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是指人类通过劳动将自然资源转化为有用的产品或提供有用的服务的活动。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生产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一
为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我们承诺:
二、公司的各级最高管理者是职业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职业安全健康表现是公司奖励和聘用员工及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五、提供全体员工的培训,增强职业安全健康意识;
七、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八、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遵守国家法规 保障员工安康
坚持科技创新 实现安全发展
本厂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内涵:
1、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企业安全发展的核心应该是以人为本,关爱人和保护人,最大限度的保障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需要。
2、只有不断地将新技术、新工艺运用到企业安全管理中去,坚持创新,企业的安全管理才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也才能使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和壮大。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劳资监察处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劳资监察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本公司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层层安全责任制。
2. 职责
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及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定和标准。
1.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
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1.4批准、颁布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1.5及时更新生产设施,改善劳动环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主持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1.9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1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副总经理职责
2.1协助总经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2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
2.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6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7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2.8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安全职责。
3.生产厂长职责
3.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3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4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3.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3.10对发生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3.11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3.12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设备厂长安全职责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管理环境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4组织机动设备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5负责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4.6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
4.8负责机动设备部门及有关人员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4.9组织制定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5.经营经理安全职责
5.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3组织并参加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4负责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5定期召开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6组织供应销售部门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
6.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6.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6.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6.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6.5坚持每天交接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6.7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6.8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的安全措施。
6.9严格执行好安全值班制度。
7.带班人员(班长)岗位安全职责
7.1树立以厂为家思想责任心强,精通全车间操作规程,熟练各工序业务,带好一班人,保质量完成本班生产任务。
7.2执行厂部指定的考勤制度,班前点名,考勤要严要实,不许弄虚作假,月终次日将考勤表交公司财务科。
7.3当班时经常查看生产各工序人员操作、卫生及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要严格把好关,若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运转不正常现象,要当急作出处理办法和措施。
7.4查看本班各工序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完整。
7.5检查本班有无脱岗、睡岗等现象,检查各工序有无浪费原料现象(其中包括装料桶内原料是否卸干净)。坚持上岗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7.6杜绝和禁止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
7.7兼管好各设备的正常运转。
7.8善于观察和发现情况,善于向上级提合理化建议
8.公司安全员职责
8.1在公司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8.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8.3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4随时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消防器材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及时解决。
8.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公司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8.6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8.7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8.8协助公司负责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8.9协助公司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8.10制订公司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员工安全职责
9.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9.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9.3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汇报。
9.4了解生产现场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9.5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9.6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9.7员工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8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生产/安全部职责
10.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10.2负责特殊工种(电气、高压进网操作、电梯、压力容器、焊接、化学危险品运输及押运等)的上岗培训、考核,并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0.3负责生产现场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动火证的管理,审批特级动火证,对事故隐患组织整改,负责公司安全阀的安全监察管理。
10.4负责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中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和设计审查工作。
10.5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预防职业病危害等工作。
10.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负责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和其他外来工作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督促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10.7负责禁烟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10.8负责各类事故的归口管理。负责安全纠正和预防措施、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的归口管理。
10.9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三废”治理的有关法规。
10.10负责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中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负责“三废”治理的日常管理,对环保项目的监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环保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10.11负责协调工业卫生工作,做好工业卫生检测和数据汇总与分析工作。
10.12建立公司消防管理网络和管理制度,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和责任人,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
10.13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进行防火巡回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的防火措施落实。
10.14负责公司消防设施和消防器具的管理、合理配备,提供配备计划,定期进行可靠性试验,指导有关人员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气防器具。
10.15建立火险隐患登记档案,负责制定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扑救方案。组织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演习。实施火场扑救或与地方消防部门联系进行扑救。
10.16公司发生重大案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
10.17经常对重要设备、财务、更-衣室等治安防范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10.18负责对外来工作人员的治安教育和公司内员工的治安秩序教育。
10.19负责公司保卫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严防失密、窃密、泄密事故的发生。
10.20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以及过程设备、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10.21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和管网的运行、维修、保养的管理,确保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10.22负责设备和备品配件采购的选型和计划管理。
10.23负责委外的施工管理及验收。
10.24负责外委工程的合同管理,严格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历史表现,在签订的承、发包合同中提出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责任条款。负责承包商作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10.25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编制管理工作,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10.26负责设计和开发、技术改造和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建议书、立项,对项目归口管理,同时对“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10.27负责档案管理,组织项目竣工及资料归档工作。
11 .行政部职责
11.1根据员工培训需求,编制与实施培训计划,负责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实施安全培训工作。
11.2负责员工培训教育的考核、取证、建档,保存培训记录,组织人员资格认可。
11.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11.4为公司配备符合岗位规范要求的员工,保证上岗人员的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11.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11.6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发放。
11.7负责落实管理职责,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
11.8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11.9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环保治理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11.10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11.11在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等费用计以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项费用的资金到位。
11.12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事业部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2. 质量部
12.1负责质量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2.2负责质量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12.3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12.4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选型、更新、量值和传递、委外(校正、维护和检修)的验收管理,并保持用于安全检测的测量和监视设备完好。
12.5负责新产品有关质量安全情况的用户跟踪及技术服务。
12.6负责质量档案管理,组织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工作。
12.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12.8负责对设计和开发、技术改造和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12.9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2.10参与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中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13. 物流部
13.1负责储运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3.2负责储运部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13.3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3.4制定本部门费用预算,有效控制储运、运输成本。
13.5控制储运kpi指标,使之达到或超出梅塞尔中国制定的标准。
13.6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制度,并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的培训,确保公司运输状况良好。
13.7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与四川总部和上海技术部的沟通协调,确保储运过程的流畅,为产品销售提供有效的服务。
13.8负责门卫工作,加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的管理工作,负责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14.销售部
14.1对本部门的she执行情况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遵守国家及梅塞尔集团的she法规、规定。
14.2制订公司发展计划与销售政策、方案,保障客户的用气安全。
14.3制订客户拜访计划,定期了解客户的需求,对客户服务工作加以完善。
14.4制订客户端压力容器的巡检计划,确保客户端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14.5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客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对反馈信息及时处理和上报,以保证客户用气安全。
15.办公室安全职责
15.1协助企业领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转交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做好公司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15.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15.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及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
15.4管好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15.5进行总结、安排工作时纳入安全工作。
16.安全科安全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16.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6.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6.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16.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项目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16.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16.7深入现场监督,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6.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6.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
16.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6.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6.12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6.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6.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至基层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6.15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全保证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对所有公司领导布置的安全工作进行贯彻;具体协调内外部安全工作。
17.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7.1按照规定在企业内部收取和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缴纳安全保证金,并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范围。
17.2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17.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17.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7.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18.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8.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18.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8.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8.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18.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18.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8.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8.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时,负责组织验收和审查工作。
19.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9.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19.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19.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20.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20.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0.2负责企业内有毒物品的管理。
20.3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20.4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21.班组安全职责
21.1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1.2组织开展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21.3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救援预案演练。
21.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由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1.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21.6发生故意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上级报告。
22.交接-班安全职责
22.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岗位与交接-班人员的同岗人员进行口头交接,然后接-班人员到现场细心察看,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否则当班者不准离开岗位。
22.2不准带病交接-班,当班出现生产事故或设备故障必须当班处理好,方可办理交接-班,若确需延到,下一班处理时需经生产经理允许方可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的重要事项(如当班发现的生产非正常现象、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车间暂时调整工艺参数等),必须用文字写明交接。
22.4各岗位必须认真执行自定的各项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22.5以上制度要认真严肃对待,自觉遵守,共同搞好优质、安全、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为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月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二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 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2)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4) 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 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企业管理人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 、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 、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 、整改后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部负责人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 、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 、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 、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 、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 1 )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 2 )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 3 )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1 、 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 、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 、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1 、 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
2 、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4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
5 、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
1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 、安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4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9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0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1 公司每次召开的会议对于生产安全方面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企管部和班组长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 、对安全生产内容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 、认真执行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 、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1 、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1 、 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 、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1 、检查组要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2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1 、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 、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3 、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 、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 、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 、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2 、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 、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 、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5 、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6 、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1 、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 、仓库内部,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 、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 、严禁使用电热器。
5 、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 、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 、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1 、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 、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 、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 、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 、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 、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 、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 、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 、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一、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低压带电作业
1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 、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三、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 、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 、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 4 米 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 四不施工 ” : 1 、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 、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 、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做到 “ 四不拆 ” :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 “ 警告牌 ” 。凡是己撤除 “ 警告牌 ” 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2 、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 、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4 、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 - 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 、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 、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7 、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组长:陈巨龙
副组长:季朝平 倪建林
组员:企管部 车间 市场部人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 、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 、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 、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11 、 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1 组长(总经理)
a. 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b. 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
c. 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组员)。
d. 负责带领小组成员实地检查。
2 副组长职责(副总)
a. 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 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3 组员(企管部,车间,市场部人员)
a. 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c. 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 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上级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e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二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十条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取预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勤人员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传达。
第十三条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四
1.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山东鲁成衡器有限公司内对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等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鲁成衡器范围内所有安全台账的控制与管理。
2.1冉凡得负有对安全生产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等组织领导责任。
2.2冉祥起负责组织员工安全手册和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
2.3安全科是安全生产台账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台账的建立、记录、归档、保管及相关的控制管理。
2.4安全科、档案室管理员是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公司安全生产台账的归档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
2.5各安全员负责与本制度相关的安全台账的、归档、使用、保管工作。
3.1总则:公司各部门、班组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
3.2台账种类应包括:。
a)责任书:承包合同、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b)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c)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d)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f)安全记录文件表样。
c)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d)职工工伤保险人员名册(附社保所清单)。
e)安全生产投入各类票据复印件。
f)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清单。
(4)安全组织机构与人员台账。
a)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小组)设置的文件。
b)安全组织网络图。
c)法人代表的职责。
e)工会的安全职责。
f)公司安全员职责。
(5)安全教育台帐:。
b)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c)公司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d)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e)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f)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
g)考核试卷要存档。
(6)事故台帐:。
b)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
c)年度安全事故统计表。
d)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表。
e)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登记表,企业工伤事故报案材料。
f)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
g)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7)安全“三同时”台账。
b)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c)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
d)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e)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f)“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对策表。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安全组织机构与人员台帐:。
a)公司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安全员记入台帐。
b)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12)安全检查台帐:。
h)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
i)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j)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k)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13)隐患治理台帐:。
a)公司应按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要求,凡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
b)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14)事故台帐:。
k)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
l)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
m)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15)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a)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
b)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16)消防台帐:。
a)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b)消防演练情况。
c)消防设施台帐。
d)消防工作会议。
(17)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a)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
b)尘、毒、噪声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18)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a)记录防护用品明细。
b)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19)事故预案台帐:。
a)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a)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
b)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c)走动式巡检情况。
d)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21)安全评价台帐:。
a)每半年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估,有安全评估报告。。
(22)安全技术装备及设施台帐:。
a)建立安全阀。
b)联锁装置。
c)阻火器。
d)烟雾报警器。
e)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23)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a)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
b)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24)安全学习资料档案:。
a)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习资料。
b)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c)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d)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4.1时间:。
(1)按时间以年度为顺序形成的文件,整理、编写相应的目录,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工程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整理、编写相应的目录就归档。
(4)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4.2要求。
(1)总则: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部门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部门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2)材料完整齐全。
(3)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5)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3归档的形式:。
(1)文字档案: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2)音像档案:记录声音或影像的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4.4保管。
(1)安全生产档案,由公司安全科分类专人保管。
(2)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三年以上。
4.5文件的更改。
(1)文件需更改时由提出部门或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制《文件更改通知单》,明确更改原因和更改内容,管代/安全员(管理类文件)或技术负责人(技术类文件)审核批准后实施更改,注明更改状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更改还应经总经理批准。
(2)文件更改以划改或换页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更改以换页的形式进行。安全文件更改后由安全员在《文件更改通知单》“更改记录”栏内签字确认。
4.6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1)安全文件经过多次更改、本次更改内容较多或不适用时,应进行换版。换版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放与新文件相同。安全文件换版后应对其版本状态进行更新。
(2)自新版安全文件实施之日起,原版安全文件自行作废,由安全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加盖“作废”印章后收回销毁。需作为资料档案留存的应加盖“安全资料”印章,以防止误用。
4.7外来文件的控制。
(1)总则:公司引用的外来安全文件(如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标准、监督检验报告等)应予以标识,对其发放进行控制;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购买正式版本。
(2)由安全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编号后按本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使用和换版。
(3)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生产综合办公室进行审核和保管,并在《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对生产设备等专用安全文件由生产部等主管部门进行保管。
4.8安全记录的控制参照《文件控制程序lxhq-wk-2022》有关规定进行。
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或教育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6.4附件4机构与人员-台账。
6.5附件5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6.7附件7安全“三同时”-台账。
6.9附件9操作规程-台账。
6.11附件11相关方管理-台账。
6.13附件13危险源管理-台账。
本制度由冉凡得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
本制度由冉祥起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冉祥起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冉祥起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政令畅通,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班组。
3.1本厂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讨论安全标准化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整改。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六
三、 各车间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六、 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必须层层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七
班组以上部门。
班长以上人员。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加油站站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公司安全会议每月一次,由部长、安全员,站长负责召开,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事业部、加油站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紧急会议视情况由事业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八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我项目部全体职工及各施工队伍要在宣传和保护用品上下功夫,深刻领会“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思想内涵。不走过程、不走形式,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
一、年月份主要是施工前的准备,在此期间项目部投入安全生产经费计划为___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围挡、场地道路硬化、“五小设施”搭设,加工防护棚搭设、临电布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工人入场教育等。
二、年月份主要工程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工程。在这期间,项目部每月根据工程需要投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为___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安全警示、标示牌,电焊等物资。
三、年月份,项目部主要工程基础施工,计划使用资金每月元,主要用于人员教育、更新防护设施、劳保用品、安全警示、标识、横幅等。
四、年月份为雨季期,正是主体施工阶段,项目部计划投入___万元用于脚手架搭设、各类防护设施搭设及更新,重点加强雨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年月为冬季施工期,是主体施工阶段,项目部计划投入___万元,主要用于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投入,如保温、防火、取暖等。
六、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本月项目部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计划投入资金为___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和奖励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项目部提取一定比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备用资金___万),用于防洪演练、消防演练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实际费用投入存在一定误差,项目部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加以调整,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中去。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九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节假日或特殊季节等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职工转换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职工离开岗位工作超过三个月后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
(四)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二)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用同样方式报告内容,立即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所列部门。
(三)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二)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一)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二)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三)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和其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各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进行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一)所有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附表一:技术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
(二)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一)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的消防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三)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四)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五)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六)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七)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第十二条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四)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第十三条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六)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八)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第十四条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一)按照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严格按专业培训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组织上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后,办理登记、发证工作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操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顶替,丢失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否则一律按无证处理。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操作证的复查和再培训工作,过期不复审和再培训的操作人员,证书自动作废,按无证处理。
(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一)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的作业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四)在作业中发生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
(五)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纪律达3次及以上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六)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及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凡特种作业人员,如未征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务工,发生任何问题,均由其本人承担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一)公司一级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工程部实施,安全大检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检查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为依据;文明施工以市建设局文明施工工地检查内容为准,进行安全检查,评分两项汇总分值为各工程队当月安全文明工作情况记录在册,以备总考核。
(三)安全大检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据节假日、季节性的特点增加安全检查的次数,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到场听取整改意见,无故不到将给予相应的罚分和罚款。
2、硬件:为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置防护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向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单,对提出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项目部,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4、检查中对无故无理取闹、不服从合理批评处理的给予从严处罚。
(一)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实施,每周进行一次,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对于专项施工安全检查,每次都必须检查。
(二)检查内容以《建设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为依据,文明施工以项目所在地建设局文明施工检查内容为标准,所查问题记录在安全活动日记上,以备公司检查。
(三)施工队对检查处的施工隐患和不文明施工情况应及时汇报项目经理,给予处理或上报公司,如发现对检查和事故隐患不关心的,公司将给予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将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对问题责任者必须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处罚决定,如有不服或无理取闹者,可上报公司,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二)检查内容为本班组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设备、有关的施工设施,本班组工人安全状况(如戴帽情况等)、身体状况等,所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工地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做好记录,并妥善处理。
(三)班组长如不进行每日安全检查或发现事故隐患不汇报、不采取措施、违章指挥蛮干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检查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一时不能解决的,班组长有权停止隐患范围内的生产,待报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处理。
(五)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尊重班组长所提出的事故隐患和不文明状况的意见,并给予处理,不得借故推托或违章指挥。
(一)对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复查时间及复查人。
(二)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或经整改复查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一)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三)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台帐。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六)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安质科、工程科联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安质科、工程科联合编制,公司安全质量科、工程管理科进行协助。
(一)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质量科、设备材料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科备案。
(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质量科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安全质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工程师,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三)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质量科、工程管理科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质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术科、材料设备科负责人和公司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及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质量科。
(一)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二)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四)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五)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质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轮流参加;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全质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全质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一)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规定,保证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检验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列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四)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五)起重机械设备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六)已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从事新的建筑工程使用前,应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材料科负责填写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如下:
(四)经公司自检,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一)一旦上级有关行政部门下发了淘汰某种工艺、设备、材料的通知和规定,公司必须坚决无条件按通知和规定执行。
(二)公司各职能科室分别建立报废淘汰工艺和设备的台帐,具体为:工程管理科负责淘汰施工工艺的台帐;设备材料科负责建立淘汰材料的台帐和淘汰机械设备的台帐。
(三)各职能科室建立的报废淘汰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台帐,必须送一份到安全质量科留存,由安全质量科检查督促各部门及各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大力推广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达到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提升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其他与本办法相冲突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 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 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 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 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 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 装饰、座位以及地毯, 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 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 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 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 根据档案的内容、 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 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 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 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一、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三、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 得到托修方确认后, 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 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 行保管。
五、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 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四、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一、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二、 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三、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四、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 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一、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二、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三、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四、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 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 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 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 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 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 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 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 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 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 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 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 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 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 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 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 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 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 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 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 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 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 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二、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三、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四、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五、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六、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 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 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平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 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 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 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 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 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 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 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 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 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 (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二、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三、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四、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五、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六、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七、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二、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 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 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三、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四、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六、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七、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 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 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 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第一条 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xx集团、xx股份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产品、活动或过程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公司对安全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一)xx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二)企业发展部是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条件保障部是公司物业服务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职责中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事业部)和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事业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发现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由部门(事业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事业部)负责人给予警告。
1.对公司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
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时,迟到、早退的。
3.安全会议、安全文件或通知内容未按时下达或因传输内容不全面、不准确,造成工作停滞延后、误传误用以及导致重复、浪费的。
4.不能按期按要求传输安全信息,迟报、漏报安全报表的。
5.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重新上岗、转岗,从事存在风险的作业的。
6.部门(事业部)负责人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或未授权他人负责组织部门(事业部)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
7.部门(事业部)确定安全职责或职责不清,造成安全工作推行中出现相互推诿情况的,直接追究部门(事业部)安全负责人责任。
8.未组织相关工作达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未实施预定的管理方案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给予当事人和部门(事业部)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由部门(事业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劝勉谈话,并在部门内部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第二次发现,对当事人和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如果同一部门(事业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起下列情况,扣发部门(事业部)全年安全绩效奖金。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的。
2.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运行的。
3.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4.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5.对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6.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7.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项拒不整改的、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第六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事业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上级部门(事业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应急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对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或违章指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5.对有关部门(事业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拒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7.公司内发生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类似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半年内重复发生的。
8.事故隐患严重,接到公司整改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七条 对三个月间隔内连续发生轻伤事故,或发生重伤人身事故,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依据以上三种情况对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实施额度为月效益工资比例的5%/10%/10%的经济处罚,同时予以通报批评。若在诫勉谈话后,三个月内继续发生以上三类事故,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事故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第八条 公司对各方面举报的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责成或组织相关部门(事业部)予以调查核实,对安全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因安全生产受过公司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部门(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处罚后1年内公司范围的评优、评先活动中,需在申请材料中对接受处罚经历明确披露。隐瞒者情况者,不管何种原因取消其此次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xx集团、xx股份的有关要求、标准等严格执行。本规定未尽之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 名词解释
责任事故:本规定中责任事故是指除自然灾害等本公司内不可抗力以外,因工作人员违章或渎职行为而人为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现象分为四类:
操作性违章:是指在生产工作中,操作者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不遵守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蓄意违章的不安全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违反设备或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或在缺少保证人身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指挥生产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以及其它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生产工作的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规章组织生产或不按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一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二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1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1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1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1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三
1.1 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2 教育培训内容:
a.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1 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2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2.3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2.4 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1 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2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3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3.4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1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2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4.3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1 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b.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d.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e.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f.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2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b.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c.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d.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e.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f.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1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2 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 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7.4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四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广西路凯物流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
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七
(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五)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六)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热门18篇)篇十八
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
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