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涵盖了农业、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烹饪视频教程,希望对大家掌握一些实用的烹饪技巧。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一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及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3.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管专用,并设立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确保功能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采用勤进勤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该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如要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的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5.进口食品,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商品的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则追究当事人及该店法人的主体责任。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二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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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五条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自行检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送检。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举报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了解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条前款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四)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移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被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成因属于其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或者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应当及时向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九)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依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双方核实并签字。被监督检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事由和相关情况,同时记录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第三十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使用经认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现和筛查的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抽样时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并填写抽样记录。抽样检验应当购买产品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三十二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目的和送检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按时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异议人有权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复检工作应当选择有关部门共同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完成。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复检费用的承担依《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监管。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形式和内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在7日内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的结果;
(三)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第三十七条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三)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第三十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三)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三)、(四)、(八)、(九)项的有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所取得的相关营业性收入。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按进价计算,半成品按原料计算,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
第四十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适用时,“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八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四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业、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或者其工作人员有渎职、玩忽职守、舞弊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五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国境口岸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水上运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发地、经停地或者到达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铁路运营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20xx年1月16日发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四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及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应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记录入手,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现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及时到位等。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五
5.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凈,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大量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2)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3)商品无销售报告。
8.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9.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10.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2)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3)保持干凈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大量畅销上官;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3)时刻保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1)全部售货区域保持干凈,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连锁分店管理标准
一、店面管理标准
1.控制区域
现金办,收货办,索赔办,顾客服务处,存包处,防损部办公室等为控制区域,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批准。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控制区域内。
2.店面清洁(1)维护店面的清洁,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员工有责任维护辖区内的清洁卫生,随时清洁地面,货架,柜台和商品。发现地上有烟头,杂物,垃圾等马上清除。
(3)溢出物:对任何溢出的液体,如油迹,水渍等应马上清除。
(4)所有的'玻璃柜台,玻璃隔板等应每天用清洁剂清洁,任何时候不得有污迹,手印等。
(5)收款机计算机键盘,显示器,扫描仪等应每周清洁一次。
(6)所有的购物本在进入商场之前,应清洁干凈,不得带有水渍。
3.店面安全
(1)商品摆放应安全,员工应随时检查所管辖区域的商品是否安全。
(2)商品不得堆放在信道中,阻碍交通。
(3)未经批准,不得在商店中使用电器,如电炉,热水器,烤炉等。
(4)所有地面上的绊脚物,如电线,绳索等应用保护装置及提示标志。
(5)商店内禁止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烧焊等。
(6)未经培训考核,不得随便操作机器设备。
4.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员工休息室,员工更-衣室,员工饭堂,卫生间等区域。在任何时间里员工都有责任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扔垃圾。
(2)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站在马桶上。
(3)员工用餐后,应将桌面上的剩菜清除干凈,并将椅子摆放整齐。
(4)所有的私人物品应存放在员工的存包柜中,上班时间不得将私人手袋,手机等带入商场中。
二、员工个人卫生标准
员工的仪表之间体现公司的形象,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一个整洁大方的仪表。
1.头发,首饰
(1)头发应干凈,梳理整齐。男士应每天洗头,女士每隔两天应洗头。
(2)男士不留长发,女士不披散头发,长发的女士应将头发往后卷起来。
(3)不得留怪异发型和染发。
(4)女士头饰应简单素雅,不得太夸张或刺眼。
(5)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夸张的大耳环和迷信饰品。
2.面部
(1)面部应整洁。男士不得留胡子,女士不抹粉,不纹眉。
(2)上班时间,女士应涂粉色系列口红。女士化妆应素雅,不得浓装艳抹。
(3)人的面部,脖子等部位容易出汗,应随时擦干凈。禁止服务顾客时满头大汗。
3.漱口
(1)每天应刷牙漱口,口气重的员工更应勤漱口,吃了鱼,大蒜,洋葱等味道重的食物后,应漱口方能服务顾客。
(2)上班前两小时内不得喝酒。
4.洗澡
南方气候较炎热,身体容易出汗,散发异味,令顾客不满意,同时也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员工应每天洗澡,手,脚,腋下较容易出汗部位更应勤洗。
5.手部
(1)应经常洗手,特别是接触食品的员工。
(2)不得留长指甲。
(3)女士不得涂指甲油。
6.衣服
(1)衣服应常换洗,特别是内衣更应每天换洗,不得有异味。
(2)上班时间如果衣服上洒上一大-片墨水,油迹,有色果汁等污迹时,应更换或清洁污迹,干燥后方能服务顾客。禁止穿著脏衣服服务顾客。
(3)上班时间应统一穿著制服,下班后不得穿著制服在商店内购物。
三、控制不良习惯
每个人都有一些个人的习惯,但某些不良的习惯可能使得顾客远离商店而去,并不再到商店购物,因此控制一些不良的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不良习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咳嗽和打喷嚏咳嗽和打喷嚏往往是患病的现象,咳嗽和打喷嚏时会将病菌带给别人,因此,如果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避免面对顾客和同事,并用手或纸巾将自己的口鼻掩住,之后及时清洁自己的手和脸。
2.挖鼻孔和掏耳朵在公共场所面对顾客挖鼻孔或掏耳朵是极不文雅的行为,如果需要清理鼻孔或耳朵,请到卫生间清理。
3.化妆在商店内面对顾客化妆,如照镜子,梳头描眉,涂口红等是极不礼貌的,请避免在公共场合中化妆。
4.站斜靠着货品,货架或柱子站立会给顾客一个不好的印象,任何时间都不要倚靠在商品,货架和柱子上。
5.对顾客评头论足
对顾客评头论足,窃窃私语和讥笑的行为会激怒顾客,如有以上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b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凈,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大量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2)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3)商品无销售报告。
8.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9.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10.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2)横梁坚固,不破损椅;3)保持干凈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大量畅销上官;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3)时刻保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1)全部售货区域保持干凈,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连锁分店管理标准
一、店面管理标准
1.控制区域
现金办,收货办,索赔办,顾客服务处,存包处,防损部办公室等为控制区域,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批准。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控制区域内。
2.店面清洁(1)维护店面的清洁,任何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员工有责任维护辖区内的清洁卫生,随时清洁地面,货架,柜台和商品。发现地上有烟头,杂物,垃圾等马上清除。
(3)溢出物:对任何溢出的液体,如油迹,水渍等应马上清除。
(4)所有的玻璃柜台,玻璃隔板等应每天用清洁剂清洁,任何时候不得有污迹,手印等。
(5)收款机计算机键盘,显示器,扫描仪等应每周清洁一次。
(6)所有的购物本在进入商场之前,应清洁干凈,不得带有水渍。
3.店面安全
(1)商品摆放应安全,员工应随时检查所管辖区域的商品是否安全。
(2)商品不得堆放在信道中,阻碍交通。
(3)未经批准,不得在商店中使用电器,如电炉,热水器,烤炉等。
(4)所有地面上的绊脚物,如电线,绳索等应用保护装置及提示标志。
(5)商店内禁止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烧焊等。
(6)未经培训考核,不得随便操作机器设备。
4.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包括:员工休息室,员工更-衣室,员工饭堂,卫生间等区域。在任何时间里员工都有责任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扔垃圾。
(2)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站在马桶上。
(3)员工用餐后,应将桌面上的剩菜清除干凈,并将椅子摆放整齐。
(4)所有的私人物品应存放在员工的存包柜中,上班时间不得将私人手袋,手机等带入商场中。
二、员工个人卫生标准
员工的仪表之间体现公司的形象,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一个整洁大方的仪表。
1.头发,首饰
(1)头发应干凈,梳理整齐。男士应每天洗头,女士每隔两天应洗头。
(2)男士不留长发,女士不披散头发,长发的女士应将头发往后卷起来。
(3)不得留怪异发型和染发。
(4)女士头饰应简单素雅,不得太夸张或刺眼。
(5)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夸张的大耳环和迷信饰品。
(1)面部应整洁。男士不得留胡子,女士不抹粉,不纹眉。
(2)上班时间,女士应涂粉色系列口红。女士化妆应素雅,不得浓装艳抹。
(3)人的面部,脖子等部位容易出汗,应随时擦干凈。禁止服务顾客时满头大汗。
(1)每天应刷牙漱口,口气重的员工更应勤漱口,吃了鱼,大蒜,洋葱等味道重的食物后,应漱口方能服务顾客。
(2)上班前两小时内不得喝酒。
南方气候较炎热,身体容易出汗,散发异味,令顾客不满意,同时也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员工应每天洗澡,手,脚,腋下较容易出汗部位更应勤洗。
(1)应经常洗手,特别是接触食品的员工。
(2)不得留长指甲。
(3)女士不得涂指甲油。
(1)衣服应常换洗,特别是内衣更应每天换洗,不得有异味。
(2)上班时间如果衣服上洒上一大-片墨水,油迹,有色果汁等污迹时,应更换或清洁污迹,干燥后方能服务顾客。禁止穿著脏衣服服务顾客。
(3)上班时间应统一穿著制服,下班后不得穿著制服在商店内购物。
三、控制不良习惯
每个人都有一些个人的习惯,但某些不良的习惯可能使得顾客远离商店而去,并不再到商店购物,因此控制一些不良的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不良习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顾客和同事,并用手或纸巾将自己的口鼻掩住,之后及时清洁自己的手和脸。
2.挖鼻孔和掏耳朵在公共场所面对顾客挖鼻孔或掏耳朵是极不文雅的行为,如果需要清理鼻孔或耳朵,请到卫生间清理。
3.化妆在商店内面对顾客化妆,如照镜子,梳头描眉,涂口红等是极不礼貌的,请避免在公共诚中化妆。
4.站斜靠着货品,货架或柱子站立会给顾客一个不好的印象,任何时间都不要倚靠在商品,货架和柱子上。
5.对顾客评头论足
对顾客评头论足,窃窃私语和讥笑的行为会激怒顾客,如有以上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巡店事务管理制度巡店是营运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殊设备的巡视
1.食品加工间工作要求,冰柜,保险柜温度检查;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六
为落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二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商品标识、标志等内容和索取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进销货台账制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台账应当包括名称、条码、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商品名称、企业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还应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销商品货正源清。
第四条 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或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确保2年以上。经营户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对一次。
第五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查验发现有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六条 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向消费者做出食品安全承诺。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七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
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责任人:年月日。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八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九
1、范围本标准对本司行业连锁市场、连锁便利店的门店进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司行业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连锁经营。
2、行业连锁市场、连锁便利店门店管理规范。
2.1现场管理规范。
主要是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来店顾客,提高客单价,扩大销售。现场管理重点有:
2.1.1卫生管理。确保销售场地整洁,过道通畅,设备、货架布局合理,时时保持设备、货架、柜台、橱窗等的干净、明亮,不擅自乱贴店内广告等。
2.1.2陈列管理。商品丰富、货架丰满,根据商品保质期,先进先出,显而易见,易拿易放、商品组合陈列合理。
2.1.3商品管理。开展科学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时点销售数据管理系统(pos)的信息和利用abc分析法,筛选出畅销商品。灵活运用订货、补货,扩大畅销商品陈列空间,定期检查畅销商品的库存和货架卡,以确保畅销商品不断档。
2.2服务管理规范。
2.2.1服务用语。服务语言:“您好”、“请稍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欢迎再来”等。忌讳用“不知道”、“卖完了”、“不行”、“没有了”等语言。
2.2.2对缺货的处理。发现顾客购买的商品缺货时,首先应表示道歉,然后应告知该商品何时到货,或主动建议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后店员必须将缺货的商品作为下次订货或补货的参考信息,反馈给店内相关的负责人。
2.2.3客诉处理。处理客诉时,严禁对客诉推诿责任,应以诚挚的关心态度,耐心听取其陈述后,酌情处理,不能因此造成顾客流失。
2.3门店人员岗位职责。
2.3.1店长、副店长职责。
店长是门店的核心人物,店长必须服从连锁公司总部的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总部的各项营销策略,达到门店的经营指标。要做到:
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
执行总部下达的商品价格变动。
执行总部下达的销售计划、促销计划和促销活动。
掌握门店的销售动态,向总部建议新商品的引进和滞销品的淘汰。
掌握门店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监督和审查门店会计、收银和报表制作、帐务处理等作业。
监督和检查理货员、服务员及其他人员作业。
负责对职工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的管理。
负责对职工人事考核、职工提升、降级和调动的建议。
负责对员工的培训教育。
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监督门店内外的清洁卫生,负责保卫、防火等作业管理。
监督门店商品损耗管理,把握商品损耗尺度。
做好与门店周围社区的各项协调工作。
店长、副店长除具备各岗职技能外,还要有全盘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
2.3.2店助理(部门主任、组长)职责。
店助理对本岗位工作应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掌握本岗位技能,熟知门店各岗职技能,熟悉店长、副店长的工作职责,协助店长、副店长做好工作。
2.3.3门店收银员职责。
门店收银员具有:熟悉商品的货区、商品基本价位、收银业务、结算小票管理业务、收集和提供商品销售信息、顾客信息、退货处理以及收银台安全职责。
收银员的具体岗职规范有:
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服饰、仪表、清洁卫生,做到举止大方,佩戴好工号牌。
营业前认领备用金并清点确认。
营业前调试好收银机,准备好其他备用品,并了解当日变价商品和特价商品。
顾客进店时,应表示欢迎顾客光临。
登打或扫描商品价格时,应报出每件商品的金额,登打或扫描结束时,应报出商品金额总数;并主动将结算小票置于购物袋或交顾客。
收银时要唱票“收您多少钱”,找零时要唱票“找您多少钱”。
当顾客不多时,应替顾客做好商品装袋服务。要做到将生鲜商品、冷冻食品和其他商品分装,大且生的商品应先装入袋中;顾客多时,要以尽快疏散顾客为主,加快收银速度。
收银时要做到正确、快速、对顾客保持亲切友善的笑容,做到更好的接待顾客。
耐心地回答顾客的提问。
记录和保管遗失的物品。
发生顾客抱怨或由于收银有误顾客前来投诉交涉时,应通知店长或值班经理来处理,避免影响正常的收银工作。
在非营业高峰期间,听从店长或值班经理安排从事其他的工作。
营业结束后,按所收货款填写交款清单,现金、支票分别填写,本人签字后将货款交给核算员。
经核算员按收银机的存根审核后,如长款要写报告,短款自付。
向有关部门提供销售信息及顾客信息等。
2.3.4门店理货员职责。
理货员是超级市场、便利店中从事商品整理、清洁、补充、标价、盘点等工作的人员。门店理货员职责是巡视货场,耐心解答顾客的提问,对所属货区商品的保质期心中有数,必须熟悉所负责商品范围内商品名称、规格、用途和保质期,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掌握商品的陈列原则和方法、技巧,正确进行商品陈列,保证商品安全。
理货员的作业流程:
a)领货作业:营业中陈列架上的商品在不断减少,理货员就必须去库内领货以补充货架。
1)领货必须凭领货单。
2)领货单上要写明商品的大类、品种、货名、数量和单价。
3)对内库管理员提供的商品,必须按领货单上的款项逐一核对,以防造成提错货物。
4)标签打贴位置要一致,以方便选购、定向扫描和收银计价。
5)打价签前要核对商品的代号和售价。核对进货单和陈列架上价格卡,作业完了妥善保管价签纸。
6)商品变调价需重新打价时,对原价签去留应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b)补货作业:理货员将标好的商品依照商品各自规定的陈列位置,定时或不定时地将商品补充到货架上的作业。
1)定时补货。指在非营业高峰的补货。
2)不定时补货。指只要货架上的商品即将售完,就立即补货,以免造成缺货,影响销售。补货作业不能影响顾客购买。
3)核对卡、货。先检查对欲补货的陈列架前的价目卡是否和要补上去的商品一致。
4)先进先出。补货时将原商品取下,然后打扫陈列架,将补充的新货放在里面,再把原架上的商品放在前面,做到商品陈列先进先出。
5)对特殊商品要控制。对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的补充要进行时间段投放量的控制。这要根据每天销售量和销售高峰来具体确定。理货员除了领货、标价、补货之外,还肩负着盘点作业。
2.3.5验收人员职责。
严格商品验收。商品验收是确认检查商品质量、审核商品产地、生产日期、发货时间、数量、价格、品种等的环节,因此,门店验收人员应手持送货单或发票、收据、与送货人逐一逐项清点,减少事后因退货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浪费,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2.3.6门店会计职责。
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财务部对门店的财务管理;准确、真实、及时地向财务部上交门店各种报表,对报表的数据进行汇报、分析和处理。
2.3.7服务人员职责。
服务人员需要了解与理货员和收银员的基本岗位技能,同时掌握服务礼仪规范,还要了解和掌握门店商品分布情况、商品知识及有关知识,以便能流利地回答顾客的各种询问,掌握公司便民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xx年x月x日我来到x便利店,正式成为x便利店的一员。
截止到今天,已然过去了x月。在这段时间,和很多优秀的人成为同事,让我受益匪浅,并且我相信在将来也一定会深深的影响我,我诚挚的感谢大家,感谢这个企业中的每一位,因为你们让我成长!由于个人的原因,我不得不向便利店提出申请,并希望能与今年x月xx日正式离职。
我非常重视在**便利店内这段经历,也很荣幸成为**的一员,特别是**的处事风范及素质使我倍感钦佩。在**这几个月所学到的知识也是我一生宝贵的财富。也祝所有**成员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及收益!
对于由此为便利店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便利店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签名: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一
2、查看交接本,看是否有上班次总部或店长交待任务。
3、与下班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事情表达清楚,无误,保持后续工作。
4、钱财交接清楚。
5、收款时,钱币保证过机两次。如有第三者重新付款,勿忘重新两次过机。
6、收货前确认有无要求退货,换货,遵循先退后收原则。
7、保证收货真实,正确,单据与实物一致。
8、商品日期不符合标准,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模糊难以辨别,不予验收。
9、包装破损,外表生锈,罐装变形,饼干类压碎,不予验收。
10、收货时不得堵住购物通道。
11、商品排面数量不足时及时补货,货品做到先进先出。
12、补货前后及时清理剩余垃圾,多余货品及时归放仓库。
13、所有商品正面朝外。
14、商品凌乱及时整理,并检查条码,包装是否破损,如有发现,及时下架,并记入交接本。
15、每日销售高峰前后,须有一次全面理货。
16、理货做到:“整齐、美观、饱满”,原则。
17、价格签与物品保持一致,缺货时,价格签取下保存。
18、物品保质期责任到个人,分片管理,保质期不足三分之一,进入预警商品,必须上报店长,未按此规定操作造成损失,由片区负责人承担责任。
19、防损防盗,发现盗窃,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以减少损失为第二原则,员工互相配合,报警暗语:“你看下韦经理是不是来了”。发现偷藏商品处理用语:“请问你是不是还有商品没有结账。”
20、商品根据门店情况,定期做彻底卫生工作。(最长不超一星期)。
21、商品做到:“无灰尘、无渗漏、无异味、无摸痕”。
22、门口区域卫生整洁,无杂物、无污渍,不得堆放垃圾、扫把,每日需清扫次。
23、值班人员必须有一人站立于收银台内,顾客进门后,要真诚喊“欢迎光临”,逗留时间较长或有疑惑,须真诚询问,“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离开时响亮喊,“请慢走”。
24、收银时做到三声响,“一声报价、二声收银、三声找零”。
25、入袋时要先大后小,先硬后脆。
26、进行收款录入时,有顾客不停谈话,要保持警惕。防止假币、诈骗。
27、仔细核对,保证不漏录入商品。
28、统一接电话开头结尾用语,有订货时,立刻记下顾客电话、详细地址、商品明细。
29、送货时备好找零,送货原则,不进入顾客房门,不嬉皮笑脸,有问题立刻返回。一般10分钟送达商品,最长不超20分钟。
30、送货达到时,统一用语,做到有礼、有节。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二
1、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2、(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3、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4、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5、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6、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7、凡遇仓库送货,必须先核实数量,方可上架,按规定标价,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门店造成损失者,由店长、副店长承担一切责任。
8、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副店长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9、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静音(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10、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
11、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12、损坏任何设施、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13、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14、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副店长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屡教不改报之副店长签单处罚)。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三
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您感觉到便利了,我的目的到达了。
劳驾:打听个称心如意的地方。
百斯特生活,百里挑一,精品选购。
愉悦来,放心购。
价廉物美的百斯特,我认为是最好的!
方便便宜。
借问便利何处有,顾客购物百斯特。
来此购,好而优。
开心尝鲜在全家!全家就是你家!
生活有来购,便利好享受。
最好的时光,最美的邂逅。
天天来购,美美生活。
来购,优生活,时尚派。
让百斯特带给你真正的便捷!
来购,爱你所爱。
舒心的生活,不变的愉悦,就在百斯特。
和你最近,与你最亲。
体味更专业的生活,请来百斯特!
方便有千福,生活更愉悦千福万福临,就选千福源。
宜之佳。本店着重承诺,绝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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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用最新鲜的蔬菜,展示你的高超厨艺吗?
不求服务最好,只求服务更好!
让生活更便捷!
优惠多多,实惠多多,东西多多,礼品多多!
走进百斯特,体会新生活。
您便利,我释然。()。
家门口的小店。
时刻准备着,为您的完美生活添动力!时刻准备着,为健康加油!
百斯特,不一样的感觉。
生活更方便,我选百斯特。
走自我的路,做自我的选取,我选百斯特。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四
首先根据消费能力,师生的需要,选择适应于校园超市销售的商品;其次考虑商品的毛利,同样商品实行货比三家。毛利率高的首选。最后,观察所选商品的周转率。周转率快的商品适应于消费群体,卖不动的给予淘汰。
(1)任何时候供应商不得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礼品或商品。一旦发现,给予扣除当月供货金额。
(2)采购人员建立供应商的档案和所供应的品种,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内把货送到,所有供应商每月15日必须结帐。
库管所发货时,对库存商品发现较少时或不够明天卖的货品,及时做好统计,填写报货单,对商品名称。所需数量认真填写。报于店长,有店长审核交于采购人员。
(1)验货:货到后由店长组织采购。质检。库管。送货人到位。把货直接卸到验货区,对商品进行检查。要求对商品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保证,规格包装符合要求,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退回。
(2)入库:验收完毕后,依原始单据的名称,作品名。最小单位做数量,以进价的形式开入库单。客户联由客户带回,之后在单据备注上开出商品的售价,以便入帐。所入库商品按类存放,整齐有序。
(3)出库:各组人员填写领料单,由店长签字发货,发货完毕后并及时开出出库单,以原始单据的名称最小单位。售价出库,客户联交于各组。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五
便利店为什么存在?它的客户都是谁?它依靠什么盈利?这些以往看起来不是问题的问题频繁的摆在便利店主的面前,很多人在积极的探索问题的答案,可是我的观点是比较悲哀的:便利店将死。
没有明确的价值是根源。
没有稳定的顾客源是最痛苦的。
便利店作为类超市的零售业态,它顾客源始终是一个“随机”的群体。这种随机性在百货、超市、专卖店等构成的“水泥零售”商业世界里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正是时间、地点或者服务等所带来的便利,使得便利店的顾客是“动态的稳定”――百货、超市等水泥零售的顾客都是他的顾客,这是一个封闭的顾客系统。可是,当网购、电话销售等非水泥零售逐渐兴起的时候,这种封闭的顾客系统被打破了,其结果对于便利店来说是最痛苦的:由于没有明确的顾客价值,顾客最早与说再见了。
传统盈利模式没有出路。
不管是以便利为主,还是以服务为主,便利店在盈利模式上是没有本质区别的:赚的是差价。对于供应商没有议价能力,对于顾客没有明确的价值和服务对象,自身经营成本(物业和人力)的不断上涨,便利店的未来非常的痛苦。如果从现在开始,你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睡醒一觉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大街上一家便利店不见了,不要有任何的惊讶:这只是开始,你会习以为常的。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inin01@。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六
1、借问便利何处有,顾客购物百斯特。
2、优惠多多,实惠多多,东西多多,礼品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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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您便利,我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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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让百斯特带给你真正的便捷!
8、和你最近,与你最亲。
9、你想用最新鲜的蔬菜,展示你的高超厨艺吗?
10、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选择,我选百斯特。
11、劳驾:打听个称心如意的地方。
12、您感觉到便利了,我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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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百斯特生活,()百里挑一,精品选购。
16、生活更方便,我选百斯特。
17、宜之佳。本店着重承诺,绝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18、不求服务最好,只求服务更好!
19、让生活更便捷!
20、方便有千福,生活更愉悦千福万福临,就选千福源。
21、舒心的生活,不变的快乐,就在百斯特。
22、走进百斯特,体会新生活。
23、体味更专业的生活,请来百斯特!
24、百斯特,不一样的感觉。
25、热爱生活,我选百斯特。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七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四、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六、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十、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八
南湖体育场便利店,靠近运动场大门,周围是各种体育设施。该店面积较小,但因交通顺畅,人流量大,所以店内东西种类齐全,价格相对比较便宜。该店目前的营业人员有2人,一名店长,一名员工。
二、目前营销状况。
1、市场状况。
如果把超市细分为大、中、小型超市的话,学校相关的超市都属于小超市,规模小,产品价格有些许差异,目前没有超市提供外卖服务,这是目前市场上的一个空白点。
2、产品状况。
价格:有些比其他超市较便宜相差不大,而有些较贵。
种类:商品种类还算齐全,饮料占得比重较大,其他种类的零食、生活用品等,种类不是很多,而且层次性不大。
利润:每件商品基本上都以加上20%的利润标价,有些商品的利润较高,有些商品由于厂家限制,所以利润率较少。
3、竞争状况。
由于在学生宿舍附近,该便利店附近的竞争者较多,主要有教育超市,中白超市等。
教育超市:店面规模较大,经营范围广泛,价格较贵,地理位置比较靠近学生宿舍,位置较好;很多学生已经习惯去那里消费,所以所占的市场份额较大。中白超市:店面规模不大,商品种类一般,价格较便宜,但环境较差,店内光线昏暗;位于路口的拐角处,消费群体是学生和周围的居民;他的市场份额次于教育超市。
4、分销渠道状况。
目前主要是店内销售,销售仅仅一般。
三、问题分析。
优势:该店更加靠近宿舍,且位于体育场门口,地理位置相当优越;店内环境宽敞明亮,购物环境较好;大部分商品价格相对教育等其他超市较便宜。劣势:1、店面规模较小,商品种类不齐全。
2、知名度不高,因为是私人连锁店。
3、店内摆设较为平板,年轻人觉得无趣。
机会:地理位置比较好,购买方便,店内环境一般,商品价格便宜,消费人流量庞大,大学生对近处的东西比较有兴趣,所以该店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有机会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且获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综上:该便利店应该发挥自身优势,扩大宣传,改变店内商品摆放形式,加强服务质量,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四、营销目标。
五、营销战略。
2、定位:以低廉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3、产品:增加商品的种类,主营一些符合大学生口味的、周转速度快的日常消费品(如饮料、零食),和一些其他商店里没有而且受大学生欢迎的特色产品。
4、价格:对于那些消费者敏感的商品(饮料、餐巾纸),打低价战略,在自己盈利的前提下,以低于其他商店5毛到1毛的.价格标价;对于那些消费者不敏感的商品,以相同甚至高于其他商店的价格标价。
5、渠道:
a、店内销售。
b、外卖服务。
c、和学校里活动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某种关系,然后拿到活动所需物品的提供权。
6、促销:采用多种促销手段,达到增加收益的目的。
六、行动方案。
方案一、问卷调查。
1、活动对象:男生宿舍的学生。
2、活动目的:通过问卷进行一定的宣传;得到消费者习惯及偏好等有用信息。
3、活动时间:5月1日——5月14日。
4、活动方式:纸头的问卷调查和网上的问卷调查。
5、活动内容:
前期准备:搜索相关信息,设计问卷题目,小组讨论,审核调查问卷,问卷打印复印。
6、活动的费用。
问卷的打印复印100分20元。
问卷的发放4人120元。
问卷的统计2人公司人员。
方案二外卖服务。
1、目标对象:主要是女生宿舍,还包括男生宿舍,及周边居民。
2、活动目的:提高该店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并且通过外卖增加销售额。
3、活动时间:5月25日开始。
4、活动地点:食堂大门口。
5、活动内容:
前期准备。
(2)制定外卖单。
活动实施:雇用学生,发放外卖单,留用一部分在店里发放给来店里买东西的同学。
活动后期:对外卖的电话号码和所需的商品进行统计分析,叫外卖的人进行回访。发现和改进不足的地方,发挥优势的方面。
6、活动费用。
外卖单的辅音900分90元。
外卖单的发放4人120元。
方案三商品的促销。
1、活动对象:学生和居民。
2、宣传口号:低价格消费高质量享受。
3、活动目的:吸引更多的顾客,提高货物销售量,增加销售额。
4、活动时间:
5、活动内容:
(1)混搭的实惠:采取买几送一的办法,或者买一件商品,第二件半价等。
(2)抽奖:买满一定额度,可抽奖一次。必须要百分百的中奖,这样大家才不会觉得这抽奖活动只是一个商家敛财的幌子,也会提高他们参与本店下次活动的兴趣。
(3)限时抢购在规定的某时间内,某样比较大众化的商品便宜卖。并且,偶尔可以对该商品限量供应。就是活动的时间内,在货架上摆一定数量的该商品,只有先来的人才能买到,这样的话,以来可以提高大家的关注度,等有下一次类似的活动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来抢先来买;二来,公司在那样商品上也不至于太亏。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十九
一、法定代表人为本店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店消防安全负全责。
上锁、占用、阻塞。
三、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过墙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四、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五、严禁在店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库房。
六、营业时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并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在岗在位。
七、按规定设置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维修,严禁在消防设施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同时,设置固定的`报警电话。
八、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员要持证上岗。
九、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电停火,并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
十、根据本店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
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篇二十
331、好邻居便利店。
333、壹加壹便利店。
334、佰嘉购便利店。
335、好再来便利店。
336、百老汇便利店。
338、百乐佳便利店。
339、真利民便利店。
342、爱上零食便利店。
343、琪雅正品便利店。
344、乐祺购便利店。
346、喜士多食品便利店。
348、贝贝速便利店。
349、梦琪。
352、壹加壹便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