种生活垃圾。5.做一做:

(1).为相应的垃圾找去处。

(2).为垃圾找家,把教师手中的垃圾(图片和文字表示)贴到相应的生活垃圾类型下方。

(3).垃圾分类小游戏,教师先解释图片内容,征求学生意见把他们放进对应的垃圾桶里。

(二).垃圾分类好处多1.自主学习2.说一说,垃圾分类都有哪些好处?同时板书要点。3.介绍一些垃圾变费为宝的实例和学生感兴趣的利用废物做成的各种玩具,道具,体育用品等生活常见的物品。引导学生课余时间动手制作将垃圾变费为宝,下节课进行展示。

1.教师出示一些垃圾污染环境的图片,师生产生共鸣——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受到垃圾的威胁,地球的资源正在日益耗尽。

2.教师提问:学习了本课,你能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出几点建议吗?

学习儿歌,回顾本课教学内容。出示儿歌:学生试读;诵读,试试熟记。儿歌:

小朋友,要注意,垃圾分类有意义回收资源再利用,减少污染省资源,垃圾处理有方法,堆肥焚烧和填埋,垃圾分类好处多,乱扔垃圾最可此,爱护环境人人夸。板书设计:

焚烧,堆肥。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三

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47号)、《黄冈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xx〕3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黄梅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的治理目标,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民为主体、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和谐、美丽、宜居黄梅。

(一)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体进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体系。

(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建立具有黄梅特色的分类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全域扎实推进。

(三)创新技术,健全体系。坚持以生态、循环、可持续的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导向,以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置、不可烂垃圾无害化处理、可卖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规范处理为核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建立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到2022年,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启动2个乡镇垃圾分类,建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县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县至少建成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一)科学规划设计。

20xx年上旬制定印发《黄梅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确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系统谋划、有效分类、城乡有别、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属地为主、乡(镇)村(社区)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分类标准。

1.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四分法”分类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县城区和各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材料颜色按照: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色”,并按照规定标识印制分类图案。(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全县统一规定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和选型。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收运对接要求,确定容器配置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按要求配置。(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分类投放。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和投放规范。用法律的手段和激励的措施,督促单位和个人开展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配备保洁分拣员进行二次分拣和分类收集,安排督导员或志愿者,现场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解决分类投放不自觉、不准确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行分类收运。

1.合理设置和改造分类收集站点。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进出台账,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等,完善统计制度;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拒绝收运,主管单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冈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给予罚款。(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按照机械收集、分类转运、环保高效的原则,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准和颜色,改造和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确定分类收运主体。“可回收物”依托市场化、社会化渠道,建立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城区由环卫部门定时定点收运,农村由各镇村分类收运;“有害垃圾”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自行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时收运;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采取预约方式由环卫部门有偿上门收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分类处理。

采取长期布局与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厨余垃圾(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易腐垃圾中的有机物可就近生态堆肥处理,城市厨余垃圾通过干湿分离后与其他垃圾协同处理。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集中收运至相应的垃圾处理终端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装修垃圾分拣、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加快推进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理等设施项目改造和建设。一是提标分类中转设施设备,按照分类要求,对现有城乡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城区新建一座生态环保分类垃圾中转站;二是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统筹布局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是积极推进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设施,配套装修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设施;四是统筹布局“可回收物”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五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坚持高位推进。县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责任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快构建多向发力、多管齐下、多方共治的垃圾分类工作大格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一支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和推进队伍,指导和监督公众分类投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通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的浓厚氛围。依靠基层组织,统筹居委会、村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力量,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志愿者等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党员示范、巾帼助力、志愿服务等形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支撑。

六是管制政策配套。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倒逼”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健全评选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科学制定创建办法、验收标准、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严格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四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片区建设,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持续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片区,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统一领导,社区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源头分类、分类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街道机关、各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街道、社区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各物业公司、各社区、各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逐步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奖励和约束办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一)设施、人员配置及督导制度。

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分类收集点及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在有条件的分类收集点设置洗手池、公示栏,公示告知各类垃圾投放方式(投放指南)、收集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收集容器分类标志统一、清晰准确,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建立定期维护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确保配套齐全、设置合理、标识规范、管理有序。

1.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300户配置1个,或服务半径每70米配置1个。

2.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内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且垃圾不得暴露存放。

3.各社区要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统一的工作牌,督导员时间段应在投放指引牌上公示,做到组织架构完整,人员保障充足,职责落实明确。

4.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原有道路上的垃圾收集点增设分类投放指引牌。

(三)分类作业。

1.每300户建设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小区至少一个有监管条件的有害和可回收的投放点位。完善投放点的督导员配备(可以聘请居民代表、物业管理、文明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督导员在上班时间进行旁站值守,做好开袋检查、督促劝导、宣传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教育在桶边、检查在桶边”,深化居民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四类垃圾的`运输车,车辆分类标志清楚,安装定位系统,轨迹可查;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做到分类收运,无混装、滴洒漏现象,无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现象。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要及时规范处理。

3.由街道统筹安排签约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公司,方便小区居民采取电话预约专人收运服务。

4.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探索市场化运行,社区主导监督、企业规范清运,末端配套处理。

(四)分类成效。

1.居民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第一主体,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和制止,对上级督办、群众投诉、舆论曝光等事件及时整改。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公司或相关资质企业负责投放管理,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社区负责管理。

2.各社区要学习万福社区、万盛社区垃圾分类试点的经验做法,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优先选取一个居住小区、一栋楼、一条路、一个重点单位(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力量先行入户、宣传、指导,带头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开的垃圾分类新局面。

(五)宣传培训。

1.宣传教育。以街道和社区为主体,带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门户、小区业主群,采用入户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展板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报纸、公众号、自媒体等多样化媒介,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投放指导,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

2.主题活动。全片区所有学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每个社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不同的宣传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各小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人员培训。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等统筹配合,组织对辖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每月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确保垃圾分类队伍业务熟悉、能力素质合格。

(六)运行管理。

1.街道划分成8个网格,成立“三员一组”通过确定垃圾分类专管员、楼道宣传员、网格指导员,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切实做到纵横覆盖、不交叉重叠,确保网格保持合理的管理服务密度,有效解决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中的遗漏,避免重复宣传,并能责任到人,建立良好沟通、整改机制。

2.各社区召开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通过多媒体、微信、公益性广告、张贴海报、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传单、进社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一种“主动垃圾分类光荣,乱投乱放垃圾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

(七)考核评价。

1.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建立“街道—社区—居民”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督促考评,并实行通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各社区绩效考核内容。街道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

3.在小区入口、重要通道口、楼道设置“不文明行为公示栏”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曝光;在小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表扬通报,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批评。

(八)创建达标片区。

所有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暂行标准》,对全年推进的分类单位、居住区开展年终考核。年终结合市、区垃圾分类、卫生考评部门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各项工作,评选出优秀分类小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分类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全年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的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垃圾分类人员队伍。

(二)完善机制措施。以本工作方案为基础,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台账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考评制度化、联动配合化、五位一体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街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并规范使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共机构、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载体,推动支部认项目、党员认岗位,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带动身边家属、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五)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五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六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七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八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房建设方案(汇总19篇)篇十九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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