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通常包含了清晰的结构和合理的论证,能够给我们提供思路和启示。请大家参考下面的范文范本,从中学习优秀作品的特点和表达方式,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一
原告:×××,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xx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
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xx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
20xx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二
原告:×××,男,汉族,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1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x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x0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x9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x9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x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x9年×月×日。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__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________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____________,价值人民币________万元。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_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_______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______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___张。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的内容;
3。事实与理由;
4。证据及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联系方式;
5。递交的人民法院,要有管辖权的法院;
6。原告签名盖章、日期;
7。起诉状不得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四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9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电话:xxx。
电话:xxx。
1、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向其支付的购房定金款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
2、判令被告方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
原告根据双方约定,分别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取款xx万元付给被告作为购买此房的定金。之后,被告改变卖房的主意,单方违反合同,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与原告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不接听原告的电话。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被告办理房屋贷款手续,并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和腾房做准备工作,而被告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时至今日已5个月有余,原告即无法拿回支付的定金款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被告的这种违约行为已使原告在财产上和精神上蒙受了巨大损失。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协议中明确的约定和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五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的利息____;。
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同事/××)关系。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用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__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________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提供___________服务后被告支付相关服务费__________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告提供了相关服务,被告却在原告的多次要求其提供相关费用________元后依旧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_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七
住址: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被告: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房款______元整;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拟建造的位于____县_____的一套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为______号,交房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协议生效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总房款_____元。但是,被告却迟迟没有建造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原告的入住权利无法实现。双方在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45日未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为止只返还给原告房款______元,迟迟不予返还剩余房款,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八
原告: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________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民法典》(20xx.1.1生效)第1126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一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对父亲石_______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石_______可以证实。她住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石______的邻居郭_______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石______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_______可以证实,他住在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乡_____村。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九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今日热点。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房款339500元整;。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于20xx年9月10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拟建造的位于xx县xxx的一套面积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为听枫苑t11号,交房日期为20xx年5月1日之前。协议生效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总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却迟迟没有建造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原告的入住权利无法实现。双方在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45日未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为止只返还给原告房款50000元,迟迟不予返还剩余房款,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xx。
xx年x月x日。
附:本诉状一式二份。
证据x件。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一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延期支付货款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6个月);。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xx年xx月xx日之前,付款日期为被告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原告履行了交货义务并由被告验收合格2个月后,被告仍然未履行交货义务。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望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二
申诉人(一审原告和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某,女,汉族,35岁,住xx省xx市人。
申诉人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东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东中法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申诉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以“认定案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申诉人与东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商”)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为由,判令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申诉人应于判决生效四十日内向开发商支付剩余房款2390000元,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判认定《认购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1、《认购书》不具备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的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认购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二是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而本案案涉《认购书》根本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原判认定转化的理由不成立,且违背公知事实。
原判认定《认购书》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理由,是因为认购书第六条约定:“卖方通过范本将待签正式《东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称“正式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展示给买方,买方已熟悉并同意待签正式合同约定的条款及内容”。
既使开发商向申诉人展示了范本,也不能推定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众所周知,每个客户所购买的房屋位置、面积、质量、付款方式、交付房屋日期等条件都不同,买卖合同内容不可能千篇一律。所以,房管所和开发商展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中,大量的重要事实和实质性权利条款都是空白的,需要买卖双方在购买时具体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展示正式合同范本并不等于协商了全部条款内容,更不代表已达成一致。如该正式合同范本是完整的或是开发商自行制作的,则开发商须对其展示范本具体条款的内容予以举证,以证明其展示范本完全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原判认定申诉人与开发商就正式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是明显错误的。
3、开发商展示的所谓正式合同范本,其内容不能对申诉人发生法律效力。
按照《认购书》第六条的内容,买方熟悉并同意“待签”正式合同约定的条款及内容,而“待签”表明:双方仅就所谓展示的正式合同范本内容即双方的目的意思进行了确认,申诉人并没有作出立即要受该正式合同范本内容约束的效果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意思表示即受其条款约束。因此,《认购书》第六条的内容仅仅是确认了一个事实,双方确认该事实是为了在可能出现未签订正式合同时,有助于对归责于哪一方作出判断。
二、法院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据此作出了明显错误的判决。
1、认购书与商品房合同的性质存在重大的差别。
虽然在认购书中都有一些正式商品房合同的条款,但认购书作为合同要达到的目的意思不是商品房所有权的移转,而仅仅是对一个缔约行为的约定。在签订认购书时,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在一定期限内卖方保留给买方一个缔约机会;而买方则有签约行为的义务,或在不选择签约时对卖方的其他缔约机会损失予以赔偿即定金被没收。鉴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大区别,法律严格区分了二者,规定只有在认购书的条款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约定的主要义务已履行时,认购书才具有商品买卖合同的性质即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为商品房所有权的移转。在本案中,涉案认购书显然没有达到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变,既使之后签订了补充条款,申诉人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认购书仍没有完成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变,申诉人仍是对认购合同义务的履行,而开发商签订补充条款及接受申请人付款的行为,也仅表明其愿意继续保留给予申诉人一个缔约机会。
2、法院仅应基于认购合同判定法律责任。
根据涉案《认购书》的约定,申诉人具有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行为义务,既使申诉人违反了该义务,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申诉人也仅应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承担责任,而不是法院通过民事判决强令申诉人作出一个意思表示即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申诉人所支付的部分购房款,开发商应向申诉人返还。
3、法院的判决干涉了申诉人的民事行为自由。
在商品房交易中,之所以普遍认可先签订认购合同,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市场主体降低商业风险的自主选择,以实现交易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交易的进行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交易双方充分利用了认购合同的工具作用,通过认购书来保证双方均享有缔约机会,同时,对双方可能的损失作出预先的安排,以保障交易双方作出一个更加适当、自由的民事行为。如上所述,法院将《认购书》错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背了申诉人的真实意思,据此作出的民事判决是强令申诉人作出了一个购买的意思表示,严重地干涉了申诉人的民事行为自由。如此,最终破坏了通过民事主体自主的行为,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并据此对申诉人作出错误的裁决。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7条之规定提起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实施法律监督。
此致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张某某。
x年十一月二十日。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三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不服(x2)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由于在一审开庭庭审中对证据未经双方充分当庭质证,一审法院违背有关程序在事实调查不明的情形下作出此判决是错误的。具体有如下的事实不清。
针对“指导价”的事实认定。本案自x1年8月9日立案后几经开庭审理,上诉人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某一时点的价格表,被告也在庭审中提交一份价格表,对此上诉人当庭予以否认,并陈清事实。所谓指导价格表是公司内部使用的价格表,而不是对外宣传、销售所出示的价格表。按行业惯例,对外价格表应当是公司与案外公司之间订立买卖合同时所使用的价格表,其目的是与对方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关系;而内部价格表则是员工(销售员)与被上诉人公司所使用的价格表,其目的是公司与销售员之间进行业务结算使用的计价依据。所以两者之间适用主体对象不同,使用目的不同,双方在一审中提交的为外部报价表,而不是内部价格表,即不是指导价目表。一审法院没有能查明此事实与行业习惯,从而造成错判。
(1)、从客观事实上分析可以得出本案事实上必然存在指导价。因为在历次销售承包协议中多次提及“指导价”并按指导价进行结算业务提成。由于被上诉人的不作为或主观存在以侵害相对人(业务员)利益为代价而不主动与上诉人签订指导价目,按《劳动合同法》17、81条以及结合《合同法》的相关法理可以分析得出“内部价格表”为销售承包协议的必备条款,因双方没有签订具体的书面约定,被上诉人具有重大的过错,因不具备必备条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被上诉人处于强势地位应当主动提出并要求签订含有“内部价格表”的协议,或每期与销售员签定此约定,否则应当采取有利于上诉人的选择,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最低价作为内部指导价。
所以当合同条款对于具体的指导价处于约定不明时,原审法院认为“指导价并无约定事实”是错误的,这不符合客观事实。
(2)、从签订《销售承包协议》“目的性”分析。其在协议中约定“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同时对甲方责任、乙方责职、利润分配等进行了约定。综合协议全部内容,可以分析得出其双方的目的要使所有条文有效,从而实现其促进企业业务的发展、规范双方的行为。作为法院同样如此,应当作出该约定有效并认可事实客观存在的判决。
(3)、从指导价外超额提成符合“习惯”分析。作为该《销售承包协议》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但可以结合《合同法》61条,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又不能补充的按习惯。本案虽为劳动争议案,但对于协议内容的分析可以参照《合同法》。本案作为销售承包协议,为了提高业务员的积极性,必然存在企业销售指导价外的销售事实,对于高出指导价的业务如何提成应当成为一种行业习惯,否则无法进行销售承包的操作与管理。要么存在包死价格后多卖由销售员个人享有,要么存在包死价格销售员不得多卖或少卖,要么存在多卖后分成。
结合协议书,双方约定按指导价外超额分成,这一约定符合行业惯例。由于被告没有能举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业务结算的其它方式,所以法院理应给予支持指导价外超额提成50%的事实。
(4)、具体指导价存在“当然解释”的事实推定。上诉人认为在双方都存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双方又互不认可指导价的具体数额,应当采用参考价格进行对比,这样便于法院的审理,按法理“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可以分清事实并作出正确判决。当然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推理,结合销售承包协议的目的,通过比较性质相同的或相似的货物卖出价而进行的一种推论。结合本案由于双方在销售承包协议中约定指导价外超额提成的事实,作为双方应当订立具体的“销售产品指导价目”,实际上在承包协议履行过程中也存有若干个指导价目,但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指导价或没有一种在固定期限内适用的指导价目表,对此被上诉人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诉人在一审中以被上诉人或上诉人曾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直接销售同类产品的第一次销售价格(该‘第一次’是上诉人举证范围内,并不一定是真正意义的‘第一次’)作为“指导价”具有合理性。因为在双方都不能举证指导价的具体价目的情况下,上诉人只能举出自已曾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直接销售同类产品价格,在被上诉人没有提出充分的理由给予反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支持上诉人的请求,而不得以双方都不能举证指导价的具体价目的情况下不予认定该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举证证明同类产品在之前的卖出价,而现在上诉人卖出价高于之前的卖出价,两者形成对比,同样的产品在之前的卖出价都盈利,那么必然可以推断同样的产品在现在卖出价高出之前的卖出价一定存在更多的盈利。那么如以之前的同类产品的卖出价为指导价,现在的卖出价扣减之前的卖出价所得的差额应当认为是超额销售的价格,被上诉人应当以此差额与上诉人进行50%业务费结算。
也即只要上诉人能举出证据证明同类产品之前的卖出价就可以按当然解释“举轻以明重”进行推理得出销售承包协议中所指的产品指导价目,从而可以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随着市场的物价的变化,原材料和成品价格也随之而波动不固定,经第一次销售价格作为‘指导价’不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况且原被告双方无此约定,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是错误的。被上诉人的卖出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成本价格因市场因素微乎其微,钢材价格上下波动占所生产的产品卖出价的比重甚小,由于一审法院不具有企业生产实践,从而在本案中夸大了原材料市场价格影响所生产的成品卖出价。
(5)、针对原审判决利用“价值衡平原则”“价值顺位原则”分析可以得出是错误的判决。上诉人为被上诉人的利益多次与案外人签订买卖合同,上诉人为此垫付了将近20万的费用,一审判决所支持的金额还没有上诉人垫付的费用多,这是违背利益衡平原则。按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优于公司财产利益的保护,应当在事实不明时在法的适用上应当优先考虑《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支持上诉人的请求,由被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由被上诉人承担因在销售承包协议履行中没有形成具体的指导价目表而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内部指导价是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不管是协议的内容中有约定、还是行业习惯中都存在,同时结合相关法理以及财务知识,可以得知内部指导价应为生产成本、销售费用、适当的利润等之和,这样可以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便于管理,也符合利益衡平原则。
针对“完不成年基本销售额扣除30%业务费的约定”。在销售承包协议中虽然有约定,但其目的是为提高销售员的积极性,实际上一审法院应当查明所有销售人员销售业务的情况,以及所有其它销售员完成基本销售额的情况,从而判断该项约定是否为有效。
关于基本销售额。应按月基本销售额乘以12个月计。在每期的销售承包协议中存有二处关于基本销售额,一处是年基本销售额,一处是月基本销售额。
对于年基本销售额约定不具有合理性。按以上分析,业务提成作为计件工资,对于计件的劳动定额应当有90%的销售员能够完成此定额指标,如不能完成则此定额那么该约定为无效的,为不可能实现的约定。法律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事实上有统计数据表明被告x0年全年共计销售额为9140万左右,而被告单位销售员有35名左右,对比分析后在销售承包协议中约定年基本销售额为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且在销售承包协议中约定“不能完成年基本销售额扣除提成、分成的30%”的约定为无效约定。而应当采用月基本销售额作为参考,作出有利于原告的选择,这也是对格式合同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本协议书由被告提供,且在合同签订时协议相对方处于非完全平等的状态。事实上被上诉人一直以月销售额作为基本销售额进行管理。
由事实可以分析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处从事销售业务,与案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标的额在同事中名列前三名左右,而在诉中上诉人所列举的签订买卖合同事实是存有业务结算矛盾的事实,对于没有矛盾的买卖合同上诉人没有列出,一审法院仅以上诉人所列举的事实认定上诉人的年销售总额不具有真实性,不能反映上诉人当年度的销售额,对此请求中级法院可以通过调取相关证据证明(如税号、与第三方的买卖合同),所以一审法院的认定是错误的,不应当因在协议年度未完成基本销售额而扣除业务费提成的30%。
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1、举轻以明重的法理适用。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可以适用一定的法理,本案同样如此,对事实的“当然解释”推定是运用法律理论来进行分析案件事实,对于双方都不能举出“指导价”时,法院不能拒绝判决,这时运用一定的法理可以解决事实不明的责任承担。举例来分析,如一支笔成本价值1元钱,别人卖出价为1.2元利润可以了,而本人卖出价为1.4元,当然0.2元为本人多卖的部分,“举”卖出1.2元就有利润了,“明”1.4元“当然”有利润,“推定当然”至少0.2元为多卖部分。一审法院没能适用此法理实为错判。
2、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对于“指导价”举证不能,从而采用自由裁量权“法官造法”认定上诉人“主张要求支付指导价外超额部分的提成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上诉人认为这是错误地适用法律的结果。运用裁量权应受到如下限制:
首先、应受到价值取向的规制。劳动报酬纠纷应当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价值取向,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使得上诉人连参与销售活动费用还不够,缺乏公平性。
其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销售承包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存在指导价并对超价部分按50%提成,双方订立此协议意为有效必备条款,法院在分析时应当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时应尽量使之有效并视为双方遵守约定且应诚实履行相关义务。而一审法院没有加以重视此原则实为错误。
再次、应考虑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以下赘述)。
最后应考虑行业习惯。(以上已分析,不再赘述)。
3、举证责任分配。对于产品成本被上诉人比上诉人更接近于证据,同样对于指导价的制定与施行比上诉人更具有有利的条件,对于劳动报酬的结算被上诉人在证据收集上更加容易,由此可以推出被上诉人存在主观恶意不提供、不固定指导价证据,不主动与上诉人即时地结算每期的业务提成费。所以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因不即时结算业务费而承担一定的惩罚性责任。
结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17、18、19条以及《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暂行规则》第6条等可以分析得出对于劳动报酬是否结算,以及如何结算应当由被上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应当由被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被上诉人承担“指导价目”的举证责任。所以一审法院没有适此法律规定而错判。
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1、没有进行在充分的开庭辩驳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2、没有进行完全公开化审理,庭审活动过于简单从而给予法院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综上所述,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客观事实的存在,遵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适用习惯法等法理依法改判。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四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_________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____(饭店或店铺经营或个人)需要而与原告签订《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原告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东、西、南、北)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的租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__、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法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五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3、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4、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略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六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2月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_________________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__年2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__年3月__________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最新身体权纠纷诉状(优质17篇)篇十七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别,汉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2、判决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元,至女儿满十八岁止;。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原告与被告于20年月日在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原被告婚生女儿(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0年月日)的抚养权归被告所有,被告必须要照顾好女儿。现被告忙于工作,且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对女儿关心甚少,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女儿多次表示要与原告共同生活,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抚养女儿,均被被告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被告继续抚养女儿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原告为使女儿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决如所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