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中的情节、人物、主题等进行感知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写作上的启示和参考。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一
过年前,爸爸妈妈给我带回一本《疯羊血顶儿》,咦!怎么会叫《疯羊血顶儿》,我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迫不及待的捧起书贪婪的读开了,很快就被血顶儿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
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它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呢?这还得从血顶儿出生时说起。在血顶儿刚学会站起时它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它,毅然决然的挡住了凶恶的黑母狼。黑母狼扑到猴戏的身上咬住了它的脖子,母亲的血喷到小羊头上,虽然小羊血顶儿飞快地跑掉了但母亲保护自己而被黑母狼咬死的可怕的一幕被小羊永远的记在心里。因此羊群里便有了血顶儿的名字。
虽然头顶的血早就没了,但出生时的记忆被永远的定格了。可是血顶儿总是感觉头顶的血永远都在对自己说:“儿呀!你长大后愿你成为敢于同黑母狼搏斗的的大公羊,为我报仇”!母亲的血让血顶儿热血沸腾,它每天都将角嵌在电击石里让自己的角长得笔直像两把利剑。它的举动被其它羊认为是疯子行为。
可是在小溪边发生的.事却让头羊绕花鼎改变了最初的想法。血顶儿不顾一切攻击黑母狼让绕花鼎看到了它为妈妈报仇的决心和攻击时的疯狂。在血顶儿刺死了黑母狼的三个孩子后,整个羊群遭到黑母狼疯狂的报复,羊群数量由60多只减为30多只。而血顶儿也由英雄变成羊见羊烦扫把星。在血顶儿好不容易把黑母狼引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上,在黑母狼就要绝望的时候,头羊绕花鼎为了不使奥古斯盘羊群灭种灭群作出了舍弃血顶儿的决定,使黑母狼最终通过山脊线。最终在没哨羊的报警血顶儿在熟睡中被悄然而至黑母狼咬死了。
这本书让我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血顶儿为母报仇的精神和敢于跟狼搏斗的壮举是值得让我学习的。学习中困难不正像凶恶的黑母狼么,敢于拼搏的血顶儿精神不就是我们求知和攻克难题的钻劲和拼劲,而头羊绕花鼎的决定不正像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的妥协心态。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中如果多一点钻劲和拼劲少一份退缩心态,我的学习成绩将会有大幅进步,血顶儿你将是我学习上的榜样!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二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三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四
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书中狼与羊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他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奥古斯盘羊群不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救了整个盘羊群。我认为,血顶儿虽然看似没有为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但是,他的精神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历史上辉煌的一笔。虽然狼吃羊,天经地义,整个食物链无法颠倒,可是,假如说当时所有的羊团结一致,哪怕当中没有疯羊,哪怕所有的羊角都盘成圆圈,那羊群应该也不会就这样懦弱下去吧。而他们,把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最后,肯定也不会“转败为胜”。
书中狼与羊的世界,就像是现实中的社会。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和所有人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也要适当听取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五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六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疯羊血顶儿》,我对“疯”产生了疑问。
血顶儿刚出生,他总在电击石旁磨角,角应该盘起来却弄成了藏羚羊那么直,闻到食肉兽的气味,其它盘羊闻风丧胆,全逃了,唯有它,冲上去挑衅,最牛的是它把灰母狼刺得抱头鼠窜,杀了它养的三匹小狼。不过灾难降临,不少羊学它扳角,到了争偶期间,十三只羊死于那些直角下,接踵而来的是灰母狼复仇,六十只羊一天之内死伤一半,于是血顶儿与灰母狼决战,终因绕花鼎撤哨羊,使它死于非命。
血顶儿疯不疯?它不疯。它完全是为奥古斯盘羊造福,如果绕花鼎留下哨羊,那奥古斯盘羊就没天敌灰母狼了。血顶儿有资格做头羊,而绕花鼎只配做一匹贱羊。我们是学血顶儿一生“改革”,还是红花鼎一生享受?血顶儿一生“改革”,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厉害的投降,我把《就义诗》改给血项儿:
满天风雪满天愁,“改革”何需怕被吃?
留得吾羊豪气在,三年归报母狼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七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把头上的弯角别成了直的,跟母狼打斗,把母狼的小狼崽踩死、刺死,等疯狂的举动,让羊群不得不离开它,但是有一头名叫金蔷薇的母羊对它不离不弃,最后随它死去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惨,血顶儿、金蔷薇双双死亡。但是它们的'后代,身上流淌血顶儿和金蔷薇血的两只小羊,还在世上。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实的故事,但是,我相信盘羊群里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相信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有人爱看《格林童话》……而我喜欢看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三个故事,分别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个个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讲述了一个老猴王,因嘴角边长了一些白点,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个考察队来到了这儿。他们看见一只叫黑披风的猴子没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给麻子猴王吃,违反了规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风打了起来。经过几次打斗,麻子猴王被打伤了,但它还是坚持战斗。厄运并没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里,渐渐沉了下去。皇后见状也跟着跳了下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麻子猴王坚持不懈、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也体会到了皇后愿与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讲述了牦牛艾蒂和我,还有她的牛犊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阵风刮过,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滚了下去,摔在了石头上死了。艾蒂一直守护在花面仔旁边,转眼间黑牛变成了白牛。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艾蒂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血顶儿的妈妈被黑母狼吃了。为了报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杀死了。黑母狼也很气愤,与血顶儿打了起来。最终,血顶儿被打死了。其实生活中应该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爱,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疯羊血顶儿》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小说,因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丰富,把动物写得跟人一样有精神。看得出来,沈石溪是一个有毅力、热爱动物的作家。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九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十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十一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平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十二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十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是啊!在平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啊!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汇总14篇)篇十四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