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4-09-23 作者:温柔雨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xx市商务和粮食局(x商粮函[20xx]352号)转发的.x粮办[20xx]46号、国粮办检[20xx]18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8月25日成立了“xx县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领导小组”,开展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严格按照时间保留。

2、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时参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

3、统计报表网络直报按时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4、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经营台账数据一致,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保管和会、统三方按时对帐,帐务处理准确及时,不同性质和不同品种的粮食采取了分帐记载、分帐管理、分仓储存。《合并登统表》统计库存与库点保管总帐库存比对一致,统计报表库存和会计商品帐库存比对一致,统计帐务处理及时准确,企业粮食库存实物真实、准确。

5、及时报送政策性粮食收购进度,严格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按照南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南宁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南粮发[]13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纳入全县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我局高度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接到市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在充分研究之后,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黄永荣副局长为组长,监督检查股、计财股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同时,制订《武鸣县粮食局开展20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从组织机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工作措施上予以保障。

二、开展专项检查

20xx年4月下旬至5月底,在黄永荣副局长的带领下,检查组共出动20人次,10车次,重点深入县粮油购销有限总公司、县岭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粮食企业和县扬翔帝龙饲料有限公司、南宁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等2家饲料用粮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采取“听、看、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即:首先听其汇报,其次看其台账,查其报表。检查涉粮企业一是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了统计台账,台账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连续、有关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台账是否按要求留存归档;二是是否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县粮食局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三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四是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同时,我局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为民服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现场讲解指导,进一步帮助粮食企业建立和完善粮食统计台帐,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努力构建和谐为民的执法关系,从而展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按照上级关于对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安排,我局认真对我县几年来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重点对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底,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共37家,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3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21家,个体户13户。以上企业全部纳入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首先,局党委高度重视统计管理工作,设立了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工作中,统计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和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各企业收购数量及收购价格等基础数据收集、月(年)度报表收集汇总、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及其他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其次,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在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时,我局即当场对企业(经营户)有关人员讲清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有关要求,讲明统计违法的后果,说明日常应做好的有关统计工作。二是在国家和省新的统计制度出台实施后,都及时组织有关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适应形势需要。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不同类别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对从

事政策性(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会同中储粮直属库等部门,按照中储粮总公司制定的业务手续管理规定,加强对其业务、统计等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严格程序、完善手续,确保入、出、存等数据真实、全面;对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要求统一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每月统一时间结账、填制月报表及时报送我局。并对台账的具体登载方法和要求作了多次检查和现场指导;对个体粮食经营户,指导和要求其认真填制台账、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对参与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的人员,要求其加强同调查样本户的联系,及时登统有关数据,努力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

为了保证有关粮食流通统计法规和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除对各单位上报的月报、年报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外,还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开展了多次现场核查。通过查阅核对统计凭证、台账、报表等资料以及核实库存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统计资料不全、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对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根据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调查样本,指导落实调查业务;并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学习业务、督察进展。

三、目前我县涉粮企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只有**县*粮公司一家(其下属14个实际收储库点)。因种种原因,近几年来*粮公司仅仅从事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储管理业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项出入库手续齐全、统计数据全面,出入库检验检斤单等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报表等整理规范、保存完整。

(二)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加工、经营及转化的民营企业有5家。其中,面粉及制品加工企业3家、饲料加工1家、种子用种转商粮食经营企业1家。这些企业,基本都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都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有关情况。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个别企业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多数单位的统计原始凭证保留不全。

(三)个体户: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纳入管理的个体粮食经

营户共13家。这些经营户,在夏、秋两个集中收购季节都能及时上报主要收购品种的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年末能按时上交年报表。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多数经营户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漏统现象较重,更无所谓的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工作中作了很大努力,统计的全面性和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与法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规政策意识不强,特别是对粮食流通有关法规政策重视不够、不甚了解,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不予重视、不作认真安排落实,致使部分政策棚架,统计等工作基础不规范、质量不高,甚至有个别企业负责人有出于某种动机而授意统计财会等人员作假的嫌疑。

二是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影响较大。

三是统计数据及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一是部分单位报送报表不及时、不主动;二是少数单位报表的数据填写不规范,或与台账数据不一致,或收购业务类型区分不清、混搅在一起;三是部分单位报表的印章不全,有些报表报送时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四是多数单位统计台账登载不完整,有混统、漏统等现象。虽经多次检查指出整改,以上问题难免还经常出现;统计数据质量也不尽如人意。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由于粮食流通市场面大而行政管理具体工作人员少,统计制度执行等许多具体监管工作难以真正完全落实到位,给部分不法经营者提供了方便。

六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致使保管损耗等不能(不准)正确及时核销,造成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七是限于人员、经费等的限制,我县的年度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主要是委托基层原国有粮食企业的统计人员(这里称“调查员”)代为分片管理调查样本户、并代调查样本户登载填报有关日常收支台账和季(年)度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等,难以完全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可能存在调查项目不全、统计数据不准等问题。调查和统计数据质量可信度不高。

特此报告!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党委和区纪委工作部署,局纪委严格按照区纪委和区第二纪工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局党委、局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宣传,结合局中心组学习、党支书记和行政办公例会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凡书记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全会的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全会文件精神。局党委对我局“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局纪委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大”工作贯穿于我局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

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

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区纪委和分管联系

纪工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区纪委、联系纪工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局之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支部书记会、每周一次工作汇报会、

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党委会、务虚会等议事制度,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局党委、局行政、局纪委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三是利用职能管理平台,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我局物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房屋拆迁管理、保障住房建设等职能管理平台作用,召开各项专题研究会、座谈会、培训会,及时将我局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向广大利益相关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进行宣传和公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三、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情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局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充分

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xxxx年x月x日召开了xx局成立后的第一次党委会,

论研究。

会上决定全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

开展,在x月中下旬在局内部进行表彰,优秀比例为xx%。局党委将投入一定经费建立手机网络短信教育平台。

xxxx年x月xx日召开了第二次党委会,重点讨论了“七

一”表彰事项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会议确定了x名x级表彰的抗旱先进个人和十佳先锋,决定由局党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优秀党员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xx名,科发观先进个人xx名,抗旱救灾先进个人xx名,创先争优先进个人xx名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xxx年x月xx日召开了第三次局党委会,对我局机构改

革后,公务员超编调动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局党委采取票决制对需要外调的公务员进行了表决,最终确定了x名公务员人员名单。

四、重要干部任免、调整方面执行情况

xxxx年是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头之年,局党、局

纪委高度本次机构改革工作,局党委于xxx年x月xx日召开了第四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关事项,讨论通过了《xxx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对原xxx局、原xxx局、原

报x编委和x相关领导。

在经过笔试、测评、面试和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和建议的

基础上,xxx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拟定的xxx局中层干部和内部科室工作人员建议名单xxxx年x月xx日xxx局召开党委会对建议名单进行了专题研究,对xxx等xx名同志进行了任命,对xxx等xx名同志进行了聘任。

五、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执行情况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五华区内市政基础设置、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任务,在建设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八个百分之百,全部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并继续落实签订廉政合同机制,在建设工程中严格建设工程的有关纪律要求。

为了强化保障性住房工作,xxx保障住房建设管理处相

续出台了《xxx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x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拨付方案》、《xxx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与建设单位签定廉政合同,实行缴纳廉政保证金,对违反廉政规定的,扣除相应廉政保证金。

六、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xx局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市、区

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

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的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中共xxx局纪检检查委员会

xxx年x月xx日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公司)要求,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规范×××(以下简称×××)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规定,由×××党委会、矿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改制重组、机构调整、兼并收购、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利益调配、质量、安全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修)订与废止,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主要包括:科级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按照管理权限向公司推荐或直接向托管控股公司委派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科级),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生产经营、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立项和安排。主要包括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领导人员被授权资金限额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和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三重一大”事项分别以召开党委会、矿长办公会的形式,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应事先由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充分讨论并听取各方意见。重要人事任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事先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机制。研究决定改制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通过适当形式广泛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按照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法律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进行法律论证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应事先充分论证。
第十条决策事项应至少提前三天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一条决策会议符合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会、矿长办公会应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认可。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决策作出后,领导班子成员应贯彻×××党委、×××的意见或决定,并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五条单一部门承办工作的,按照业务分工组织实施;多个部门承办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十六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未作出新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实施细则的主要责任人。×××党委应加强对×××贯彻落实本实施细则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保密的事项外,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应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时,应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责令清退;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及职权分配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详见附件。
第二十三条×××所属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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