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月将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为我们的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收益。在服务月活动中,不仅有大众参与,还有许多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以下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感言和参与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促进转型升级,经乙方申请,吴江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团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特签订以下顾问协议:
1、企业发展规划。为企业提供政策、行业、市场、途径、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企业资本运作。听取企业资本运作方向、方案,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出操作建议,帮助引进专业机构。
4、企业信息化。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提供政策咨询,提出信息化推进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重点环节,帮助推荐优秀的信息化服务商。
5、企业财务顾问。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核算过程、岗位设置和财务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推荐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机构。
6、组织机构设置。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的构架提出具体的意见。
7、企业培训咨询。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帮助制定企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培训计划,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服务,或者推荐专业培训机构。
8、企业流程再造。全面解析企业生产管理流程,提出企业流程再造意见,提升企业精益华管理水平。
9、思想交流。根据企业家的需要,随时提供企业家思想交流服务,为企业家减压解惑。
10、其他企业需要的咨询服务。
二、责任义务。
1、顾问团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如果要使用顾问案例,必须征得企业的同意。
2、顾问团提供的政策咨询,企业需要到有权部门进行确认,以有权部门的政策为准。
3、顾问团推荐的服务机构,只是供企业参考,顾问团不参与具体的服务协议协商问题。
4、顾问团只提供公益服务,不提供有偿服务。
5、顾问团及任何顾问,不得接受企业的报酬。
6、顾问团提供的建议,仅作为企业决策参考,不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顾问团提供的服务,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
8、企业必须向顾问团提供全面真实的资料,以便于顾问团提出专业意见。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调。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二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合作乙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甲方:
乙方: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年月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四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4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xx年4月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五
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贷款行: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借款人因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行经审查,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贷款用途。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确定: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和划付。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完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贷款行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下列第____款规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1.分次划付,具体划付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六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不定日分次划付:
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划付,具体的次数、金额、期限以划。
付时的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一经划出贷款行,即视为贷款已经放款,该笔贷款从划出之日起开始计息。
第四章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第五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所发放的贷款向贷款行支付贷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采取___________(固定/浮动)利率。
1、若采取固定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____%。
c: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_%。
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c: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ceblpr):___%。
利率调整周期为。
3、(1)本合同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政策,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利率标准,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2)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础利率的,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如人民银行宣布取消(或不再更新)对应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采用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如届时全国间同业拆借中心取消(或不再更新)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则采用届时乙方发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贷款币种为外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在相关利息期的报价日上午11点整(伦敦时间),没有一家相关银行向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市场的主要银行就美元存款利率报价,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替代利率;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款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按上述相同的上/下浮比率/数值,确定本合同新的贷款利率。贷款行做出调整前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并有权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或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_____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贷款划出贷款行之日起,按照实际划出贷款行账户的贷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30%-50%)。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照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50%-100%)。
第十条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行有权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贷款资金发放、支付和使用。
第十一条除非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否则贷款行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列之任一违约事件;。
在满足上述提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行可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安排划付贷款至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的支付应接受贷款行的管理和控制。借款人应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账户并同意由贷款行实施监控,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总投资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为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贷款行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支付条件。
(1)受托支付条件:借款人同意,对于单笔金额超过贷款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较低金额为限)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取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调低该单笔支付金额起算点。
(2)自主支付条件:对于上述受托支付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形,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要求。
(1)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即借款人同意委托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并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实行实贷实付原则,即贷款发放后立即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借款人应按贷款行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的贷款用途及提款条件的相关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出具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关于项目进度的共同签证单)、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账户信息,贷款行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发放并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因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成功或错误而引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行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项目进度,并出具共同签证单。
对于应当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当使用符合贷款行要求格式的《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作为支付款项的唯一凭证,否则导致延迟付款、拒绝付款、退票、追索、赔偿等后果的,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即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贷款发放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交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贷款行审核同意后,按照该支付计划的要求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上述贷款发放账户,借款人应按照提交的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按每__________(月/季)向贷款行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对于因借款人变更用款计划,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符合借款人自主支付条件的,应采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款计划变更证明材料。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行有权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不按合同该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3)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行受托支付。
第六章还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援用前款约定而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贷款项目收入账户,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将项目收入及借款人收入存入该账户。借款人同意贷款行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直接将项目收入账户的资金划至本合同约定的还款准备金账户。
(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1、适用;2、不适用。)。
第十五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年月日前万元。
若遇还款日为非贷款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贷款行工作日还款,该非贷款行工作日计入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借款人在偿还最后一期贷款本金时,应利随本清。
项目技术建成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第十六条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该账户信息如下: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还款准备金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不预售支票。
借款人开立的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同时,该账户内的资金支付须逐笔经贷款行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借款人应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还款准备金账户的比例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
第十八条借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和借据/贷款凭证上记载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应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本金或其他款项,并采取以下方式归还贷款:【】1、授权贷款行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借款人账户中主动划收;2、自行还款。
第十九条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贷款行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行处或贷款行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依次扣收借款人应付费用、贷款利息及复利、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复利,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贷款行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行的书面同意。
提前归还贷款时的利息计收标准为【】:
1、对于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用款期限,相应折算成同期限的贷款利率计算本息。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个贷款行营业日正式向贷款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同意的,由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七章还贷保障(担保)。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贷款行与担保人应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合同的公证、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借款合同展期的,借款人、担保人应确保继续在借款展期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在借款展期内持续有效。
第八章费用的承担和补偿。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一经贷款行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行全额支付和补偿贷款行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
第九章借款人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第三十条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并加盖借款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贷款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该财务报表在出具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国家对借款人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借款人符合该要求。
第三十五条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借款人、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十八条对于已足额到位的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借款人应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九条借款人应当积极配合贷款行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四十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或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
第四十一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要求项目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
第四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自行或要求项目相关方为贷款项目投保商业保险并及时续展,并明确将贷款行作为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应经贷款行认可并交由贷款行执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确保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贷款项目的保险。
第四十三条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在签署的与贷款项目有关合同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项目付款方应将所有项目收入划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收入账户。
第四十四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借款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第四十五条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第四十六条借款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前,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借款人将随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借款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四十八条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之要求,如实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或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贷款行的调查和审查。借款人如属于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应依据该《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向贷款行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五十条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及履约情况、整体现金流以及贷款的相关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并有义务按月向贷款行提供最近一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或其他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资料。
第五十一条如贷款项目发起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行对项目发起人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检查及监督。
第五十二条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贷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收入现金流的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
第五十三条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四条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贷款行权益的行动等重大事项时,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行,并经贷款行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第五十五条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贷款行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抵押或质押。
第五十六条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七条如贷款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行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借款人应确保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贷款行要求的相应担保。
第五十八条借款人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项下之贷款在任何时候均按贷款行的全权决定发放;该贷款接受贷款行在其全权决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以决定是否继续给予借款人任何形式之贷款。贷款行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全部或部分贷款,取消借款人对贷款的任何进一步使用,而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只要贷款尚未发放,贷款行均有权随时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并取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全部或部分。
第十章违约事件与风险处置。
第五十九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提供的申贷文件信息、资料失真,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5.借款人向贷款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贷款行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6.借款人或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7.借款人未遵守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未遵守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8.借款人、贷款项目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
9.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0.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11.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贬值、毁损或灭失。
12.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兼并、收购重组、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化、贷款行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时,未能做出令贷款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13.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吊销和注销。
14.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行:
(1)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2)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3)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15.借款人涉及将会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6.借款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监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7.借款人作为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或者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18.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补救。
19.借款人出现第十二条第3款所列情形;。
20.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六十条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行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风险处置措施:
1.停止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划付与支用;。
3.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
5.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6、对借款人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7.贷款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章其他。
第六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变动情况,借款人同意并应配合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的相关检查,并按贷款行要求向贷款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六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了解到的对方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借款人有关情况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未经贷款行事先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六十四条无需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贷款行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只需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十五条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同贷款行所欠借款人的任何债务相抵销。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借款人对其支付给贷款行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支付一笔额外的款项,以保证贷款行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
第六十六条贷款行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贷款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贷款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六十八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双方有效签署。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对本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处手写内容与本合同印刷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十一条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贷款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四章附件。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________份、贷款行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签订。
第七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借款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行实现债权的情形时,贷款行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对贷款行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贷款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间: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六
甲方:
乙方:
现有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公司融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为甲方推荐上述项目,并保证在操作过程中不涉及违法行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刑事、民事责任。
2.融资总额及放款时间最终以资金方与用款方签定的融资协议书正本为准,本项目无论成功与否,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根据相关规定,操作成功甲方在收到相应回报的同时,甲方承诺将本项目%支付给乙方作为佣金,并同时划拨到乙方指定账户;此项目资金若分批到位,在甲方分批收取项目合同中规定服务费后,分批支付乙方当次操作%作为佣金。
4.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并保证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单方向第三者透露本协议任何条款。
5.如甲方违约,甲方将本项目总额度作为违约金无条件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特殊原因此项目未能完成,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半年内如再次与本项目进行同等方式贷款合作,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规定佣金。
7.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或乙方不能履约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果的以地方法院为仲裁机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七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xxx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3[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2.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号:x。
银行帐户:x。
4.1.5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九
甲方: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项目融资授权协议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年月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年月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
文书帮合同专区提醒各位朋友,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在此,特意整理了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欢迎各位欣赏和借鉴。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年 4 月 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融资,并提供期间内的相关融资顾问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账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1、合作期限为壹拾伍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三年建设期不回报,第四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20__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参与上述项目融资的全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签署项目意见书、项目考察、项目谈判、签订融资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为是辅助性的。项目融资的成功全赖于甲方项目团队的素质及与融资商的诚信协商和项目本身。
5、乙方对知悉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有保密的责任。
6、乙方在整个融资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甲方在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当日,即应通过银行划帐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融资顾问费金额为实际融资额的2%。若资金是分期到帐的,则融资顾问费也相应分期支付。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北京市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撤消的融资顾问费支付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配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时间:时间: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____影视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借款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主;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贷款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合作意向尽快达成。
1、乙方的项目内容为:____;
2、乙方的项目总融资、借款为:____;
3、乙方的项目总融资、借款期限为:____。
1、积极的对乙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贷款方的认可;
2、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3、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乙方自身的机密文件、资料、剧本、计划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3、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负责,并确保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完全合法;
7、乙方与投资、贷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融资服务费,乙方应在融资借贷到位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
3、除上述金额外,乙方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差旅费)。
3、乙方与投资方、贷款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向甲方履行完毕相关咨询顾问费用的支付,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甲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服务费的____%计算。
4、乙方未如约支付费用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可依据服务费____%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份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三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责任。
4、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的运作、信息披露等有关事宜提供咨询服务;。
5、对甲方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之关联交易出具咨询顾问报告;。
6、有义务在对甲方的经营、财务及法律状况进行调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指定专门人员,组建工作班子,从事上述各项工作。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乙方责任(即工作内容),以及对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预算结果,并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咨询顾问的咨询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费用分为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本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用总额的50%,收购兼并协议签署后的7日内,由甲方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违约责任。
2、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工作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仟之五算罚息,直至实际支付止。
五、甲方承诺。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诺以本次合作为基础,在甲方收购兼并项目中将选择乙方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有关开户银行及联络方式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x年月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五
乙方:xx管理顾问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企业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的附件《项目建议书》记述的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度实施管理咨询项目。
三、本咨询项目的工作时间按每周五个工作日计算,从乙方项目组正式进驻甲方现场开始,到乙方提交正式咨询报告止(具体时间为1999年月日至月日),共计40个工作日。其中,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进度安排,以保证项目质量。
四、乙方应在甲方预付款到帐后三日内派出项目组进驻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实施项目。
五、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项目支持:。
1、指定1-2人加入项目组配合乙方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管理项目有关的以及有助于对甲方获得全面了解的各种真实完整的资料。
3、根据具体条件提供计算机和通讯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为乙方食、宿、交通提供方便,并采用包干形式承担此部分费用(见项目建议书)。经双方协商,甲方亦可将此费用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包干使用。
六、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开始时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料清单。
七、乙方在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进行解释后,甲方应在五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与乙方共同修改报告,最后由乙方按照咨询服务业的标准定稿。
八、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在对咨询文本进行修订后,即作为正式文本提交甲方,甲方应就最终完成情况向乙方签写报告正式文本收取确认书。
九、本咨询项目的成果即最后文本的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咨询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向其它咨询类公司和投资类公司公开。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授、文字资料、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就双方合作有关事项泄密。这些事项包括:。
1、甲方委托事项,包括甲方公司名称、委托内容以及项目建议书的所有内容;。
2、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企业战略、财务、融资渠道与安排、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各种规章制度、人事状况及其变动,直至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资料等。
3、咨询、诊断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议和方案。
十一、本项目咨询费用为壹拾贰万圆整(rmb120,000.00),分两次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作为预付款。余款于正式报告的文本提交给甲方之日支付。
十二、乙方咨询顾问往返于京杭之间的交通费用和在杭的食宿费用根据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项目建议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浙江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北京xx经纬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六
委托方:(甲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方:(乙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领域的咨询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这一委托。
第二条、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甲方的顾问,将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服务。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2、为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谨勉尽责,及时有效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资料、信息、数据以及本合同执行中所形成的有关方案、资料、数据;乙方不得将之提供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除了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3、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对其在本合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本合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上述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和工作时间提供顾问服务;。
7、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及能力,能够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顾问费金额与支付办法。
一、双方约定顾问费总额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用总额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万元)。
二、顾问费用支付时间【】。
三、顾问费支付办法:【】。
四、乙方在每次支付日前应向甲方提供应支付顾问费数额的合法票据,甲方应在收到票据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每次顾问费。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五、乙方为甲方开展顾问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方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等。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尽职尽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顾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按根据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有关款项,每逾期一周,应按照应付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合同解除。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数据及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非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亦不构成任何合股、合营、合伙等关系,甲方与乙方彼此之间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和传真),并按照本合同首页处写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当日起2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顾问简历封面。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在本协议期内(即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1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1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1名项目文案专员、1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甲、乙双方将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xx年销售指标6亿元,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xx年6月30日止。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xxxx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xxxx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八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管理及顾问协议书。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商业项目提供全程商业顾问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商业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项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委托的形式”确立合作的内容及目标,以委托全程顾问、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商业规划、招商、营销推广、开业筹备、商业管理等商业方面的全程服务工作。
3、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按照商业管理体系系统化专家输出的模式,于年月日前派驻专家商业工作人员3人到达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商业工作服务和指导;乙方进驻项目后,协助甲方招聘、组成不少于6人的先期项目筹备基层团队(招商人员4名,平面设计、文案策划各1名)配合乙方的具体工作开展,并接受乙方的培训、指导和统一管理。
4、在合作期间,乙方除派驻上款规定的项目常驻专家顾问外,外围专家顾问(王鑫先生等人员)亦应根据项目需要到甲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在涉及甲方项目重大决议时参加指导。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提供相关的合作服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二个阶段为项目招商、开业筹备阶段,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本阶段建议招商4个月、商家二次装修预留2个月;如因项目的工程、基础配套建设、整体装修、装饰未在双方约定的项目整体开业期完工、交房,达到商家入驻及项目整体开业条件,甲乙双方应跟据实际情况客观商定,将此阶段时间予以顺延)。
第三个阶段为项目开业后的阶段性委托管理阶段,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本着为项目负责的原则,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或开业前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第四条:顾问管理内容。
乙方提供的商业服务分为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个阶段(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项目规划定位):
1、结合项目和项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商业市场、资源调研,并形成项目商业规划基础模型和方案。
2、对项目基础商业规划和模型进行系统验证,并完成项目的规划定位建议报告。
3、提供项目商业平面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功能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
4、项目立体及平面交通系统的设计和动线图纸绘制。
5、项目建筑、配套设施规划必要的调整、改造建议。
第二个阶段(项目的招商、开业筹备阶段):
1、制定、设计《招商画册》或招商宣传资料。
2、制定招租、招商方案,并负责实施。
3、制定项目招商、开业筹备期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提供租赁商户经营指导方面的培训。
5、在项目的装修期,就项目装修设计、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方面的问题进行顾问咨询和指导。
6、项目一次装修中涉及的天、地、柱、墙、水、电、气、空调、消防、安防、广播、设备、通道、照明、美陈、服务设施等方面问题的顾问咨询。
7、项目二次商装中所涉及到的壁柜、柜台、货架、陈列、形象、灯光、色彩等方面的商业装修问题的顾问管理。
8、提供项目物业标准、设备设施规划等方面建议。
9、提供项目的消防、安全及停车场管理方面的规划建议。
10、按照现代商业企业的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的各项经营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
11、各级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12、建立项目经营服务体系。
13、建立物业运行及物业管理体系。
14、对项目环境、气氛营造及广告、美陈提供提案和实施。
15、编写《业户经营管理手册》。
16、制定项目开业庆典及开业营销推广方案并实施。
17、项目方需要的其它商业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个阶段(项目开业后的委托管理阶段):
开业后的委托管理内容、合作形式、时间,在项目开业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入驻甲方项目驻地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基础运行费用(诚意金)贰万元整(此费用在乙方首月顾问管理费中扣除)。
2、乙方收取的项目顾问管理服务费,采用每月基本顾问管理费﹢招商佣金提成的形式,即甲方于每个工作月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基本顾问管理费陆万元整,并在项目的招商期,甲方在每个招商月的次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已完成的招商签约商户(商铺)1.5个月租金作为招商佣金提成。
以及对项目顾问管理和员工培训等费用的总和。乙方派驻的专家顾问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福利费及补助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为乙方现场派驻人员提供宿舍、办公场地、基本办公用品、设施、通讯、交通用车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乙方为筹备、运作甲方项目而开展的各项正常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营销推广费、办公交通费、项目运作所需差旅费用等)先行申报、审批后,由甲方进行支付。
第六条:对乙方的考核:
1、甲方考核乙方的工作计划完成量,以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总体工作内容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为依据,但因策略或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计划调整则按双方重新认定的计划予以考核。
2、甲方在项目招商期每月扣除乙方应得招商佣金总额的10%做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阶段内完成项目的招商和项目筹备工作计划和目标,在项。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顾问简历封面。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汇总20篇)篇二十
乙方:xxxxx。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xxx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3[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2.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号:x。
银行帐户:x。
4.1.5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