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工作心得体会是一个对自己进行反思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一
20_年以来,_x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大、十九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政法系统推进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了职责,提高了“三服务”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努力。现将20_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探索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_大及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着力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
(二)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学习基础党建知识、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党员最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加强岗位知识学习。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县直机关党委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专业技能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注重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支委分工,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体制机制,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支部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每季度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以“三会一课”作为党员队伍学习、交流思想、交流感情的平台,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开展得较好。
(三)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党章,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使全办上下形成团结向上、规范有序、关系融洽、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水平。
(一)抓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交心谈心、互助活动、评比竞赛、讲学传统、公教共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开展党的知识讲座,并做好相关笔记。
(二)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建章立卡,建立台账。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的基本知识考核、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确保考察、发展对象的质量。继续实行“公示制”,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切实做好交流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发展党员水平。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展党员,经过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0_年共发展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二
云南发展党员规程作为云南省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文件,对于党员的发展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云南的党员,也参与了其中的党员培训和学习,深感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对我们个人素质的提升和党员队伍的整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党员规程的重要性,也对自己在今后的发展中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和目标。
首先,云南发展党员规程为我们明确了党员的基本条件和选拔标准。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作风,能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只有具备这些基本条件,我们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合格的党员。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不仅要在组织上有所归属,更需要在思想上有所认同和接受。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党员,我们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批评和建议党的工作、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服从组织决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等。这让我意识到,党员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规定了党员发展中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党员的教育和培训是党员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云南发展党员规程鼓励党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党员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这次学习,我认识到学习是党员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明确了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作为党员,我们要以身作则,始终保持良好的党风和廉洁自律的作风。我们要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党员作为先锋模范,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只有做到良好的党风廉政,才能以身作则,引领他人,推动整个党的建设和事业的发展。
总之,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是我党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也是我们党员在发展和管理中的行动指南。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积极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党员应始终以党员规程为指导,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良好的党风。我相信,在云南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为云南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三
大家好,今天我们开展了第一次党员同志的集体学习,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我们安排了这次学习活动。在修订内容中,提出了“控制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并作为总要求写入了总则。同时也对入党要求更加完善,更加细致化。
大二时我担任了金融统计q1241团支书,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细则,我发现对于各项要求更加严格,如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严格的把关,对同学的思想动态要时刻了解。在《细则》第八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团支书对班级团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中也体会到要抓紧对团员的思想建设,在平时多进行思想上的建设以及熏陶,鉴定对党组织的信仰,从而更加贴近的靠近党组织。
一是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二是突出问题的导向,使问题更加具体化,并为其分析作出指导以及规定。
三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让一些手续更加简单。
党组织在用自己的行动,一步步完善党组织,让制度更加精简变得更加实用,也体现了从开始的地方稳抓党的建设,让党的结构更加扎实,让党员的思想更加真诚,更加端正,让党的步伐走的更加稳健!
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张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实施情况》中都提出了控制总量,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为我们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针,我们需要更加谨慎的去对待每一位渴望入党的同学,要切实考察到,要为支部输送更加优秀的新力量!同时也提出了从严管理、畅通出口、进一步发展党员队伍活力,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调动所在成员的积极性,让每位党员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为党支部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我们会根据党章的细则以及工作意见逐渐完善我们的工作,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
以上是我的感悟,谢谢大家!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四
《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吧。
通过近期研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章,使我进一步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长期以来,我们学院都高度重视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我们院的党员队伍也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面貌和道德素养,但是不可否认仍然会出现少数党员入党功利化、政治立场不坚定、组织纪律性不强等问题,同时在党员发展和管理环节也存在发展把关不严、管理不健全等问题。
党的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在20xx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这为新形势下高校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也为我院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以下是我的几点看法:
一、控制数量,宁缺毋滥。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院也不断创新学生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内容,如开展感恩诚信教育、新老党员交流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大会、党员进新生寝室等系列教育活动,使我院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政治素养得到了普遍提升。
但是控制总量,即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仍然是发展党员的工作指南。其目的是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近年来党员队伍逐年壮大,我们需要逐步放缓扩大规模的脚步。所以,要严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加强对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控制党员队伍的总体数量,保持党员队伍的适度规模。
例如在团推优的过程中,各团支部都是以把人数推满为最终目标,不管被推荐人是否符合推荐标准,也没有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环节,我认为在这个方面需要加强。
二、加强培训,提高党性。
我院的学生党员在入党前虽然参加了一些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培训学习,但这种学习主要存在于形式上,并没有从思想上进行吸收和消化,在入党之后也很少有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具体表现为理论水平低、自我约束能力弱、组织纪律性不强等问题。
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培养教育到位,吸收发展才有可能,发展的党员才符合标准,发展党员的质量才能提高。我院学生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国史党史军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他们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要多交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做在前、干在前,在群众中突现出来,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这样才能提高我院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三、转换思路,创新管理。
转变管理思路,给学生党员发挥作用提供空间,积极推进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基层的工作适当放手让学生党员来做,提高他们承担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团支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以党建带团建,想方设法建设班级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我院学生党支部可以通过微博、博客、qq讨论群等新媒体的渠道奖时政热点传达给学生党员,宣扬主流的思想文化,加强舆论导向,通过各种互动的话题引导学生党员关注关心社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读书交流、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同时通过完善民主评议方式,健全定期考核制度,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约束,并引导学生党员发挥思想政治上的模范带头作用。
高校学生党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做好高校学生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院党支部应培养我院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贡献力量。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学习,让我对党有了更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等方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与时俱进,不仅继承了1900试行版的严谨细致的特点更结合了、十三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合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管理党员的工作需要。这次学习,我对从发展党员工作有新的了解,以前只知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监督自己时刻向优秀党员学习,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跟随着辅导员、学长学姐步伐,我从懵懂到现在对党有点肤浅的认识。直到完整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后才渐渐领会到党员是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只有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有觉悟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并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才能被吸纳为党员。深深意识到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不仅仅只是光荣,更多是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和赋予我们的责任。
从向党递交。
入党申请书。
到有机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荣幸的成为我们班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再到预备党员经过了两三年漫长的成长之路,正是这两三年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的系统性学习让我明白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也更加坚定了我终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同时也认识到我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还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要向党员同志学习的地方,深感责任重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在新形势下对发展党员的各个步骤了具体的说明,同时也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更快更好的达到《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基础上,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一文后,我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具有重要意义。要使党充满活力不断前进就要要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控制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组织结构。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党,在新形势下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更要做到务实高效,思想上不断提高党性,努力做到信念坚定、素质优良,我们在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成绩、现实表现等各个方面都要努力表现优秀,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时刻都应以一名正式党员的要求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绝不能给党组织抹黑。
大家好,今天我们开展了第一次党员同志的集体学习,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我们安排了这次学习活动。在修订内容中,提出了“控制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并作为总要求写入了总则。同时也对入党要求更加完善,更加细致化。
大二时我担任了金融统计q1241团支书,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细则,我发现对于各项要求更加严格,如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严格的把关,对同学的思想动态要时刻了解。在《细则》第八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团支书对班级团员思想动态以及学习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中也体会到要抓紧对团员的思想建设,在平时多进行思想上的建设以及熏陶,鉴定对党组织的信仰,从而更加贴近的靠近党组织。
一是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二是突出问题的导向,使问题更加具体化,并为其分析作出指导以及规定。三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让一些手续更加简单。
党组织在用自己的行动,一步步完善党组织,让制度更加精简变得更加实用,也体现了从开始的地方稳抓党的建设,让党的结构更加扎实,让党员的思想更加真诚,更加端正,让党的步伐走的更加稳健!
在《加强新形势下发张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实施情况》中都提出了控制总量,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为我们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针,我们需要更加谨慎的去对待每一位渴望入党的同学,要切实考察到,要为支部输送更加优秀的新力量!同时也提出了从严管理、畅通出口、进一步发展党员队伍活力,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调动所在成员的积极性,让每位党员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为党支部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我们会根据党章的细则以及工作意见逐渐完善我们的工作,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五
云南是我国西南地区的一颗璀璨明珠,她以壮丽的自然风景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而蜚声中外。而在云南这片土地上,党员的光辉形象更是闪耀着希望的火花。为了更好地培养和管理党员队伍,近期,云南省党委颁布了《云南发展党员规程》。通过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这一规程,我得到了许多启示和感悟。
首先,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的光荣义务和庄严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不仅要对党忠诚,更要为人民效劳,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规程中明确了党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真正为人民群众着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真正提升自我,推动社会的进步发展。
其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注重党性修养和个人自我约束。规程中提到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全面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素质。在此过程中,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并与党员干部一起携手努力,共同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通过长期的实践,我逐渐认识到只有心存理想、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政治敏锐,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党性修养,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再次,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作为党员,要时刻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敢于同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坚决守住党的阵地,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事业不断进步。在工作中,我常常遇到困难和挑战,但是通过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学习,我明白了只有敢于担当、积极斗争,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员,奉献自己、造福他人。
最后,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强调了党员要廉洁奉公、严守纪律。规程中明确指出党员要恪守党章党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保持党员的光辉形象。这一点,让我想起了邓小平同志的话:“党员就应该是经得起试验的,敢于受批评的,也不怕进一步加深,如果犯了错误,就愈加坚定地向前走。”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要求正是要求我们党员如此,只有严守纪律、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在任何考验前坚守信仰,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总之,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的颁布为我们党员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行动指南,对于我们党员来说,这不仅是一份规程,更是一份心灵的洗礼和视觉的提升。通过对这一规程的深度学习和贯彻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的使命和责任,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锤炼自己。只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坚定的信念信仰党的事业,我们才能成为党员队伍中的一员,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让我们以云南发展党员规程为指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国梦、云南梦做出自己的贡献!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六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合理安排对于党员发展的工作。下面是本站带来的发展党员工作。
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xx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局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20xx年发展党员情况和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xx年党员转正一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20xx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人。
20xx年x乡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发展党员xx名,其中女党员x名,35岁下xx名,中专以上文化程度x名,村级党员x名。在发展党员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首先乡党委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相关措施。其次立健全发展党员,20xx年我们专门制定和翻译下发了发展2流程表,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要求,党委、支部齐抓共管,使发展工作走上了规范轨道。三是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四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考核的重内容,列入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二是抓好集中办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以乡党校,村文化室为主要阵地,每年举办1-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为增强学习效果,重点抓好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联系思想实际,按需培训。每次培训前,召集不同类型的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另一方面改进培训方式,力求实效。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了“三个结合”,即: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在具体工作中,还坚持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四)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入党志愿书。
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于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我们都做到了公示在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
总结一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个别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致使个别农村党支部长期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状态。
2、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青年都不愿留家务农守业,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范围日益广泛,由于部分优秀青年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3、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我村20xx年共发展党员5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了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了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只有切实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才能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五是正确处理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提出年龄和文化要求是必要的。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认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效,其主要经验是:
(一)乡党委重视,各基层党组织措施得力。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要点,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基层组织根据本单位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一是及时合理调整支部设置,努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
规章制度。
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各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培养发展工作,分层次、分重点培养。
(四)是发展重心下移,注重做好低年级的学生发展工作。
(五)是总支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六)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抓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专门举办了支部书记培训班,介绍先进支部工作经验,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努力发挥骨干作用。二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各级党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报告等作为党章、马列学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的重要教育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订购学习资料,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作用。一年来,组织员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入党条件、程序和入党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工作中,组织员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克服了大量的困难,加班加点、牺牲大量个人休息时间及时完成了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全乡党员发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1、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党支部要切实做好考察培养工作,并要克服那种只注重发展而轻教育的现象。二是要抓好党支部对广大群众的培养教育工作。支部书记要重点抓好群众这一队伍,有计划、有步骤、主动找他们谈话谈心。
2、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把党的组织活动与平时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渗透到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在党员中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一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围绕教育发展大局,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目的。
虽然去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些收效,但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方面。一是各村、各单位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二是部分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过于集中,造成组织员压力大、入党材料质量滑坡等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投入不够,影响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四是个别单位审批时间过长,个别组织员预审、谈话周期过长,不同程度影响了发展工作;五是个别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够。
(一)突出重点,改善结构。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思路: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科研、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通过一年的努力,党员队伍分布和年龄、文化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党员发展工作呈现出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多;二是发展党员中知识分子党员多;三是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多。
(二)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一方面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七
一、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是党组织的一项基础性规章,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云南的一名党员,我深感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对于我们的党员修养和工作作风的要求很高,引导着我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云南发展党员规程明确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党员的行为准则。作为党员,我们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保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热情,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和集体生活,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决定,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云南发展党员规程特别强调了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志,是党的执政基础。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对于我们党员的作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要求党员要保持党纪党规在心中,不搞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积极纠正党员中的不良作风等。这些要求对于我们党员来说是一种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对于提高我们党组织的党的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四、云南发展党员规程还特别强调了党员的廉洁奉公。廉洁奉公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种高尚品质和职业道德。云南发展党员规程要求党员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坚决克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特权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忠诚干净。这些要求对于我们党员来说既是激励也是警醒,提醒我们时刻保持廉洁的心态和行为,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实践。
五、以云南发展党员规程为指导,我们党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身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云南发展党员规程要求我们要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党的理论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提高工作实效。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云南发展党员规程对我们党员的作风、党风、廉洁奉公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党员要时刻将这些要求放在心中,不断提高自己,努力做到既政治过硬又廉洁奉公,努力以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先进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八
我校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1名,新培养党员发展对象1名。今年以来,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党支部始终坚持以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年初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了发展党员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党员发展任务。
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学校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支部认为,学校党的组织要实践“____”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必须不断地把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今年年初,学校党支部专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校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作风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通过培养联系人对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指导和培养。要求每个培养对象都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党章知识讲座、新党员入党宣誓、党的__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在学校党委开展活动时,也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注意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在一些重大活动或关键时刻交给重要任务,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发展新党员。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在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今年年初,我校___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后,学校党委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对其及时进行了政治审查,政审全都合格;二是安排她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了统一考试;三是学校党支部对她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表现,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四是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他们的入党申请;五是学校党支部派人与她进行了谈话,使她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认识,端正了入党动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关工委的意见及安排,一、对发展新党员进行了公示;二、是学校党支部及时组织了入党宣誓大会。
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保证了发展党员的严肃性,也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九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所在的党外干部培训班全体学习任务完成,在党校学习的的二十一天里,面对新的学习、生活环境,我受益匪浅,感触良深。学习期间,我积极适应由工作人员向学生的角色转变,以及由乡镇工作向校园与课堂学习的重心转移。经过二十多天的学习,我在理论知识上得到了极大丰富,团队精神得到了极大提高,现将些许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首先,经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认识到以前我对党性的认识只是表面上很肤浅的认识。经过这次系统的学习,我才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此外,在党的xx大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鲜明地回答了当代中国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并且,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及辛亥革命的失败,都说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才能日益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第二,经过这次党校学习,也使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升华。“三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作为党的性质的重要内容,是有着十分具体的内容和要求的,即在经济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文化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政治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了这“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就有了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做到了这“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就能引领时代潮流,推进社会发展。总之,“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们要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更加朝气蓬勃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三,经过这次党校学习,我才清楚地知道入党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资格才能申请加入共产党,并不是像我以前所想像的想申请就能申请。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同时,我还认识到,党员在享有八项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它们是党员生活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体现,享有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障。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要认真学习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以使自己在入党后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我觉得,认真学习和实践八项义务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因为这八项义务是具体的党员条件。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把入党由一种愿望变为一种现实,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四,经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对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层面的认识。只有具备正确的入党动机,将来入党后才能很好的履行党员义务,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党的事业中去,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上入党,才能坚持共产主义。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是抱着一份私心去申请入党的,他们对党的认识都是表面的、模糊的、不自觉的感性认识。一些人觉得入党可以使自己脸上光彩、办事方便;一些人入党是为了将来可以更容易的升官发财;也有一些人是看到身边的人都是党员了,自己也应该和他们一样,一种盲从的表现。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这些入党动机,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这种个人主义的入党动机,完全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不符合党的历史使命与任务。因此,要入党就要端正入党动机,就要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勇于积极自觉地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
总之,经过这次党校学习,使我对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理解,使我思想觉悟上有了更深一层次的提高,使我更加渴望早日加入党组织。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边党员同志为榜样,在日常工作中,不去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做到无私奉献。想别人所想,急别人所急,向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此外,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我要把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虽然现在我还没有加入党组织,但是我会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的行列而不懈努力!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
党的发展工作是党的组织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持党的活力和延续党的优良传统的关键。作为一名党员发展工作的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今年,在工作中,我不断总结和反思,积极探索创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工作方式和思路。在此,我愿意分享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做好调研与分析。
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做好调研与分析,为发展工作明确目标和方向。我深入基层,与党员、群众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有助于我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掌握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同时,通过对市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分析,我能更好地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时代特点和趋势,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段:加强宣传与动员。
党员发展工作需要党员的积极参与和群众的支持,因此,宣传与动员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我注重宣传手段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在党刊、电视、广播、微信等渠道上发布发展党员的政策和动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发展工作。同时,我充分利用会议和座谈会等机会,向党员和群众宣讲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主动性。
第四段:完善对党员的培养与引导。
党员发展工作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党员,还需要对党员进行培养和引导,使其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我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培养体系,包括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轮训制度、学习小组制度等,不仅使党员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还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我还积极鼓励党员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五段:加强培训与评估。
党员发展工作需要不断进行培训与评估,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建立了定期的党员培训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党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同时,我还定期对党员的发展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持续进步。通过培训与评估,我发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总结。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事业的重要环节,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和创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我担任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人的这段时间里,我认真调研、加强宣传、完善培养与引导,加强了培训与评估。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努力和提高。我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一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二
党员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力量,党员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党的发展和党的事业的成败。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关键举措。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党员工作后,我深感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坚决贯彻党的组织原则。党是一个重要的政治组织,党员是党的核心力量,党组织是党的基本组织形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按照党章和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严格遵守党员的党规党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其次,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党员的选拔和考察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核心环节。如何从各层面选拔出一批品质优良、政治坚定、为人正直的积极分子,是我们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要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注重发现和培养党员的潜质和素质,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第三,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党员是党的先锋队,党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形象和党的事业的推进。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党员的思想品德素质,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党员在工作中能够起到更好的带头作用,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关怀和指导。发展对象是党员的后备力量,是党的未来希望。我们要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帮助他们在思想认识、政治理念、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同时,要注重培养发展对象的团队意识和组织观念,让他们在党组织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发展党员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方法和手段,以适应党员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可以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到党员身边,帮助他们解决困惑和问题。
总之,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要坚决贯彻党的组织原则,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关心和指导发展对象,不断创新方法手段。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党员的质量和数量,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使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作为一名参与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员,我将会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三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发展当月的最新工作细则。
20最新工作细则之发展党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并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周岁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应是人事关系在北京大学的人员,在新的形势之下,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人事关系虽不在北京大学,但长期(两年以上)在北京大学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的人员,也可以列入积极分子人选。
第七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受党组织的委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其具体任务如下:
1、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发现他们有什么具体困难,要向组织汇报,并尽量设法予以解决,注意保护其政治热情,指出努力方向。
2、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并注意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的情况。
3、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引导他们逐步确立和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4、结合自己的体会,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把对党的信仰和入党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
5、负责向积极分子周围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思想、品质和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6、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第八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第九条为了确保以上教育的落实,学校党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系统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由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负责课程及考核内容的安排。经培养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将获得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作为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必要条件。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由其所在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建议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系统。党支部层面,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十条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作一次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变动工作、学习单位时,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地将其表现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和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转到新的单位,以保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连续性。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对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学习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以及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学生班主任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委扩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以作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应掌握的基本条件,主要依据党章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具体如下: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正确的认识,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现状有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信心,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站在维护党的立场上对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
3、积极靠拢党组织,经常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4、以实际行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搞好本职工作和学习,关心集体,热心为公益事业和他人服务。
5、模范地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6、政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入党动机端正。
第十三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5、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四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由本人按要求写出详细的自传,查阅本人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外调(如果在本人档案材料中,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确认基本情况清楚,可不再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后,应当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政审报告。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集中面授培训。对于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发展对象,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培训,培训时间为24学时。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创新型、实践型教育培训活动。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党内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情况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预审。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法执纪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如果发展对象是正教授,须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七条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逐项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组织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八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开会之前一定要通知所有应到会的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与会者也可以向发展对象提出问题,发展对象应如实回答大家的提问。
2、入党介绍人如实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发展对象优缺点和自己对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和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如果有党外同志参会,也应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5、本支部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之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宣读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草案),听取与会党员意见并经过修改后予以通过。
7、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通过后,被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表态。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通过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党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一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二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如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一般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入党的时间算起),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还要及时通知本人。对未批准入党的,也应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应及时将经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支部应找其进行一次详细的谈话:说明党内生活的规定,指导其根据入党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备期间学习、锻炼和考察的计划。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的“七·一”集中举行一次入党宣誓仪式,不能参加学校集中宣誓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也可以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第二十六条在预备期间内,入党前的联系人继续负责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定期找预备党员谈心: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口头汇报一次思想,每学期至少写一份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学期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向本人指出。
第二十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二十九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基层党委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一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在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发展计划,每学期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发展党员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严禁我校各级党组织自行制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制订于3月,于3月进行了修订。
优秀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六
目前,我镇14个村(社区)共有村(居)民小组187个(城镇42个、农村145个),人口36200人,设立1个党委,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82个党小组,共有党员898名。xx年全镇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2人,发展党员33名,其中:男性25名,占75.8%,女性8名,占24.2%;少数民族26名,占78.8%;35岁以下24名,占72.7%;大专以上学历2名,占6.1%;高中(中专)学历5名,占15.2%,初中学历18名,占54.5%,初中以下学历8名,占24.2%;农村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31名,占93.9%。全镇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为我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传达贯彻澜沧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委以镇党员活动中心为主要学习阵地,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澜沧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员活动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全镇党员干部轮训了一遍。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党小组会和党员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对澜沧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同时,各党支部从实际出发,发挥党员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带头作用,建立理论辅导小组,结合开展中心工作,向村民(居民)党员群众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
(二)加强培训,积极探索,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水平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很大部分取决于党支部班子成员素质的高低。镇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除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吃透有关党员发展的精神等业务知识外,还针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探讨新方法,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水平。
(三)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实行发展党员目标制,把好发展计划关。通过对全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我们把培养妇女、初中以上文化人员、空白点的骨干入党作为组织发展的重点,要求各党支部每年培养2-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3名新党员。
2、实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制,把好党员质量关。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加大“三培养”力度,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作为镇党委和各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三级培考”制度,即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进行培养,在时间、材料、手续完备情况下,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审查,然后报党委会议审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由各党支部安排1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分期分批组织发展对象到镇党员活动中心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重点是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培训。
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把好党员标准关。发展新党员,在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将新发展党员对象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至10天,党支部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xx年发展的33名党员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公示,切实增加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