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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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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河道内积存垃圾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及。
“三堆”清理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提高河流水质、改善流域生态”的目标,结合全县宜居乡村建设,专项清理整治河道内积存垃圾,确保我县河流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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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全面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积存垃圾。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决避免再次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现象发生,推动我县河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实现“河畅水清、滩绿景美”的流域生态建设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调查各乡镇、村屯区域内河道垃圾方量;全面落实镇、村两级河道垃圾清理具体责任人。
对于历史遗留的河道内垃圾,特别是垃圾堆、粪堆、柴草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本次专项清理垃圾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县、乡镇、村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应加大巡查力度,巩固治理成果。特别是各村水管员,务必要做到认真负责、巡查到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公安分局、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本次专项活动实施后新发生的乱排、乱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河段的排查巡查、宣传报道及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辖区所有河流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细河县城段高林台河至新阿金桥上游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监察工作;县交通局负责道路河流桥梁节点垃圾的清理监察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河道内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县畜牧局负责农村养殖粪便排污入河的治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河道内垃圾清理活动的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占河尾矿的清理工作;县农发局负责河道内秸秆的清理监察工作;城区办负责高林台河左岸及北大堤青年公寓段的垃圾清理工作;县督查考核办负责联合县水利局开展本次活动的督查工作。
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河道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全县总体工作部署,将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推进。各乡镇是本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各乡镇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分管水利副职和水利站长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抓好组织实施;各村委会负责人和水管员为本行政村的具体责任人;各水库负责人为库区垃圾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库管员为具体责任人。
各乡镇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垃圾方量进行核查统计,并安排专人负责填报《河道内垃圾清理责任分工表》及《河道内垃圾清理日报表》。
要抓好县乡村三级工作对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人员。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坚决保障工作人员安全。
县督查考核办、水利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巡查检查,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相关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县通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对水管员、库管员的监督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更换调整,确保人员队伍配好配强。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日常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巡查管护,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二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xxxx年x月xx日。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坝坝会宣讲、农村赶集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队专题宣传等形式和手段,对开展农村“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覆盖宣传和发动,实行边宣传边整治,营造镇“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选好试点,打造模范标杆(xxxx年xx月xx日前)。
选取x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试点示范工作,摸索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干净院落”专项行动成果样板,组织其余行政村观摩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制定镇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发力,推进整治攻坚(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按照制定的“干净院落”专项整治方案,妇联、团委等群团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并发动全镇村民开展广泛的人居环境大提升,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让其全程参与其中。
(四)斗硬考核,创造文明新风(xxxx年x月xx日前)。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并同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家庭要开展评优评先,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结合群众文艺活动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对整治效果差的要持续实施督导,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三
xx村大小道路、河道。
全体职工。
清理道路、河道内的存量垃圾,切实改善xx村的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此阶段主要对xx村的陈年存量垃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陈年垃圾堆放地点、数量等。
(二)清理清运阶段(8月11日至21日)。
此阶段主要对陈年存量垃圾进行清理、清运,由三送工作队牵头,主要领导带队,和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及群众对于存放多年,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存量垃圾,采取对上层垃圾进行清理后,及时覆土绿化或硬化;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影响农村卫生环境的存量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填埋。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31日)。
此阶段主要是总结提高,积极配合镇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等新闻媒介,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乡村整洁,乡风文明。
结合我单位和xx村的实际情况,成立陈年存量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陈年存量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人员分工。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四
城区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委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计划划片处置。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市公安交警负责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线路、时限等管理工作。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建筑垃圾具体的`处置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增设建筑垃圾处置费缴费窗口,设立统一的市财政专户账号,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由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前一次性缴清。该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建筑垃圾运行管理工作和处置场的建设。
四、建筑垃圾必须由取得经营许可的运输公司清运,不得自行清运。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运输企业应申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准颁发。所有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应安装全密闭装置和配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和《晋城市市区通行证》,否则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五、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严管过渡期为三个月。鼓励成立专业运输公司,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市规划区内至少成立8家满足规定条件的专业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备案登记的专业车辆允许篷布覆盖运输建筑垃圾;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严格按照要求严管。
六、建立土方平衡交易信息平台。由市住建局建立土方平衡交易信息平台,将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产生的土方在信息平台发布,为建设和拆迁单位提供公开透明的公益服务平台,减少不必要的土方开支。
七、中心日常监管,执法局处罚追缴。对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或拆迁单位,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依法函告市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并追缴滞纳金。
八、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定《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x月xx日。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五
贯彻落实《郓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神,为全面推进全县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在巩固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着力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城区所有物管小区,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制订实施方案。根据《郓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开展住宅小区入户调查情况统计和宣传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小区和居民家中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分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资料,讲解日常垃圾分类做法,提高各住宅小区物业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三)实施阶段。
1.推进强制分类。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杜绝混收混运。夯实物业的管理责任,推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对住宅小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不定期暗访,下发整改通知书。
3.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
(四)巩固阶段。
1.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奖励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信用体系考核,推进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我单位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以督导促推进、以考评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工作成效。
2.健全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认识,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积极行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实抓好。要加强培训,对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劝导员等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主动宣传,深入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争创文明小区的良好气氛。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达到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
我单位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考核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六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执〔xx〕xx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1.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七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实施的食品放心工程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成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5月13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切实保障全市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河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为: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卤菜、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制品等。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5个。
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三项制度、一个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社区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八
打造整洁、优美的现代生态城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xx年,我镇被列为全县4个垃圾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圩镇之一。为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永办发[xx]38号文件精神,现就圩镇垃圾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圩镇环境建设与管理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使居民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努力塑造清洁卫生、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围绕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注重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结合全县乡村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确保圩镇垃圾日产日清,镇容镇貌明显改观。以试点为契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镇所有自然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乡村垃圾处理工作。
对照县文件精神达到“六个一”标准:“即制定一套实施方案,配置一辆清运车,安置一批垃圾箱(池),建设一处垃圾填埋场,固定一批保洁人员,确保一个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面貌。”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沿街合理设置垃圾箱(池),加强镇村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管理盲区和死角;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组建专业化的环卫队伍,垃圾收运及时,并实行集中处理,着力提高环卫保洁水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内部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单位必须砌筑垃圾收集箱按指定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圩镇垃圾清理工作分五步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7日)。通过会议、散发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群众对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2、筹划准备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保洁人员开展培训,设置、完善卫生设施,添置垃圾清运器具、车辆。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镇政府、各单位、居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做到路旁、宅旁、河旁无垃圾,圩镇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清除河道水中水草、水面飘浮物、岸边的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公路边的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消除卫生死角。
4、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与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和居民家庭卫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搞好总结,为下一年度全镇全面铺开总结经验,同时准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乡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镇党委书记),第一副组长:xx(镇长),副组长:xx(副镇长),成员:xx、xx、xx。领导小组负责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以及镇务公开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普及环保知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使整治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九
进夏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
三、做好设卡检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扑救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
根据《xx市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范围。我街道20xx年以来在卫片执法系统中填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用地图斑。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逐级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整治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采取“自查举证”方式开展填报。街道办事处自查举证,通过“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报图斑相关信息和举证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并根据上级下发督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落实整改。
2、通过省级专项督察信息系统直接下发需核实的图斑。结合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填报等工作,对图斑的具体用地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及整改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判定,在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现场照片、备案资料、查处整改资料等举证资料。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4、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5、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巢凤街道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惠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xxx、(综治中心主任)。
成员:xxx、(综合办负责人)。
xxx、(监察室负责人)。
xxx、(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党建办负责人)。
xxx、(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xxx、(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xxx、(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优化营商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巢凤执法中队负责人)。
xxx、(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包村领导、包村部室、村干部、网格员要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干部对各自包片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综合执法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包村领导、部室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求巡查一次并督促村干部巡查到位,切实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
(四)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情况后,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大棚房”的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下发停建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执行,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20xx年5月15日―20xx年7月30日。省级开发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并下发需核实的图斑。县级完成图斑所涉及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自查、判定、审核和填报工作。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级专项督察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报告重点汇总分析核实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建议。
2、20xx年8月30日前。对标对照省级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整改不力的地方限时整改。
3、20xx年10月31日前。街道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未按要求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1、全面排查。从20xx年6月至7月5日,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乡村明细表,上报巢凤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分类汇总表。
2、坚决整治。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5日,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严格督查,强化结果应用。
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街道纪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棚房”问题反弹、问题突出的村,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一
简报一:
会上,北京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调研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市城市管理委部署了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张建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他提出,当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重大工程的深入推进,还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因此,要在各项管控措施上真正严格起来,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自8月起,丰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环境秩序问题。据丰台区市政市容委介绍,百日整治行动以“环境秩序、市容环境、交通环境”三个专项行动展开,主要为推动全区交通秩序环境的全面改善,建立常态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丰台区街面环境秩序整体水平,着眼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问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完善日常管控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整治工作。
简报二:
会上,北京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调研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市城市管理委部署了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张建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他提出,当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重大工程的深入推进,还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因此,要在各项管控措施上真正严格起来,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自8月起,丰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环境秩序问题。据丰台区市政市容委介绍,百日整治行动以“环境秩序、市容环境、交通环境”三个专项行动展开,主要为推动全区交通秩序环境的全面改善,建立常态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丰台区街面环境秩序整体水平,着眼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问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完善日常管控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整治工作。
简报三:
昨日,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记者从部署会上获悉,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非法改装、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问题。
副市长张建东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20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将全面深化源头管控,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拆除)工地信息台账,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10、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不密闭运输、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简报四:
全市将集中开展建筑垃圾“百日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将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10、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在昨天的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上,副市长张建东表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的深入推进,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2020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
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介绍,目前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工作距离市民对环境的期待还有差距。市城管委在进行重污染天气建筑垃圾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一期d组团住宅项目、红坊路东段道路北侧市政工地、丰台区花乡黄土岗地区北京赛尔奥特莱斯商业广场工程项目3个工地仍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工地现场均未实施道路硬化、无车辆冲洗设施、未安装探头,均存在渣土消纳证过期或未办理、运输车辆没有准运证问题,工地门前道路遗撒严重。朝阳区红坊路、丰台区樊羊路两条道路发现多辆超载超限装运、不密闭运输土石方的车辆。
据介绍,目前在住建委备案的在施工程4076个,但办理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工程仅1900余个。此外还有4700余辆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地方标准改造的货车没达到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办理条件,无法落实专营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鼓励政策还没有制定出来。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二
朝阳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朝阳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范围及重点各乡镇(街道、场)要将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作为此次清查重点,认真梳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区域:一是已关闭或已废弃矿山(矿井);二是位于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选洗矿厂等涉矿生产企业;三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违法采矿行为的区域;四是重点矿区周边区域。
各乡镇(街道、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重点排查点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清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即日起至8月7日)。各乡镇(街道、场)要结合自身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采矿行为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进行检查督查。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20**年8月8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街道、场)要将排查出的非法采矿行为情况报至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按照工作要求严肃查处。
制,对辖区内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三、
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场)是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为确保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刘力东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曹治纲、副县长迟晓光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场)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对辖区内涉嫌非法采矿的企业和个人开展全面清查,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二)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乡镇(街道、场)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严格依法集中处理。对非法开采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姑息纵容。
(三)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各乡镇(街道、场)要进一步健全辖区内的非法采矿活动高发区的巡查监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排查、上报和监管工作,排查结果要及时报至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县政府。
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相关职责依法查处: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的矿业违法案件依法进行立案侦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违法采矿行为的认定、制止、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安监局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的矿山企业进行查封,对非法生产的矿产品进行扣押;县环保局负责对存在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县林业局负责对非法破坏林地进行采矿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水务局负责对严重污染地下水的选洗矿场进行整治;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对非法采矿的矿山企业进行断电。
各乡镇(街道、场)于8月15日前将排查清理、集中查处和建章立制情况报至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清理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场)主要领导开展警示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民发〔20xx〕7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11月。
三、整治重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任务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xx〕885号)精神,民政局牵头负责会费清理整治;发改局牵头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强制收费清理整治;人社局牵头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和职业资格认定收费清理整治(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2)。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清阶段(8月底前)。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x发改价格〔20xx〕885号)中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对本《通知》清理整治的15项重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清,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各行业协会商会务于8月20日前将自查自清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在自查自清阶段,不主动整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凡是在自查自清阶段主动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将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二)复核审查阶段(9月底前)。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清的基础上,对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清结果进行复核审查并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督导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调整规范会费档次、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严格落实各类收费政策规定。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请于9月20日前将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复核审查情况报民政局。
(三)重点抽查阶段(10月底前)。民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清和复核审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在抽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同志抓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尤其是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脱钩不脱责任”“脱钩不脱监管”的脱钩工作要求,克服“撂挑子”“甩包袱”错误思想,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加强对本行业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任务要求,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强化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惩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事先预防,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将各自负责的行业协会商会(含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收费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和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案例于10月15日前报送民政局,民政局负责形成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题报告报送市民政局。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四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52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7月―12月。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此次乱收费清理整治内容,逐条查摆问题,填报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自查情况表(附件),对自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各行业协会于9月15日前将自查表(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整改报告和行业自律公约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31日前)。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服务性收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借评比表彰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30日前)。市民政局将对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分类整改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通过诚信湖北网、民政网和xx日报等地方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位。为减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分别作了批示,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迅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认真学习领会三部委和我市有关通知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自查自纠,切实夯实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根基。
(二)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照《xx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特别是一些收费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有“小河有水大河满”的长远眼光,对会员会费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去,采取切实举措为会员企业减负降费。
(三)强化宣传,加强信息报送。本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大局层面做出的一项利企惠企决策,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高举大旗,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民群众看到行业协会商会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的行动和举措。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实效以及行业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会员企业过程中的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52号)、xx省民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xx〕24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和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xx年8月-12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以下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会费标准超过4档,或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标准,或采用浮动性会费标准;
7、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8、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9、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0、收取会费未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或者对会员、企业的捐赠费用开具会费票据的;
1、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3、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4、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5、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9、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押金、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0、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县直各单位要组织脱钩前主管的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清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和县市场监步骤管理局价监股和两反股。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是进行全面自查。对于自查出的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二)抽查检查阶段(9月3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民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县直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重点抽查。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xx〕13号)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监价监〔20xx〕38号)的要求贯彻落实,会同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年度检查的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部门配合)。
(三)整改规范阶段(11月底前完成)。对摸底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收费案件。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失信名单制度,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并记入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信用记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深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导、通力配合。11月15日前县直各单位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对本地区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基础上,于1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1-2个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案例,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报送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发展改革委、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分工负责,确保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监管主体职责和登记管理优势,主动承担起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任务,并按职责抓好收费自查抽查和违规收费查处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配合,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部门优势,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政策制度的研究,抓好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机构要分别对未脱钩、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指导督促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费自查,配合做好相关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工作”
(三)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政策法规创制,出台《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要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对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建立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按照《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加大对“僵尸行业协会商会”的清理,加快淘汰运转失灵、服务缺位、长期不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对于业务范围狭窄、经营十分困难、会员大量减少或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的合作,向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宣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减轻企业负担成果明显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进一步营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
联系人:
县民政局:xxx,0xx1-3xx913,
县发展改革局:xxx,181xxxx966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x、150xx9300。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六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圩镇、旅社、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通信、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体经营者及建筑工地。
2、排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逢圩日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和送戏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深入村组、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查可燃易燃物品,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义务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本村、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8篇)篇十八
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0号)要求,结合我区矿产资源现状,制定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清理重点以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资源埋藏浅、易开采区域,历史上发生过违法采矿区域,重点矿区周边区域为清理重点。具体包括:已关闭或废弃的矿山(矿井)要封闭井口,加强巡查;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要履行注销手续或下达停止开采行为通知书;20**年年度监测发现的疑似越界开采矿山,尽快履行调查与处罚程序,限期退回合法范围内开采;以采代探、无证开采行为,要加大巡查与处罚力度;无主体矿山的选矿厂,要核查矿石来源合法性,加强检查与处罚力度。
二、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清理阶段(20**年7月18日—7月31日)。由国土顺城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各乡镇配合,对全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排查。
采矿行为,由区政府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坚决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查处。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年8月21日—9月30日)。结合查出的问题,完善制度,对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研究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
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国土顺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顺城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顺城公安分局、国土顺城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顺城分局、区农发局,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顺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顺城分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顺城公安分局负责在专项清理行动中,抽调警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暴力抗法行为。负责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矿山爆炸物品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对非法采矿涉嫌犯罪,要提前介入,对行政机关移送的非法采矿案件要及时立案,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采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清理过期采矿许可证。
区安监局负责清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矿山违法开采行为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矿山营业执照清理。
环保顺城分局负责对非法选矿、采矿造成的资源环境破坏行为进行查处。
区农发局负责清理采矿占用林地行为,对非法采矿造成林地和森林植被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查处林木毁坏及破坏林地行为提供非法采矿线索。负责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
(二)严厉打击对排查出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严肃依法集中查处。对非法开采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的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姑息纵容。
(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全区非法采矿活动高发区的巡查监管制度,加强联合执法,明确巡查范围及监管主体,把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采矿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制止、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涉矿违法行为移交、移送和共同查处机制,确保及时制止、查处非法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