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对组织内部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依据,它能够确保工作秩序和正常运转。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总结,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一
制度齐全,贮存合理、充足,搞好供应服务工作,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工作的正常运作。
医疗器材仓库采购、贮存过程控制。
1、设备科主任负责领导医疗器材采购、贮存、供应和管理工作。
2、采购员负责医疗器材采购工作。
3、仓库管理员负责医疗器材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登记工作。
4、物资财产会计医疗器材入账、开出库单、出账和金额统计工作。
1、科主任工作内容。
(1)按《医院管理工作管理规范》的库区设施要求策划及配置库房所需设施,提高库房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
(2)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医疗器材供应消耗数据,制订采购计划;
(3)搜集医疗器材信息,向临床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
(4)报主管领导审批采购计划,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根据临床使用、消耗情况及库存量,适时执行采购计划;
(2)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实行招标采购。采购专业性强的`医疗器械应与有关人员外出考察选购。
(3)对不合格器械、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经营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4)熟悉了解临床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做好向临床科室推荐新医疗器械的工作,把市场供应与临床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1)验收。验收项目: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质量包装、价格等。
(2)验收时做到物、凭证、规格、数量、质量五对口;签名并开具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仓库登记入卡、一份交采购员会同发票报销、一份交物资财产会计入账。
(3)器材验收后及时放入固定库位。
(1)按医疗器械保管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同时建立随货卡;定期盘点,务必账、卡、物相符。
(2)有有效期的器材,将有效期公布于醒目处;经常巡回检查器材质量,过期失效、淘汰、霉烂、变质的器材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分开贮存,注意防火、防爆、防盗;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电源及门窗;保持库房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
(1)医疗器材发放应本着“发陈储新”的原则。
(2)库管人员根据物资会计开具的调拨单发放器材,调拨单一式三份,仓库、会计和领用部门各一份。发出的器材应当面详细清点并双方签名。
(3)器材出库后及时登记减数,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
(4)库内一切账目、表册和单据按规定保存2年。
(5)调拨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放日期、发放人、经领人。
6、医疗器材入账、出账及金额统计。
(1)根据管物不管账的原则,库房设物资会计,用账本或计算机管理器材账目,每月统计出库、入库、库存总金额以及各科室的器材领用金额。
(2)根据保管员签收的验收单和厂商提供的发票入账。
(3)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开具器材出库调拨单、出账。
(4)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所有账册、单据保存2年备查。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二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三
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四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其中: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五
为了加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一、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应设置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分类收集。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四、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交由本辖区内的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处置。
五、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医疗机构签名认可。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六
医疗器械是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材料,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更是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在使用中对人体存在着潜在危险性,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订以下制度: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商检证、商检标志及商检报告(心脏起搏器等进口产品);
5、3c认证证书;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
7、产品合格证;
8、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1、包装应当完好。
若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情况严重的应报药监部门备案。
若外包装破损,确认此破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设备科长签字后方可验收入库。
2、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编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产品)等。
3、进口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4、包装标识的有关证件编号应与实物相符。
1、对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2、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有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有商检报告要求的,要查验商检报告;有编号的植入器械还应记录产品编号,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3、验收记录保存期:验收记录以及相关证件至少保存三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至不少于医疗器械终止使用后一年。
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及跟踪单)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档案,一份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七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疗科室医生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3、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1、如遇下列情况须及时申请会诊:
(1)诊断不明确,疑似有其他学科或专业疾病的病例。
(2)诊断已基本明确,需要其他科室完成或协助完成诊疗工作的病例。
(3)疑难危重的门诊、急诊、住院病例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完成诊治工作的。
(4)存在其他需要讨论或协助解决的问题的病例。
2、原则上会诊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普通科间会诊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随请随到(十分钟内到场);医务部组织的全院会诊或多科室会诊以医务部安排时间为准。
3、会诊前,申请会诊医师须先请主管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决定会诊后须开会诊医嘱并填写会诊申请单,简要记录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及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由科主任审阅签署后由本科护士将会诊申请单送达会诊科室。(紧急情况下可先会诊,后补填)
4、会诊时,拟请会诊科室的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患者病情、诊疗经过、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及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负责主治医师进行补充。
5、会诊后,主持会诊的人员于会诊后要详实将会诊有关情况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6、住院危重病人或急诊病人的会诊,被邀请会诊科室的会诊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十分钟内)。提出申请会诊的医师必须全程在场陪同,配合会诊治疗、抢救工作。会诊医师要认真负责,不许推诿病人或拖延会诊时间。
7、各科室会诊讨论过程要有记录本,院外会诊手续存医务部。
(一)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持,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主持人审阅记录并签名。
(二)科间会诊:
1、门诊科间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其他科会诊,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转回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申请医师提出会诊申请,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科主任审阅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指派相关医师完成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须陪同进行。会诊医师与会诊后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
(三)院内会诊:
病情复杂或特殊,涉及科室、专业较多时可申请。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协调,并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由医务部通知有关人员参加。院内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会议,负责主治医师、经治医师必须参加,医务部派人员参加。记录存于病历中。
(四)院外会诊:
经院内会诊后确实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必须请专科医院会诊的病例可申请外院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后联系有关单位,商定会诊专家和时间后通知申请科室。如遇急会诊,申请科室可先与医务部(班外时间与总值班)电话联系,再补办会诊手续。院外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主任主持,负责主治医师、经治医师必须参加医务部派人参加。科室详细记录会诊相关内容,院际会诊人员填写会诊记录单并签字盖章。医务部对院外会诊应有登记并保存回执。登记与回执相符。
(五)急诊会诊:
由急诊科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病房值班医师中级别最高者前往急诊室会诊(十分钟内),会诊后应详细明确记录会诊意见、诊断及治疗方案于急诊病志中(急会诊记录要具体到分钟)。
(六)我院医师外出会诊:
1、我院接到外出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提请相关科室有相当资质、能代表医院水平的医师参加院际会诊。医师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会诊后应向会诊单位详细明确记录会诊意见、诊断及治疗方案。
2、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3、院外会诊结束后,受邀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医务部备案,或将院外邀请函回执交与医务部存档。
4、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我院可适当协调处理。
(一)申请会诊记录(会诊申请单)
1、申请会诊记录(会诊申请单)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写。应写明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简要病史、体征、有关实验室和器械检查资料、拟诊疾病)、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医师签名等。科间会诊应简明扼要,院外会诊应详细记录。
2、科内会诊由主管病人的经治医师记录;院内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负责将会诊意见整理后经负责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后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3、紧急会诊应在会诊申请单左上角注明“急”字样。
4、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二)会诊意见记录
1、由会诊医师负责书写。集体会诊由参加会诊医师分别书写并签名,经治医师负责汇总会诊意见,上级医师签审。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2、会诊意见记录应包含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
3、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八
(一)、医疗费享受对象:
医疗费享受对象为:xx系统内离休干部、退休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办理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医疗费管理总的原则是:参照国家医疗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实行门诊费用核定基数,包干使用,逐月发放,节余归已,超支不补;住院费用确定限额,比例报销;重大病症,特殊处理。医院是指镇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在外地急诊住院的必须电告单位,经批准的可以比照在县住院的办法报销住院医疗费。
1、门诊费用:
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补180元,月平定补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补120元,月平定补10元。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
一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其标准为: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即: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元;工龄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1000元;工龄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20xx元;工龄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3000元;工龄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4000元;工龄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0元。
3、重大疾病住院费:
重大疾病是指经县以上医院确诊为癌症、器官移植、脑管意外导致神志不清、肢体功能障碍等重大疑难病症。离休干部据实报销。其它人员,住院费超限额部分经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单位报销75,个人负担25。
(三)、具体办法:
1、xxx局成立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医疗费实行管理。其组成人员由分管机关的局领导为组长,分管计财工作的局领导、分管人教局领导副组长,计财、人教、党办、办公室、征收、管理、稽查等股室(局)负责人为成员。
2、凡需住院治病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在职干部职工(含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必须先提出住院治疗申请,经xxx局医疗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不经批准,不予报销医疗费。凡住院者,应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病愈后凭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收据报销医疗费。重大疾病可先借款,出院后结算。
3、一般性住院,如需做费用较高的病情检查(如做ct、核磁共振检查等),必须经xxx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检查,否则,其检查费用不予报销。
4、凡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如需价值较高、或进口高档的滋补药品,必须经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药,否则,其滋补药费不予报销。
5、经xxx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认定为公伤者,其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报销。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九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组)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一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二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四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颁发部门执行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批准者批准日期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4、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热门15篇)篇十五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本公司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的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三、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及职能分配,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传达、落实公司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任务。
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对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每年组织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