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在借款人需要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达成的一种协议。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借款合同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一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同一个音通常都能表示不同的字,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同音字而导致在追债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常有发生。
2、使用小名或绰号。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很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彼此关系熟悉,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虽然日常生活中,这些小名、绰号能在一定范围内分清楚是谁,但在法律上,这样的称谓就无法证明其人。
3、因方言导致读音一样的名字。
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方言,这些方言在日常生活中能增加亲切感,但如果写进借条则会发生大麻烦,如客家语言中“黄”和“王”都读成“王”音,在写名字时将“黄某某”写成“王某某”就可能会造成日后追债很大的麻烦。
二、如何规范的书写借条?
1、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7、语言文字。
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8、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9、交款证明。
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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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三
钱借给他人,没有打。
借条。
或者打了借条却不慎遗失?不按约定时间还款,催要借款,但他以各种理由推托?担心他会赖账?这些问题你碰到过吗?你知道该怎么办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取证方法,供你参考。
一、切忌“自乱阵脚”
如果作为债主你不留神找不到借条了,建议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起诉时你是要提供证据材料的,如果对方精明一点发现你没有借条,要赖账,你可能就要眼巴巴的看着丧失诉讼权利。这种情形下,建议你首先大可从容地要求他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他肯订计划、签协议,其他条件可均可放宽松。
二、偷偷“录音取证”
录音取证目前在处理各类纠纷时,是当事人惯常使用的一种手段,但实践中当事人取到的此种证据,往往不会被法院采纳。原因多是违反合法性。因此,录音取证,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本人。例如:是××吗?我是××。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事情的主要内容。例如:应完整的将所欠数额及借钱的来龙去脉讲清。
3、录音内容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即不能在逼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
4、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例如:在公众场合进行,切不可玩“间谍”手段,那样有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5、保存原始载体。实践中诉讼需要核实证据的真实情况,因此,即使准备了备份,也要保存原始载体。
三、寻找“目击证人”
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也可使用。因此,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也可以找知情的人作证,当然此种情形下,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
以上几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尽管都是间接证据,但只要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奋力一击”。
延伸阅读。
借条、欠条、收条注意事项。
合同。
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律师曾碰到过有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让局外人不明白。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或单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落个丢人现眼。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所以注明上身份证号码是很有必要的)。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四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五
借条。
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借条受损了怎么办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解决方法案件,供你参考。
刘某经营烟、茶、酒等小生意,因需要资金,曾多次向李某借款。刘某边借边还,在20xx年11月15日双方进行结算时发生纠纷,原因是:李某拿出刘某出具的借条上表明刘某借了李某25000元未归还,而刘某则提出已于20xx年7月15日归还原告25000元,且在原借条的左下角予以注明。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于是诉至法庭。
在法庭上,李某出示借条原件进行质证时,该借条:长18cm,宽14cm,有几条明显的折痕,左下角缺损,缺损面积约占借条的四分之一,缺损部分成梯形状,高8cm,上边长8cm,下边长4.5cm,缺损边缘糜烂,除“此、某甲、20xx年7”几个字所在地方稍微有注水的痕迹外,其他地方均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的缺损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刘某拒绝还款,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对借条缺损的解释是,由于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按照生活常识,借条折叠后放在衣(或裤)袋中,汗水也只能慢慢地渗透,这样,借条第一层达到糜烂的程度,汗水必然要渗进借条的第二层,甚至第三层,可是,本案中的借条除缺损部分,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缺损原因的解释不符合常理,没有说服力,确实难以令人置信。李某是借条的持有人,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借条缺损,现对借条的缺损又无法自圆其说,应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法庭依法对刘某提出的已归还李某2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提出其已归还原告25000元,由原告在借条的左下角注明。但被告无法提供已付款的证据,借条的左下角也已缺损。如果法官不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便无法判断被告陈述的真实性。
所谓日常生活经验,在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中的传统表述方式是“经验法则”。它是指法官在其日常生活中认识和领悟的客观事物之必然联系或一般规律,具有普遍公认或不证自明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规定以经验法则评判证据价值和认定案件事实。
在审判中,日常生活经验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决定证据的关联性。第二,决定证据的可采性。第三,发挥证据间的推理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正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作出裁判。第五,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法官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就本案而言,首先,法官运用经验法则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符合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其次,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举示的书证应当完整,如举示的书证有缺损,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告对借条缺损是因汗水浸湿的解释,与借条的客观现状相矛盾,不能令人信服,原告又不能排除自己通过损坏借条,改变其证明内容的可能性,原告所举示的借条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刘某追讨25000元的债务。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六
如果自己把钱借给别人,最好签订一个。
借条。
能够起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作用。有的人因为关系很好可能双方当事人不会约定还款时间但是在还债的时候就容易出现纠纷。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供你参考。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须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如果经出借人催告后对方仍拒不还款,出借人还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延伸阅读: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
借款合同。
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七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八
借条。
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丢了或者没有借条的补救方法及案例供你参考。
案例:
3年前,刘备因购买农用车向孙权借钱3.5万元,现在到了还款期限,孙权多次催要,刘备总是推托拒不还款。孙权打算起诉,但孙权找不到借条了,这时候孙权该怎么办?律师认为: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第四,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但录音取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
借款合同。
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九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闹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1、同音不同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同一个音通常都能表示不同的字,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同音字而导致在追债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常有发生。
2、使用小名或绰号。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很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彼此关系熟悉,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虽然日常生活中,这些小名、绰号能在一定范围内分清楚是谁,但在法律上,这样的称谓就无法证明其人。
3、因方言导致读音一样的名字。
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方言,这些方言在日常生活中能增加亲切感,但如果写进借条则会发生大麻烦,如客家语言中“黄”和“王”都读成“王”音,在写名字时将“黄某某”写成“王某某”就可能会造成日后追债很大的麻烦。
二、如何规范的书写借条?
1、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7、语言文字。
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8、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9、交款证明。
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十
案例:
3年前,刘备因购买农用车向孙权借钱3.5万元,现在到了还款期限,孙权多次催要,刘备总是推托拒不还款。孙权打算起诉,但孙权找不到借条了,这时候孙权该怎么办?律师认为: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第四,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但录音取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十一
一、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二、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综上所述,在借条遗失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最好能录音证明,对于录音证明还需要满足相关要求。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借条丢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十二
刘某经营烟、茶、酒等小生意,因需要资金,曾多次向李某借款。刘某边借边还,在11月15日双方进行结算时发生纠纷,原因是:李某拿出刘某出具的借条上表明刘某借了李某25000元未归还,而刘某则提出已于7月15日归还原告25000元,且在原借条的左下角予以注明。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于是诉至法庭。
在法庭上,李某出示借条原件进行质证时,该借条:长18cm,宽14cm,有几条明显的折痕,左下角缺损,缺损面积约占借条的四分之一,缺损部分成梯形状,高8cm,上边长8cm,下边长4.5cm,缺损边缘糜烂,除“此、某甲、207”几个字所在地方稍微有注水的痕迹外,其他地方均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的缺损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刘某拒绝还款,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对借条缺损的解释是,由于他将借条折叠后长期放在裤后袋或衣袋中以便向被告催讨,导致借条被汗水浸湿而缺损。
按照生活常识,借条折叠后放在衣(或裤)袋中,汗水也只能慢慢地渗透,这样,借条第一层达到糜烂的程度,汗水必然要渗进借条的第二层,甚至第三层,可是,本案中的借条除缺损部分,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完好。李某对借条缺损原因的解释不符合常理,没有说服力,确实难以令人置信。李某是借条的持有人,没有妥善保管,导致借条缺损,现对借条的缺损又无法自圆其说,应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法庭依法对刘某提出的已归还李某2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提出其已归还原告25000元,由原告在借条的左下角注明。但被告无法提供已付款的证据,借条的左下角也已缺损。如果法官不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便无法判断被告陈述的真实性。
所谓日常生活经验,在西方自由心证制度中的传统表述方式是“经验法则”。它是指法官在其日常生活中认识和领悟的客观事物之必然联系或一般规律,具有普遍公认或不证自明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规定以经验法则评判证据价值和认定案件事实。
在审判中,日常生活经验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决定证据的关联性。第二,决定证据的可采性。第三,发挥证据间的推理作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正确认定事实和公正作出裁判。第五,适用经验法则有利于法官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就本案而言,首先,法官运用经验法则对本案事实进行认定,符合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其次,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举示的书证应当完整,如举示的书证有缺损,举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举证人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告对借条缺损是因汗水浸湿的解释,与借条的客观现状相矛盾,不能令人信服,原告又不能排除自己通过损坏借条,改变其证明内容的可能性,原告所举示的借条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刘某追讨25000元的债务。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十三
夫妻的传统定义是指男女双方经过恋爱的感情历程,相互吸引、并决心以对方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从而共同生活的一种社会形态。当然,夫妻关系的成立还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古代只要有父母之命、媒硕之言,再经过交拜天地的仪式,就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在当今法制社会,则需符合有关婚姻条件,并自愿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成为合法夫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且有相互帮助、相互扶养的义务。除却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和法律的规定或夫妻的约定的财产,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出具的借条能否成立呢一种观点认为,鉴于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之间不能相互借贷,即可以认为:法律允许夫妻之间可以相互借贷,夫妻之间可以就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约定。只要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应该对自己出具借条的行为负责。
第一种情况,如果夫妻相互出具的借条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我国《民法》第58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理所当然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如果是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或者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隐匿财产、逃避外债而相互出具借条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有关部门规定,这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出借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作为共有人的夫妻,本身就对此拥有共同的使用和支配权利,也承担共同的义务,显然无从谈起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了,形成的所谓借款关系也不能予以认定,否则将会导致婚姻家庭共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混乱。但如果这笔具有共同财产性质的借款过后实际上是被借款一方个人使用的,并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另一方应当可以保有离婚追索权。比如说,一对夫妻婚后存了10万元,丈夫向妻子出具了借条以后将这笔钱用于个人开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妻子并没有办法对丈夫进行制约。但后来他们离婚了,那时妻子就可以行使追索权,要求丈夫将其中的5万元支付给她了。
第三种情况,如果出借的钱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婚后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应当认定借款成立。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具借条时,已明确承认所借款项的财产所有权是对方所有,这一表示应是双方对该笔借款的所有权进行约定的依据,而且事实上这也符合我国《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如果所借之款借款方个人使用的,借款一方应及时履行归还的义务,但必须注意的是:在归还方式上,借款一方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支付,绝对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否则将会侵害到对方的共有权益。
如果所借之款事实上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了,对此出借一方明知并且不表示异议的,那该借款的性质就从根本上被改变,无形之中从一方的个人财产转化并融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并且已经实际消费支出,就不再具有借款性质了,借款一方也无须进行偿还了。
延伸阅读:
一、切忌“自乱阵脚”
如果作为债主你不留神找不到借条了,建议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起诉时你是要提供证据材料的,如果对方精明一点发现你没有借条,要赖账,你可能就要眼巴巴的看着丧失诉讼权利。这种情形下,建议你首先大可从容地要求他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他肯订计划、签协议,其他条件可均可放宽松。
二、偷偷“录音取证”
录音取证目前在处理各类纠纷时,是当事人惯常使用的一种手段,但实践中当事人取到的此种证据,往往不会被法院采纳。原因多是违反合法性。因此,录音取证,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本人。例如:是××吗?我是××。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事情的主要内容。例如:应完整的将所欠数额及借钱的来龙去脉讲清。
3、录音内容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即不能在逼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
4、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例如:在公众场合进行,切不可玩“间谍”手段,那样有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5、保存原始载体。实践中诉讼需要核实证据的真实情况,因此,即使准备了备份,也要保存原始载体。
三、寻找“目击证人”
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也可使用。因此,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也可以找知情的人作证,当然此种情形下,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
借条打条方法(汇总14篇)篇十四
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
借条。
写错了如何处理,也就是说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写错的处理方法,供你参考。
1、修改借款合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错误的借款合同显然不是双方或一方希望看到的。因此,该错误的借款合同可以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更改,这一点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中有所体现:“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修改借款合同是对写错的事项进行修改,因此其他依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想要进行变更,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本的合同的补充,其补充事项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更改或者补充说明的。因此写错了借款合同后,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说明并修正,确保合同的合法合理更合乎当事人意志。
对于借款合同写错了的情况,如果对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对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是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言论的证明,因此证据的搜集还是非常重要。
以上是关于“借条写错了如何处理”和“借条写错了该怎样解决”两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我们都知道,合同中写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把合同写错,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损失。为了保护您的利益,在借条写错了要注重改正。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