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感动和共鸣的回应,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和情感的变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读后感样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技巧。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一
我已经很久没哭了,应该差不多快半年了。
不哭,总觉得有点不踏实(特别是像我这种爱哭的人),它也许让你太过于理性,似乎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得一清二楚,而缺少了那份属于自己的感性认识,不恰当的比喻一下,有点像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下午,我看了《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看是说看完了,可觉的没有老师的讲解,心里总是空空的,只把它当作一片普通的小说在进行阅读。
晚上,我一个人看了《十月围城》,也许有了下午的铺垫,晚上不知怎的,竟然哭了。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药》是最能揭露这群看客真面目的一篇文章,华老栓用被统治阶级杀害的革命人夏瑜的鲜血蘸成八血馒头治病。一个革命者为群众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人们当作治病的良药,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意识到了长期的封建统治对人们的伤害有多大,他们渐渐变得麻木而愚昧。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爱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呐喊》这本书也许就是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了。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二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三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呐喊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書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介绍,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書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呐喊的读書笔记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書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四
我的童年是一场梦。是美梦还是噩梦呢,是一场无厘头的,稀里糊涂的梦。是一场再不愿意回去、庆幸终于醒了的梦。
在这场梦中,我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心灵。
我多希望这是一场梦,可又那样的真实,真实的令人毛骨悚然,连每一个细节都那么可怕。
这场梦里的人,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脸,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人性。残忍的人性。
这就是一个这样的梦,关于友谊,关于亲情,关于孤独,关于时光。
透过一个孩子的眼睛, 透过一些零散的、没有日期,没有顺序的语言来编织一个故事,来做一场梦。一个孩子站在我们眼前,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幻影,他孤僻却又渴望友情,他顽劣却有着最真挚的同情心。他的目光冷淡又热情,他满不在乎的看着周围的事,自己却不得不参与其中。他常常坐在遥远的土坡上,安静的看着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表现得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什么也不能引起他的丝毫兴趣,然而,什么也可以引起他的兴趣。透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一个静默的习惯于和死者对话的老人,一个在老人面前虔诚沉静的小孩。我们看到放纵欲望的父亲,与卑微容忍的母亲。我们看到人性中酣畅淋漓的恶,看到贫穷中于此生不甘的反抗。
我们看到的,是土地最真实的孩子,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他们的不羁放荡,都是深深的和土地连在一起的,他们塑造了生活的同时,生活也塑造了他们。他们不会奢望有一天会脱离这种生活,也不会担心有一天会跌入谷底——因为他们就生活在谷底。他们什么都不害怕,他们无所敬畏。因此,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是最露骨的,最彻底的人性。在自己的小社会里,他们可以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地位”畅快淋漓的咒骂,他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性去活,正如孙有元对死亡的执念,正如孙广财对上隔壁寡妇床的执念。他们不懂何谓世人眼光,他们只是自私的守护着自己的那一点点欲望,然后以更加自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许站在我们眼前的这个孩子,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远离了这个地方,远离了这个真实的可怕、到处都赤裸裸地展现着人们丑恶嘴脸的地方。到底还是从这个梦中醒来了。
也许我们都不愿承认,在我们的心里,有那么一个小小角落,里面盛着欲望,盛着丑陋的想法,盛着不敢曝之于光天化日的东西。我们带着虚伪的面具,自我安慰,迎来送往,我们时刻跟自己说,真实一点啊,可是,真实的'样子真的能够被接受吗。或许这个孩子该庆幸,他终于逃离了这个地方,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去生活,但是他也更应该庆幸,他有这样一段时光,能够在戴上面具之前看得清人本身的模样。
法国作家马塞尔布鲁斯特,到了生命最后时光他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的痛苦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或许这是一场痛苦的梦,一场关于黑暗的日子的梦,可是,正是这场梦,这些经历塑造了他,让他有了以后的模样。
你站在高处星光闪耀的地方向下望,对着谷底的人们发出悲悯的叹息,却不知那谷底的人们正以自己的原始的方式享受着生活,抓着原始的信仰绝不会向上望。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五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它带给了我很多,让我受益匪浅。它并不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作品,它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病历本;他描述的不只是社会事件,而是披露封建社会腐朽制度的写照!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跃然纸上。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弃医从文,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哀伤。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正是这样的剧情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本《呐喊》注定从来都是孤善,我们在其中找寻息息相关,仍未足够冷却的时代,又向往着从罅隙中觅得我们知道,却又不知道的传统的桥接。在对于传统的有限接续中,我们每次停下来回头,都会发现,有响亮,但却孤单的呐喊声投诸前方。然而,前方,仍未知晓。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六
晨花初绽,沐着五彩缤纷的日光婀娜多姿地摇曳,待到夕阳西下时分去拾取零落的花蕊。失了份妍丽与美艳,却增了份披着霞光的风韵。这是怎样的心情呢?鲁迅先生说:“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消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描写得最详细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捉虫捕鸟等干的一切趣事,充满童真童趣,生气盎然。再次读后,从中又看出了作者对一些为人处事的批判和对当时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读鲁迅的文章,我深切体会到了他童年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他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曾几何时,我已经离童年远去,但我还时常梦见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在繁忙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上的童年已是一个遥远的梦。重温鲁迅的童年,就仿佛自己的童年正在我眼前微笑。
……。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处;。
……。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朝花夕拾》。这本书是伟大的爱国人士鲁迅先生写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作者的记忆中抄出来的,用许多笔墨、凝练的笔法选取那些刻在记忆深处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细腻地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令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地浓厚了。
文章仅用了寥寥数笔,就刻画出人物的独特性,可以看出作者用笔的高深,写法的精妙,又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朝花夕拾》在写作手法上也可见鲁迅杂文的风格,集各种手法于一体,笔锋或犀利、辛辣,或平实、饱含深情,深切的怀念中见到了鲁迅对国家大事的关怀。
《朝花夕拾》中,有的故事语言简练,取材得当,写的集中、单纯而又丰富;有的故事语言精练,文章细腻有层次;有的故事语言朴实,真切动人,还有的故事语言犀利而幽默,运用浅显的语言,阐明抽象深刻的道理……总的来说,作品的语言犀利、风趣、精炼、自然清新,朴实厚重,读起来真切动人,是现代文学史上回忆性散文的典范。
读完《朝花夕拾》这篇文章后,我深切感受到了作者手法运用的生动形象,更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不少写作的方法,如:常插入与内容相关的名言、典故以及传说等这样可以使文章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我在这部作品中体会到了那个年代的人们所崇尚的真、善、美。
《朝花夕拾》真乃一部好书,在我读到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就有如同在那个年代的那个故事里的感觉,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鲁迅,姓周,本名樟寿,字豫才,后有名树人,发表《狂人日记》始用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著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开山主将,是推进中国新文化发展的旗手。
今天我读了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书中主要内容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的有人说我是愁猫的,那根据自认是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字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好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长不免于弄弄笔墨的,谢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挠痒处的时候少,碰这痛楚的时候多,万一不慎,甚至得罪名人或者更甚至于得罪了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说。
读了这篇文章,作者主要写了自己与狗,猫,鼠之间的事情写的很优美,文笔也很生动,耐人寻味,写作手法很好。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要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的梦想更进一步!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七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书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提升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过呐喊后,我会大声说:“我会努力!”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狂人日记》。《呐喊》作品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注意。”当时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是人“病态”灵魂。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短篇小说结集,作者真实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语气,激励当时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九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与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与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一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中国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二
假期读了鲁迅《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大文学家,所以他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东西,只能简单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东西都差不多,最起码在我眼里都是差不多。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悲哀。黑暗登记制度,不平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物质愈糊涂,祥林嫂无奈,与那个时候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作品里,表现是他那忧国忧民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热爱。他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第一声春雷。他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呐喊,唤醒麻木灵魂,被压迫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吧,那个时候中国人是愚昧,那个时候中国是黑暗……。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三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四
鲁迅的《狂人日记》中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的病人在他的世界只有吃人二字,他的哥哥要吃他,妹妹也似乎曾被自己不知觉地吃。
他眼前有的只是青面獠牙,血淋淋的凶器,头脑里是无限的恐惧。紧张、不安让他活的如同黑白昼夜颠倒一般,残破不堪。还有一群小孩,居然也面色奇怪,在他后面指指点点。
无知的孩子深受已被世俗恶化的大人所毒害,孩子的指指点点让人可悲。作者竭力的想从深渊把这些孩子拉出来。否则,他们也将成为“吃人”的人。
不仅把别人吞噬,也一步一步被别人吞噬,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没有思想的魔鬼。多么可怕!多么悲哀!作者竭尽全力地呐喊,唤醒无知的孩子,“救救孩子。”
一个有力的呐喊,让封建制度颤抖起来!也是在读了《头发的故事》之后我愈加对旧社会制度深恶痛绝,我才明白在那时头发似乎比命还重要。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老百姓在夹缝中求生存,谁都得罪不得!留辫子被人嘲笑,不留被人嘲笑。
甚至留辫子被杀,不留辫子也被杀。无论做什么,都会粉身碎骨。愚昧无知的旧社会,如同黑暗中咆哮的猛虎,长着獠牙的恶龙微微一动就能把人打下地狱。
作者无尽地呐喊,企图把人们从黑暗中拉出。我看见了作者的愤怒,他对日益成沦的旧社会批判,他要改变人们精神,振作!振作!改变中国的面貌。
这本小说中的批判,讽刺无时不在但作者也往里夹杂一些美好的东西,《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时,还没有接触到《呐喊》这本书,也不了解它的背景,只一味沉静在书中的内容而已。感受着作者写出的童年乐趣。
去鲁镇和小伙伴挖蚯蚓,钓虾,还有所盼望的社戏。母亲不许晚上去,就生气,不吃饭,不钓虾。最后亏得几个同伴打包票,也就不再驳回了。踏着月色,跳下船去,有说有笑。
麦豆水草散发清香,横笛悠扬婉转。到了演社戏的戏台,看了一会戏累了,大家又回去了。大家在船上唱歌,小船悠悠往松柏林前进。这时候想到了吃罗汉豆,一行人朝着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田里划去。
田里采豆,船上煮豆。不就豆熟了,大家吃完,回家便去睡了。第二天六一公公知道后也没骂,而是端了一大碗煮熟的罗汉却从此也再没吃到与那夜一样香的罗汉豆了。
想到这里,也不禁让人回味自己的童年。而真正看过简介之后知道那是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向往。
怀念他在鲁镇这段日子与小伙伴们的友谊,农村人民质朴纯厚的个性,向往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所谓的黑暗纷争更是没有。
文章中作者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从中我看出了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忧伤,他对童年生活的留恋与不舍。
而童年生活恰好与作者者长大后封建愚昧的旧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作者长大后社会中的关系却如《狂人日记》中所写道“最可怜是我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宜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
何等可悲,可泣!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提防着,与别人之间的友谊也可想而知。作者又一次无形地呐喊!庆幸的是作者的“呐喊”成功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醒了过来,发奋图强,那个曾经千疮百孔的中国崛起了!
虽然鲁迅已不在,但我想替他再次的呐喊:“中华民族脱离旧社会的苦海了,中国复兴了!”希望在冥冥之中你能听见我呼喊,希望所有的华夏儿女能把鲁迅“呐喊”精神永远流传!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实用15篇)篇十五
第一次听《红高粱》这部电影是很久以前,第一次看却是今天,很多人对它的评论有好有坏,有支持有贬值,我也想谈谈自己的一下感想,随笔而已。习惯每次看完电影或者书籍在日记本上写自己的观后感及读后感,今天开始,借此当笔记本了。
电影还是张艺谋导演的,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很多,经典也很多,被夸被捧,被骂被喷,人家都不在意,电影看的不多,但是挺喜欢这人,真实在。主演是巩俐和姜文他们,都是喜欢的演员,还是演着他们喜欢的戏,搭配很好。电影改编自莫言的书,这还是第一次看莫言的书哩,一个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男人牛不牛逼呢?他的文到底有多厉害呢?通过电影看到很透彻,是个牛逼的人,文简单透彻,铺张有序,一点都不浪费。电影时间不长,是我最喜欢的,可以慢慢看,又不会好去整个下午。故事大概就是个爱情故事,但是又不是爱情故事,背景是那个贫困的中国,没有日本侵华时,开心幸福生活,每个人都活成自己要的样子,九儿也好,罗汉大哥又或者三炮;最为触动的是老屠夫被逼去剥三炮的皮,而三炮是因为反抗日本人得到的下场,老屠夫摸了摸他的头,被打死,不起眼的伙计为了不被杀活剥了罗汉大哥。人们常批判的'两种人是三炮和伙计这样的人,会为老屠夫这种人而伤心流泪,尤其是在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人的言论都可以被看到,有很多争论,说好的说不好的太多,都是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很好,不说出来也没有关系,只要别强加给别人就好了。而我个人,还是喜欢三炮那种人,却又不批判伙计那种人,不知道这算有自己的观点还是没有,但是大体就是这样子,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大概是因为看到了人情冷暖,有些人一定要把自己的强显现出来,甚至不惜伤害他人,当自己所遵守的自尊被践踏时,也不愿意低下头颅吧,有的人,能为了活着可以不去在乎别人的死活。这样的人,他们好吗?不好!能避免吗?不能!要接受这样的现实吗?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