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个人成长提供指导。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感人至深的心得体会,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吧。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一
公安县袭警事件发生于2021年6月,一名嫌疑人持刀闯入当地公安局,并袭击了办案民警。事件在当地引发了极大的震动和关注,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这次事件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的现状。
第二段:事件背后的问题。
公安县袭警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突发事件,更是一种警钟。事件的背后,暴露出了当前社会治安状况愈加严峻的问题,以及部分地区公安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一些地方的公安力量不足、警情处置不慎、警民关系紧张等问题,都给广大民众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安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措施,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段:学习经验。
任何一起突发事件都有其深刻的教育意义,公安县袭警事件更是如此。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要始终保持警惕,不断加强警力、训练、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也要保护和支持警察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人员的安全防范,避免因为一个人的疏忽而造成的不可挽回的后果。
第四段:加强警民关系。
公安县袭警事件也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对于警察来说,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群众来说,要支持警察工作,理解他们的压力和工作困难,加强对警察的监督,避免因为一些个别事件而产生社会矛盾。在社会和谐发展的道路上,公安工作和警民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第五段:总结。
如果说公安县袭警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是震惊和警醒,那么我们的反应应该是——加强公安工作和警民关系,以保护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全。这次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公安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但愿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反思,加强警务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社会的繁荣稳定注入强大动力。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二
近年来,公安民警打人事件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些事件不仅令人震惊,也给公安机关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深感有责任和义务从这些事件中汲取教训,反思自身行为,以期改善警察形象,回归公安精神。在此,我愿意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一个公安民警首先要具备的是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他们作为执法者,要严守法纪,恪守职责。打人事件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公民权益的侵害,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公安民警要时刻保持冷静理智,客观公正地对待事情。他们需要学习法律知识、法规,更新观念,提高专业素养,才能够在执法过程中正确判断情况,处理复杂事务。
其次,公安民警要善于沟通和协调。打人事件往往源于一时无法掌控情绪,缺乏耐心与沟通。作为执法者,他们要善于表达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正当合理的沟通,争取对方的理解与合作。与此同时,民警也应提升危机处理与矛盾调和的能力,避免冲突的发生。在处理纠纷或夜间执勤时,需要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心理疏导技巧和沟通技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再次,公安民警要坚守廉洁从警的底线。打人事件中,有不少是由于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问题导致的。公安民警应时刻警醒自己,清楚自己执法的目的和意义,不能因权力而滥用权力,不能因权位而迷失方向。作为公民权益的捍卫者,他们要增强自己的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自觉纠正各种不良风气和行为,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最后,公安民警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升。打人事件的发生往往与警察个人素质和能力不足有关。作为执法者,公安民警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他们不仅要熟悉各种执法操作和技巧,还应当注重自身身体素质的锻炼,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现场情况。公安民警同时应增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这些都是确保执法过程中不冒风险,不出错的重要要素。
总之,公安民警打人事件是一起对整个警察系统人身安全触动极大的事件。事件发生的背后既有警察的过失和失误,也有制度性的问题。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个人的修养和自律是确保警察制度经得起考验的重要基础。同时,相关的监督机制和教育培训也需要不断完善,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引导和约束。公安民警应时刻警醒自己,紧跟时代步伐,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以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三
2022年3月25日晚上8点左右,公安县一名年轻男子疑似持刀袭击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造成3名民警不同程度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并展开追捕,最后在当晚10点左右将嫌疑人抓获。
第二段:事件反思。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大家纷纷谴责这种暴力行为,并对当初的防范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在这次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得到了肯定,但是也暴露出了部分警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例如,在防范工作上,警方需要在重点区域提高警惕和巡查频率,做好有迹可循的嫌疑人跟踪和监控工作。同时,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第三段:对警务工作的思考。
作为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我也从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警察工作的不易和危险。处于这种高压的岗位之中,警察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和专业素养,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是身体和心理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而我们这些普通人,则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尊重他们的工作成果和个人尊严,加强公民意识和法治教育,和警察们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第四段:警察职业的高尚和神圣。
虽然警察职业充满着危险和压力,但是这样的职业却是十分高尚和神圣的。警察们承担着社会治安维护的重任,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奋斗着。他们不仅是人民的守护者,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好邻居和好家人。每当我们处于危难之中,他们总是第一时间赶来帮助并保护我们。值得我们深深地尊敬和感激。
第五段:展望未来。
这次事件对于公安机关和我们全体社会成员都是一个警醒,一次深刻的教育。纵观历史,矛盾是不断发生和存在的,而解决矛盾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依靠法治,依靠民主制度,依靠科学文化。因此,我们应该推进全民法治教育,提高身心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让每个人都能积极服务社会、保卫群众、维护权益,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四
近年来,公安诈骗事件频频发生,不同程度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深地震撼着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内心。由于受害者的宣传、报警和路人疏导,公安机关也在开展着打击和预防这种犯罪的相关工作。但是,我们仍需要从事态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诈骗的残酷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司法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达到预防于未然的目的。
二、案例分析。
公安诈骗事件的案例十分多样化,极具欺骗性和伤害性。比如网上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实施的电信诈骗,冒充长辈之类的亲戚实施的冒充亲戚诈骗,还有冒充陌生人实施的雷锋车祸救助诈骗。这些诈骗案件由于牵扯的网络和手机技术非常先进,而且犯罪分子往往来自跨省甚至跨国,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总结各种类型的案例及其手段,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和提供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防范。
三、精神准备。
在遭遇公安诈骗时,遇事不决、迷茫无助的内心往往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灵痛苦。因此,提前建立一个精神准备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家长、青年、老年人,都要有打击和防范诈骗的基本法律和知识常识,要懂得辨别对方话语中的矛盾点和伪善之词。此外,要保持一个平和心态,淡化自己的恐惧和情绪,根据自网络安全知识,切勿轻信所看到的信息和话术,自己做好防护,为自己减少上当的机会。
四、有效的防范策略。
防范公安诈骗,要采取全方位的疑防策略。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人际网的联系,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要监控和提示身边的老年人和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让他们上当受骗。在交往过程中,要启发和挖掘对方话中的矛盾之处,不要急于轻信感人的语言,避免沉迷于催收、欺诈、诅咒等情绪化的争论和威胁。在场景变更之后,要好好回忆之前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相应机构和平台反馈问题。在这样的集中防范中,也有可能会获得适当的帮助和抚慰。
五、建立新型举报机制。
防范公安诈骗,还可以建立新型举报机制。因为很多诈骗案件由于做得太过隐蔽,所以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形成有力的举报机制。这样可以让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恶劣行为,防止犯罪分子的再次作为,也为整治网络环境减轻了负担。
总之,公安诈骗事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群众热点,我们应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热爱法治的心态,加强诈骗案件的研究和总结,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任何非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和社会环境。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五
公安事件是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目的进行调查和处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能参与到一起公安事件的处理当中,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事件处理需要一定的耐心和细心。在一起公安事件中,我亲身感受到了事件处理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细节和线索,需要我们进行仔细地搜集、分析和研判。有时候,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找到关键的证据或者目击者。在处理过程中,我们还要与各方面进行频繁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所以,耐心和细心是处理公安事件的必备素质。
其次,公安事件处理需要团队合作。一起公安事件的处理往往需要多个单位的协同作战,而不单单是一个个人的事情。在此次事件中,我所在的团队由警察、刑警、技术人员、法医等专业人员组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只有通过团队的合作,才能高效地解决问题。有时候,每个人的经验和智慧都有限,但是通过互相借鉴和学习,我们能够共同克服困难,取得更好的结果。在处理公安事件时,团队合作不仅是必不可少的,更是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因素。
然后,公安事件处理需要遵守法律和程序。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必须在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确保权益的合法和公正。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证据的收集和调查取证,以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处理过程中,我们还要注意保护证人和涉案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审判公正和权益的平衡。只有遵守法律和程序,我们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公安事件处理需要不断学习和改进。面对社会的变化和新问题的出现,公安机关必须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学习和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在这次公安事件中,我意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接受新知识,我才能在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当然,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反思和总结,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品质。同时,我们还要密切关注社会的动态和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处理公安事件的方法和策略。
综上所述,公安事件处理是一项需要耐心、细心,需要团队合作和遵守法律程序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改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为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做出贡献。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六
近年来,公安民警打人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公安民警的打人行为不仅违法违纪,也损害了警察形象和社会信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此类事件,并对其进行认真总结和体会。在此,我将就公安民警打人事件的影响、原因和应对之策进行阐述。
首先,公安民警打人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作为警察,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法律的信任。理应严格遵守法律及职业操守,但一些公安民警却滥用职权,动辄使用暴力手段。这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质疑。更为严重的是,此类事件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秩序混乱,甚至引发公众的不满和抵制情绪。因此,公安民警打人事件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和深思。
其次,公安民警打人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一些公安民警从事执法工作的时间长,工作压力大,长时间面对犯罪分子可能会使他们产生激动、情绪不稳定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不足也是导致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一些民警可能没有接受过足够的专业训练和思想教育,导致他们对权力的认知和使用不当。此外,一些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不到位,对民警暴力执法行为的纪律处置不力,也使得此类事件屡禁不止。综上所述,公安民警打人事件的原因既有个人原因,也有体制原因和社会原因。
然而,面对公安民警打人事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之策。首先,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增强他们的权力观念和从容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其次,公安机关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监察机制。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加大对公安民警打人事件的调查力度,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后,公安机关必须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互动。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这将有助于恢复公安机关的形象,重建对民警的信任。
总结一下,公安民警打人事件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对社会的影响和警察形象的损害是严重的。我们必须从深层次原因和发生原因进行反思,并采取必要的应对之策,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只有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增强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才能破解公安民警打人事件的泥沼,增进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希望未来能够看到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展现警察的良好形象,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七
针对“公安诈骗”事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公安陷入了诈骗陷阱,还是被人们普遍认为的“潜规则”所限制?面对如此庞大的案件,我们需要理性地分析,以避免出现同样的错误。
第二段:诈骗的前因后果。
通过对“公安诈骗”案件的分析,不难看出,背后存在诸多因素。一方面,诈骗嫌疑人制造欺诈事件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取高额的非法利益,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的角度来看,这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制裁;另一方面,公安部门在面对这些犯罪分子时,或许还存在一些技巧上的不足和工作上的疏漏,这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改进。
第三段:公安的职责和使命。
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主要力量,公安部门的工作必须具备超前的思考和细致的执行力。在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危机时,公安人员不应该沉迷于过去的成功,而应当积极探索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推进工作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段:审慎的态度和预防措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诈骗事件,我们更应保持一颗谨慎的心态。尤其是在涉及到重要财产和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核实信息和询问专业人士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也可以通过对信息保密和个人防范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识别和反制能力,有效地防范诈骗的发生。
第五段:未来展望与总结。
诈骗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的心理和行为。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也许我们可以从宏观角度上找到解决的方法,比如优化信息安全体系,强化法律制裁力度,加强诈骗预防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总之,面对诈骗的种种困境和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从多个角度出发,尽可能地遏制犯罪行为的发展和扩大,构建更加和谐、公正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党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面对当前我国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明确的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公安机关作为我国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十分重要职责和使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主力军。然而在当前的公安队伍中,部分公安民警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而且会严重阻碍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为此,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预防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势在必行。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是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不可忽视的重要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内部的原因,也有外界的原因,具体可以将其概括为以下几点:
1、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严格的纪律要求是保证其优良作风的根本。然而,当前部分公安民警对各项纪律规定不重视、不遵守,喜欢打纪律规定的“擦边球”,如出现违背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不依照执法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收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办人情案、办关系案;也有的民警忽视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要求,工作敷衍了事,作风自由散漫,艰苦奋斗精神淡化,过多的考虑个人的得失,一些民警无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特殊身份,自我要求不严、修身不严、律己不严,存在发表不良言论、涉枪涉酒、出入娱乐场所、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行为。如云南易门公安局副局长吕坤酒后驾驶公车肇事逃逸;广西平南民警胡某酒后枪杀孕妇;福建沙西派出所长接受请客吃饭,找小姐作陪;河南虞城县公安局民警李中军、袁全桥等人值班期间外出饮酒。
2、法治理念不强、法治信仰不坚。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首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必须坚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定法治的定力,那么必然会在工作中迷失自我,在权势、金钱等各种诱惑中丧失底线。当前有的民警法治信念“缺钙”,难以抵御权力、金钱、人情、等各种各样因素的侵蚀和影响,存在突破法律权限,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不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将自己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把公正执法抛之脑后;一些民警特权思想严重,难以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还只是停留在表面,心中没有时刻装着群众,难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习惯以管人者自居,知法犯法;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甚至刑讯逼供;如河北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史某刁难办证群众;徐州铜山贾汪交警在执勤中不对项处罚、不核实车辆信息即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乱罚款行为。
3、廉政教育缺失、队伍管理不当。廉政教育是公安队伍不可缺失的要件,严格管理是公安队伍健康发展的路线。在当前的一些公安队伍中出现不重视廉政教育、不合理管理的问题。一些领导乃至民警本人对于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对于开展的教育活动存在牢骚和埋怨,认为抓廉政警示教育纯粹是务虚,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既占用自己的时间,有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积极性不高;个别公安部门负责人过分看重教育、管理业务的实绩,认为廉政教育只是听听课、写写笔记、交交差,觉得队伍管理只是做做面子工程,搞搞形式,导致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事前预防不足,事后追责不严;还有的公安队伍存在老的教育方法、管理模式不管用,新的教育方法、管理模式不会用的问题,难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教育和管理活动,导致廉政教育、队伍管理效果欠佳,这就为公安民警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4、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腐朽价值观念的冲击。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价值观念多元化、价值取向多样化,公安队伍同样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一些不良的、腐朽的价值观念如“趋利主义”、“拜金论”、“以金钱论英雄”、“权利至上”等等都侵蚀着公安民警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弱化了一些公安民警对价值观的分析、判断和选择能力,导致其一定的“思想混乱”,对民警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和影响,严重挑战了公安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一线公安民警工作压力巨大、薪资福利待遇还有待完善,部分民警的生活还不是特别的尽如人意,面对这些冲击和影响,公安民警极易产生不平衡的心理,盲目攀比,梦想“一夜暴富”,渴望“家财万贯”,这就促使了一些公安民警利用职权之便铤而走险、违纪违法。如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支队长孙建龙受贿;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河南平舆县公安局原局长郑某收受贿赂等。
公安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会破坏我国社会主义正常的法治秩序,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此,有效地解决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要坚持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1、树立法治信念,培养自律意识。各级公安民警要主动的树立法治信念,要相信法律、认同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努力的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法治精神熔铸到自己的心中去,做到“心中有法”,自觉地把法治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运用法治方法去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用法治思维去管人、管权、管事。公安民警作为执法的主体,要积极主动的带头崇尚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要坚守法律底线,远离法律红线,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要坚守法治信仰,坚定法治观念。要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同时,公安民警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培养自律意识,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坚持严以修身,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主动接受单位领导、同事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的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培养自身强烈的公安工作事业心,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能够做到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敬职守责,对自身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作为一名警察要有担当意识,真抓实干、务实肯干,严格的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纪律要求,要强化自己的服务意识,牢固自身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抵制邪气歪风,保持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坚守为人、处事、用权的底线。
2、优化福利待遇,增强民警获得感。薪资福利待遇是是公安民警生活的基本保障,良好的薪资福利待遇水平能够增强民警的辛福感,抚平公安民警的心理差距,从而从物质层面预防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当前我国公安民警的福利待遇还不是特别的完善,这就导致了公安民警的付出与实际回报不相协调,部分公安民警心里落差较大,加之工作压力和外界的各种诱惑,部分民警极易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因此优化公安民警的福利待遇有其必要性。从宏观方面来说,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针对各级公安机关的不同的情况,坚持“平等、公平、协调”的原则进行符合实际的公安民警福利待遇改革,实行不同地区、不同工作福利待遇的区别对待,提高公安民警工资收入、住房、医疗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减少其在薪资、休假等方面的差异,增加公安民警的获得感。从微观方面来说,公安机关各基层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民警的各项福利待遇政策,保证公安民警的休息时间,积极开展警营文化建设,以各种文体活动为载体,为民警开展各种娱乐活动,比如开展棋牌、摄影、绘画、乐器等民警喜闻乐见的活动,或者开展羽毛球、足球等体育运动,通过这些文体娱乐活动帮助民警缓解压力,得到了放松。要加强对基层警营硬件设施的完善力度,在所对内修建篮球场、健身房、图书室等文娱场所,完善篮球架、乒乓球桌等文体设施,增加公安民警的幸福感。
3、加强队伍教育,严格队伍管理。在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今天,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严明公安队伍的纪律就显得刻不容缓。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对公安民警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群众观念教育的重要作用,通过提高公安民警的思想觉悟来预防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对公安民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加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的教育,加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教育。组织民警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反面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要积极、深入的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组织公安干警系统地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执法业务技能,用正确的思想理论来为他们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努力在更高、更深层次上提高公安民警的思想理论水平。要培养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法治观念。通过教育使各级公安民警对自己的身份、职能、权限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使他们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克服随时发生的各种错误思想,正确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从而在思想上筑牢杜绝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防线。另一方面,过硬的队伍的关键是有过硬的纪律和纪律要求过硬的领导干部,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要发挥好严格队伍管理的“龙头”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要清醒的认识到队伍管理的问题,重视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学会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强化队伍管理,把严格的队伍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要结合当前队伍管理的现实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方式,积极转变不合理的方法,创新落后的方法,坚持“严格管理、人性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要敢于打破“人情网、关系网”,要能够“拉下面子,甩开膀子”。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始终不动摇,健全队伍管理的纪律监督、执行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以规章管事,严格执行值班、备勤、考勤以及请销假制度,用严格的纪律要求来规范民警的行为。只有做到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才能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真正落实从严治警。
4、严格追责制度,加大惩处力度。责任追究制度是强化公安干警明确责任,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违纪违法责任主体的明确,严格违纪违法责任追究,要建立完善配套的问责纠错工作机制、责任清单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和办案责任的终身制,努力促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机制的形成。加强与其他的监督部门的沟通交流,可以通过开设专线电话、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方式接受群众对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举报,建立督查制、明察暗访制对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互补作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人员坚决查处,要加强对重点违纪违法人员和事件的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纪责任意识的提高,使各级公安民警明确执法责任,切实保障执法权力得到规范正确的行使。针对公安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惩处绝不手软,要制定具可操做性、威慑力度大的惩处措施,增加其违纪违法行为成本,针对影响恶劣的、后果严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可以通过适度的扩大对其的通报曝光范围,追究直属领导责任等方式来增加惩处威慑效果,对其他人员起到警示的作用,针对让警队蒙羞、令警队失尊的害群之马要坚决的清理出公安队伍,引入资格罚或者财产罚,对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处分的公安民警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加评优选先等活动或对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严厉的惩处有效的杜绝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因此,针对公安民警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必须要予以重视,要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无论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人还是公安民警个人都要及时转变思想,积极适应新时期对公安队伍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保持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努力从思想上、行为上、制度上、体制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做新时期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人民警察,从而更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做贡献。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九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组长:
副组长: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十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留所服刑人员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上述人员实施警戒看守,加强教育,维护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监管民警是看管在押人员的基本力量,是政策和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如果监管民警利用职务违反法律政策,或不认真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甚至导致在押人犯逃跑、自杀、行凶、暴狱等事故发生,不仅直接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给国家和人民都造成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民警职务犯罪预防,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作为一名从事监管工作十余载的民警,对监管民警违法犯罪预防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这里仅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希望对监管工作能有一定的帮助。
一、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表现式。
(一)通风报信、滥用职权。与监管民警接触的人群中,无非是在押人员及其亲属,为了得到某种利益和好处,监管人面为原来在社会有地位或有经济实力的在押人员给予特殊的照顾,给其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帮助制造有关假象,使在押人员减轻处罚。如有的监管民警被在押人员或其亲属收买,为在押人员传递纸条、通风报信,导致该在押人员与外界串供,甚至翻供,严重地影响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有的主观上虽没有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的意图,但违反规定,在尚未判决或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或者在律师会见过程中默许在押人员与其亲友见面,客观上为串供翻供提供了条件。
(二)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监管场所而言,国家给予监管场所具有一定的管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对留所服刑人员具有考核权和会见、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的申报权等等。监管民警如果利用手中职权,在行使管理权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造成人犯逃避惩罚的就构成了职务徇私舞弊的违法犯罪。有的监管民警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假的、不符合事实的证明和材料,瞒骗上级,骗取在押人员保外就医、假释或减刑,此类情况往往是由监管领导在内的二名或二名以上的监管民警共同参与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监管工作无小事,这是每个监管民警都知道的常识,但在具体执行上制度不落实,管理、教育不到位,不能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内动态,不能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以致酿成在押人员脱逃、自杀、行凶等各种事故。这是看守所最常见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明确规定:对在押人员的管理要做到文明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而有的监管民警对制度置之不理,在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中方法简单粗暴,变向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有的利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致使在押人员身体受到伤害。
(五)其他方面。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违反看守所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妨害监管秩序、监管安全的行为,如违反留所服刑犯管理制度,收受留所服刑犯及其家属的好处,私自允许其接见家属、回家探亲,或放任留所服刑犯不遵守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等;违反接待送物制度,私自送食品、药品等给在押人员;违反律师接见和办案制度,允许一名律师或一名办案人员提审在押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在提讯在押人员、个别谈话、押解、就医途中等不戴戒具;违反在押人员处罚规定,私自处罚在押人员;违反值班巡视制度,对在押人员动态失察,防范有误,看押警戒不落实等等。
二.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是部分民警执法意识淡薄。监管民警长年累月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实行面对面管理,接触的阴暗面多,本身就容易被感染,如果再淡化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思想上不以为然,行动上界线不清,一旦遇到拉拢腐蚀,往往就顶不住利诱,拉不开情面,把法律赋予的权力作为商品和人情,在高墙底下进行钱权交易、人情交易,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某市看守所民警朱某为其所监管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尹某传递信件,导致尹某当庭翻供,严重干扰了审判的顺利进行。该民警后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二是攀比心理作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观念在整个社会愈显突出,少数民警觉得在看守所工作收入不高,社交面狭窄,无法满足其日益上涨的消费水平和社会交往中所需要的费用开支,心态渐渐失去平衡,最终为追求物质享受,利令智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是心术不正,贪图小利。个别民警见钱眼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把监管工作纪律抛在脑后。更有甚者,主动出击,向被监管对象及家属索取钱物,追求蝇头小利,丧失人格,致党纪国法于不顾。
四是思想麻痹,制度落实不严,缺乏执法监督的机制和力度。看守管理工作已经建立了管理、安全、会见、提审、出所、值班巡视等一整套全面系统的规章制度,但制订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落实,如果有章不循,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失去了其应有的效用。此外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执法监督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如看守所民警带在押人出所就医或住院过程中玩忽职守,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性,疏于防范,加戴戒具不规范或者干脆不戴戒具给在押人员脱逃造成有机可乘。这样的事情很多。
五领导不重视,从严治警的措施不够有力。一是有些所领导表面上说看守工作是多么重要,但是从来不主动抓监管工作,不能够及时解决监所中存在的问题,对监管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缺乏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致使有的干警长期缺乏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迷失方向;二是有些领导碍于情面,怕挫伤积极性,对一些违纪现象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漠然处之,使违纪者侥幸心理转为胡作非为;三是有的领导对干警违纪现象的处罚力度不够,怕影响达标、评先进。有的领导对民警不是敢抓敢管,而是做“老好人”。以致民警队伍严重失管,一些违纪现象长期存在而领导发现不了,有了苗头也不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对民警队伍中的违纪问题,若明若暗,更难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预防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措施。
(一)加强民警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教育是基础,它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取向问题,关系到权力运用的出发点的问题。监管民警的工作是教育人、改造人和挽救人的工作,民警既是管理者,又是教育者。根据新形势新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他们的道德、警示和法纪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在教育内容上,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监管民警,定期确定教育主题,教育干警用法律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在教育形式上,要采取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的方式,总结典型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醒民警。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对民警进行权利观教育。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使广大民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筑起一道廉政勤政的思想防线。
(二)狠抓制度落实,完善监督机制,群防群治。应该说目前的看守所都有了比较健全的制度,关键就要狠抓落实。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机构、健全监督网络,形成领导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内部和群众监督等互相配合的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司法监督是对监所执法最为重要的监察督导,公安纪检部门和监所科应根据监所民警职务犯罪发生的情况和特点,正确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监管干警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监督状态下正确行使。
(三)做到监所执法工作的社会化和公开化。根据法律和监管工作规定,把在押人员的权利及时告知在押人员和家属,特别是接见,送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比较敏感的事项,要把这些事项的规定都向社会公开,不能一登报、一上墙就算警务公开了,关键是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及时把那些可办,那些不能办,以及办事时间、方法、手续明白无误告知在押人员及家属。
(四)重视监管工作,加强队队建设。各级领导应重视监管工作,应不定期的到监所检查工作,帮助监所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轮岗,把年富力强的民警配送到监所,同时要将不适应监管工作的民警早日调整,保证监所安全。
(五)关心监管民警,提高福利待遇。监管民警每天接触的是在押人员及其亲友,社会圈子小,工作压力大,随时可能遇到各种危险,作为领导应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关心照顾他们,让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加强心理疏导,确保身心健康。由于监管民警每天面对的是犯罪人员,思想长期处于高压状态,普遍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心理障碍,所以监管场所应主动邀请心理医生为监管民警进行心理矫正和压力疏导,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十一
在全校大会上,集体学习了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针对李芳同志的遇难,我有了许多想法,无论成熟与否,向上级领导及同志们汇报交流,希望在学习李芳同志的事迹过程中,能够从多方面避免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李芳老师生前是河南省信阳市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2018年6月11日下午放学,李芳老师护送学生离校回家路上,行到离学校50米的十字路口,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过时,一辆载满西瓜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闯红灯急速驶来,且毫无刹车迹象。危难时刻,她奋不顾身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学生得救了,李芳遭到严重撞击,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018年6月13日4时逝世。
杀死李芳老师的,是一个无照三轮摩托车,开车的是一个普通的瓜农,然而,就是这个瓜农开着无照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及附近应该有的“学校减速”提示牌,毫无刹车迹象的向老师和同学们撞了过去。
针对此现象,需要负责任的相关人员和部门有很多,尤其是社会舆论更应该负更大的责任,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社会舆论应该负第一个责任。盲目的对普通底层民众同情,而视法律法规不如人情世故,当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处理无照经营、无照驾驶的底层民众时,社会舆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更多的是批评甚至谩骂,现场或网络围攻相关合乎规定的执法必严,强行让警察、法院、城市管理等暴力或执法机关因为所谓的对普通人的同情和所谓的道德,而降低执法标准甚至放过违法人员,就因为违法对象是普通人,所以就盲目的去违护他们的利益,而忽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最典型的就是电动车三轮车及行人无照无牌上路,中国式过马路视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为透明。
为无照三轮车肇事司机开车上路撑腰的,就是这样的社会舆论。
有大量的例子可以证明,如果死亡的是学生,那么社会舆论会对该瓜农严历谴责,对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等责任进行谴责,甚至会因为肇事司机经济条件较差而习惯性以学校没尽到责任为由的会要求学校对学生家属进行经济赔偿,这种网络暴力和社会舆论,已经偏离了法律法规的准绳,应该由官方加以宣传引导,拨乱反正了。
而且,如果不涉及学生,仅仅是肇事三轮车在普通路段撞死一个路人,而这个路人是一个老师,那么,死亡的老师,只怕连得到大部分人的的同情及正常的赔偿都困难。
在目前娱乐至上、抖音横行、八卦满天的社会舆论里,需要由人至下,进行管理、宣传和教育,让社会舆论回归法制社会的标准了。其次,交管部门应该负第二个责任。如果交管部门能够严格、公平、公正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执法的严肃性,重视对违章事故负责人的以法处理并经常性的做到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无牌无照司机的上路,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出现,通过流动检查、关键路段人流高峰期设立交管人员直接监管,通过各种手段严格管理,减少此类肇事司机上路的可能,那么,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以及普通人,都会大幅度减少被此类肇事司机伤害的可能。
从源头上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就需要交管部门下大力气,结合警民协同,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全社会全方位携手共管,尽可能的把事故降低到最低。
第三,肇事司机应该负直接责任,违反交通法规上路,无视交通信号和标牌,不采取向路边树木、土堆上撞减少伤亡,而是直接撞上学生和老师。该司机不仅要负民事责任,更要负刑事责任,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人罪,希望法院和检查机关等依法认定,从重处理。
以上三方,要为李芳老师的死,负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尤其是社会舆论,更应该向李芳老师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意识,避免为肇事司机们上路提供舆论。
当然,我们更要从李芳老师和相关人员身上,学习积极的东西。
我们要向该小学的校管理层学习,因为小学生年龄小,防范意识差,遇到意外事件的反应慢,特意安排值班老师带领学生过马路,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当李芳老师出事后,校方也积极行动并向上级汇报,使李芳老师第一时间接受更好的医疗救助,虽然李芳老师依然没有抢救过来,但学校在学生和老师安全救助上,反应很快,值得我们学习。学校能涌现李芳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说明校风正,法律法规及师德学习深入到群众中并有了效果。当然,如果在老师们的工伤保险等以及师生的意外保险等方面也能完善到极致的话,那么无论学生还是老师,受到伤害后,其家庭不致于在经济方面受到更深一步打击。
最重要的,我们要向李芳老师致敬学习,李芳老师仅是副班主任,但依然爱岗敬业,在放学后,监守校外的岗位,没有一丝一毫放松警惕。正是李芳老师把平凡的师德做到了极致,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危险,才能以大无畏的精神推开学生,用自己的身躯保护学生。
李芳老师的行为,体现了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体现了李芳同志对党忠诚、用生命热爱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体现了李芳同志爱岗敬业、恪职尽责的职业操守。体现了李芳同志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无疆。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教育的相关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安全防范的知识并在课堂教学的合适时候普及教育给学生。我要爱岗敬业,恪职尽责,爱护学生,以实际行动,向李芳老师学习,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河南省偃师市实验高中高二年级组李晓波。
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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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十二
近年来,各种突发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扰。而在培训活动中,我们也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天气突变、设备故障等,这些意外事件可能会对培训的顺利进行造成阻碍。本文将基于个人经验,谈谈我在培训突发事件中的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段: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及效果。
培训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首先需要有一套应对的策略。面对天气突变,我们可以提前了解天气预报,并与培训场地合作方商定应对方案。当然,最重要的是保证学员们的安全,如果恶劣天气无法延期举行培训,可考虑转移到室内进行。而设备故障则需要事先做好检修和备用装备的准备工作。
突发事件的发生给了我一些重要启示。首先,作为培训组织者,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其次,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紧密的合作网络,与合作伙伴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提前做好赶工作出现问题时的后备计划。最后,我们需要培养学员们的应变能力,这样他们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妥善处理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四段:个人情绪的管理。
面对突发事件,我们首先要保持冷静,作为组织者要展现出自己的应变能力,这样才能有效地安抚学员们的情绪。同时,我们也要对自己的情绪进行管理,不能因为突发事件而陷入恐慌或情绪失控。只有保持冷静,我们才能更好地展现出我们的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些突发事件,我不仅学到了应急处理的技巧和策略,更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每一次突发事件的处理都离不开团队的协作和默契,只有所有人齐心协力,才能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培训任务。未来,我将更加注重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通过这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我深刻认识到突发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我们做好准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时刻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就能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只有通过这些实践经验,我们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优质公安事件心得体会和感想(模板13篇)篇十三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前沿阵地,少数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近年来,涉及公安机关的举报件,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中占相当比例。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已成为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20-年以来被举报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举报311件,涉及公安民警的举报42件,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5件、贪污贿赂4件、失职渎职31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2件。通过调查,失实31件,给予通报批评2件,其他处理5件,转立案4件。立案查处的4件案件,其中失职3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涉及副科级干部2人。
(一)群众举报数量大,但真正违纪违法的案件少。所收到的42件举报中,失实的31件,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5件,轻微违纪的2件,仅有4件被立案查处。
(二)违纪民警中的中层干部居多。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5名违法违纪民警中,4人为中层干部,另1人是普通民1警。违纪原因在于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如所查处4件案件中3件为失职案件,3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三)基层所队民警违纪问题突出。在查处的全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全部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一线执法民警始终是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群体。
三、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
(一)处理问题不及时,与群众沟通不到位。被查明失实和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36件举报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公安机关处理问题不及时或者未及时与群众沟通,导致群众产生误解。比如曾某某反映其丈夫和儿子被恶势力殴打,向大井派出所报案后未得到处理。经查,大井派出所接警后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但因调查工作进展缓慢导致曾某某举报。又比如杨某某反映与周某某发生纠纷扭打后,四面山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未处理,也未调查。经查,四面山镇派出所已于当天立案调查,只是鉴于该案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将征求双方意见待双方伤愈后,适时开展调解,但因没与杨某某作好必要的沟通,导致杨某某认为派出所不作为。
(二)放松学习,无视政策纪律强硬规定。有的民警对平时不爱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对纪律条规从不放在心上。比如,所查处的五矿镇派出所所长陈某私驾公车案件。领导干部自驾私驾公车问题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省市县各级都三番屡次作出过严格不准的明纪规定。陈某却视而不见、视而不听、视而不遵,私自驾驶警车到兴文赴宴,最终撞伤行人。
(三)执法理念发生偏差。有的民警带着“不以为然”的从众心理,“不关痛痒”的漠视心理,在执法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比如所查处的大妙乡派出所所长罗某失职案件,20-年上半年,不法分子在该乡派出所附近开设赌场,大妙乡派出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赌博场所不予查处,在查处一间赌场时也不及时取证,导致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裁决,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