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地方,我们时常需要总结学校生活中的点滴收获。这是一些学生对学校的感悟和心得,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一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二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三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四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校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95人,有教职员工44人,其中,教师32人,共有专用校车4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8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爱心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六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3.学校从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学生不超45人,达到了有关要求。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5.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尽可能多的配足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教师执教。相关设施设备达到有关要求。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在全学年的.大多数时间实行“四二”制作息安排,以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充分的社团活动时间。推行“一踢两跳”运动,蓬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和体艺“2+1”测试活动,开好运动会,组织第三届跳长绳比赛,抓好田径队训练。
7.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学习时间,我校制定了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表。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加强每周的值周值日巡查,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8.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9.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鼓励各班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教导处对学生的作业量每学期进行抽查并在网上晒出来,每到期中对学生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负担过重情况。
10.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定菜单下的用书。我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我校每学期开展1次征求家长及不同层次学生意见活动,对于相关意见及时汇总,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或全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管理,严格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资格公布制度,规范其办学行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规范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秘职成〔20xx〕27号)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中职学校办学资质清查规范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市拥有高职、高专院校2所,即x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7300余人,教职工313人)、xx师专(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336人);中等职业学校23所(其中国家级重点4所、省级重点2所、民办学校6所),在校生6、8万人、教职工2649人,成人高校1所,在籍学员11000人。我市23所中职学校现开设51个专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实习实训条件、图书资料、教师配备等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办学资质清查工作。为做好我市中职学校开展办学资质清查规范专业设置工作,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专业重复设置,实行错位竞争,市教育局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各县区、中职学校要严格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规范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xx年修订)》和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逐条进行自查。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纳入这次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范围的是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清查的内容包括办学资质清查和专业设置清理。整个清查工作在学校自查基础上进行。在各县区区域内的中职学校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管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办学经费保证等方面进行逐校检查评估,对学校开设的专业名称、代码、在校生规模、实习实训条件、图书资料、教师配备、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三是公布清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经认真审核,以下学校和专业符合规定,具备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和招生专业资格,待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八
根据《费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目标综合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及标准,对照我校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在自查中做到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把自查过程作为总结工作,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对干部职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认真组织政治理论考试。此项自评分。
梁邱一中班子团结协作,根据建立德育、综治安全、信访、计生等工作小组,完善上下班、学习、党组织生活、考勤、文书档案、财务、党风廉政等工作制度,从而为我镇教育文明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心校结合自身实际,把目标责任书中的九大项指标要求与辖区中小学签订了教育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此项自评分分。
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主管领导和专干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层层签订责任状,奖罚兑现。此项自评分分。
制定了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计划,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养成教育工作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抓好文明学校的复查、管理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此项自查自评得分。
仪器设备、图书、专门实验室设备有实物账、经费账、分配单;实验室有实验登记本、专门实验室有使用登记本,有贵重设备登记本,化学药品使用登记本。
此项自评分分。
学校行政领导和广大教职工,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种表册要按规定填写准确,按时上交。按规定选派教师参加名级各类培训,培训资料整理规档。做好老龄工作,按文件落实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特遇,认真做好老龄服务工作,及时开展各项活动。此项自评分分。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做到人员分工责权明确,收支账目清楚明白,财会档案规范完整,内控监督措施得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收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有关文件及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收费收入全额纳入会计核算,用途公开,合理。杜绝“乱收费、收费乱”现象。“两免一补”工作管理规范。此项自评分分。
坚持“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并有登记,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方案。建立校园管理、维护制度,校园环境管理事事有人管。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和文化工作,育人氛围浓厚。学校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教室、各类办公房窗明几净;环境绿化美化;寝室按“五线谱”标准整理。食堂什物摆放井然有序,地面洁净,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加了有关培训。此项自评分分。
搞好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按要求完成县、局规定的报刊发行任务。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报道和在网站上发稿须完成规定任务,其中《法制日报》、《科教新报》各用稿2篇。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九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一
目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系统均部署在局虚拟化平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云平台软硬件系统需求较大。数据容量占用云平台存储空间较多,目前存储采用存储虚拟化网关下面挂接两台阵列存储。同时,利旧一台阵列存储。通过fc网络互连业务系统。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及即将开展的农房登记、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登记等业务,数据量的将持续增长,原双活存储空间不足,档案扫描存储老旧,造成: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放置的双活存储空间有限,无法承载更多的业务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电子档案放置的档案存储老旧,存在单点故障隐患,一旦出现故障会发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更好解决后期新增业务系统增加的数据容量。对目前双活存储及档案扫描存储进行扩容、更新改造。在原有存储的基础上,新增一套华为oceanstor双活存储承载虚拟化平台的业务系统数据,将存储直接部署在目前的虚拟化层中,通过光纤交换机和虚拟化主机互联,并将部分业务放在新增的双活存储上,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系统存储的压力,通过购买虚拟化网关授权对原有存储剩余空间充分利用,使存储数据能力和安全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增的两台华为oceanstor5210v5enhanced存储,每台存储配置12块8t硬盘,存储包括2套基本授权和2套双活授权,还配置一台华为2288hv5服务器作为仲裁服务器,将这些设备与作为深信服超融合的外置存储,实现存储级的双活,任意一台存储损坏或故障都不影响前端业务的数据访问,所有io都会自动引导到另外一台存储上,全程无须人工干预,由存储底层来实现,从而保障了业务连续性,使得业务能永续稳定的运行。
本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0万元,截止20xx年底已使用项目资金74.5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
1.需实现的总体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提速增效。
2.20xx年年初设立的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推进不动产3.0系统的全面实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速增效。
3.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预算执行率未达100%,系项目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方通过使用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专项资金,已完成了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的全部任务。同时评价发现,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为74.58万元,年底项目完成支付,支付比率是100%,预算执行率为93.25%。
建议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增强部门预算的预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的精准度。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二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三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韶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韶山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实施的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后期评价。
市统计局对提供的与本次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市统计局的绩效自评资料,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簿、会计报表,采取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作用效果情况资料,最终形成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
韶山市统计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统计股、统计执法监督股(审批服务股)。
2、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职责内国家、省、湘潭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参与配合国家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及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其他多领域的统计调查、抽样调查。
(5)统一收集、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相关统计资料。
(6)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7)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
(9)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推进现代计算机和数据传输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统计局是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社会宣传、普查内容指导、普查员选聘、集中登记、仪式启动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项目资本金基本情况。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
(3)韶山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韶政发[20xx]4号)等文件。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范围及成果。
(1)主要内容: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2)涉及范围:普查标准时点在韶山市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实施成果: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掌握了韶山人口的基本情况,为今后研究制定韶山市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提供依据,项目的实施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确保相关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完成普查标准时点(20xx年11月1日零时)辖区内的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全面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人口普查结果将作为未来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将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重大效益。
开展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技术层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
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方法和过程如下:
(一)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使用、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监督、财务管理和项目绩效中社会效益、时效质量、预算成本、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初稿,形成正式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
2、实地调查。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市统计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数据采集。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分析核对。根据财务、统计数据对参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普查员、居民群众进行抽查,对普查员费用的发放、普查的方法和次数等进行核实。
5、问卷调查。对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及单位员工等进行问卷调查。
6、归纳汇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收集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包括整理资料、数据分析、交流补充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等。
7、形成正式报告。包括与被评价单位交流、修改报告、提交正式评价报告等。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止,本项目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确认。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100/100*100%=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00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表:
略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资金/财政拨付资金)×100%=100/100*100%=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度,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流程合规,经市统计局呈报市财政局、市政府追加预算批准立项。经核实,经费已全额拨款到位,拨付率为100.00%,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费用开支具体用途除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间接费用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导致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不明晰,分摊比例依据不充分外,整个项目的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基本健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推动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均设立了普查工作组;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普查办事员,同时通过培训聘用了446人为本次普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健全沟通协调服务机制,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宣传发动和普查组织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顺利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确保完成该项任务,市统计局采取了各种管理措施,按照市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摸清核定村级及以上区划名称、地址代码和村级城乡属性;核实修订普查区及以上各级区域边界;建立健全全市人口档案等基本情况,为韶山市制定人口政策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1)编制了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自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启动后,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完成任务的要求,对各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以统计局为例,其职责分工为:牵头做好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组织综合试点;负责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普查宣传及普查物资发放;负责普查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行为;负责人口普查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
(2)人口普查项目资金设立专账核算,统一由单位财务负责,各项支出费用由经办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付款。
(3)登记复查与质量抽查。开展入户登记宣传、编制、上报户主底册的情况摸底后,统计局对短表登记、长表抽样登记、比对复查上报;实施了事后质量抽查及结果汇总等监督检查环节。
(4)集中编码与验收。审核后的普查数据由职业编码员进行集中编码,分类对主要数据和全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验收后,通过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予以发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基本上按照预算要求履行,预算支出范围较为合理,预算支出100.00万元项目明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经费为100.00万元,无节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通过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已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
统计局及各部门通过各种举措,依法科学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及表彰,已被推荐正在申请“全国人口普查优秀项目”,完成质量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韶山市政府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文件精神,普查工作科学依法,数据质量真实可靠,普查公报汇总显示全市常住人口103357人,共有家庭户34243户;具体指标数据详实清晰,如:乡镇人口分布、人口性别构成、人口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等,摸清了家底,实现了预期项目总目标。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人口普查是一项国民任务,是对我国居住人口进行的一次大型社情统计;这对我国了解人口数量和国情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将在十年内为国家研究制定我国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具有深远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次绩效评价为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构成,每个指标均明确了评价标准、分配了相应的权重。评价内容包括了从项目决策到项目管理再到项目产出绩效的全过程。具体分类指标及得分情况如下:
略
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这是一次全国性大型社情普查工作,是摸清我国现有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实施,项目切实可行。评价人员关注到项目实施过程未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但费用列支有瑕疵,所报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列支内容不清晰。
本次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94.1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实施单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各阶段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查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转发和下达了做好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划分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了组织领导、力量保障、经费保障工作,全市上下同心合力,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办事,广泛宣传发动,为完成人口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明确职责,强化“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按照普查工作统一安排,实施单位有序组织开展了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实施单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相关工作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抽调、选聘了一批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且善于做群众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普查工作人员。通过乡镇集中培训或派人分片包干到村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对“两员”开展普查方案及各项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使“两员”熟悉规范流程,知晓适用表种、熟知普查指标内涵,共计培训“两员”1300余人次,并全部签订了保密协议。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普查工作氛围。为提高市民对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增强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度,确保普查质量,实施单位举行了“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通过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合体宣传,制作了“我陪妈妈去普查”、“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普查做贡献”等宣传视频,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海报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美篇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创新开发利用快递车、外卖车等方式进行流动宣传;结合“送戏下乡”到乡镇、村社区开展人口普查有奖问答活动;在街道、社区、公交站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在宾馆、大型超市、门店、移动公司等led屏上显示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支持”。
4、多措并举,开展普查专项活动。20xx年3月召开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员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6月在清溪镇火车站社区专场开展了普查专项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奠定了基础;20xx年11月在市火车站广场举办了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主要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市级领导带头进行现场登记。
5、群众满意度分析。评价现场通过对周边居民发放20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为市统计局普查工作实施后其普查启动时间、普查信息来源、信息采集服务、普查结果关注度、普查工作的效率是否满意、上门次数、普查信息和数据上报的采用方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统计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根据问卷调查选项汇总统计,其中非常满意、非常关注占比为100%。本次问卷调查除普查人员上门次数出现答错选项外,其他综合整体选项情况满意度为100.00%,综合整体选项情况该项目群众整体满意度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自评报告质量不高。市统计局实施单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现场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发现以下内容有待完善:一是内容过于简易粗糙;二是缺少项目管理方面内容的分析,仅对资金管理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三是项目绩效意识有待加强。
(2)普查“两员”业务水平有差异。普查“两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普查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未真正理解,造成填报差错较多,给质量控制工作增加了难度,数据审核验收压力加大。
(3)普查干部工作叠加,顾此失彼,项目管理有瑕疵。乡镇或单位普查从领导、分管负责人到普通的普查工作干部,由于工作叠加、分身乏术、顾此失彼现象出现较多,造成普查指标误差现象也较多、比对复查清单量大,给普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项目管理有瑕疵。
2、相关建议。
(1)建议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加强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实施单位项目管理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要保证格式规范、内容细致详实,报告相关数据有佐证材料支撑,做到数据真实、问题全面具体、建议可行、整改措施得当、全面提升自评报告质量。
(2)建议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在普查国情的项目上加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不断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无。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四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五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六
(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文件要求,特申请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20xx年度年初预算400万元均用于本单位项目开展需要的劳务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使用执行率为100%,顺利保障了单位20xx年度各项项目调度等工作的开展。
(二)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五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xx年阶段性目标为完成七人普数据审核、上报以及资料开发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评价我单位开展项目的专项经费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的工作。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普查小区数据质量做为评价对象,依据上级相关文件,以公开公正、系统性、绩效相关等原则做出科学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略
3.项目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计划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分方法。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总分共计100分。
4.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预算等数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如下:1.核实数据。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3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五河县统计局20xx年项目经自评,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打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
评分情况如下:
略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文件要求,特申请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总额为400万元,已使用399.80万元,资金使用率99.95%。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加强项目管理,通过培训、指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经费的规范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对全县人口的全面普查,覆盖2160个普查小区,按照上级要求按规定时间点完成了各阶段工作,全部数据通过上级审核后上报。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掌握了我县人口情况,为政府各项决策提供了依据,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一)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交流,注重反思。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重视与涉及部门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宏观,无法具体到量化指标,无法体现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水平,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2.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制定完善各类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等加强对项目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无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七
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统计股、行政审批股、车管维管股、法规股、安全稽查股、站点建设股、驾培管理股、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货运股,驻站管理办公室2个,片区稽查队4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法规授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共核定编制55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在职44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110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89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110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4万元,占69%;项目支出342.75万元,占31%。
我单位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3个,其中: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在1-12月份执行数为66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100%;驻村工作经费项目在1-12月份执行数为1.9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100%;公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在1-12月份执行数为4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100%。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指标正常合理,与预期目标相契合。
(一)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并按照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严格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20xx年按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绩效目标。本单位自评质量合格、绩效目标及自评公开、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完成了目标,无违规记录。
(三)综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xx年预、决算、“三公经费”、资产管理、政务信息等均按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相关单位对单位的审计、财政监督。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
(四)综合绩效情况。
1.本部门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性,实现了收支基本平衡。
2.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情况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在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模板18篇)篇十八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新桥村80号,是一个中型提水灌溉工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离退休职工24人。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泵站运行计划,落实监测管理维护责任,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负责泵站其他开发工程。内设机构:办公室、供水生产室、财务室。全部纳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
(2)项目任务:本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为保护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2)通过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好20xx年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全站职工,各个岗位根据工作实际,有时俱进,按时完成泵站日常维修养护,抓好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xx年度本单位泵站运行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年度预算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及制度,对项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语句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实及时规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单位在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上,根据相关规定及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项资金的支出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20xx年度预算批复项目预算12.00万元,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按照年初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按进度对公用、泵站运行费项目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四)项目效果情况。
本单位20xx年度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制度,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本部门项目的完成,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由显著效益。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完善内控建设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强新政策规定等业务学习,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分析,掌握进度,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工作质量不高,后续管理及维修养护有待加强;水利基础不强,项目资金有限,投入力度仍需要加大。
1、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