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感悟,也可以激发和启发他人的思考和行动。以下是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二
公安干警是国家法律权威的代表,他们肩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工作中,他们秉持着公正、严格、文明、人性的原则,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以下是我对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的总结,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借鉴和启示。
其一,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公安干警必须修养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牢记法律规定,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明辨是非,掌握合法手段。同时,公安干警要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素养,做到心存公正、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以高尚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其二,注重情绪管理和人文关怀。在执法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和群众要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无论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还是对待遇到困难和求助的人民群众,公安干警都要以人为本,保持真诚、耐心和善意。要学会倾听和理解,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情感,通过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化解矛盾,使人民从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正和温暖。
其三,强化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公安干警在工作中常常需要与其他执法机关、社会组织和群众进行合作。要树立团队意识,鼓励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只有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加强团队培训和交流,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和挑战。
其四,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作为执法人员,公安干警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在执法中做到举证准确、处置得当、科学公正。同时,要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其五,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意识。公安干警在工作中面临各种危险和风险,任何一项任务都可能涉及到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他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安全意识,在执法行动中注重自我保护,合理规划任务,科学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行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要积极主动地推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总之,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总结,旨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取得更好的成绩。只有坚持学习和实践,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注重情绪管理和人文关怀,强化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意识,才能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更好地履行公安干警的职责和使命。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三
公安干警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执法工作是其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执法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将结合个人经历,从法律意识、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个人修养五个方面,总结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
首先,在执法工作中,良好的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要时刻保持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扩大权力范围。同时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保持与时俱进,以便更好地处理案件。
其次,在执法工作中,公安干警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只有掌握执法的技能和知识,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例如,需要掌握收集证据、侦查技巧、审讯技巧等,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另外,公安干警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执法工作中,经常需要与当事人、证人、律师等进行沟通和协调。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缓和矛盾,减少冲突,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此外,公安干警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执法工作中,经常面对复杂、紧张的情况,需要有冷静、稳定的心态,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压力。在长时间的执勤和办案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是非常关键的。
最后,个人修养也是公安干警执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良好的修养能够提高公安干警的自身形象和职业素质,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个人修养不仅包括道德修养,还包括形象修养、仪容仪表等方面,以提高公安干警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涉及法律意识、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个人修养等多个方面。通过良好的法律意识,公安干警能够明确执法的界限和标准;通过扎实的专业素养,他们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案件难题;通过良好的沟通能力,他们能够与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通过良好的心理素质,他们能够处理复杂情况;通过个人修养,他们能够提高工作形象和职业水平。只有全方位的提升,公安干警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推动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四
公安干警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执法工作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执法工作中,公安干警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本文将总结公安干警在执法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律应用要高效精准。
公安干警的执法工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准确无误地应用法律。在日常执法中,我们必须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到位。任何一项行政执法行为都应该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不能随意扩大权力。我们还应当了解法律的演变和发展动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治观念,以适应社会变革和法律改革的需要。
第三段:职业道德应当高于一切。
公安干警的执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业,因此我们的职业道德水准应当高于一切。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无论执法对象是何种人,我们都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私。同时,我们要求自己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凭借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第四段: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反应能力。
在执法工作中,特别是在一线执法中,公安干警通常需要与其他同事紧密合作,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在任务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承担责任。此外,公安干警要时刻保持敏锐的反应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这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保持处事冷静和临场应变能力。
第五段:加强学习提升,不断完善自己。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持续学习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需要通过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法治理论,了解最新的执法技巧和先进经验。这样做有助于我们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我们还应当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保持良好的心态,以更好地面对日常执法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结尾:
公安干警执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责,也是一项全面的工作。只有具备高效精准的法律应用、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及时的反应能力和持续的学习提升,才能胜任这一职责。希望广大公安干警能够始终铭记职责使命,不断完善自己,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五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一、原因分析。
一、对严格执法所产生的希望值过高,简单地认为严厉查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视"人性化"管理,不讲究执法策略、语言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执法随意性大,忽略执法证据和执法程序,容易造成群众投诉。
三是有"重执法,轻服务"意识。片面的认为交警职责就是纠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中注重了"严格执法",忽视了"热情服务",导致了服务态度上出现了偏差。
四是不重视业务基本功的学习与提高,纠违时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甚至群众咨询交通法规内容,答不上来,被群众误解为随意执法。
第二、整改措施。
一是重视执法策略、执法技能的学习,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知识面要宽、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技能要多样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备条件。处事不慌、遇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务的一面。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为人民服务,也要顺民心、合民意。在强调交警执法工作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并将这"三种观念"贯穿于执法管理始终;要学会耐心倾听、以理服人。
总之,要打牢"遵纪守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讲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执法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六
公安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涉及众多层面,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公安执法过程中,个别警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执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甚至利用职权为私利服务。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加强公安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我们必须深入反思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心得。本文结合个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经验,探讨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法律法规,提高专业素养。
公安执法首先要明确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和执法技巧。只有牢牢掌握法条和操作规范,才能在实践中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应该把法律法规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此外,公安执法必须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不断学习更新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以便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
第二段:加强培训,激发职业理想。
公安执法工作属于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岗位,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了保证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培训也应该注重职业理想的培养,激发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是为社会和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利益服务。
第三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打造阳光执法。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于保障公安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非常重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当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加强对外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并及时公开主要案件的侦破过程和结果,推动执法工作的阳光化。只有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才能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四段:注重警民沟通,构建互信机制。
公安执法中,警民关系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注重与社会大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互信的基础。在执法行动中,要尽量解释和说明执法的目的和原因,引导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警方也应积极倾听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当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建立了良好的互信机制,执法工作才能更加公正规范地进行。
第五段:严惩违法行为,实现法制化执法。
对于那些违法执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追究责任,依法进行惩处。无论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还是其他违法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建立法制化执法机制,使执法人员都明白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严惩违法行为,才能树立起执法的威严性和公正性,为社会正义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总结和体会,我们深刻意识到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明白了公安机关在推进执法规范化、阳光化的同时,也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执法人员,提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和使命,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七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游手好闲的人,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x领导这次花大力气解决了原xxx遗留五年之久的职工安排问题!我们更要百倍珍惜他!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党员的优良作风,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城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一年?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树立良好的城管员工形象!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八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一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篇二】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区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将x打造成和谐、稳定的平安x。
1、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强化广大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各项警务工作特别是执法服务活动中去。大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民警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法纪意识,严格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的警营氛围。
1、深化执法问题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群众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优化执法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执法主体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执法民警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安民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初制订学法制培训实施方案,采用网上法制学习、法制讲座、旁听庭审、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了民警执法素质。
3、严格执法安全管理。完善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和探索建立健康体检中心,创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服务,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制定了《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使用规定》、《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制度》等办案区相关工作规范。并且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1、深化关爱民生活动。针对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常常出现拥堵的实际,着力破解上放学高峰时段“车辆不好停、交通不畅通、学生不安全、家长不放心”的难题。整合资源,做大“社会化”护学队伍。发动教师、保安、交通志愿者、学校周边住户等力量加入“护学”队伍,每日投入“护学”警力。积极引导,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创新开展“上学路上”文明交通宣教活动。
2、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日、如“”报警宣传日、“”禁毒日、“xx.x”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分局充分发挥警务工作触角广、覆盖广的优势,突出氛围营造、重点预警、合成联动等三个环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好的防范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警力xxx余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xxxx千余份,普法受众上万人,极大的提高了普法效率。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和环节,开展了执法检查“四个一律”、“刑事案件专项检查”“行政案件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专项活动,制定实际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予以网上通报。
1、规范场所设置。为达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标准、新要求,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创新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目前,执法办案中心统一安装了安全防范设施和报警、监控设备,桌椅固化,所有的功能区均通过了考核验收,今年以来进入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执法活动共计xxx余人次。为了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分局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局执法办案录音录像通过不定期视频巡查、实地核查和倒查等,对整个执法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在有力地强化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的同时,引导民警转变观念,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提高执法质量。
2、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刑事案件自纠、检查,进一步规范细化下行案件逐件过堂检查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严堵问题隐患,严格责任追究。每月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梳理执法办案、管理服务等易出问题环节和群众不满意问题,明确回访工作的对象和具体事项,对警情当事人开展定期电话回访,建立回访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同时加大回访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
【篇三】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在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从以下几方面汇报自已工作。
一、德,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能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能,在目前工作岗位上,不断地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积累经验.通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善于发现问题,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三、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按照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认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事,不以事小而马虎,不以事多而敷衍,真正做到仔细,敬业完成各项任务.
四、绩,虽然我担任的是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内勤,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承办刑事案件。在2011年我本人承办的2起刑事案件中起诉3人、劳动教养1人、侦破倒卖有价票证案件10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票款2000余元。
五、廉,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规范着装。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是不多,这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从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为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篇四】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篇五】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局共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共处罚xxxx人。法制大队共审核行政案件xxxx起,审核裁决行政案件xxx起,其中行政拘留xxx人(单处拘留xxx人,拘留并罚款xxx人),单处罚款xxx人,警告xx人。
全局共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立案xxxx起。我局审核采取强制措施xxx人,其中刑事拘留xxx人,取保候审xxx人,提请逮捕xxx人,执行逮捕xxx人,监视居住x人。移送起诉xxx人,转治安处罚xxx人。
xxxx年我局在案件审核把关上未发生任何执法过错。
本年度我局参与审核行政复议案件xx起,维持xx起,重新裁决x起。参与行政诉讼案件x起,驳回申请x起,正在审理阶段x起。参与审核刑事复议复核案件x起,x起驳回申请,x起撤销。申请国家赔偿案件x起,驳回申请。
本年度我局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征订学习材料并下发组织学习,并于x月xx日、xx月x日分两次共组织xx名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报考基本级考试xx人,通过率xxx%;报考高级考试xx人)。
为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提高一线执勤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每季度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活动,共培训民辅警xxx余人次。
我局xxxx年度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审核和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逐一通报并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确保我局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我局xxxx年度网上办理刑事案件xxxx起,行政案件xxxx起,我局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余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日常审核和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并在县局主页进行晾晒。
x月xx日我局召开“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部署工作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单位负责同志等xx余人参会,经梳理xxxx年至今警情,审查单位已接报警情xxxxx条,审查已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已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存在对xxx指令反馈不规范、未上传接处警视频、上传不及时和不规范等问题,不存在隐瞒案情、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等情况,各办案单位均能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做到当场受案登记、接受提供证据资料、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
通过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对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解决各办案单位对瑕疵问题的认知情况,将整改问题落到实处,切实有效提升基层所队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民警对受立案重视程度,强化所队领导对受立案进行时时监督,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不发生因执法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案件。
xxxx年x月xx日,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警情、案件“两清一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根据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x县公安局警情“日清零、周点评、月清仓”工作方案》。并确定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人负责、专人对接,推动执行机制稳定运行。
对xxxx年x月x日x时至xxxx年xx月xx日xx时全县公安机关共xxxx起警情进行监督,受理行政案件xxx起,受理刑事案件xxx起,其他警情xxxx起。督察部门对xx起警情进行了督办。
积极落实县局《x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考核xx个办案单位,月抽取xx余起案件,逐案考核,查阅六必录视频,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有效提高办案单位的业务水平。综合考核情况看,各单位均能对月执法质量考评活动重视起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及时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同警保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预计xxxx年x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始施工建设,力争xxxx年x月底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篇六】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二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三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治安巡逻盘查、武器警械使用、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执法行为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研究制定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标准,便于民警了解和掌握,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律赋予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每个执法岗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狠抓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是大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安排》中提出了16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三是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四是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六是制定、修改立案和裁量标准;七是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八是科学管理执法活动,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九是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十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十一是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十二是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xx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五项”活动的内容,一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服务态度冷漠问题。二是规范执法制度,是指对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执法规范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xx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xx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四)20xx年3月25日,对市局各办案单位20xx年第一季度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测评。第一季度市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0件,刑拘30人,逮捕26人,取保45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案件15件,拘留10人,罚款13人,合并处罚23人,停业整顿9家。截止到3月25日,市局办案单位共交回行政案卷29本(其中治安支队21本、刑警支队2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0本、网监支队5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河灌分局1本);刑事案件4本(其中治安支队0本、刑警支队0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xx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标兵。4月1日出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四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五
按照省、市委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市紧扣“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战斗堡垒”这个根本,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做成事为标准,采取“八字推进法”,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催生了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1.领导联系“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心制定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乡镇指导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落实组工干部每人蹲点包抓1个乡镇、2-3个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铁人精神”主题教育、“三会一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辅导、流程复述、现场答疑等方式,引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对标学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确保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
2.跟踪指导“推”。精心选取党建基础比较好、发展业绩比较突出的4个乡镇,布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监控点8个,选定18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图、推进表,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全市成立8个工作组,重点深入农村监控点、示范点抓培训、抓指导。联系乡镇的组工干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点对点指导抓推进,实打实全程跟进抓提升。
3.查漏补缺“改”。坚持问题导向、实用导向,组织部牵头成立调研组,查清摸准农村党组织战斗力,重点对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0个移民村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优化调整设置村级党组织36个,专项部署研究解决农村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较大党支部6个。全市59个行政村党组织以标准化为标尺,对照7个方面42个具体规范,逐项对标查漏补缺,逐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集中解决了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务干部业务不精、党建与乡村振兴“两张皮”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4.对标规范“做”。各乡镇党委采取“一周一学、一学一做、一做一规范”的办法,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严格按照各项具体规范对标立标,对已经规范的制度标准、活动标准、程序标准,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常态化抓好规范落实;对暂时未达到标准的具体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盯上补齐工作短板,有力推动了“三会一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党员等工作创标达标。
5.模拟演练“考”。精心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模拟演练剧本,对暂时没有涉及到的党支部换届、党支部处分党员、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规范,采取派员指导、模拟演练、业务测试、现场点评等方式,组织集中演练和业务测试126场次,帮助包村干部、党建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党务干事熟练掌握规定动作,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步骤,为深入对标达标和不断改进提升打好基础,推动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6.倒排进度“逼”。按照“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过、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评”的要求,采取“周安排、月督查、季汇报”的倒逼措施,督促每个村抓细抓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由乡镇党委牵头,跟踪落实党支部按月制定对标自查、对标争创具体任务,按月细化提升措施,按月倒排时间进度,压茬倒逼抓对标、促争创。市委建立常态化述职制度,市委常委会每次听取1个乡镇党委和1个党组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各党组、乡镇党委每月上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周报卡,常态化倒逼抓推进、提质量。
7.常态督查“促”。市委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纳入巡视巡查工作内容,结合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督查力度,提醒约谈农村党组织负责人8人。市委组织部建立常态化调研督查制度,以监控点、示范点为重点,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促每个支部规范对标创标。紧盯省委组织部明查暗访、酒泉市委组织部季度“互查互学互鉴”反馈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开辟“互联网+党建”新领域,全市开发建立“铁人社区”论坛智慧党建云平台,在线监控各级党组织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指标落实质量。
8.逐项考评“验”。按照“对标自查一项、规范提升一项、考核验收一项、推动一项工作”的要求,从对标自查一开始就统筹考虑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考评办法,整理从11月开始安排各乡镇开展对标自查验收,采取支部自评、乡镇党委考评、组织部门抽查复验的办法,逐村逐支部进行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有26个农村党组织基本达到了标准工作要求,带动其他支部评标达标,形成了“党建好不好标准说了算”“工作好不好发展说了算”生动实践。
1.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通过以上率下靠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坚持不懈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农村党组织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建立市级领导、基层党工委书记联系点制度和组工干部蹲点指导制度,久久为功抓标准、强基础,推动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2.基本制度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通过组织农村党组织学标立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由粗放抓向精细抓转变。通过推行“两学一做”融入“三会一课”“铁人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推动了政治建设标准精细化。通过建立《**市村级权力清单37条》,推动了民主议事决策的精细化制度化,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建立“铁人社区”论坛党建云平台、推行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农村党建质量。
3.支部组织力由“抓住人”向“做成事”转变。通过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训强村干部、选派第一书记、储备后备干部,抓住带头人,提升组织力。通过实施农村党建“造血”工程,深化“三链”建设,大力培树“富民铁人先锋”,落实“党支部+合作社+产业+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突出做成事,在农村建成45个党员创业示范园、82个党员服务区,培育先锋富民示范户800多户,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行动”,投资2400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消除空壳村薄弱村39个。通过对标整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了组织建设标准化,提升了支部组织力。
4.乡村振兴由“单打一”向“组合拳”转变。通过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弘扬“铁人精神”打造“铁人先锋”党建品牌,组建党员突击队、先锋服务队、巾帼小分队,打好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组合拳”,创新“三变”改革、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赤金镇万亩韭菜基地、柳湖镇戈壁农业扶贫产业园、六墩镇拱棚蔬菜、独山子乡特色养殖基地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创新“活力网格”,将“一处跑跑一次”服务终端向下延伸,打响了“富民铁人先锋”党建品牌,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1.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突出作用导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是一套目标、制度、流程、载体、方法。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既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党建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聚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旗帜鲜明树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导向,以做事为标准抓标准化建设,杜绝就标准抓标准。
2.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融入中心工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和总载体。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重点查找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防止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空对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将标准化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标准与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标准化党建才有支撑力生命力。
3.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注重质量效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实、落不细的有效路径。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整理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效果为上,紧盯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重在看实干实绩,看农村发展成效。
4.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立足实践、把握规律、深化认识的过程,既要遵循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原则,也是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体现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要求。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标准,正确处理好标准与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动态创标与验收达标的关系,处理好简单留痕与评判工作好坏的关系,避免在标准固化、僵化中脱离农村实际的问题,不断彰显党建标准化引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机活力。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也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主要抓手。今年来,市直机关工委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抓住关键少数、注重督促指导、创新活动形式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抓领导示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宣讲上级重大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席指导支委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今年以来,市级领导带头到所在支部或联系点上党课,均已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委及时组织宣传反映,引导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严”字当头、模范带头的共识。
二是抓责任明晰。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代拟《xx市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划分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全面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抓述职评议。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首次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单独组织会议进行述职,由市委书记亲自对各党组(党委)书记的履责情况进行点评。结合实地核查、现场测评和平时情况,分“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15个评定为“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各党组(党委)书记由市委进行约谈,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的普遍落实。
一是重督导机制健全。建立了市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联系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工委领导联系片组促进重视、工委部室联系单位促进提升、工委干部联系支部促进落实”的“三联系三促进”督导工作机制,采取常态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直插1222个基层支部的“季初提示、季中督导、季末讲评”,坚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帮带、“面对面”研究、“实打实”整改,真正建立了一张全覆盖、无死角的党建工作部署、督导、整改一体化网络。
二是重督导流程规范。年初统一下发“一要点一细则一办法”,对督导要求、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等向各单位进行统一说明和预告。举办“市直机关党建督导专题实务培训班”,就每项工作如何看、如何查、如何导等进行详细讲解。改变过去以听汇报为主的做法,督导人员根据分工看记录、看资料、看台账、看氛围,并抽选部分党员干部了解情况,然后向被督导单位负责同志和机关党组织当面反馈督导情况,为促进后续工作开展找准了症结、拓宽了思路。
三是重督导结果运用。季度督导结束后,集中研究督导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以季度讲评等形式通报季度情况。制定“销号管理”办法,每季度将所有督导单位的反馈意见清单整理存档,在下一季度督导时核查上季度问题整改情况,对督导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约谈其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因部门党组(党委)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和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达到了以问责敲警钟促履责、以压力增动力促落实的良好效果。
一是搭建服务载体,增强渗透力。持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深入基层,直接接触群众,直接面对矛盾,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双岗履职、双方建档、双重管理、双向反馈机制,积极推动在职党员“8小时以内履职尽责在单位、8小时以外服务奉献在社区”。两项活动分别获评全国机关党建“最佳案例”和“十佳案例银奖”。
二是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吸引力。注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涌现出了“换位体验日”、“重温入党志愿书”、“三十分钟课堂”、“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组织生活、“寻找入党介绍人”、“微理论·微宣讲”等组织生活的生动案例,形成了创新组织生活的集群效应和发散效应。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增强影响力。以“一部门一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讲述‘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我所在的党支部’”活动,大力推介基层党支部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品牌。举办“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分批在新华社、湖南红网等媒体对10个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引路的辐射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新活力。
**党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建设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创新思路和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党支部成立于****年**月,隶属于***委员会。截止2020年年底,有正式党员**名,入党积极分子**名,支委由**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名。支部配备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设置了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及时公开党务相关工作。
(一)“五个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支部现有党员**名,支委班子齐全,配齐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班子,在区委组织部以及党委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支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支部建设水平,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支部按照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年轻党员,2020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同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学习教育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利用两学一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做到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3.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支部不断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党员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述廉等各项党的制度。加强对支部事项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凡涉及党费使用、党员发展等重要工作,必须通过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表决通过方能执行,及时将支部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情况及时公开。
4.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机关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始终抓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抓好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发挥政治功能。通过利用支部宣传栏、微信等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会议精神、文件的学习,积极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余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引领,切实抓好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
5.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党工委内设有党政办办公室,具体承担党工委党的建设和下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并按要求比例配置了**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全力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支部明确专人收取、管理党员党费,按规定使用党费,确保支部各项建设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同时,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办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身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1.强化部署,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支部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及党委有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并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确保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有力落实。支部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5个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组织、队伍、制度、配套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紧扣主题,促进党员素养全面提升。支部制定了年度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计划,并紧扣主题党日主题,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等媒介资源,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专题教育,有力促进了支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全面提升。
4.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内容。支部除了按照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开展工作外,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将旅游管理、革命传统教育、大数据建设等融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中,从而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内容。
**党支部通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不够。个别党员对党的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够,认为都是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意识不强。二是创新性不够。在党建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推进党建工作多,主动创新性不够。
下一步,支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支部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多形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将“两学一做”学习等情况纳入党员考核内容,狠抓学习制度落实。在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将具体业务工作创新性结合起来,同步抓好全域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党员的知识面。
二是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不断提振党员精气神。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深化党内监督和党务公开。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对党员思想工作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党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从实着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积极营造学先进、找差距、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全面改进党员工作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干部形象。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六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七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教育矫正精益求精,监督管理万无一失,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55人,解除社区矫正33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6人(男性203人、女性13人,其中被宣告**的207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社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低于1%,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创新规范化管理,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监管措施,着力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配齐配强专职社工。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今年5月,公开招聘8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目前,已聘用司法协理员18人,其中,社区矫正协理员7人。注重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突出培训的分类性和专业性需求,并于今年8月,组织全区司法协理员进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对新聘用的司法协理员进行考评,择优续聘,对优秀协理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在收到有关监狱、劳教所以及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及执行通知后,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建立了工作档案,并指定相关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帮扶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根据矫正人员所犯罪刑和现实表现,将其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工作。规范矫正执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矫正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依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21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罚。
2、创新项目化管理,着力优化社区矫正服务水平。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特点,探索富有区域特色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提升日常服务水平。一是创新教育服务项目。在社区矫正人员中组建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矫正人员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例如: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到河市中学路口协助民警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组织矫正人员参加植树造林,美化环境;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在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举办“蓝色行动-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区社区矫正人员共捐赠爱心款近1、5万元,为培训中心购买电视机、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改善了培训中心的教学设备。二是创新心理矫正项目。与x蓝天心理咨询中心合作,组建区级曙光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工作,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好心理测评试卷,开展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征和犯罪倾向。三是创新分类帮教项目。通过深化管理体制,开展分类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如:今年上半年在中途之家开展了两期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别针对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罪、开设赌场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四是创新宣传项目。在全市率先开通并运行“法治洛江”微信普法公众平台,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主动加入微信群,每天通过微信平台学习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五是创新安置帮扶项目。紧抓就业救助政策,切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政策,如: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社区矫正人员协调银行综合授信8000万元扶持创业,勉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3、创新机制化管理,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近年来,我区不断建立完善多项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工作网络机制。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限制出境报备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每日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信息,依法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针对性工作预案,并下发《洛江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了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社区矫正尚无专门立法,所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行政法规,强制力不够。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4、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
20xx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一要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培训交流学习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1至2次,必要时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开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思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培训时互相交流经验和讨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所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以确保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得以更好的执行。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司法所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矫正专职社工的调资、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做到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以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年部署、周督查、月分析、季盘点及半年总结、全年考核奖惩的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通过人订制度,制度管人,勤于管理、严格考核,公正奖惩,及时调整不称职的矫正人员,不断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竞赛,主要包括:执法文书书写比赛、制定矫正方案比赛、装订矫正工作台帐比赛、矫正业务综合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要规范日常管理。
要规范社区矫正内业资料。制定社区矫正内业资料规范版本并不断完善,在全区内统一使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要继续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继续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三要继续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要继续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二是继续加强心理矫正项目。指导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心理测评试卷,以便心理咨询师根据数据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测试对象的心理情况,并制作个人信息登记表,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引导帮助他们调节情绪、扭转认知、完善人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沟通配合,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矫正人员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努力解决矫正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要完善工作制度。
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五是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18篇)篇十八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