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组织内的行为和规范组织运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它在保障组织正常运转和成员权益的同时也能提高工作效率。规章制度范文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一
中共**县第**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1月*日至*日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同志代表第**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第**次党代会是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同志的报告,总结成绩恰如其分,分析问题深刻精辟,发展目标催人奋进,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充分反映了**届县委驾驭全局,克难求进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统筹兼顾、继往开来、加快发展、自加压力、开拓创新的精神。今后五年工作安排总揽全局,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这一宏伟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过去四年,在**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遵循既定发展思路,克服了非典、禽流感、松花江水污染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困境中奋进,在挑战中发展,在开拓中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县历史上发展形势最好、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受惠最多、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四年。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既是我们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又是我们发挥人和优势、后发优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我们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既定发展战略,致力于壮大经济实力、富裕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三大任务,坚持农业兴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和谐稳县,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改革开放,统筹社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
会议强调,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紧紧抓住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最后五年的有利时机,并充分运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良好的发展条件,努力把发展潜力转化为发展成果,把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力争苦干五年,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居全省中游水平,努力开创全县经济更加繁荣、城乡更加秀美、百姓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的新局面2016关于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关于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要在经济实力上实现新跨越,力争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保持相当水平,实现“追赶式”发展;要在产业上扩张实现新跨越,初步建成以米稻、热电、煤炭、旅游为主的新兴产业基地;要在外向求进上实现新跨越,发展空间不断扩展;要在城镇功能上实现新跨越,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区位条件得到改善要在城乡居民收入上实现新跨越,百姓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振奋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弘扬“和谐、发展”的主旋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二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在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掌握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学校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5、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
2、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学校工会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
5、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工作。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总结推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先进经验。
2、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
4、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理论征文等活动,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活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促进校园和谐建设。
2、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搞好文体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
3、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吸引教职工参加活动。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2、协作并监督学校及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和民主管理。
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配合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做好女职工的评先推优工作。
5、适时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心声。
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排优解难。
2、协助学校和工会组织,搞好职工福利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3、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参与教职工权益调查处理等工作,积极为职工做实事,协助做好职工的慰问工作。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工会经费预、决算,财务报表,管好工会财产。
4、督促行政执行拨缴工会经费政策;负责收取会费,及时上缴经费。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检查工会执行上级组织关于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等落实情况。
3、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4、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监督工会经费使用。
1、做好本组发展新会员工作,按时收缴工会会费。
2、协助学校工会,组织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做好本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三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工会精神,在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民主管理,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及闭会工作,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三、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做好职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保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不受侵害。
四、强化“源头”参与,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五、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六、开展送“温暖工程”活动,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及职工学习调研疗养工作。
七、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做到组织体系网络化,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及调转工作。
八、建立健全各级女职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促进生产发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九、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小型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企业文化生活,努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十、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按时上交工会经费,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预算,合理支出,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工作。
一、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和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发扬民主、集思广义,把工会办成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员工安定团结的职工之家。
四、支持企业行政的工作,参加企业的发展规划、改革创新和生活福利等重要工作的讨论,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完成职代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六、注意倾听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支部和企业行政反映、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协助企业行政搞好职工的生活福利。
七、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八、负责工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政治学习、评先、评奖工作。
九、协助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协助企业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的工作。
十一、审批工会活动经费。
十二、及时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
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职责。
一、根据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有关财经法纪和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监督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检查工会财务工作贯彻执行党、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和决议情况。
三、审查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是否正确合理,使用是否妥当,以及是否坚持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四、对不正当经费开支,有权批评或制止,经审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若在重大财务收支上意见不一致时,应报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处理。
五、检查有否违反财务纪律的情况,并向一切贪污、浪费等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斗争;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
六、经审委员会如有需要,有权向工会财务调阅各种帐册等有关资料。
七、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报告经审工作。
八、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审核结果。
九、在工会组织机构变动财务人员调动、更变时,负责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工作。
十、本职责解释权属工会经审委员会。1。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在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配合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纪检管理部门对公司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相应的表扬或批评建议,并作为公司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
二、通过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工会收集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任免干部时参考。
三、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干部评议的其他工作,如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等。
四、做好职代会和工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职代会执委会及工会汇报工作。
提案审查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提案工作。
二、制定职代会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围绕公司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的改革与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提案,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四、组织、征集提案,为代表书写提案提供条件。
五、对代表提案进行审查、立案,提出处理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办理。
六,对代表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助和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七、有选择地对提案提出的问题,组织协商对话,协调处理办案中有关问题。
八、选择重点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时效性,群众性。
九、负责代表提案知识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制定有关工作事项。
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审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职工代表的代表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二、负责审查补选的本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三、负责确认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
平等协商委员会工作职责。
平等协商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其工作职责是:
一、对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订立、修订、变更、解除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二、协商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综合或单项的协商。
四、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五、每年协商情况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一次。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起草,签订、变更、解除以及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
三、每年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进行报告。
四、对下属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对企业行政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2、参与调查处理;
3、对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5、接待本厂职工来信来访、举报、控告;
6、配合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工厂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企业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l、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4、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的情况;
6、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处理规定的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8、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规定的情况;
9、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
10、其他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l、依法监督;
2、实事求是;
3、依靠群众;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一、女职工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女职工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遇重大问题召开委员会或常委会,民主讨论后集体做出决定。
二、女职工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和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同级工会全面报告一次工作,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随时通过主管领导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和同级工会委员会请示报告。
三、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基层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服务。
四、工会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经费,女职工委员会的经费在各级工会预算中列支。
五、女职工工作主要任务: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动员组织女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代表和组织女职工参政议政,加强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建设。
5、对女职工进行爱国、集体、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6、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和培训女职工干部。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证工会经费为开展工会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杜绝贪污和浪费,促进经费使用人员的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
二、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方能报销。
三、严格执行开支标准,符合标准方可报销。
四、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准随意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否则工会财务不予报销。
五、各分会报销单据必须做到有本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签字,手续不规范将不予报销。
六、各单位对经费、会费使用要建帐登记,所购物品的发放要有发放登记表,并有领取人签字。
七、各单位若有重大开支项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未经请示或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开支办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严格工会资产、物资的管理,提高工会资产、物资的利用率,防止工会资产、物资的流失,加强保管人员与使用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明确落实经济责任,达到爱护公物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会购买的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必须经过保管员检查验收,由财务人员填写入库单,凭入库单入库。
二、财务人员凭固定资产入库单及时对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建卡,保管员凭入库单进行分类登帐,妥善保管。
三、工会资产、物资,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维护的制度,逐项落实到人头,资产帐、卡会计和保管员各持一套,要求完全一致。
四、各分工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并要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五、工会资产、物品每年定期清查一次,如有资产损坏,应及时修复,确需报废的资产经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鉴定后,填写资产报废清单上报工会财物,每年九月份进行一次资产报废帐务处理。
六、工会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将所管理的财产、物资、帐本及帐据移交给接替人员,由主管领导和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七、公司工会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工作,对保管使用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保管使用差的单位则进行批评和处罚。
第一条为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设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四有”指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安定,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需要,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组织要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面向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主人翁责任感及历史使命教育。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开展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等系列教育,提高职工素质,焕发职工积极性,创造力。
第三条及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工会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按时上交工会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第四条根据职工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确定培训目标,为职工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第五条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以(1)技术培训、岗位培训;(2)岗位练兵,技术比赛;(3)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为主,因地制宜,因时施教。
第六条倡导职工自学成才,帮助、指导职工制定自学成才计划,鼓励职工岗位自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职工读书自学氛围,积极促进职工自学成才。
第七条深入开展职工读书活动。积极筹措资金为读书活动提供必要支持;运用知识竞赛、读书讲座,有奖征文,成果发布等载体,把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第八条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每年要定期组织工会干部参加专业培训学习。
第九条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企业有关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第十条发挥工会自身优势,选准时机,把握规模,采取上下结合,以基层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团队意识和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一、由党政工领导和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竞赛委员会或竞赛领导小组,吸收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竞赛日常组织工作由工会负责。
二、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竞赛细则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基层单位竞赛方案报公司工会备案。
三、竞赛形式可多种多样,但它们的共同要求是:符合生产实际,突出创新性、实效性,能够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发挥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切忌一刀切,搞成死板的模式。
四、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奖励竞赛优胜单位或个人。
五、竞赛结束后,由工会负责总结竞赛的成果和经验,找出竞赛的差距和教训,使竞赛活动逐步完善,达到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目的。
一、平时对伤、病、残职工慰问的范围:
1、因工伤住院的职工;
2、因病连续住院治疗7天以上的职工。
二、节日慰问的时间范围:
1、慰问时间:
每年春节期间,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2、慰问范围:
(1)省、部级先进个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2)一线的生产人员;
(3)特困职工、公司部分困难职工家庭;(4)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5)部分离退休人员。
三、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分工会主席签字,经公司工会主席同意审批,公司财务总监签字后,到公司财务报销。
3、平时慰问品购买标准执行公司工会有关标准,每人***元,节日慰问品根据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
4、对患病住院7天以上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一、公司工会为分工会及工会会员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为广大职工提供涉及工会的法律咨询。
三、草拟或审查工会组织的法律事务文书,协助或代理参加缔结集体合同。
四、以代理人、辩护人、自诉人等身份参加诉讼或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帮助或代理会员书写诉讼文书。
五、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对工会组织和会员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1、以基层为单位,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活动。
2、根据企业文化特色和公司文艺汇演的活动确定主题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活动。
3、平时注意发现文艺骨干力量,对有音乐、舞蹈、曲艺小品等较突出者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开展业余培训工作,有计划地提高文艺骨干素质。
4、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公司文化活动开展,不定期举办书法、美术、摄影展览。根据不同类型举办不同类型培训班。组织优秀作品参加上级的各种展览。开展征文、诗歌、黑板报或小制作征集等活动。
1、每年以基层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比赛,以及棋类、牌类、拔河、踢毽、钓鱼等文体趣味活动。
2、平时注意发现体育骨干,对体育成绩较突出者登记造册,并有重点的开展业余训练。
3、在开展球类活动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体育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
4、搞好全民健身普及工作,各级工会干部要深入职工群众,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职工健身活动要达到80%以上。
5、对基层体育器材、场地每年检查或抽查一次。
三、凡代表公司参加上级文化体育比赛,获前三名者均予以奖励。
第一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第三条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分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第四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第七条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八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第九条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分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分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第十条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二条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
定期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奖励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
三、审议决定权:
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
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总经理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总经理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
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职代会要教育公司职工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可设特邀、列席代表若干。
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多少组成若干代表组,推举组长、副组长。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到四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的增补。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缺额应由原代表团按规定补选。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撤换。
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代表,单位有权撤换:
1、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2、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严重失职的;
3、因停薪留职、长期病事假、脱产学习等情况,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调离本单位,脱离原代表团的。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参加检查公司内各有。
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公司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止、阻挠和打击报复。
五、职工代表在任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以其履行代表职责的原因,解除其劳动合同或作不利其就业的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耐心的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做企业主人,积极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尽到自已的参政议政的义务,真正起到职工代表的作用。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职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劳务用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其中劳务用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第十八条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职代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一条职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完成职代会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召集职代会各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代会与工会。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部门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基本上由各分会主持和开展。应以部门领导为核心吸收职工代表和分会主席及委员参加组织成民主管理核心,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代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奖励经费,由行政支付。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经职代会通过执行,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6。
一、范围。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有效的处理需要职代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审议(讨论)决定通过问题的职权和范围。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企业集体合同的修改补充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行业保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规章制度等。
2、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其它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3、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须进一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4、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报告。
5、公司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6、属于上述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处理。
三、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
1、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根据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并提请公司党支部征求意见或建议后,送交工会办公室,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讨论通过。
2、工会办公室在收到公司总经理提交的议案(草案)后,交相应的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讨论,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召开前10天左右发给职工代表组或职工代表和专门工作小组长讨论,如议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发至公司所属各科室,广泛收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总经理或提出议案的负责人(部门),根据职工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研究,形成进一步修改议案,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3、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由公司工会牵头,召集行政及有关方面人员,就授权范围内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4、公司行政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的议案,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
1、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
2、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
3、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公司党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4、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公司工会主席主持。
五、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
1、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
2、在召开联席会议时,公司总经理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时议案。
3、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4、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5、联席会议的意见与公司总经理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可能征得公司总经理或有关行政同意,报请公司党支部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做出处理。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6、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予确认。
7、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调一致,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实施。
8、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
9、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并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为了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代表在公司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好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每次换届选举出职工代表,举办代表培训班,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职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职代会各项制度等基本知识。
(三)与职代会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
三、培训步骤。
(一)制订方案。制订公司工会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授课教师等应做详细安排。
(二)调查摸底。在培训前应对培训内容需求进行调查,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强。
(三)组织实施。在培训工作中应注意解决好培训与教学等工作的矛盾,做到组织落实、计划落实、分工负责。
(四)效果评估。培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
四、培训方式。
(一)编辑发放学习资料,以各分会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
(二)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
(三)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
(四)组织参观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等。
第一条根据《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分定期、不定期和专题巡视。第三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包括对公司所有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部门进行巡视。
第四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现场部分。包括项目管理、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和文明生产等;
5、民主管理部分。包括职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职工代表提案落实、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五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职工代表、工会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其中以职工代表为主。
第六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由各级工会牵头组织,各有关业务部门协办,各受检查单位、部门、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看有关资料,对所听、看、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第八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步骤是:
1、调查摸底。首先对本单位各项管理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项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找准目标,明确重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内容及重点。
2、制订方案。结合受检对象的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确定时间、地点、内容,并做到人员落实。
3、选派代表。根据受检内容,认真挑选职工代表,把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代表推选出来,组成若干小组进行巡视检查。
4、召开预备会。代表选出后,要召集代表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开好预备会。会上要讲清意义、巡视检查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时通知受检单位做好安排。
5、巡视检查。按计划安排。按计划安排,组织职工代表对受检单位进行巡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1-2次。
6、评议阶段。职工代表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当场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意见反馈。对职工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一般反馈时间不超过15日。
8、总结通报。每进行完一次巡视检查活动,都要作出书面总结,好的给以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平等协商的质量决定着集体合同的质量。通过推行平等协商制度,使行政与工会(职工代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企业重大经营方针、目标、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两个积极性,顺利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第三条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于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平等协商的组织机构。
1、按照有关规定及人数对等原则,由行政和工会双方组成平等协商委员会,并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平等协商。
3、参加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行政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审定,工会一方由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通过,双方协商成员产生后,由党政工组织联合发文公布。双方协商成员需替补时按各自产生程序进行增补。
第五条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1、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
1.1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及协商的事项。
1.2要求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1.3对协商规则等程序及注意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1.4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就协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提出建议,进行陈述,表示赞成或否决。
2、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2.1一方代表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对方代表应给予答复。2.2遵守保密法规,严守企业秘密,2.3向对方提供有关平等协商的情况和资料。2.4依照平等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
2.5尊重对方成员的协商意见和人格,不得采取歧视和胁迫性行为。
2.6切实代表各自主体方的利益,及时与所代表的主体方沟通平等协商的情况。
2.7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过激行为。2.8双方代表和记录员对平等协商过程中的个人意见保密。
3、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
3.2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期满,但其作为协商代表参与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未满的,企业应与其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不少于集体合同期满之日。
第六条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
1、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行政和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行政方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推荐确定,职工代表由工会推荐,经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通过。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合同期相同。
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属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3、各部门(车间)可相应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班组设监督员。监督检查工作与民主管理程序相同,在向同级职代会(车间职工民主管理大会,班组民主管理会)负责的同时,接受上级监督检查组织的指导和检查。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平等协商委员会的职责:
1、对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订立、修订、变更、解除进行协商,并。
达成共识。
2、协商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章制度。
3、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综合或单项的协商。
4、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5、每年协商情况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一次。第八条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起草,签订、变更、解除以及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2、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
3、每年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进行报告。
4、对下属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平等协商制度。
1、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每年至少对集体合同的修改,变更和完善进行2次综合性协商,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2、不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对集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互通情况,沟通思想,进行平等协商。协商提出要约的一方,应提前1周将拟定协商的事项通知对方,对方应在15日内,重大问题在30日给予答复。
3、平等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
方不得有过激行为。
4、平等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5、协商未达戍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6、协商要坚持由双方推荐一名非协商代表作为会议记录员。协商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予以保存备案。
7、修改、变更的协商结果,应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予以确认,并通报全体职工。
8、协商会议的主持者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主持方首席代表临时不在可委托本方其他人选临时担任,但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条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制度。
1、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半年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除向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外,每年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检查情况。
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可责成其成员每季度对集体合同内容会同行政对应(处)科室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监督检查委员会汇报并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报告。
3、下级监督检查机构(除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外)每半年向上级监督检查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
4、各级监督检查机构及其成员要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的反映或举报,并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
第五章程序。
第十一条平等协商的程序:
1、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2、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协商议题。
3、掌握有关资料,拟定协商方案。
4、提出要约,商定规划。
5、进行正式协商。5.1确定协商会议主持人。
5.2宣布协商议程、协商规划和纪律。
5.3协商发起方首席代表介绍平等协商的准备过程,协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要求,提出议案的理由和依据。
5.4协商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作出回应。5.5全体代表讨论,以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和良好的合作态度、充分发表意见。
5.6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对协商内容逐项进行商议确定。5.7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就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5.8视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协商。
6、宣读所议议题的决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存档备案。
7、协商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应向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取得指导。
第十二条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1、监督检查机构可提前10天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下达检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内容等。
2、被检查单位进行自查,并向监督检查机构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3、监督检查机构成员进行检查,其结果要定期向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和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领导小组或职代会按权限范围作出决定,组织整改。
4、职工群众日常监督可随时进行,原则上可向同级监督检查组织反映。特殊情况可向上级反映和举报。
5、根据反映或举报,同级监督检查机构或上一级监督检查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提出解决意见。
6、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职责权限,同级领导小组或上级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责成有关方面予以落实。
第六章内容。
第十三条平等协商的内容:
1、关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及对已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2、关于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关于职工的具体利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请假、职工保险、集体福利、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
第十四条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
1、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检查内容:
1.1平等协商双方代表的产生、构成和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双方代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1.2平等协商程序,包括协商、签约、中止、争议处理等执行情况。
1.3集体合同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1.4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字、报送登记和公布的执行情况。
2、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内容:集体合同的全部内容都在监督检查范围之内。
第七章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形式。
第十五条对集体合同中带有经常性和周期性的工资发放、工作时间、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项目,可采取定期检查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对集体合同履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可进行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
第十七条对集体合同履行中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可进行专门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方法可采取座谈会,听取行政有关部门汇报,察看现场,个别征求意见,搜集、整理信息,查阅各类统计报表、帐册等办法,及时掌握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的全面情况。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期召开部门职工大会,传达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发展方向,重要规章制度制定、职工文化技术培训、工资调整、财务、决算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并经职工大会通过,形成决议,予以执行。
第三条参与对公司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支持总经理工作。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在公司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科研、生产、开发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要依靠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地发挥工会民主参与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新《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分工会主席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会议,切实代表和反映职工意见和呼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经常讨论研究解决职工中的一些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第七条分工会委员会作为部门职工大会的办事机构,为保证部门职工大会开好,应广泛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公司工会汇报。
第八条分工会应经常向职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广泛征集意见和提案,提高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第九条分工会应接受和处理本部门职工大会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分工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向公司工会的党支部汇报会议情况。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它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作为工会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一、会费的缴纳标准。
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和集团公司工会有关要求,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是技能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年功工资三项相加之和再乘以**%即为本人当月应缴的会费标准。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程序。
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会员领取工资后当月将会费交给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干事收缴会费后,将会费、交款人员名单及会费收据一同交到公司工会财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缴纳会费日期为每季末的20日前将本季度会费交到公司工会。
三、会费使用范围。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工会将会员交的会费全部用于组织开展各项群众集体活动,并要建帐立制,严格管理,增加透明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工会会费收支情况。
第一条依据《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及《工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会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按照劳模等级对劳模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劳模档案,包括证书奖章,申报登记表,审批表发放,荣誉津贴等材料。
第三条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生活,解决他们实际困难,保护和调动劳模积极性。
第四条加大对劳模事迹的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使之成为激励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第五条积极组织劳模参加专业学习班,技术培训班,为选送符合条件的劳模到外地学习调研考察、交流创造条件。
第六条保护劳模合法权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依法维护劳模在工资、福利、医疗、休假、身体健康检查等方面所应享受的待遇。
第一条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第二条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会主席为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救助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各级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建立联系制度,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工作做到“四清”即所在单位清,家庭成员清,困难原因清,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清,将困难职工列于有效管理范围。
第四条对困难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对救助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调查,登记在册。
第五条完善公司温暖工程基金的管理工作。对临时困难职工实施及时救济,对特困职工要拿出救助方案,向党政领导汇报。做到日常的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第六条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制定帮扶措施使工会真正成为困难职工的家。
第七条节日期间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慰问金、慰问品的采购发放工作,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分两个层次进行,即公司慰问活动在公司党政领导带领下,负责对公司部分特困职工、劳动模范、技术骨干进行慰问;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特困职工、伤病职工、生产骨干进行走访慰问。
第八条依据温暖工程基金管理规定,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实施。
助学救助。2。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四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2、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制度。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3、村委会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4、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5、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6、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7、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随来随办,对一时不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时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二、积极组织和支持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遵纪守法。
四、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五、协助管委会开展工作,主动取得管委会的指导,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沟通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联系。
六、及时真实地公布村务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七、搞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团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一、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并主动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的决议、决定。
二、制订并实施村村发展规划。编制与乡镇、区域相适应的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各项法规;接受各项委托,办理与村村有关的事项;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成员离任审计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
五、发展和管理本村经济。积极支持、组织村民开展各类经济组织多渠道发展经济,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活动。
六、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搞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难以解决的热点的难点问题;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公益福利事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搞好预防保舰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性工作。
七、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及时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村民邻里间的关系,组织村民加强治安防治工作。
八、完成其它各项工作。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五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别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
结合村中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委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建立村委会干部值班制度,村委会干部坚持轮流值班处理村务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交接班,因有事不能值班的,必须预先向村主任请假。
七、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坚持联系村民小组的工作制度,村委会成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二个村民小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联系帮助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六
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工勤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生活救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4.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5.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市直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专职工会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名(兼财务委员),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生活委员1名。
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
1.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1.工会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正处级干部;。
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四、工会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二)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
(三)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3.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四)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
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6.组织安排机关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组织汇报;7.组织参加工委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搞好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事宜。
(五)生活委员。
1.协助工会主席落实探视慰问工作;
2.组织实施职工健康体检,做好查体各项服务工作;3.按上级工会规定落实好职工的节日福利;4.负责落实市直机关“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七
××镇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同志代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镇工会工作委员成立以来,特别是秋划归高港区的,四年来,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大会充分肯定了××工会四年来的工作,赞成报告对近四年来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各级工会组织在党委和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经济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的主要成绩,对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部署,符合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切合实际、积极可行,催人奋进。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镇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大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
意识、责任意识,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完善自己,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大会号召,全镇广大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和衷共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和谐美好新××而努力奋斗!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八
1、学习制度;社区工会工作人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并建立学习笔记。
2、会议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召开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
3、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向行政领导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凡工会工作的重要活动,工作部署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职工教育制度:坚持每季度搞一次职工教育,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职业道德、主人翁意识的法制教育,教育职工和激励职工爱国、爱党、爱岗敬业。
5、活动制度:经常开展以双爱双评(职工爱企业,企业爱职工,评爱职工的优秀企业经营者,评爱企业优秀职工)为内容的职工之家活动。组织职工岗位文化、学技术、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改革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
6、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时足额上解足额经费,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签字制度,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九
工作制度是指政府机构或企业单位规定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改进企业流程,以维护企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标准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增强县工商联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执行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执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商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执委会委员要认真贯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及工商联工作理论,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执委会委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县工商联的各项决议,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个人富裕与全县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县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县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应承担和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三)热爱工商联工作,出席执行委员会会议,参加组织的重要活动;
(四)执行工商联的各项决议;
(五)广泛联系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六)对工商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执委会委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工商联活动的关系,热爱工商联,支持工商联工作,积极为工商联的发展和工作建言献策。
第四条执委会委员要密切与会员的联系,自觉接受会员和各界人士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会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会员和非公人士的愿望和要求,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和非公人士办实事、做好事,使工商联真正成为广大会员的娘家。
第五条执委会委员要自觉参加县工商联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出席会议、不参加活动、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执委,县工商联将依据工商联《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去职务。
有下列情形的免去职务:
(一)一年内有两次无故不参加执委会议和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执委会议和活动的免去其职务。
(二)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缴纳特别会费的,免去其职务。
(三)由于违法、违纪犯罪等行为,不能继续担任委员的,免去其职务。
(四)由于职务调整,不再联系、分管此工项工作的,免去其职务。
第六条切实保障执委在工商联会议上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执委知情参政和对工商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执委要经常保持与县工商联机关的联系,工商联机关要做好协调和联络工作,为执委参加工商联会务、商务及其它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对执委的来电、来访、来信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转达,将协调结果及处理意见尽快反馈给执委。
第八条坚持和完善定期走访执委、召开执委座谈会制度,倾听执委的呼声和建议,为执委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九条对履行工商联职责表现突出的执委,县工商联将予以表彰,或优先推荐参与相关表彰。
第十条执委中的中共党员要模范带头加强自身修养,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的模范。
第十一条执委要将本企业的重大活动、获奖、获得认证等重要信息及时告知县工商联。
第十二条县总商会领导班子的管理参照本制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县工商联第九届五次执委会通过后执行。
一、根据《宪法》、《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参照《光泽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县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县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县委统一领导下的由我县工商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群众团体,接受县委统战部和上级工商联组织的指导。
三、县工商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强国富民为己任”,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先、企业为上、人民为重、工作唯实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立会、服务兴会、服务强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履行工商联(商会)职能,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特色经济强县,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为光泽跃升发展作出贡献。
四、县工商联由以下人员组成: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执行委员、秘书长。
五、县工商联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外出公务、学习期间,驻会副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工作。
六、县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一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队伍;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向县委、政府建言献策,搭建沟通平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构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提供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培训、贷款担保、职称评定、商务活动等服务;引导会员弘扬“光彩精神”,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建新农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七、县工商联组成人员要积极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决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
八、县工商联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会长会议、执行委员会议制度。
九、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邀请县委、县政府、县委统战部领导以及与非公有制经济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负责人列席。
十、执行委员会议由县工商联组成人员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安排和部署本会重要工作;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其他需要由本会执行委员会议通过的事项。
执行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分别为上半年和年终各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基层商会秘书长列席。
十一、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措施和意见;
(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工商联机关工作事务(根据需要由会长确定参会人员)。
会长会议采取不定期形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工商联党委领导和基层商会会长列席。
十二、其他会议。
(一)基层商会秘书长会议。会议由本会秘书长或副会长主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会议主要是交流沟通,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商联机关每月例会。一般在当月末召开,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安排次月机关工作,例会可邀请部分党委成员参加。
十三、会议请假制度。
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无正当原因,必需出席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有关活动,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等)不能出席会议、活动的,应提前请假,副会长向会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县工商联办公室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十四、营造和谐融洽的会风,增强时间观念,出席会议应准时,不迟到、不早退。
十五、经县工商联有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应坚决执行。执委成员对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应努力执行,有不同意见可适时反映。
十六、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执行委员会议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当年一次都不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公益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工商联执委会,由会长会议提请执委会予以劝退,并不再推荐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荣誉、表彰。
十七、审批公文,遵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公文审批由会长签发,领导阅批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对重要和需办理的文件,由相关人员办理,对一般告知性文件,实行文件传阅,并予以签名。
十九、本规定经二00七年七月五日县工商联八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生效。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
会;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一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
(二)积极开展监督活动必须合乎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明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同意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村民委员会恰当决议的实行,有助于发展和平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例会,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村监委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通告所有成员至可以,确因特定情况无法全部至可以的,必须存有过半数成员应邀出席就可以举办。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探讨投票表决关键性事项,若突遇票数成正比或观点意见分歧很大时,可以暂时一拖再拖议题,等待进一步调研沟通交流后,下次会议择机投票表决。也可以将争议事项递交乡(镇、筹办)纪委判决。
(七)村监委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和组织外有反对的表示。
(八)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议题的监督事项,表决中存有关键性问题须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明确提出,会议同意,可以暂不投票表决,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明确提出具体内容处理意见。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存有专人专本记录,经主任和参会成员盖章,做为村级档案留存。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二
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 根据xx自治区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xx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市、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xx年底,建成市、县(市)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市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市、县(市)的二级差异化储备。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对本土产能充足的产品,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并且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xx自产品种。市、县(市)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w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指导县(市)政府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xx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xx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按下管一级原则,县级主管部门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级由市卫生健康w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由市、县(市)政府明确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并下达储备任务。市县储备主要采取w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市县承储企业由地方政府确定,按市级xx至xx家、县级xx至xx家实行差异化储备。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牛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管各级,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三)储备物资轮库周期。各地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地方卫健部门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
各地须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
各级政府须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各级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五)物资储备资金。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动态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轮库要进行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w会同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地方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三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教学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xxxxxx。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四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社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社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倒垃圾,乱扔废弃物,影响公共场所卫生。
三、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放养禽畜。
四、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危及他人安全,影响环境卫生。
五、教育居民严禁在悬挂禁烟牌的公共场所吸烟,以免损害他人健康,影响他人休息。
六、教育居居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等,影响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
七、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便溺。
八、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歇担叫卖,影响社区正常秩序。
九、加强社区卫生教育,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的卫生服务。
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防疫工作,搞好防病防疫宣传,及时报告疫情,建立社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承担着社区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四、协调、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社区的共同目标凝聚居民,发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2023年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实用15篇)篇十五
3月15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将村务监督内容拓展至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运行、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多方面。该意见将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全省乡村治理水平。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意见》提出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目标,要建立健全科学评议机制,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健全、运行有序、监督有力,成为村民监督村务的`主要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监督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
《意见》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可连选连任。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不滥用监督权力。
《意见》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可通过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工作方式来实施监督。原村民委员会内设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撤销,其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承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协调,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各地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搭建优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发展平台,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