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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一
近日,广州有三大地块拍卖均以底价成交,调查发现三地块的条件门槛都很高,此事被业内质疑拍卖为“内定”。对此,土地交易登记中心新闻发言人予以否认,并称只有一家公司参与竞标。
别以为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受让人、公开交易就没有暗箱操作。“聪明”的操作人,照样可以在“公开”中寻找到能够暗箱操作的“通道”。而设置门槛,则是操作者们最为常用的一招,这也被称作是公开招标的“潜规则”。
就拿广州市最近的三宗土地交易来看,从表面上看,公开挂牌、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程序一项没减,手续一个不少。但是,仔细分析,这些所谓的“公开”却被门槛这个“潜规则”牢牢地控制了。在三宗土地的交易中,不仅从资质、资产规模、开发能力、经营实力、办公条件、信用等各个方面设置了“照人画像”的高门槛,更重要的,还在不同地块附加了诸如“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成交后30日内,按照琶洲村全面改造的要求与琶洲经济联合社签订《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开发商还应确保地块上大型商业中心于2010年10月底前开业”等的特别条款。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此前与相关地区、部门进行了长时间的接洽和商谈,不是对相应地块进行了长时间的精心研究,如何能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拿出令招标方满意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协议呢?又如何能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在一年时间内建成大型商业中心?毫无疑问,这样的条件和门槛,就是为事先商定好的开发商设定的。而“必须是拥有石油化工国家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企业总部应设在或迁至广州”这样的附加条件,就更是明目张胆的定向转让、内幕交易了。
这种以设置门槛方式控制公开招标的“潜规则”,又何止是发生在土地交易中,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政府采购、行业准入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为了让已内定好的投标方、让自己的下属企业或亲朋好友以及关联人能够顺利地拿到某一企业的资产转让权、股权、产品供应权、商品服务权、土地开发权、经营权等,招标方一定会按照“取长补短”的方式,把“意中人”的长处充分发挥、充分突出、充分表达,而对其他投标人的长处则无限回避、无限掩盖、无限抑制,从而确保“意中人”能够顺利中标。
在公开招标、公开交易等活动中设置门槛、附加条件,说底就是限制竞争、限制阳光操作、限制公平,此种行为,不仅与市场经济完全背道而驰,与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是格格不入。
退一步讲,如果这样做完全是从工作出发,是为了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产品质量和服务、企业经营等方面,选择更具条件、更有实力、更能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参与,到也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很多类似的做法,其出发点并非如此,而是为了某方面的关系、某方面的利益,甚至夹杂着太多的个人利益、个人行为。
为什么近年来围绕土地交易、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产品经营等发生了那么多的违法案件、一案件,很大程度上与公开招标中的这种“潜规则”也是分不开的。把这种“潜规则”比喻为“阳光下的罪恶”可能并不过分。
我们说,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避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防止一和一。很显然,在设定招标条件中,照人画像、设置满足“关系人”的门槛和条件,是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平竞争所不允许的,也是市场经济所无法容忍的,更是党纪国法所禁止。
所以,对目前实际工作中比较严重的设置门槛这一“潜规则”,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以还公开招标、公开交易、公开竞争以本来面目,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大进:对诈捐骗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骗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完)。
原标题:《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
《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一直致力于推动控烟。
借两会为控烟发声,更是他多年坚持的做法。在往年的两会期间,他曾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和其他代表、委员联合倡议“无烟两会”。
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进入审议环节。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专访时,王陇德说,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
民生周刊:多年来您一直在关注控烟,还去过很多地方调研,您对控烟现状是否满意?
王陇德:就控烟现状来说,最近几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但离我们已经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要求,以及通过对烟草危险因素的控制来控制慢性病的目标还比较远。
原因有几方面:一方面,目前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法律尚未出台;另一方面,对民众关于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还比较欠缺;此外,一些烟草控制方面的服务难以满足要求。例如,戒烟属于公共卫生,但现有医疗体制下医院没有受益,所以也没有积极性。
“十三五”规划草案里对于烟草控制提了一句话:“降低烟草危害”;而“十二五”的提法是“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控烟”。“十二五”提得很好,但没有完成,应该继续保持。“降低烟草危害”是烟草业的提法,该说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相抵触,与中央精神也不符,接下来我准备明确提出这个观点。
王陇德:有一些进展。例如,《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现在要由国家卫计委来制定条例,制定的条例草案已经提给国务院法制办了。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其列为二类立法计划。这些原来是没有的,算是有了进展。
此外,“无烟两会”有了很明显的进展。以前,人民大会堂门口总是烟雾缭绕,大家排队在那儿抽烟,代表车辆周围也全是烟头,现在这些已经都没有了。代表驻地去年还没有完全禁烟,但是今年就禁烟了。控烟的环境不一样了,这个我觉得很高兴。
烟草是有害国民健康的,政府应该去引导转产。上世纪50年代,美国有50万烟农,而现在减到只有10万烟农。脱贫是政府责任,不能靠烟草企业来赞助。现在民众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一步,可能这一次我的看法不能被采用,还需要做工作。
王陇德:以前,提税不提价,提税的比例比较低,没有什么显著作用。这一次是税价联动,提了税也提了价。到现在为止,没有确切的专家来测算结论,也没有看到明确烟草业经济情况的报告。
据一些烟草公司的人员讲,销量确实减少了。应该进一步测算数据,可行的话,可以继续向国家提出进一步提价提税,毕竟还有很大的空间。
民生周刊:您在各地调研中,是否有做得比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典型?
王陇德:像北京、深圳等城市现在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北京从2015年开始执行“史上最严控烟条例”效果非常好,为全国树立了样板。最接近要求的是北京,现在上海也正在积极地做。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今年10月份将在上海召开,这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现在上海市人大基本同意了,杨雄市长也明确表态了,争取在11月大会以前出台上海的法律修改法案。上海原来的条例离要求还比较远,现在仿照北京要能够把这个法律修改。
我们希望上海的条例能够尽快出台。上海以前接受捐赠什么的,很多地方都是烟草变相的广告。
民生周刊:控烟问题年年都谈,但总体效果还是不甚理想,您认为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王陇德:一方面是烟草业的阻挠,我们也在做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国家层面重视还不是太够。现在,我们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就不一样了。“健康中国”最重要的.是要把慢性病控制下来,而从控制慢性病的角度看,控制烟草是投入产出效益最好的控制因素。
还是要统一认识,真正付诸实施,尽快出台《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我今年的建议还是要提这个,希望在2016年能够把该法出台实施。
民生周刊:关于控烟,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什么?
王陇德: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公益的健康教育,因为烟草控制首先是观念和知识的宣传,要让群众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在健康知识宣传上履行责任。
以往,我们不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现在看结果就看出危害来了。现在慢性病增长得这么快,原因在于健康素养低。拥有慢性病预防素养的占比不足十分之一。不掌握慢性病的预防知识,慢性病就控制不下来。
此外,媒体应该作为一项任务来宣传,只有反复地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提高认识,改变生活习惯。(《民生周刊》记者:郑智维)。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从出生开始,父母就要求我们讲规矩,讲规范,在潜移默化之中,长辈教导我们的,其实就是一种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顾名思义,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
过马路,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在网络上,我们要遵守网络法规;在社会上,我们要遵守法律。
遵守规则,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是,我们人人心里是否都拥有一种规则意识,一种遵守规则的习惯呢?过马路时,总有人没有耐心等红灯,不管匆忙的车辆,大步流星横穿马路;网络上,也有肆意传播不良意识,危害网络安全的卑劣的人;社会上,更是有无视法律,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犯罪分子。他们都是游走于规则之外,不受规则约束的人,他们必定也被人们排斥。
许某,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名字吧!
20xx年4月21日,他在广州市商业银行一个atm机取款,竟意外发现机器故障,每取1000元只扣1元的事实。然后许某竟前后恶意取款170余次,共计174000元,在事情败露之后,他却仍然认为这是银行出的错,在潜逃后被抓捕,许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对于他罪名的纷争一直非常强烈。撇开这不谈,许某的的确确是违反了规则,触犯了法律。他自认为是钻了机器鼓掌的空子,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却全然不顾后果,携款潜逃,这更是无视法律的存在,他根本没有规则意识。
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规则意识,我们应该对自己有约束力。你违反规则了,别振振有辞地说不知道,以为不知者无罪就没事,这不就从侧面反映出你的无知吗?还有说自己是不想受规则束缚的人,我觉得你们是可笑的,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规则,你想脱离其中,不受规范,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俗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否则便会首先出局。你不想受规则束缚,就得适应规则,就得尽最大可能让规则服务于你。
首先,制定出来的规则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的,我们要绝对服从。
其次,在受人监督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增强自己的规则意识。
再者,我们要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时刻监督自己,高度自觉,按照道德规范行动,使自己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正是儒家思想中所说的“慎独”。
因此,规则意识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现在我们就应该好好树立。行为习惯可能一时很难改变,我们一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是,今天的规则必将换来未来踏实的人生。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三
近日,曾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已被正式定为非法行医罪。大快人心的宣判结果令不少人感慨“正义犹存,公道自在”,但反观这一荒唐的闹剧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真正可怕的并非科幻大片里的“黑科技”,而是毫无敬畏利欲横流的所谓“自由”。
何谓自由?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它早已不是“面朝大海”的“春暖花开”,也绝非“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纯粹,它逐渐成为了心怀鬼胎之人的枉法借口,成为了打着科研大旗之人的贪婪卑鄙,甚至成了践踏法律之人的冠冕堂皇。因此,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用规则约束自由的界限,用规则保护真正的自由,才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的目标。
诚然,贺建奎等人的研究对“基因工程”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诚然,作为专家学者他们有着充足的科研自由;诚然,作为中国公民他们有着追求财富的自由。但是,研究就要遵守科研领域最基本的伦理规则;但是,做实验就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则;但是,想生财就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因此,任何所谓的辩白在法律的理性与人伦的感性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掩饰。况且,在践踏生命与枉视规则的泥沼中绝不可能结出真正的科研成果,更不可能开出真正的自由之花。
你看,漠视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将那鲜活的生命埋葬在了无情的江水之中;漠视文以载道的治学规则,“写出十万加我们就是王”的自由将曾风靡一时的“咪蒙体”打到了不见天日的黑暗角落;漠视绝不趁人之危的君子之约,“有便宜不占是傻瓜”的自由将一时失误的淘宝店主逼得下跪求饶。试问,这样的不堪难道就是真正的自由吗?还好,当我们反观这个社会时,我们还看到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则守护了我们呼吸新鲜空气的自由;看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省人大代表所提的“茅台酒的定价应遵守市场价格”的规则保证了中国酒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自由;看到了始终奋战在一线坚守着“一个中国”的国家底线的香港警察用法律的规则保护着香港人民正常生活的自由。
正如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最能震撼人心,一是头顶的灿烂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准则”,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在那轮叫做规则的月亮的照耀下,去捡起那枚真正象征着自由的六便士。无规则,不自由,让我们一起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让自由在法律与道德的草原上肆意奔跑吧!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四
遵规护矩,涵养人心。
太阳东升西落,街上车水马龙,人海摩肩接踵,世间的一切因为有规则而井井有条。自然有自然的规律,社会有社会的规则,每个时代都应戴着镣铐起舞,鲜有例外。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则,无以成方圆”……规则几乎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永恒话题,无论是早已默认的传统美德,抑或是新时代的至理名言,都融入了相关的认知。规则是信条也是秩序,从小家到大家,无不彰显着“规”的重要性。
规则,往往是权利的边缘,每一件事,每一举止,并非是可以肆意奔突的河流,规则并不是虚设的花瓶。正如谚语所言,你挥舞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懂得守规,懂得适当的妥协与退步,才能真正形成当前时代所提倡的多元共存的利益格局。
规则所不及的地方,确实很难想象。人们是不能太相信“自律性”的,理性思维容易枯萎,主观情绪容易主导行为,秉持着自认为的正确性一意孤行,这着实可悲也着实可怕。
诚然,几个片段,难免管窥蠡测,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时间还是规则与文明并驾齐驱。若说规则有些刻薄死板,那么文明可算有点人情味了。红尘与喧嚣靠规则来束缚,鸡毛蒜皮则依赖文明而行。生活中平庸是大多数人的常态,大爷大妈们大抵不是很在乎不守法被罚的几百元,却十分在意邻居周遭里的声誉与颜面。
说不得多少人是高尚的,也说不得多少人是卑贱的。规与人心,相辅相成,无声的规,已悄然地渗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对规则的漠视与不屑,究其根本,还是人的私心在作祟。毫无疑问,大多数的人是自私的。为了攫取大大小小的利益,不少人甘愿走在权利边缘的灰色地带。
在对于上层建筑在制定的种.种规则中,从法的强制性角度,底下或多或少有人始终带着对抗性的情绪。于是,违规的行为像“中国式过马路”一般,病毒传播式肆无忌惮地肆虐开来,最终每个人都成为古斯塔夫?勒庞口中的“乌合之众”。
遵规护矩,重在人心。如狄更斯所言: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个最坏的时代。人心的美丑只是此消彼长的永恒存在。
上自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多少知道规则的重要性。失控之恶对规则的破坏是摧枯拉朽的,惟有集体的善守,才有对规则和法治的期待,才有理性的道德天空令人仰望。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五
为了拖延比赛时间,尽量扭转劣势,你还要和其他的“牌友们”保持一种合作竞争的意识。总之,就是不间断地利用规则,尽量甩掉手中的牌,以谋求终极目标——胜利。第一次玩上这副牌的手感很好,不是特别光滑,又摸上去很有质感带动了我出牌时的幸运,我正激动的欣赏着自己手中的最后一张“万能牌”(即无论对方出什么牌我都能接下打),猛然间听见一方仰天长啸的“uno——”正当我和别的同学笑的起劲时,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没有在最后一张牌时喊uno,我忘了游戏规则!又在一阵哄笑中,我极不情愿地拿了两张牌。
你自己水平低,不记着规则,不用规则,还怪它,真是活该。”我好像吃了一记闷棍,顿时无语。是呀,有规则,为什么不利用呢?又想到一次我问班上一位喜爱篮球的同学,“篮球比赛比几分钟就停一次,有什么好看的?”他很认真地对我说:“那叫利用规则,调整战术,打乱对方的节奏,这种利用是主帅的能力,也是比赛中尤为好看的地方之一啊!”
原来利用规则,善于利用规则是一种能力。风吹过,又一轮的uno开打了,我带着刚才略有明白的思考,努力融入这个规则,积极地组织反击,及时地喊出uno和时时谨记的各条规则让我在新的一局中游刃有余,再凭上那么一点运气,很轻松地拿下了这一盘。我终于明白了规则能带来什么。
其实规则本身带不来什么,但规则是游戏的一部分,利用规则就是把握游戏的一种方式,越会处理,就越会赢。每件事都是一个小小的游戏,每件事又都有规则,利用规则,利用一切看似不起眼的细节,不忽视它们,就是制胜的先决条件,就是干好事的`必然因素。这种对规则的利用,对细枝末节的注重,是一种能力,一种决定着胜负的能力。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句话真说到了我心坎里去。交通规则至关重要,与我们在马路边的安全息息相关,无处不在。“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每当我过马路,这句话就浮现在脑海,因此我都格外小心,生怕那样恐怖、令我毛骨悚然的画面重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个阳关灿烂的下午,安详而又宁静。我走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中。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如同雷鸣般的机车“轰隆隆”声,打破了这份美好的宁静。一辆时尚又耀眼的摩托车进入了我的视线。这辆车疯狂地在道路上飞驰着,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丝毫不受控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手握着车把手,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谈笑风生地说着什么,一点儿也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此时,对面的绿灯“眨了眨眼”,随即暗下去,像血一般的红灯亮了起来。可摩托车却一如既往地向前冲,没有一丝一毫地缓慢下来。只见那小伙子轻蔑的眼神扫了扫红灯,若无其事地冷哼一声。我真想走过去给那小伙子说教一顿,怎么可以如此傲慢地无视交通规则呢?难道那一排排摆放在道路两旁的交通宣传板都是摆设吗?连最起码的交通安全意识都没放在心上吗?正气愤地想着,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凶猛的“黑老虎”,它大吼一声,摇身一变,一辆庞大的货车稳稳地向摩托车驶去,摩托车也措不及防地向货车撞去……“快让开!!!”司机大声喊着。“哔哔”的喇叭声也毫不疲倦。
时间似乎定格了,我站在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货车司机紧张的神情:瞪大了眼睛,汗珠“爬”满额头,嘴巴张大,几乎可以塞得下鸡蛋。还有那小伙子一副意识到危险降临却为时已晚,不知所措的表情,一身紧跟潮流的衣服被汗水湿透。我的手心沁出了湿热的、黏乎乎的汗水,可我来不及擦,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场悲剧即将发生。我想,想去拯救他们,拯救那个无知的青年,可我也深知,我无能为力。一声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飞快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接踵而来的是“砰”的一声巨响,世界仿佛在这一刻沉静了。我的心脏紧张地、毫无规律地跳动着。此时此刻幼小的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一场车祸。血腥的画面,刺鼻的味道,议论纷纷的声音,一丝不落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我多希望着是一场梦,一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大祸的可怕的噩梦。我呆若木鸡地看着,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我捏了下手,手上传来麻木的疼痛感似乎正一字一顿地告诉我:“错,这令人发指的是现实!”我的脑袋似乎装进了蜜蜂,“嗡嗡”地响,肢体发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木然地看着越聚越多的人群,有的急急忙忙拨打120和110,有的指指点点,不知在说些什么,有的则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好像宁愿走掉的是自己。鲜红、恐怖的血在干燥的道路上蔓延开来,瞬间被大地吮吸干净,留下一道醒目的痕迹,还有一阵阵让人发呕的血腥味弥漫在空中,与这繁华的街道、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极度不符。伴随着警笛,我想起妈妈一叮咛,二嘱咐地告诫我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是啊,这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小伙子,还未尝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就离爱他的亲人、朋友远去了,他现在一定悔恨当初自己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只有遵守、重视交通规则,才能确保你在马路上的安全,才不会酿成这种惨不忍睹的悲剧。这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令我铭记,我忘不了那瘆人的血腥画面,忘不了那只“黑老虎”眼都不眨就吞噬掉无辜生命后的洋洋得意,更忘不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可怕后果!
交通事故不可小觑。人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也许就在不经意间的违反交通规则,就有可能被无情的车祸掠夺。让我们呼吁: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安全出行!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七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规则就是规则,规则就是规则。考场上有考场规则,运动场有运动规则,在斑马线上也有交通规则。过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这种规则应该是所有人都要遵守,可还是有许多人选择在生命线上进行冒险。
“中国式闯红灯”,这被称为是最自由的过马路方式,马路两边,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灯绿灯无关,反正目标大,汽车肯定不敢撞过来。正是因为这种观念,我国每天都有人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线成了危险线。
这回,我也成为了违反交通规则中的一人。我和妈妈在郑州游玩时,当我和妈妈到达路口,那里已经聚集了许多人,而这时,左右几乎没有汽车在通行,似乎空气静止了。人们似乎都在想:是闯过去,还是等一等这三十秒,不跨越这条规则红线。
终于,一位有点微胖、身穿白色衬衫的男士敢为天下先,径直穿过人群,走向马路对岸。接着,人群松动了,我们都开始了“中国式过马路”,无视红灯,鱼贯而出。我冲出绿化带,脖子扭来扭去观察身旁的汽车,踏着大步,挥舞双手,昂首挺胸,如同国旗仪仗队走过广场。突然,一个黑色的身影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吓得呆住,只感觉有一只手把我拉过了马路,我到现在都不记得,那个黑影,是小汽车还是卡车。这次的闯红灯经历给我敲响了警钟,也让我明白规则的重要性。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八
不知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界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是个灿烂的下午吧!阳光迷离地倾洒在整个大地,城市依旧是这样的繁忙,即使是这样美丽而动人的午后,人们的一不小心也会出现那令人害怕的“黑色”。
血弥漫在空中,周围的是一声声尖叫,换来的是亲人无数的痛苦和泪水,以及自己的生命,一幅惨不忍睹的悲剧发生了。“黑色幽灵”地冷笑了几声,冷漠地瞄了一眼血化成了一股黑烟飞身离去。这件事令我铭记,我忘不了那血腥,更忘不了因未守规则的后果。
中国有13亿人,但我国每年在交通上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并且我国几乎每25秒就发生一件交通事故。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丧失生命,又有多少个家庭因交通事故而家破人亡。
马路上有许许多多人民的鲜血,车轮下是一条条年轻的生命。交通是无形的杀手,慢慢向我们逼近。因此我们该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你就将不再拥有。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九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就像有光就一定会有影,光月亮,影子的颜色越深,光越暗影子也随之变浅。
这是这个世界本身存在的调度性,从某种角度来讲,上帝的天平,一向是平衡的。
相信很多同学都会向往自由。那么,也就引来了一个问题——什么是自由?
自由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的,就比方说,老师把作业的答案发了下来,就是在给我们自由,但这自由是建立在你已经完成了作业的情况下,如果你没有遵循这一规则,你的成绩就会在接下来的月考中一蹶不振,然后,自然的,老师会抓的更严,家长会管得更紧,你也就更没有自由了。
也有的同学这么说,反正我家长也不管我。老师也没法管我。我爱咋咋,你奈我何?
那么,请容许我问一句,你现在可能有了所谓“自由”,那以后呢?
现在随心所欲,作业爱做不做,上课爱听不听,你的成绩怎么办?成绩不好你有什么自由去选择好的高中?没有上好的高中,你有什么自由去是你发挥你的专长?有什么自由去选择好的大学?同样的,没有自我的约束和管理,你如何去拥有一个自由的未来?!
现在放纵,将来怎么会自由?
我必须承认,每个人都需要自由,每个人都向往自由。但是,自由啊它和其他每一件事物都一样,有它的两面性,它的一面叫自由,另一面叫规则,失去了其中的任意一样,所谓“自由”也就消失不见了,有人把规则比作囚笼,但也有人会把自由比作悬崖,我不想评论,只想让大家去看,火车如何能穿梭在山川森林之间?火车只能在铁轨上前进,这是规则,但火车若是离开了铁轨,它还能前行吗?规则也许限制了你,但记同时也保障了,成就了你。
在我看来,这里的规则,不仅仅是学校,家长制定下的规则。更是你自我的约束,简称自律。就像我刚才提起的“老师发答案”,这便是一种对自律的考验,你是认真在校对呢还是抄上去了呢?月考之后就一清二楚了。
他人给了你自由,你相应的要用自律去保证你自由的权力。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
在这高楼耸立的时代,人类文明正在飞速发展街头川流不息的车辆,是造福人类的福音也是一种行货,生命或许仅在一线之间。
一个6岁女童正是人一生中最浪漫可爱的年龄,在一次放学回家的时候,跟着家长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一个6岁的小女孩是调皮可爱的,她对世间的一切事物都会感到好奇,包括一草一木就是这样,一个好奇宝宝在跟着家长横穿马路时发生了悲剧,家长带着他的孩子横穿马路,或许家长是为了节约时间,或许是因为其他的种种原因没有带着他的孩子,走在斑马线上,而是在非斑马线上横穿马路,或许这也是政府的失责,在这个车辆流量非常大的地方竟然没有设一个红绿灯,没有设一条警示线,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或许有人会问,怎么孩子一起走,孩子被撞家长却没有事呢,的确,如果当时家长能够牵着孩子的手,或许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吧,这个孩子在受到什么东西吸引后,仍然在马路途中突然折返,被超速行驶的车辆撞飞,经过抢救无效身亡,在这样一个密集的人群的城市中,超速行驶的车辆就像是杀手一样,无情的掠夺身边的人的生命,或许当时那个司机因为有什么急事很急,或许是因为小女孩的突然折返,或许是因为种种因素,这个天真浪漫的小女孩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获取广大的人民群众会一致的指责,那个超速行驶的资金,是他读作了一个鲜花般美丽的生命,是啊,如果当时那个司机能够慢一些,不需要这么急,或许小女孩就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去,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过去的终将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会慢慢的走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只能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完善自己的安全意识,现在的人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一辆车,但他们没有一个界限,这就是生命的界限超出了村民也叫失去了让我们呼吁,广大司机朋友,驾车的时候不要这么急,不要超速行驶。
最后交警部门做出了事故认定,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即家长监管不力也要承担责任生命一线之隔,让我们走在线上驾驶,在县里珍惜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创造一个美好的社会。
规则无论大小,它不会是完美的。规则,不可能是面面俱到、无一纰漏的,因此,我们不能做规则的“钻空者”。投机取巧不会得来所谓的“自由”,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规则,不可能是感性的,它不会考虑每个人的感受,我们不做规则的“篡改者”。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一
女童跟着家长在非斑马线上横穿马路。孩子突然折返,被超速行驶的车辆撞飞,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这件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家长和汽车车主应该共同承担责任,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要违反规则后将承担一定的后果,其实我们要树立规则意识。
树立规则意识,保护自身安全,在当今社会上,现实生活中,不遵守规则的人到处可见,不遵守规则的现象普遍存在,网络上电视上经常会报道哪个市,哪个省哪个县,出现了什么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遭受生命危险的事情,在春节那段时间网上就报道了某市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那个人和他的妻子一起到动物园观赏,但因为他本人不因为不想交门票钱而翻越围墙进入,动物园而被老虎咬死,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而造成生命的危险,被老虎咬死的人是自己送到老虎嘴里,要是他能遵守规则出钱买门票,就不会被老虎咬死了,不会被网友吐槽,老虎也不会被枪击,所以说,要树立规则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树立规则意识,保护他人安全,不遵守规则除了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同时也可能给别人带来生命危险,记得这样一个新闻,一辆出租车司机停在路边等红绿灯,而一辆汽车闯红灯,结果让,满是碎石的卡车,真的碎石全部倒出,恰巧倒在了遵守规则的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而给别人带来的危险势力,出租车司机遵守了交通规则,结果因为别人的不遵守规则而受到生命危险,这难免让人感到叹息,汽车司机的不遵守规则让别人遇害,这不禁让人感到可笑,所以数据,规则意识保护他人安全很重要。
树立规则意识,维护社会秩序,政府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比不遵守规则的人还多,可是不守规则的人仍然普遍存在,人们总是有这样一种心理,别人遵守规则就好了,自己偶尔违反一下规则也是可以的,再叫别人遵守规则,总是说的头头是道,我到了自己身上就把规则抛之九霄云外了,这样的心理就造成了社会上不守规则的现象频频出现,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是空头之谈,针对这种心理我们要树立规则意识,带动身边的人遵守规则,维护社会秩序。
树立规则意识,从小事做起,从不插队做起,从不在公共场合喧哗做起,维护社会秩序安全,从遵守规则做起。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二
他虽只是澎湖县令,却不阿谀奉承上司。怎可谓五斗米而折腰?!他洒脱,他傲然,他偏就不信官场生存规则,他偏生恨着阿谀奉承的市侩凡俗。于是他打破规则,跳将出来,隐逸深山。独自空悼菊花,偏就独酌清酒。向往着世外桃源,却每每耕种于南山。他遗世清高,孤傲。他打破一个世俗规则,打败一个官场规则,换得半生自在,一世清明。
他虽官无实权,只为皇上吟诗以作乐,却不讨好官职气盛之人。他敢叫高力士脱靴,敢叫杨国忠研磨。他狂放,他不羁。他痛恨官场的媚上欺下,他看不惯皇帝身边的讨好逢迎。于是他打破规则,跳将出来,散发放舟。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饮一口烈酒,啸一口剑气,三分豪情,七分壮志,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谁有他这份桀骜不驯?谁有他这种壮志豪情?他打破一个世俗规则,打败一个官场规则,换得豪情壮志满河山,换得一个浪漫潇洒天地间的诗仙。
他虽满腔诗意却不儿女情长。他虽鬓微霜,又何妨!他游戏官场,却又豪情壮志,爱金戈铁马,敢射天狼。他打破宋词的一贯规则,他腻了那些花前月下,满肚愁肠。他意气风发,将一腔诗意转为为国效力的一腔热血。他看大江东去,浪淘尽。他听边塞号角呼号。他豪放,他洒脱。他打破宋词艳丽的外壳,打破一个世俗规则,跳将出来,成就麾下三千将士大啖牛肉的豪情。换得一个老当益壮,酒酣胸胆,左牵黄右擎苍的豪放派诗人。
他是陶渊明,是李白,是苏轼,是.他们打破世俗规则,跳将出来、走自己的路,将自己的才华横溢留给后世。而自己,偷得一世自在,留下万古英明。
打破规则,跳将出来,做一个特立独行的自己!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三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四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让人唏嘘不已:一场看似不起眼的争执,最终使十几人失去了生命。面对不负责任的司机、无理取闹的女乘客,还有沉默不语的十余名乘客,我想说:你若不为正义站岗,必定为邪恶陪葬。正所谓敬畏规则,就等于敬畏生命。
痛定思痛,引发诸多感慨。如若在规则面前任性妄为,类似的悲剧可能再次上演。波兰作家莱蒙特曾说,“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这与我国古圣先贤说的“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说明同一个道理: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摔得粉身碎骨。
对于女乘客,我只想说:冲动是魔鬼!不能因为你一个人错过了站,就让其他14人错过后半生,给15个家庭留下永远的伤痛。通过表象,我们更应该挖掘冲动的根源。这名女乘客自己坐过了站,却无视交通规则,让司机在非站点为她停车。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采取谩骂、殴打等粗俗野蛮的方式,忘记了做人的准则。如此私欲至上,践踏规则,必定害人害己。遇事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面对,切勿以自我为中心,感情冲动,恶语相向。否则,等到悲剧发生,已是回天无力,后悔莫及。
作为司机,应该时刻警醒:方向盘上有人命!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令人愤慨,然而,身为司机,难道就可以置驾驶规则于不顾,将他人的生命视同草芥吗?或许你会说,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断然反击,何错之有?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细一想,此言差矣。因为司机的身份不同,情境特殊,他的一举一动关乎十几条人命!遇到紧急情况,更应该保持冷静,牢记规则,安全驾驶,“进所当进,止所当止,退所当退”。如此以暴制暴,是对生命的亵渎。
对于其他13名乘客,我要大声疾呼:沉默未必是金!同乘一辆车,大家休戚与共,命运相关。明知女乘客与司机打斗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人人置身事外,不闻不问,更不制止,最终酿成悲剧,这与鲁迅笔下那些冷漠的看客有何区别?无论是个人利益、集体利益还是国家利益遭受侵害时,每一个人都不能忘记道德规则,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我们责无旁贷。无论是遵守规则,还是维护规则,我们都不是局外人。
15条鲜活生命的逝去,给我们带来了血淋淋的教训!如此惨痛的悲剧,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遵守规则,敬畏生命。当你任性妄为时,当你狂躁冲动时,想想规则,或许能让你狂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以免一时鲁莽、一世哀痛。
两人的短暂打斗,13人的缄默不语,15人的死于非命。公交车错过了站还可以重来,而生命错过了站驶到了终点,又到哪里去买返程票呢?遵守规则,敬畏生命,这才是至高之道。
规则驳论文大全(15篇)篇十五
尝有人不解《周易》何意而问易玄。易玄概而括之曰:“周者,圆周也,无规矩不成方圆也,乃规律之要义;易者,变易也,变化也,上日下月,日月交替,阴阳之道也。周易周易,斯乃规律变化之谓也。
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这是古人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比如就象巧锤自己制作画圆和方形的工具留给后人才使后来的工匠们知道圆应该怎么画,方形该怎么做。古人也把它叫做规矩绳墨,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
青少年时期,有大家都追求个性的发展,追求自由,的同学认为:“多了约束便没了个性,一味地遵规守纪,一味地听老师的话,就像条条可怜虫一样作茧自缚,最终只会抑郁而死。我们需要展现自我的风采,展现自我的才华,展现自我的见解。我们不是蒸笼里的包子,更加不是饭碗里的米粒,我们形如空气中漂浮着的微小颗粒,在有限的空间里追求无限的发展。
我们现在身为一名高中生,就算再叛逆,再另类,再想打破学校制定的校规校纪,也不过只是一种幻想,因为没有人能给予我们改变的权利。
我们接受知识的过程中,要学会创新,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倘若一个人安于平庸,甘于落后,画地为牢而不自知,那么他将失去向上的动力,失去开创美好明天的创造力,等待他的结果只有淘汰。如果一味循规蹈矩而不敢创新,怎么会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经典力学。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纪律能够创造集体的美。”只有按照规定来做,才拥有和谐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