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以书面形式发布的消息,用于告知受众有关特定事件或安排的信息。如果您对通知的写作还有不确定的地方,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一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20xx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6月2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二
各学院: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认真负责,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核查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认真总结前几年的工作经验,结合近几年学校对替考学生的处分案例,通过开会、网络等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三、严查学生人数,高考期间在校生一律不得请假。
在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高考时间段,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逐一清点,落实去向。对于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对于其他特殊情况不在校的,要确保在高考考试时间保持电话通畅。
请各学院分别于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核查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只要纸质版),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
附件: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高考时间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2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三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6月1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四
县移民局各股室:
征地移民工程档案是真实记载移民搬迁前后社会、经济、文化等历史面貌和移民迁安工作进程的重要资料,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国家、集体和移民利益,提高移民迁安工作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对局机关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有效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按照档案法规的要求,把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其它工作一同安排、一起落实。始终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加强对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邀请上级档案管理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管理水平;二是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档案鉴定小组;三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质量。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约束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明确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增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档案管理制度,制订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接收整理制度、借阅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把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推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通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增强大家的档案意识和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
三、加强硬件建设,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管理、利用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加强软件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 档案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机关文书材料均按照新的归档要求进行整理。二是推行各股室业务档案资料由兼职档案员预先组卷,综合档案在接收时严格把关,认真逐卷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上交。燕山水库征地移民档案整理以移民搬迁时间为顺序,以迁出村、安置新村为基础点,逐一逐次,分类整理。做到: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管理有序。会计档案由局财务股单独整理;、县政府交办的工作类档案及其它档案的立卷归档,符合规范化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八防措施,添置防虫、防霉药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在正常管理的同时注重档案的开发利用,编制各类案卷目录等多种检索工具,编制移民工作大事记。严格按规章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利用档案登记簿,建立利用效果登记簿。
人员的档案意识,明确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做好每年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建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当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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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五
xx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公司结合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提出2011年度冬季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内容如下:
一、各项目部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 104-2011)的规定,立即组织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八分公司工程部与安质部。
注:《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原《建设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 104-1997)同时作废。
冬季施工质量措施。准备停建、缓建的工程要在进入冬季前施工到安全部位,并做好防护措施。
除正常留置的试块以外,冬施留设试块需增加四组,分别检验用于检验砼受冻前处于邻界状态时的强度、用于检查砼同条件养护28天转入标准养护28天的强度、检验砼标养28天强度、检验砼拆模时强度。
三、要抓好冬季施工所需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做好进场材料、设施的验收和使用管理,认真进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冬施所用材料需符合防火要求。加强冬施材料的管理、合格证管理、复试管理。
四、认真做好温度记录。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 时解除冬期施工。请各项目部提前开始温度监测记录,并做好进入冬季后的测温记录工作。
五、项目部提前做好冬施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各项目部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各项目部在冬季施工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冬季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凡冬季施工措施不力及违反冬季施工规程和相关规定的,将进行严厉查处。
特此通知。
各建设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
天气渐冷,冬季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式保持稳固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冬季施工的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生产,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冬季施工安全质量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所在区域,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施工措施。
各施工单位要在10月31日前,根据各自项目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监理单位于11月5日前要完成冬季施工方案审核。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
1、当环境昼夜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的平均值或
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达标。
2、认真编制冬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一定要配备满足冬季施工所需的抗冻防寒物资,对冬季施工措施进行专项交底,对参加冬季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确保冬季施工措施有效执行。
3、切实做好施工驻地宿舍防寒、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工作,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安排专人值班巡查,确保冬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4、进一步加强拌和站管理。进入冬季施工前,对拌和站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砂石料、水的保温措施,所有骨料均应清洁,不得含有冰块。冬季施工混凝土的拌和、运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试验人员测量施工期间的室外气温、砂石料温度、混凝土温度并做好记录。
5、进一步加强钢筋加工场地管理。在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要加强检验,冷拉、焊接要有防风挡雪措施,保证操作温度要求。焊接后的钢筋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雨水,以保证焊接质量。
彩板房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风、防滑等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
三、各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排查
1、各建设指挥部要对各自管段内施工单位冬季施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冬季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检查冬季施工专项技术交底及培训情况;检查冬季施工防寒保暖物资储备情况;检查拌和站砂石料棚封闭情况;检查加温拌和水的设备情况。
2、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冬季施工方案,方案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对冬季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卡控,加强现场监测,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并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确保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各阶段的混凝土温度均符合设计、现行施工指南及验收标准的规定,原材料使用前满足温度要求,保证冬季施工质量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保证冬季施工顺利进行。公司安质部将在年底前对各建设指挥部和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冬季施工及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线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基本建设 安全 质量 管理 通知
年10月27日印发 主题词 2011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六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17年5月26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二)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款预存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用地审查报批时审核把关。
(三)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二、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四)优先进行农业安置。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征地安置方式。在一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机动地较多的农村地区,征地时应优先采取农业安置方式,将新增耕地或机动地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使其拥有一定面积的耕作土地,维持基本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来源。
(五)规范留地安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但要加强引导和管理。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征为国有;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要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防止因留地安置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留用地开发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要求。实行留用地安置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留用地的安排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科学合理。
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各地在用地审查报批中,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情况严格把关,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
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三、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
(七)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按照《紧急通知》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下,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办法,共同做好拆迁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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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八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2017年施工生产将全面走入正常轨道,各工地开工之后即将进入一个紧张的施工阶段,抢工期争节点,人员集中进场,作业面全面铺开,降低前期因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公司争创效益。在此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至关重要,安全生产是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为此,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进一步落实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早、从严、从快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为施工生产保驾护航,全面实现既定管理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认真地做好职工入场教育工作,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是今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头戏,力争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抓好安全教育是关键。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都必须执行先教育后上岗制度,做到员工不受到教育不让其上岗。公司级教育活动由分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开展,重点加强职工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以本公司以往典型的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让职工深受教育得到启发。项目级教育活动由项目安全员组织开展,重点介绍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相应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办法,讲解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辅导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级教育活动由对应工长、班组长组织开展,安全员参与辅导,主要介绍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规范班组人员的作业行为,必要时现场组织实操示范。项目部按员工入场批次对其进行教育和考试,并建立教育档案,要求讲课人员均要认真准备讲课内容,受教育人员签到,并留有图片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二、严肃认真地做好职工工伤保险申报工作,遵照落实集团公司2017年《工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坚持对所有人员进场后先参加工伤保险后上班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办理工伤保险者不予发给胸卡;三是加强现场查验,对应工长及安全员现场随机抽查,发现新来职工必须查验胸卡,核对信息;四是制定约束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迫使分包队伍自觉为职工办理保险,变被动为主动,决不因工伤保险工作的疏忽给集体造成损失。
三、严肃认真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各级职能部门和人员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分包队伍签订专项安全协议书,从承担风险的角度分清总包与分包队伍责任,明确各自承担的风险。从历次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来看,不难发现,分包队伍疏于安全管理、达到一定人数的队伍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野蛮施工、人员不稳定、工伤投保不及时等是极易发生事故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此,针对这一普遍现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分包队伍安全责任意识,规定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分包、专业队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对分包、专业队伍处事故总损失的20%~50%罚款,此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在条款中载明,已签订的劳务合同可增加补充协议,我们必须使分包队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只包不管、只求利润不承担风险”的现象。
四、严肃认真地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通过各类安全活动的开展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所以,周一安全例会、班前讲话、定期安全检查等一系列安全活动都要按照公司安全活动制度严格执行。周一安全例会由安全员主持,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讲话,全体员工参加,项目较大的可以按栋号组织或按工种组织,无论参会人员有多少都必须持之以恒;班前讲话,由带班组长主持,安全员监督,对应工长到场讲话,要根据当天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技能辅导,重要的是参加员工必须签字;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必须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检查情况可在周一安全例会中进行通报;所有安全活动都要按时间顺序、过程等做好详细记录,并附有图片,使其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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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九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
(国土资电发〔2011〕72号)。
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社会反响强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团国土资源局: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月,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强调征地拆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月,的通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国务院颁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自觉性。但是,各地在加快发展中,用地需求猛增,土地征收拆迁任务加重,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违法违规土地征收拆迁行为,有增加趋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亲自抓。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一把手“对征2010〕群众得到。
(国土资发〔各级国土资源部征地前及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征地拆迁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前,要分析评估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征地拆迁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矛盾积累激化。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原因,主动向政府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做好宣传引导、化解不同意见及组织实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认真做好征地拆迁群众信访工作,深入到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改进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四、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本省(区、市)内各项建设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省(区、市)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和落实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规定,有关完善落实情况连同全面检查整改结果汇总形成报告,于2011年7月底前报部。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一
各地要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特点和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特别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要有周密、细致的防范措施。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失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本级教育行政部门。
同时,各地要建立网络有害信息监测制度,从3月20日开始至3月30日,指定专人负责对互联网、qq群、博客、论坛、贴吧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一定要及时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网信、公安等职能部门报告,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控制有害信息的蔓延。
各市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见附件)及时上报相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报名、考试及安全保密等环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中考处。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的要求执行。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3月9日。
附件。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二
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市级考试机构要充分发挥技防手段的优势作用,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对所属县(区)的保密室和标准化考点进行巡查;对非标准化考点除要加大人防力度外,还要对其监控信息回放查看。
考点司铃、广播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发布提示信息,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监考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组织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除外)和《考试通知单》,严禁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带入考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测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测,严禁检测走过场。在考生全部离开考场前,不得擅离考场。
考试期间,省、市选聘的督查员要以检查考试纪律和试卷、答题卡安全保密工作为重点,全面检查考试各环节工作,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场考试均须随机调换监考员,具体调换办法由市级考试机构确定。
对考试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监考员、督查员要如实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记录单》(学考表6),由考点汇总后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市级考试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做出处理决定后,于考试结束一周内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中考处,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各考点要严格管理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不得无故拆封。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封签时,必须详细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试卷、答题卡及封签使用情况记录表》(学考表8),并经主考、副主考二人共同签名,与答题卡及所有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和备用封签等,一起送交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站备查。
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务员携带2b铅笔逐个考场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信息点,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缺考考生登记表》(学考表9)。县级考试机构须将《缺考考生登记表》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建立缺考考生数据库,由市级考试机构合库后刻录成光盘,随答题卡一起送交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站。
考试期间发生意外情况,按《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对首次报考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突然丢失的,必须由其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带有考生照片并加盖学校骑缝章的证明。对重大意外事故,须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三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要着重开展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勘察力度,发现不良地质的路段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切实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夏季汛期前对校舍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属于b、c级的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今年夏季汛期特点和天气变化,及时修订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害时,要果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切实做好防雷电灾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等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装备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防性侵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课、班会等机会,组织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根据夏季汛期事故多发、危害性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x市教育局。
x年5月11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四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2011-5-2012:48:
21国土资电发〔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
规土地征收拆迁行为,有增加趋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中央一系列规定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真执行,加强管理。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法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做好征地拆迁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前,要分析评估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征地拆迁实施中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矛盾积累激化。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原因,主动向政府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做好宣传引导、化解不同意见及组织实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认真做好征地拆迁群众信访工作,深入到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改进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四、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本省(区、市)内各项建设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省(区、市)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和落实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规定,有关完善落实情况连同全面检查整改结果汇总形成报告,于2011年7月底前报部。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你知道这份通知的原文是什么吗?讲了些什么,政府会对这政府文件有什么回应,内容是什么;下面是有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欢迎参阅。
国办发〔20xx〕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是,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切实做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利用2年时间,国务院新闻办牵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各省(区、市)新闻办牵头对省直部门、市县两级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汇总,对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要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7月30日。
《通知》指出,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通知》要求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利用2年时间,对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通知》还明确了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各单位负责检测、收集县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各单位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公开回应。各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席密切的部门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利用好、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强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六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做好舆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选17篇)篇十七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