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调整和修改方案,以应对实际情况的变化。如果你正在准备写一份工作方案,不妨先参考以下范文,为自己的写作提供思路和借鉴。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一
广州市是我国国家中心城市、广东省省会城市和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20**年常住人口1293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5.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1.4%。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地区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66%左右;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8%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70%左右。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初步形成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按照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原则,累计解决约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到20**年,政府存量债务下降60%左右,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投融资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到20**年,“三规合一”系列成果法定化及成果应用推广取得突破,逐步实现重点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到20**年,全面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城市发展“一张蓝图”。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年,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作用全面加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到20**年,城市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城乡低效存量用地得到盘活。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试点思路。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等,一方面,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调整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合理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不符合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通过积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广州市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路径以逐步实现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2.市民化成本测算。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和广州实际,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测算模型,由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7部分成本构成(仅计算新增成本,不考虑历史成本)。根据模型测算2015—20**年全市解决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约需1490.7亿元,如按现有财政成本分担机制测算,广州市财政承担占99.24%,市财政负担沉重且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推进市民化进程。
3.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思路。探索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省级政府重点补助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地方政府承担跨省、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的大部分,承担其在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成本。
4.改革措施。一是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居住证功能拓展应用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加快建立和整合全市外来人员基础信息平台。二是合理规划公办学校布局,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大民办学校补助力度;实施《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三是修订完善以“培训券”为主要模式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强化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四是通过社保费征管信息新系统实现险种核定到个人,对参保人实行五险同参;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等政策措施。五是制定《来穗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选取增城、白云、花都、番禺等区试点建设来穗人员公寓;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试点思路。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2.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依托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和广州城市发展基金,继续引入保险资金,探索利用政策性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推动城市建设效应的最大化。二是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争取国家支持创新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方式。三是出台《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完善面向民间投资开放项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四是编制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三)完善规划协调机制实现“多规合一”
1.试点思路。在近年来广州市已形成的“三规合一”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构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逐步实现“多规合一”。
2.改革措施。一是完成城市控规修编覆盖,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制定全市“十三五”规划,按既有“三规”报批程序推进实现“三规合一”内容法定化。二是推进“三规合一”
成果应用推广和“一张图”更新,有效运行“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一张图”规划管控、各类规划信息共享、部门行政审批联动。三是积极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明确相关规划定位和边界,实现“多规合一”。
(四)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试点思路。坚持“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并重,全面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确保耕地和生态用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改革措施。一是开展全市功能片区土规调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创新土规实施管理和用地指标分配机制。二是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完善《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出台《广州市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四是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总部经济和新兴产业园区用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操作办法》等差别化供地政策。五是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办法》、《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细则》。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州市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国家、省汇报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各区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省层面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推动“多规合一”等制定地方配套措施,保障试点务实推进。
(三)积极稳妥推进。依据试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试点区域和示范项目。结合特殊功能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低碳城市建设。拓展国际交流,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平台建设。
(四)健全监测评估。强化跟踪监测,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水平。积极借鉴其他地区有效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光明新区面积156.1平方公里,20**年常住人口49.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万人。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和模式,争当中国城镇化改革的“风向标”和“排头兵”。到20**年,光明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原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集体土地有序入市流通;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基本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城市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新型行政区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精简高效的政府运行模式比较成熟;城市创业创新环境日趋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基本建成。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公开透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入户标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从个人素质、纳税、参保、居住、年龄、奖励、公益服务等维度建立综合量化评价体系,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逐步提高户籍人口比重。
2.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转为常住人口。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有机对接,梯度赋权,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明确“促进公平,共建共享;统筹兼顾,分类解决;量入为出,循序渐进”三大成本分担原则。
2.明确各方分担责任,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成本;企业和个人主要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成本。
3.合理测算各方分担成本,其中每新增一名常住人口,政府需负担的人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等硬件成本约为9.85万元,政府需负担的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为0.42万元;每新增一名户籍人口,政府需相应再增加人均公用设施建设成本约0.73万元,需相应再增加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0.2万元。
(三)改革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保障人口市民化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选择合适项目委托深圳市发行债券。健全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完善ppp、tod等多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融资模式。引导市场力量有序进入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国土基金使用效能,加强预算管理、支付管理和绩效评估。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投融资模式。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撤消社区工作站,实施扁平化管理。
3.强化末梢治理,构建以社区综合党委为核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多方参与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
(五)培育城市创业创新环境体系1.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依托光明凤凰城等片区单元组团开发,打造“工作+生活+休闲+学习”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城区。
2.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打造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3.优化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引入市场力量,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类创新型载体,培育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六)健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1.打造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重点建立完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划体系和指标体系、绿色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光明新区生态补偿机制等体制机制。
2.打造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一星级及以上绿建标准,加快形成规模示范效应。
3.打造国家级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立完善的低冲击开发管理机制及技术应用体系。
4.打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全面实施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七)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四规合一”。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框架。加强项目保障,重点推进18个改革创新类项目和60个开发建设类项目。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新型城镇化试点考评体系。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二
根据省、市节能减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节能减排,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师生员工低碳意识,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推动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
我为低碳奉献一片情,低碳还我一片蓝天。
三、宣传教育。
各班级周一召开低碳主题班会,出一期以低碳为主题的黑板报,在教室宣传栏张贴下发的低碳宣传单。
四、节能活动内容。
1、x月x日下午放学在一楼大厅举行节能低碳生活承诺签名。
2、各班级x月x日下午放学把本班废品,草稿纸等能够回收利用的变卖。
3、发放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倡议书。负责人:__老师。
4、团委组织志愿者对全校没有做到低碳生活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曝光。曝光展板设在一楼大厅。负责人:__老师、__同学。主要检查内容:一次性用品使用;塑料袋使用;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空调温度低于26度;没有及时关风扇、灯管;没有及时关闭水龙头;纸质可利用的但被丢弃;可回收利用的直接丢到垃圾箱等。
五、活动要求。
1、各班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活动中。
2、德育处、团委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月x日前将本次节能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德育处(电子版活动安排、总结及图片发送__老师)。
3、活动联系人:德育处__老师;团委__老师。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三
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__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x节能办〔20__〕x号)文件精神,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导和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可通过电子屏、校园网、宣传栏、举办讲座、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方式,着力提高广大师生节能的`责任意识和节能专业知识水平。宣传画可从公共机构节能网__下载。
2.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可每天报送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至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择优上传局站学校动态栏目及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1313室。
__市__区教育局。
20__年6月12日。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以校企深度合作和教师、师傅联合传授为支撑,全面提升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改革,特别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主导向校企双主体育人过渡,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确定一批职业院校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经过3年实践,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市要统筹利用好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再推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要指导试点院校制定试点专业实施细则,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实行岗位达标制度和岗位群轮训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术技能提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为合作企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实施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完善现有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扩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待学生学完第1学年的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掌握专业所需各项基本技能后,第2-3学年可以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的学徒培养模式。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徒总的实习时间(含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1个师傅可带2-5个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夜班劳动。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完善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可采取1+n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某一家企业独立承担、某几家企业联合承担、校企联合承担)对学徒进行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制订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学生实习前应参加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体检。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六)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学徒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五、工作安排。
(一)实施步骤。
(2)确定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
(3)制订试点院校招生录取和合作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工作方案;
(4)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管理办法、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计划、企业轮训岗位群实习计划等。
(3)聘请合作企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授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5)建立报告制度,由试点院校总结试点专业第1学年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4)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落实合作企业免税等优惠政策,探索校企双方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6)建立试点院校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7)第一批、第二批试点院校每年总结试点专业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3)交流推广试点院校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申报条件。
1.试点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列入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近3年未发生任何学生(含实习期)重大伤亡事故。
2.试点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4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12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企业目前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优先选择近三年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国家示范(含骨干)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的专业,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涵盖的专业。
3.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工作环境较好;能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的所有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师傅;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三)立项程序。
1.申报。申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择一个试点专业和若干个合作企业,初步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学生数及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师傅数等,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为50人。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填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教育局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高等职业院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各市教育局每次限报一项。2.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代表组成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申报学校项目进行评审,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学校。
3.立项。审核结束后,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试点院校和试点专业名单,并提供一定的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支持有条件、基础好的设区市制定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先进、落实合作企业免税政策等,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学校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三)提供经费保障。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公开购买实习岗位,按照学徒岗位数量、性质向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进行补助。合作企业每接受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带学徒师傅的奖励,2000元用于补偿企业的水电、耗材等。有条件的市、县也要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院校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五
在本公司生产生活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并取得了较好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组织领导和活动安排及要求作了具体安排布置。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践行节能低、建社美丽家园”,活动时间为_月11日至17日。围绕着主题思想,公司领导要求同时将各参建单位纳入活动中,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十二五”节能降耗打好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节能宣传周初期,公司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动员广大员工及工程建设单位人员参与节能减排活动,通过在公司楼道张贴图册和在施工现场悬挂主题词横幅,宣传和倡导节能低碳,树立勤俭节约理念。
三、强化执行,从我做起。
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学习低碳环保知识,意识到低碳的本质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来参与和践行,具体如下:
1.纸类的使用。
1).员工用自己的水杯,一次性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开会时,请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2).公文袋可以多次重复使用,各部门应将可重复使用的公文袋回收再利用。
3).复印、打印纸用双面,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将空白面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进行再利用。
4).设纸张回收箱,把可以再利用的纸张按大小不同分类放置,能用的一面朝同一方向,方便别人取用。
5).多使用再生纸,公文用纸、名片、印刷物,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6).多用手帕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多使用抹布。
2.其他物品的使用。
1).多使用回形针、钉书钉,可反复便用,尽量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涂改液。
2).不用一次性用品,如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圆珠笔、钢笔。
3).分别设置铁铝罐、玻璃瓶、塑料等废容器回收箱。回收前尽量先冲洗,避免滋生病菌及臭味。回收箱及其周围保持干净。
4).电池应回收,回收时应避免挤压破损。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93号),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县级试点示范名单由拟开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等)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本省区实际情况,在组织编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联合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试点示范乡、示范村由试点示范县按规定数量自行选择确定。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选择,可以与各部门已经确定的相关试点示范结合,对已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模范村、美丽休闲乡村、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范围的地区,可适当优先考虑。
(四)加强试点示范成效总结推广。建立试点示范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各项试点示范任务有效落实,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省(区、市)要加强对试点示范单位的指导,并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
二、县级试点示范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试点示范县的选择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抓好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县要成立由县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每年年底,试点示范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省级有关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形成全省试点示范总结报告上报国家七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指导。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从试点示范方案编制、制度建设、投入机制、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指导,帮助地方编好做实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支持试点示范县开展各项试点示范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确定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投资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允许试点示范县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国家、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各项资金,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在专项建设基金中,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县建设产业园区,对试点示范县符合条件的企业类项目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国土资源、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加大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支持试点示范县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做好监测评价和总结推广等工作。
“我们的总体要求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今天,就新出台的《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在省财政厅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该项试点将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镇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重大发展。
让农业生产享受新型社会化服务
“这是一种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该负责人说,该体系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骨干力量是农业龙头企业,在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下,通过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提供农业生产的一整套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
根据《方案》,该体系有六方面内容,包括发挥农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游。
“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可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中,并在其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该负责人说。
让农民享受完善的村级公共服务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该负责人表示,我省此次示范试点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迫切需要的关键切入点。
《方案》提出,我省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将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选取部分农村社区,通过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项目等方式,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按需设置,同类合并,多块牌子一个场所。政府面向群众和投资者的行政性审批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对群众需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均纳入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二是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各项支农资金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三是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村里设立垃圾池(垃圾箱),镇里建有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若干名保洁员,专职维护村级环境卫生,逐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脏乱差状况,建设美丽乡村。
摸索城镇化建设经验
该负责人透露,我省还将借此机会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摸索加快城镇化建设经验。
“我们将选择部分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聚的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他说,重点在规划管理、产业发展、镇墟建设、财税支持、产权改革、土地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然后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通过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和资源配置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关于此次试点单位的选择,该负责人介绍说,海口市、澄迈县、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四个试点单位中,海口市选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澄迈县重点选择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进行试点,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重点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七
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年检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备案任务书进行自检,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去年暑期参加市局召开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着手制定了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去年8—9月开始招生,招到9名数控专业学生,作为试点专业的学生,10月份制定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11月7日学校和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公司、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联合培养四方协议,按照培养协议第一阶段为岗位认知阶段,学生在校学习4个月,在企业实践一个月。上学期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在企业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本学期是协议履行协议的第二阶段——岗位操作阶段,在校学习三个月,在企业实践两个月,2017年4月10——2017年6月10实施第二阶段。目前学生正在企业进行第二阶段岗位操作实习。
二、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1、确定了试点专业,探索出了“从学生到学徒再到员工”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2、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基地与车间对接;教师与师傅对接;培训与岗位对接五个对接。学校新增校企合作企业——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一家,结合区位产业特点和办学优势,确定1个试点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试点专业引企入校,引入乾县新科机械厂,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在合作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三、主要建设成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2、3、4、5、校企联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四、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执行情况。
(1)招生支出:
(2)聘任专业教师支出:3.5万元。
(3)实习带队教师支出:1800元。
(4)实习指导教师:3200元(5)实习学生补助:700元。
五、存在主要问题。
1、招生难问题近几年,职教学生中愿意上职业高中参加职教分类单招的学生多,学专业技术的学生少,学专业中学数控技术的就更少。
2、生源素质差。
招到的学生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文化素养差,单亲、留守青少年、问题学生多,学的兴趣不高,也不好好学,不愿动手操作,不愿吃苦,不能坚持下来,中途流失,造成培养难度增大。
3、企业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其一,试点学生人数少,素质差,对试点企业解决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意义不大;其二,试点企业当下也无实惠政策可以享受;其三,试点企业要为学徒安排实习岗位、提供师傅进行辅导,要留住学生还要支付相应薪酬,增加了直接成本,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徒,在合同到期后流失的可能性很大,多多少少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也增加了间接成本。
4、专业教师、专业设备紧缺,校内教学困难大。
专业教师缺乏,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均存在;专业设备落后、紧缺,对学徒制条件下的学生和教师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资源统筹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不佳。
六、改进措施和计划。
1、“试点专业”招生上在今年暑期加大宣传力度。
暑期招生前制定出校企联合招生简章,加大学徒制试点宣传力度,在招生人数上实现突破,对“试点专业”招录的学生(学徒)素质上要有一定要求,选择素质相对高的学生录取。
2、通过招教、聘任、培训解决专业教师紧缺问题。
3、增加试点专业设备投入,加强试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创造好的校内实训条件。
4、在专业人数较多的专业尝试试点。如我校汽修专业,这两年招生人数较多,可以尝试试点。这项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在县域汽修企业调研、洽谈,争取引入一个汽修企业入驻学校,加强校内汽修实训基地建设,为学徒制试点创造好的条件。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5月。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八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九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实行多种招生考试办法,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学徒提供机会。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试点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
(一)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
(三)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
四、工作安排。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统一部署等程序确定,试点工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我司。地级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组织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由合作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报送),行业申报材料可单独直接报送。
(二)评审遴选。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
(三)组织实施。经我部批准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详细的试点工作任务书,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推广。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我部将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
(三)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
4月26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民政部共同举办的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医养结合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杨兴平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培安在讲话中强调要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一年多来全国医养结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医养结合工作合力得到强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医养结合工作蓬勃开展。王培安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建机制,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保基本,满足大多数居家老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求创新,探索多种形式医养结合;四是重培养,强化医养结合队伍建设。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加强监管,质量为先;注重宣传,凝聚共识,抓紧抓好医养结合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如期完成《通知》确定的中期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高晓兵指出,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从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任务使命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支撑意义。下一步工作要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一是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更加重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和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着力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中同步推进医养结合。
四川省等7个省(区、市)在会上以专题片形式进行了经验交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行政学院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卫生计生委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8号)等文件精神,改善本市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夯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环,决定在本市实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基础,坚持点上突破和面上推开相结合,系统谋划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路径,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建立安宁疗护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安宁疗护队伍;初步构建梯度有序、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打造形成一批安宁疗护服务示范点;逐步形成安宁疗护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服务形式和供给主体多元、价值理念普遍认同接受的新局面。
(一)明确服务内容。
通过多学科协作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临终前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并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以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减轻家属痛苦,促进社会和谐。
(二)建设服务体系。
探索以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为引领、县级安宁疗护中心或病区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为主体,构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推动建立起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模式多样、服务规范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安宁疗护服务列入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服务内容。
确定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肿瘤医院作为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探索安宁疗护前沿科学,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撑、指导转介服务等。各区、县(市)至少明确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完善基础设施,组建专业团队,开展机构内和居家安宁疗护工作。并选择工作推进有力且成效明显的单位,作为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发挥上级医疗机构技术优势,畅通双向转诊及会诊机制。
(三)建立工作机制。
1.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做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机构与机构间、机构与居家间畅通合理的转介制度。鼓励试点机构与其他医院加强业务联系,鼓励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单位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互享,便捷提供健康档案、患者转介、远程服务,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质量。
2.健全工作制度和评估机制。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相关制度,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进入安宁疗护阶段的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健全科学的安宁疗护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
(四)强化制度保障。
1.构建服务项目价格体系。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探索制定安宁疗护相关服务项目,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探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项目费用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保障药物配备。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依政策给予支持。构建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监管机制。
4.加大相关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可探索建立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等补贴。探索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实施鼓励政策。
5.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政策支持,优化政府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
1.组建多学科团队。组建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药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内的多学科专业安宁疗护服务团队。
2.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安宁疗护人才培养,在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中增加安宁疗护有关知识技能的教育,不断促进医务人员提升安宁疗护理念和能力,并正确传播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加强安宁疗护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宁疗护机构的医疗照护质量。
3.建立专家库。成立市级安宁疗护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加强与省内外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的交流和合作,为全市安宁疗护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4.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发挥相关学会、协会、老年大学等作用,积极开展以安宁疗护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服务;组织、鼓励如社工、义工、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安宁疗护服务。鼓励退休医务人员投身安宁疗护事业。
(六)加大宣传普及。
广泛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和海报、举办论坛和讲座等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的知识和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0年6-7月)。
1.开展基线调查。对本市安宁疗护服务现状开展基线调查,重点摸清机构和居家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情况、相关政策措施、安宁疗护服务提供者的认知和服务情况、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社会舆论情况等,结合实际,理清思路,明确市场需求。
2.确定试点单位。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遴选市级试点单位,夯实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探索符合区域情况的规范化、专业化安宁疗护服务模式。通过试点先行、案例推广等实践经验的积累,积极稳步推进整体工作。
(二)探索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
1.强化学习培训。组织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安宁疗护先进经验,并邀请国内及省内安宁疗护知名专家授课,为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提供多样化培训。
2.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区、县(市)、相关医疗机构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各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安宁疗护模式和运行机制。
3.强化协调对接。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会,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1.总结经验。各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跟踪评估。建立评价体系,开展评估和跟踪分析,定期进行总结完善。
3.培育典型。积极开展安宁疗护示范点创建工作,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且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地区和单位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本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区(县、市)、试点医疗机构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与组织协调,做好全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与支撑体系的总体设计,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与落实试点各项任务,牵头做好试点评估,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研究与安宁疗护服务相配套的收费与医保支付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本市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依政策给予支持,构建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监管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现有资金渠道内,按有关规定对安宁疗护服务开展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给予补助,推动安宁疗护服务顺利实施和推广。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落实试点各项任务,加强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评价与总结试点成效,确保切实落实试点各项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把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工作考核目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对试点主要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分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分类指导,不断优化试点工作成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二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宁疗护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提高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泸县”行动,创新开展以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新模式,为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以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生理、心理、精神和灵性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为主的医疗服务新模式,维护人的基本尊严,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以1个县级医院牵头负责、1个镇(中心)卫生院、1个养老机构组团参加的安宁疗护试点取得一定成效,探索出的服务内容、标准规范、服务模式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培育成功安宁疗护团队2个,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县级医疗机构1个,镇(中心)卫生院及养老机构2个。
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符合泸县实际的安宁疗护政策保障体系、标准规范、质量监管等制度机制,培育成功安宁疗护团队6个以上,培育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县级医疗机构3个,镇(中心)卫生院及养老机构达6个以上,形成覆盖全县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三)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以人为本。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将提高生命质量、善终圆梦的需求放在首位。多学科协作提供心理、精神支持,重点关注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与缓解,提供普适化和个性化相结合服务,促进医疗行为从治愈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保障主导地位,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支持、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发展的良好格局。
3.创新机制,规范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供给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强化部门联动,提升试点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制定操作性强、可推广应用的安宁疗护服务标准,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安宁疗护服务水平。
(一)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与安宁疗护相关的理念、知识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全人群的“三教育”(生死教育、生命教育、死亡教育),增强社会对安宁疗护服务的认识和接纳。围绕医护人员、病患及家属、社会大众等目标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的相关理念和知识,取得社会大众认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镇(街道)(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基线调查。
调查了解疾病终末期病人及老年患者(家属)、从业人员对安宁疗护的认知、需求及社会舆论等。摸清安宁疗护服务能力供应、服务资源底数,为指导试点期间安宁疗护政策、机制、标准规范提供客观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明确服务内容。
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切实有效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由医共体牵头,联合县级医疗机构、镇(中心)卫生院、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形成单位组合。遴选试点单位组合,搭建不同层次、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县、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四级安宁疗护体系。试点组合内,县级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病房;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依托签约家庭医生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四)建立工作机制。
畅通试点机构之间转诊通道,使病患在各试点单位组合内部合理转接。形成一般老年护理床位、机构安宁疗护床位、居家安宁疗护床位、一般家庭病床之间的合理转接制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各镇(街道)。
(五)加强队伍建设。
组建由临床医师、护士、心理师、社会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等组成的安宁疗护综合服务团队。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探索由全科医师、签约家庭医师的服务团队提供居家上门安宁疗护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探索制度保障。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服务;探索财政部门将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等。探索建立对安宁疗护从业人员绩效工资分配进行倾斜的机制。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给予政策支持,保障药物配备;探索建立安宁疗护药物安全使用制度,开通供应绿色通道。科学合理制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制定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举办安宁疗护机构,丰富服务层次。
(一)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突出重点。
各试点单位主动作为,做好社会宣传、开展基线调查、规划服务体系、提出政策保障建议、制定服务规范、加强人才建设等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试点开展时间节点,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点,集中力量突破,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协调解决,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
各镇(街道)要主动自查了解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将试点情况纳入卫生健康工作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相关部门要定期下沉各镇(街道)、各试点单位指导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安宁疗护试点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地、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四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7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xx〕276号)精神,借鉴北京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养结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x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全市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五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__〕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__〕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__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__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__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__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__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__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__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__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__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__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__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__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__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9号),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乡村,胡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河南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河南新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村,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通过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试点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共同缔造试点村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游,村民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召开会议,引导村民共谋。召开河南新村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内容和理念,组织群众围绕推进村级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谈想法、提建议,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村级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同时,组织村民代表到已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美丽乡村共同创建的经验,不断培育和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河南新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河南新村村民理事会,建立乡贤能人库,从本村乡贤能人、离任干部等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为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制作河南新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的宣传小视频,邀请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微信群、qq等方式积极向在外人员广泛宣传,拓宽村党支部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工作清单。通过入户访谈及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工作专班与市国投集团加强沟通,综合村民意见,商议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被村民认可并乐于执行。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以投资400万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村为契机,从危房改造、房前屋后整治、堰塘清淤、道路硬化、改厕、美化村容村貌等实事、小事做起,对庄湾片重点开展改厕、房前屋后整治、“小三园”打造,建立污水收集管网和大三格化粪池。以“胡九线”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对曹李片至蒿台片通村公路进行道路拓宽与刷黑,重要路口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对蒿台片重点通过增减挂钩、d级危房拆除等项目,拆除老旧房屋,开展房前屋后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同时,对全村大小引水渠和蓄水堰进行疏浚清淤,清除沿线杂草杂树,重点村主干道两侧安装路灯和绿植活篱,有序推进整村绿化、美化、亮化。
3、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按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党员干部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十件实事”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认领村庄建设任务,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4、引导多方力量协同共建村庄。重视在外成功人士,通过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其对家乡建设的支持。号召广大群众自发行动,根据自己居住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点缀,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锦上添花,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十户联创”、“村庄清洁日”行动,房前屋后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引导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美化、绿化承担管护责任。配齐备足村保洁员和保洁电动车等,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开展实效进行评价。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行村民积分制治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制管理中的积分项目,将村民议事、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和美化农房等纳入积分项目,设置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村民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事项或申报荣誉等途径获取积分。将原庄湾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成农家书屋和积分兑换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通过兑换洗衣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村民持续关注村情村务,长期保持良好文明风尚。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被评上的家庭和个人,积极为其向上级申报全市“绿色环保家庭”、“天门好人”等荣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通过堰塘清理、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道路拓宽刷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在建成的小广场上增加文体设施,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休闲娱乐方式。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新村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的地理优势,运用各类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吸引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鼓励村民通过土地入股保底分土地流转分红、市场主体务工等形式,实现生态效益、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三丰收”,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河南新村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15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总结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成功经验,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典型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村庄治理良好氛围,助推村容村貌环境不断提升,并在全镇其他村庄有序进行推广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合力。
以试点村村民和村小组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驻点市领导、市政协王雄伟负责指导,镇党委书记肖勇负总责,镇长周林飞负责,分管副书记肖中显、组织委员米攻关、副镇长叶丹各司其职,镇组织办、农办、财管所、国土所、城建办、卫健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镇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河南新村发动本村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捐赠,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镇专班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优质17篇)篇十七
(送审稿)。
为认真落实全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试点镇定为八字哨镇,试点村定为八字哨镇观音阁村、岭湖村(或其中一个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15日—2012年4月15日)宣传发动的形式:一是会议宣传发动。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户主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各层次会议宣讲法律政策,讨论研究统筹发展工作。二是印发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引导和教育广大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全方位、主体式的广泛宣传发动,让干部群众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任务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步骤(2012年3月15日—2012年12月30日)。
(一)规划编制的调研和制定。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的调研摸底;6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区建设规划、农民试点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试点村建设规划,包括农民建房和墓地建设应纳入规划控制范围;12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二)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确权颁证。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村的“四权”确权颁证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八字哨11个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流转。在八字哨镇已完成土地信托流转7100亩的基础上,2012年12月30日前,通过新增土地信托流转耕地3000亩(以种养植业为主),实现土地信托流转率45%。进一步全面规范完善土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托管公司与农户信托流转合同的签订。同时,根据通过土地信托流转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巩固和扩大蔬菜、湘米、养殖、蜜柚四大产业。
(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月15日至12月30日,在八字哨镇以中技桩业拆迁安置区为主体开展集中居住区建设,并按照集中居住区建设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
(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八字哨镇基本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加耕地面积2300亩。
(六)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11个村清洁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镇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制定全镇农村污染防治工程的方案;加快全镇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农民参与新农保、新农合率均达99%以上,农村特困家庭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七)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农村党员和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议学习培训等制度,注重在优秀农民中发展党员;制定并实施以村党支部、村民议事会、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构架的新型民主治理机制建设方案,抓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确保11个村公开率达100%、规范率达80%。
(八)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全镇产业布局规划,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流转;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创新,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转换的方式,促进全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异地高效集中利用;根据全镇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实施项目资金整合的方案及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八字哨镇试点工作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工作,区统筹办下设7各小组,明确专人集中办公,并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八字哨镇党委、政府要明确专门领导、专门队伍具体抓,各有关站所、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落实每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部门联动保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经费保障。区统筹办工作经费,区财政要予以专项安排,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八字哨镇及有关行政村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办公条件保障。区统筹办办公室暂设八字哨政府机关,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