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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一
进行环保责令改正时,需要发出改正的通知,告知相关人员。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保责令整改。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xxxxxx环保办限期整改通知书:本机关于_年月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限于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并将问题改正情况由你单位(公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检查单位。逾期仍达不到环保相关规定的,本机关将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地址: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联。
系电话:xxxxxx。
送达人:接收人:
xxxxxx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县农牧养猪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的规定,“清水蓝天”检查小组及我局执法人员20xx年6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养殖废水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外环境。
以上事实,有20xx年6月29日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治污染环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8月1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内容如下:
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进行按日计罚。
联系人:吴。
电话:23303。
地址:xx县大街范文篇号。
xx县环境保护局。
一二三期液氯包装工段:
经查,你工段存在下列问题:
1、二期液氯储槽平台卫生差,需及时清理。
2、三期液氯储槽厂房南门东侧消防管道漏水,需处理。
上月未完成项。
1、三期包装工段员工包装钢瓶时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措施。
2、三期无三氯化氮排放记录。
3、根据《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关于液氯储罐设置的安全要求第六条规定:储量在五吨以上的储罐上应设置液碱或水喷淋装置,用于吸收外溢的氯气。根据安监局要求建议三期在液氯贮槽上安装液碱或水喷淋装置。
成项,延期10天检查,除客观原因外,仍未整改完毕,对工段负责人进行罚款100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表报安全环保部,逾期不整改的,将逐级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环保部监察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化工安全环保部。
x年5月27日。
1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管理。
3定义。
4.1管理组织。
4.1.1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现场检查。
4.1.2负责现场管理的部门在组织联查时应将环保作为检查内容之一。
4.2职责分工。
4.2.1安全环保处每年要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或参与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纠正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审查整改计划、监督整改措施的结果及违规考核等。
4.2.2各排污单位要配合安全环保部门检查,包括组织协同检查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必要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
5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5.1基本要求。
5.1.1环保检查的基本任务是掌握各时期每个单位的环保管理情况,发现各种排污隐患和违规排污行为,及时整改或纠正,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的目的。
5.1.2环保检查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结果要形成文件。
5.1.3对环保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理结果或结论。
5.2检查内容。
5.2.1对重点污染岗位,检查是否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5.2.2检查污染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发现并制止违规排污行为。
5.2.3检查生产现场,特别是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5.2.4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2.5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内容包括项目单位与施工方是否签订了环境保护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
5.3检查方法。
5.3.1日常检查。
由各排污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
5.3.2综合性检查。
由安全环保处组织相关单位主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员、设备员及相关操作工,根据“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
5.3.3重点抽查。
重点抽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的对象为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设备和排污点以及新投产或复产的单位。
5.4检查程序。
5.4.1日常检查。
5.4.1.1检查内容:各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生产全过程进行运行监控。
5.4.1.2。
组织实施检查:
a
5.4.2综合性检查。
5.4.2.1检查计划: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主要内容和检查方法等。
5.4.2.2组织实施检查:综合性环保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b
5.4.3重点抽查。
5.4.3.1抽查范围:安全环保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点。
5.4.3.2抽查频次:对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点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5.4.3.3填写抽查记录:抽查结果要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5.5纠正和整改。
5.5.1安全环保处对发现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
的行为或排污隐患进行现场纠正,对坚持违规不予纠正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可能酿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5.5.2安全环保处对检查出的不能现场解决的违规排污行为和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排污单位编制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可以列入环措、技措、大修计划,年度内解决。
5.5.3整改完成后排污单位应通知安全环保处验收,并填写“整改反馈单”。
5.5.4对拒绝做出整改或不按规定执行整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5.5.5环保现场检查的相关记录,包括体系运行监控表、年度计划、现场检查表、整改通知书、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验收表以及经济处罚或处分意见等,由安全环保处收集、整理、归档。
附录a。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监控表。
环境保护现场检查表。
单位:年。
检查单位(签字):被查单位(签字):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二
氯碱厂一二三期液氯包装工段:
经查,你工段存在下列问题:
1、二期液氯储槽平台卫生差,需及时清理。
2、三期液氯储槽厂房南门东侧消防管道漏水,需处理。
上月未完成项。
1、三期包装工段员工包装钢瓶时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措施。
2、三期无三氯化氮排放记录。
3、根据《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关于液氯储罐设置的安全要求第六条规定:储量在五吨以上的储罐上应设置液碱或水喷淋装置,用于吸收外溢的氯气。根据安监局要求建议三期在液氯贮槽上安装液碱或水喷淋装置。
成项,延期10天检查,除客观原因外,仍未整改完毕,对工段负责人进行罚款100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表报安全环保部,逾期不整改的,将逐级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环保部监察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化工安全环保部。
年5月27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三
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成品油主管部门:
为巩固全市油气回收治理成果,确保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真正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效果,经研究决定,自20**年3月26日至20**年4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成品油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工作,对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保证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检查。
一是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开展油气回收改造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检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备使用规范、运行正常安全。
二是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一次彻底地拉网式大检查,逐个站(库)进行现场查验,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擅自停用、使用或更换非回收型装置等违规行为。
三是市商务局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三、严格追究责任。
对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运营;对故意停用、虚假运行、擅自使用或更换非回收型装置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整改,并通知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将不予通过年检,并取消奖补资金。
接此通知后,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具体落实,据实总结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予以严肃处理,于4月15日前将此次大检查总结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年3月24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四
各有关企业:
为应对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开展了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按照《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省财政厅下达的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议实施项目的报告》(济环〔20**〕160号)要求,现对完成油气回收的单位予以奖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补范围。
对全市所有完成油气回收改造,通过环保验收的油库和加油站进行奖补。
二、奖补标准。
每个油库奖补0元,每个加油站奖补5000元。
三、奖补截止日期
2月28日。
截至目前,我市共1家油库、86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并通过验收,总计奖补资金45万元。
203月24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五
各县(市)区商务局;行唐县发改局、井陉县工信局:
我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已近尾声。根据方案要求,已完工加油站及储油库需填报奖补资金申请表,经环保、商务、财政部门审核后领取奖补资金。
请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完成加油站(储油库)《石家庄市油气回收改造现场勘查表》后,附带加油站(储油库)施工合同复印件及施工、设备支付票据复印件,到市商务局2028或2031房间领取奖补资金申请表。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年11月29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六
各市环保局、经信委、交通局、安监局:
为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节约能源,保障安全,减少雾霾,确保我省的空气质量改善,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号),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新项目准入。
新、扩、改建加油站和区域储油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和环评审批应对同步配套建设油气回收和监督性监测指标及监测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前置条件,以及发放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等的重要条件。在建或试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应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企业,应确保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
二、加快现有项目治理进度。
按照国家部署,20**年底前我省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应完成一级、二级油气回收。各级环保部门应督促油品经营企业加快治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20**年底前完成一级、二级回收装置建设,确保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外排污染物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要求。未按时限完成治理任务的,应依法限期停业治理,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审批项目所在区域或企业集团新、扩、改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并将有关信息抄送至各级经信、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作为办理相关资质审查的参考。
三、加强政策和技术支持。
油气回收项目是列入国家和我省规划计划要求的重点治理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并通过组织调研、学习,指导企业做好油气回收工作。对于提前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各级环保、经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优先给予办理行政许可和资质年审事项。
四、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各级环保、经信、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定期组织对油品经营企业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和台帐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和资质、证照审查及备案等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置。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油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油气回收治理不仅能够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而且能够回收资源,明显减少油品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具有显著的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共同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做出贡献。
省环保厅。
20**年9月**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七
各市(县)、区环保局,局各处室、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油气污染监管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油气污染监管的通知》(苏环办[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区环保局应将辖区内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纳入日常监管,加大抽查频次,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测,其中对本辖区储油库、加油站的抽查、抽测比例每年不低于10%。对存在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市环保局将定期组织督查。
二、加强源头把关。
各市(县)、区环保局应根据《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锡环发〔20**〕1号)文件要求,严格新、改、扩建储油库、加油站的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对油气回收装置严格把关。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县)、区环保局应积极会同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油气污染协同监管机制,定期通报存在问题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名单。结合环评审批、日常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油气回收管理台账的动态更新制度。每年1月**日前,将油气回收管理台账(包括日常抽查、抽测检查表等)报市环保局。
20**年8月6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八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对于环保的限期整改需要发出整改。
通知书。
这样可以告知有关人员。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本机关于_年月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限于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并将问题改正情况由你单位(公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检查单位。逾期仍达不到环保相关规定的,本机关将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地址: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
送达人:接收人:
xxxxxx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我镇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近期将在“312”国道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我省近期实施并打造的“亮点工程”做好前期准备。经研究决定,实施门前卫生自包,并要求门前三堆(废弃杂物、草芥、人畜粪便)等予以清除,镇综合治理小组将联合公安、公路站、执法局等部门予以整治。
现予以通告。
在整治期限内不予配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后果自负!
xx镇人民政府。
xx市xx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核实,你(单位)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xx年11月5日,你公司在生产中,其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瑞安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废水处理设施的标准排放口、dmf集水池等采取了水样,经监测,其标准排放口水样超标排放。(有投诉处理单、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监测报告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xx年12月5日前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xx市环境保护局。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九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20xx年8月份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同比恶化,其中二氧化氮反弹42.2%,反弹幅度居全省第一。从日常监管情况看,你市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新标准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重点大气减排项目进展、土小企业关停及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我厅工作安排,决定对你市进行约谈,听取你市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你市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原因,研究提出下步改进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9月26日上午9:00——10:30,在省环保厅(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1502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淄川区区长,市环保局局长、分管局长、相关科(室)、单位有关人员,淄川区环保局局长。
三、会议内容。
(一)省厅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和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和突出环境问题。
(三)研究部署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四、其他事项。
请认真准备约谈会有关内容,如必要可通知其它有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新增参会人员请提前通知我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十
员工自20xx年xx月xx日进入公司,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调任为汽服部租车主管职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监管公司运营情况,根据公司运营操作标准提供服务;。
2、负责城市所属车辆的日常管理,根据运营情况调配公司所属车辆;。
3、按时、如实上报运营数据及运营状况;。
4、协调公司车辆发生预警及应急情况的处理,并进行总体协调工作;。
5、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
6、协调城市内部业务和客户服务工作;。
7、协助其他工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十一
xxxx同学:
您好!
祝贺你!在小学老师的精心培育下,圆满完成小学学业,告别童趣盎然的儿童时代,牵手五彩缤纷的少年行列。
xxxx镇初级中学,环境优美,设备完善;教风严谨,学风端正;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学校总体成绩在全县名列前茅,今年中考再创佳绩,考入迁西一中正取生共40名,比其他各乡镇遥遥领先。
按教育局安排,本着地域划分原则,你升入七年级应该到我校就读,谨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和欢迎!我们将竭尽全力,助你圆满完成初中学业。为了你顺利注册学籍、征订书籍和分班,请你按时来我校报到,入学报到请注意下列事项:
1、接通知后,请凭此入学通知书,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8:00来我校报到。
2、地点:教学楼一楼大厅新生报到处。
3、来校途中注意安全。
4、报到时需交纳14元本费。
5、学校正式开学时间:20xx年9月1日,上午8点到校上课(住宿生8月31日将行李、洗漱用品送到学校)。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十二
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环保同样会有约谈。但约谈时需要事先发出通知,以便告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环保约谈。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20xx年8月份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同比恶化,其中二氧化氮反弹42.2%,反弹幅度居全省第一。从日常监管情况看,你市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新标准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重点大气减排项目进展、土小企业关停及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我厅工作安排,决定对你市进行约谈,听取你市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你市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原因,研究提出下步改进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9月26日上午9:00——10:30,在省环保厅(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1502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淄川区区长,市环保局局长、分管局长、相关科(室)、单位有关人员,淄川区环保局局长。
三、会议内容。
(一)省厅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和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和突出环境问题。
(三)研究部署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四、其他事项。
请认真准备约谈会有关内容,如必要可通知其它有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新增参会人员请提前通知我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促使企业增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充分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由区环保局会同属地镇街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沟通交流、分析讲评等方式,就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条若企业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实际负责人,可授权委托企业实际负责人参加约谈。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约谈。
(一)近三年内被连续处罚3次及以上违法企业;。
(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企业;。
(三)近一年内信访投诉急增,或被主流媒体报道的企业;。
(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
(五)拒不配合环保检查,拒不实施污染治理的企业;。
(六)有其他行为需要进行约谈的企业。
第五条约谈由各片区分管联系领导或属地镇街分管领导主持,政策法规科、环境监察大队、相关环境保护监察所或派驻开发区负责人、属地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报请区领导主持。
第六条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保护监察所或派驻开发区办管辖企业中有符合上述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应当向政策法规科提交约谈申请,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并提交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提交的约谈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约谈原因、存在问题、拟整改意见。
第八条政策法规科收到约谈申请后,应联系约谈领导,确定约谈时间、地点,明确参加人员,并制作约谈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应包括被约谈方信息、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约谈流程、参加人员等内容。通知书制定后应当于约谈前三日内送达被约谈方。
第九条约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约谈方说明约谈事由,并指出存在问题;。
(二)被约谈方对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下一步拟整改措施;。
(三)约谈方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被约谈方表态。
第十条约谈结束后,需形成约谈纪要,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约谈纪要一式三份分别由政策法规科、约谈发起部门及被约谈方留存。
第十一条约谈发起部门(环境监察大队、各环境保护监察所、派驻开发区)应当根据约谈纪要内容,开展后续督察,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整改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企业约谈纪要样式。
杭州余杭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手段,切实提高水环境整治工作意识,推动水环境整治责任落实,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建立路桥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约谈。
二、约谈对象(一)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力、工程推动严重滞后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二)区水环境整治办要求整改但久拖不改或逾期未改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三)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对象。
规章制度。
水环境整治投入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约谈单位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分析原因,提出加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二)与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力工程推动严重滞后单位的约谈还要听取原因分析整改计划和强化工作意识等专题汇报。(三)与水环境整治过程中要求整改但久拖不改或逾期未改单位的约谈还要听取原因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和如何加强水环境保护责任等专题汇报。
四、约谈时限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约谈。五、约谈实施(一)由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镇(街道)及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由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区水环境整治办主任约谈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二)对存在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无视约谈、在水环境整治-3-工作中工作严重不力、拒不接受上级工作任务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三)约谈前,对被约谈单位要下发约谈书面通知(详见附件1),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约谈通知书一式三份(加盖部门印章),约谈部门和被约谈部门(单位)各保留一份,存档一份。(四)约谈时,被约谈人要带上约谈通知书。约谈单位应有2人以上参加,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记录(详见附件2),约谈结束时参加约谈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约谈内容应及时形成约谈纪要并发送有关单位。(五)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约谈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约谈单位。六、约谈罚则对无故不参加约谈、对约谈要求整改事项和措施落实不力、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单位和个人,将交区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通知书2、水环境整治工作约谈记录。
加油站环保通知(优秀13篇)篇十三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要求和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我省于20xx年2月至11月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为巩固大检查工作成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大检查中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各地各部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解决环保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一批突出难点问题,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工作,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各地要分别建立“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台账,加快督促整改,确保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二)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各地要重点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伪造和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改正、涉嫌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三)整改问题工业园区。各地要切实做好问题工业园区的整改工作,尤其是对涉及群众搬迁、环境应急预案、规划环评、环保基础设施未建成或未正常运行等问题,要制定责任书,明确时间表,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淘汰落后产能。各地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继续淘汰“十五小”、“新五小”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五)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各地要对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排污口、违法开发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大检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加大督导力度,做到“三个不放过”(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对已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和隐患,要通过企业自查、环保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大检查中未排查到位和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
(二)严处重罚,严肃追责。各地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要依法重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产限排,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暂停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环保部门要联合司法机关挂牌督办,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同时要对工作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及监管单位要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顶风作案等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每月上报《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含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进度表》,每季度上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谁填报、谁销号”的原则,各地按级负责环境问题清单的销号,11月底前,向省政府上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含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工作总结,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厅,对不能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要逐一说明原因。省环境保护厅将根据环保大检查清单化系统销号填报情况及督查情况,每月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进行警示约谈,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联系人: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朱军社。
电话:传真: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