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还需要具备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结构紧凑、语言准确的特点。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的作品推荐,大家可以看看并进行借鉴学习。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一
在暑假中的一个下午,我呆在家里,实在是无聊啊!忽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金鑫打来的,叫我和他出去玩。正好今天没事,就跟着去吧。
金鑫居然带着篮球拉我去打球,他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不喜欢运动,特别是对足球与篮球。
我们来到二中的操场,金鑫一人跑去打球了。我放在一边,茫然地看着其他人打球。不一会,金鑫向我炫耀他的三步篮,慢跑,加速,疾速冲到篮下,拿球,跳起,漂亮,潇洒的投篮,球进了!我看着他,觉得此时的他,目光专注,而且还很潇洒。再看其他的球员,他们的步伐那么稳健。那时,那一刻,他那稳健的脚步,就仿佛战场上急促紧迫的.战鼓,惊涛骇浪之声……看着他们轻盈如燕的身影,我不禁怦然心动。第一次感受到篮球如此大的魄力。
我不知不觉融入了他们之中,他们中又多了一个潇洒的身影。一次潇洒的投篮,我又进球了,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激情。绚丽的夕阳照耀着球场,把我们飞奔的身影拉长,我们在余辉中尽情挥洒着青春的力量。
球打完了,大家默默地下了球场。我尽管累得很,但运动后的兴奋与激动令我心神气爽,心中不由产生一种成就感。
打那之后,篮球场上都少不了我潇洒的身影,我已经爱上了篮球。在汗流浃背的球场上,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坚强,什么是毅力;在心脏的猛烈的跳动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激情,什么是真实;在不断提高的技术中,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成功,什么叫超越。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二
妹妹,我不是很喜欢她,说不出为什么,但看见她就觉得不舒服,可她看见我却亲切的喊姐,她心里很高兴,我恁,吭都不吭她。
可能是由于我的抠门,妹妹的大手大脚,使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妹妹虽是姑姑的孩子,但跟我的妈妈还亲,一般这个时候,站在我着一方得人,都会觉得母亲偏心眼,当然我也不例外。有一次,我第二天就要参加运动会了,母亲说给我和妹妹买巧克力,我就不是很高兴了,为什么要给她买,她又不参加运动会。回去的路上有买袜子的`,我挑了一双,母亲也给妹妹挑了一双,妹妹看起来很高兴,可我却很生气。回到家,我和母亲总会因为妹妹而吵嘴。我对她的印象已经坏到了极点。
妹妹的挑食更不能让我容忍。她只吃肉不吃菜,但爷爷奶奶都向着她,我总会向他们说;“我姓苗,妹妹又不姓。”“她小,你应该让着她,你是大姐。”爷爷总是这样为她辩解着。我都在烦恼着为什么要当这个大姐,为什么要处处让着他们。
在这里,我并不是刻意去说妹妹的缺点,而我觉得有些事情必须说清楚,让她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三
吃过泡菜不?那个味道可真是鲜美!脆脆的,带点酸辣,是早饭的好搭档。我们全家都是“泡菜爱好者”所以隔三差五地就会买些来吃。因为不放心买来的泡菜,所以老爸决定还是自个儿泡泡菜。
他这个人说干就干,一点儿也不犹豫。你看,晚饭时说的事,一放下饭碗立刻上网查怎么泡泡菜去了。第二天下班就带回一只叫泡菜坛的缸来,还有一可乐瓶红色的液体,老爸说那是问四川人家讨来的正宗的四川泡菜老汤,里面富含乳酸菌的。泡菜那种酸酸的味道就是乳酸菌发酵形成的,是纯天然的。
接下来几天的晚上,他就再无一个宁时,花了一晚上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洗那个缸,还用烧酒消了毒,倒放着晾干。又花一晚上洗萝卜,晾干,切好,第三个晚上,他搬出那个缸,还有萝卜,一包盐,一大锅的凉开水,最后从冰箱里拿出了那瓶最重要的老汤。他先把凉开水倒进缸里,又倒了大半包的盐进去,还用筷子搅拌了好久,尝了尝,自言自语的说“差不多了”,然后把切好的萝卜一块一块的放进缸里,最后把那瓶红色的'液体全倒了进去,盖上盖子,还在盖子外面一圈倒满了水,说要与空气隔绝,因为乳酸菌是厌氧菌不喜欢氧气的。然后把缸放到了阴凉的地方,还嘱咐我不要去掀盖子,要泡好多天才能打开。噢,想不到泡个菜还有那么多学问啊!
“快点!老爸,我几个星期没吃泡菜了!你的泡菜好吃了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老爸。“快了,菜马上就要腌熟了,你看那都有气泡冒出来了,你可别偷着去打开哦”他不止一次这样回答我。
一天晚上,老爸打开了缸的盖子时,一股泡菜特有的香味飘了出来,“啊,成功了!”我大叫一声,飞也似的把筷子伸进缸里,捞出一块萝卜扔进嘴里一咬,一些酸辣的汁水滴了出来,一嚼,脆脆的萝卜加上汁水,人间美味啊,赶紧又捞了一块出来,这味道,怎么吃也吃不够。
可好景不长,一缸泡菜在老爸满脸的喜悦下很快吃完了,而新的一缸开始吃后,那原本澄清的液体上飘起了一大片白色的东西,看了有点恶心,老爸又上网查原因了。
第二天晚上,老爸极耐心地用勺子一勺一勺地把那些白色的碎沫子全部捞上来,可不管事,过了一晚又全部都长了出来。老爸又用凉开水稀释,结果弄得连萝卜上也附上了白沫。最后,无奈的老爸决定“全身换血”来救泡菜,他花了一个多钟头,先是虹吸出液体,再次清洗了缸,用电吹风吹干,防止生水进入,还特定了一双新筷子……经过他精心“手术”后,泡菜们终于起死回生了!
直到现在,我家还能天天吃到泡菜。吃着泡菜就会想起老爸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格。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四
我爸爸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他喜欢玩电脑,可是我也喜欢我玩电脑,所以我们经常抢电脑玩。最后达成的协议是这样的:老爸先玩,然后我玩。虽然我早知道结果还是这样,但是我还是喜欢做一些无谓的竞争,我是个固执的人。还是老爸厉害,大丈夫能屈能伸嘛!我现在也越来越向老爸看齐了哟!
别看我老爸表面上是一个威风十足的当家人,其实我说啊,他是世上最惨的当家人喽!哈哈,说到这里,我就要奸诈地笑一笑了。本来我们家是举手表决投票选出一名当家人的,后来我们不知怎么的就选了爸爸,说来也蛮莫名其妙的。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是我也觉得很奇怪。老爸除了用他自己的工资给我们发钱,其实还有老妈给的钱。
我妈200,而我更是少得可怜,只有40。不过对于那些农民来说的话,也许已经够了,甚至还多了!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因为我对幸福的'理解就是一碗热腾腾的方便面。世界上最惨的当家人是老爸,哈哈!每个月还要交“巨额”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还有我的人生保险费,自己用的仅仅比老妈多一点,但是有时候回来我这里“敲竹杠”,就是扣我工资,我要赤裸裸地鄙视一下他。
每次都是你赢,一点意思也没有。”但是经过我的“百般折磨”——冷笑话,让老爸无可奈何地答应了。我们各自选了不同颜色的棋子,然后正式开始游戏。我掷到“6”,出动了一架“灰机”。老爸也掷到“6”,开始跟我较真起来。几经波折,双方伤员惨重啊不过我还有2架在棋盘上,老爸只有一架在飞机跑道上准备,不料,他掷了一个“4”,把我那架刚起飞的飞机“击落”了。我心上一惊,想:每回都是我赢,这次可不能输,我要赖皮我一口气吹翻棋盘,这就是我一直以来长胜的原因了“眼看不行就赖皮。
如往常一样,我和老爸在每天傍晚五点多的时候,回去学校的操场跑步。我和老爸比赛,看谁跑得快,我知道自己没有老爸跑得快,所以我用了玩“灰行棋”时的“手段”。我用手拉住老爸的衣服,但是他的力气本身就我大,三下五除二,就挣脱了我的“鸡爪”,我不甘心,赶紧去追,抄小路,结果一不小心踩进沙坑,吃了满嘴的沙,很难受。这时跑了将近半圈的老爸“连滚带爬”到我身旁,用矿泉水帮我洗嘴,然后去迪亚天天买了面包让我吃下去,但我还是感觉很难受,是老爸背我回家的。回到家后,爸爸还是那样地关心我。
我老爸对我时而严肃,又时而“睁只眼闭只眼”。“老爸,其实我的散文写的比鲁迅好!”我小得意地说。“去去去,小心鲁迅来找你!”老爸吓唬我说。“真的!我的散文写的比鲁迅‘散’!”老爸“狠”无奈地说:“我可以选择沉默吗?”呵呵,一个笑话,一句调侃,点点滴滴我都记得。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五
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长耳朵白白的,小白兔是个“素食主义者”,它最喜欢吃青草和萝卜了。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我和兔子六年级。
作文。
供大家参考!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比如说我家的鸡,邻居家的狗,外公家的猫等。我和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就如同好姐妹一样。每一次,它们只要看到我,就会往我身上跳,非要我抱它们一下。我家以前养过一只小兔子。我和小兔子可以说是情同姐妹,关系铁得很。
在我十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一件礼物——那便是小兔子。小兔子的毛雪白雪白的。妈妈告诉我这只小兔子是刚刚出生还不到十天的。我就问妈妈,它的妈妈到哪儿去了?妈妈说:“它的妈妈去世了,小白兔现在是个孤儿了。所以你要好好照顾它,可不要让它成为真正的孤儿哦。”我毅然地答应了。我对小白兔说:“小白兔,你不要怕,我会照顾你的,你虽然没有妈妈了,可你还有个姐姐——那就是我。”
过了几天,我和小白兔的关系越来越好了。每次我放学回到家,小白兔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跳到我身上来,看看我。第二件事就是对我笑一笑,让我也忍不住发笑。有时候,它饿了,会用嘴碰一下我的手,好像在说:“姐姐,姐姐,妹妹我想吃东西了,妹妹的肚子好饿呀!”
一年过去了,小兔子和我越来越亲近了。每次,它出去玩,总要咬咬我的裤脚,似乎想让我陪它出去,看看它新交的朋友吧。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好像学会了小兔子的语言,能够和它亲密地交流了。
在小兔子一岁半的时候,邻居家养了条狼狗。狼狗看到小兔子总是流着口水。我心想:糟糕,狼狗肯定想吃小兔子。为了不让小兔子有生命危险,我就把小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有一天,我没注意,笼子门没关好,小兔子溜出去玩了。不想正好被邻居家的狼狗看到,就把它给吃了。我知道后,痛哭了好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我真想把那只狼狗给杀了,它吃了我心爱的小兔子呀!妈妈为了不让我伤心,就买了一个兔娃娃给我。
兔娃娃现在还在我的床头。每当我看到它,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只可爱的小兔子。
两只兔子,一只是灰色的,现在它胖乎乎的,什么东西都吃,一只是黑色的,它很挑食的,头上有两块白毛,身体伸得长长的,尾巴短短的,走起路来蹦蹦跳跳,十分有趣。它们特别喜欢吃的是菜、饭、西瓜皮、红萝卜。
我把其中的一只抱了起来,抱着的时候它一动不动,我摸着它的身体暖暖的,像一个长长的小绒球一样。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它的前腿小一点,它们的嘴巴是三瓣的,真可爱。
我觉得它们最大的特点是鼻子和那双大耳朵。它们的鼻子无论是吸气还是闻东西都是颤动的,还有那可爱的大耳朵,平时两只大耳朵是直直的,一摸就贴住了身体。
一次,我带着一只小兔子上天台玩,那只小兔子像很开心似的,一放下它,它就不知跑去了哪里玩。我看了邻居的哥哥上来了,就和他玩,突然小兔子跑到了一个小通道里面,我和哥哥想捉它出来,它就是不出来,我们就拿一些草和菜引它出来。谁知道它吃了青菜后又跑回去了。我们反复弄了很久,它就是不出来,大家都累了,后来,我拿来了一个红萝卜引它,小兔子大概看见了有新鲜的食物就出来了,我终于轻轻捉住了它,把它抱在身上。
我和小兔子之间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我非常喜欢这两只小兔子,它们是我的好朋友,给我的生活增添乐趣。
我喜欢机智调皮的小猴子;喜欢有着“黑眼圈”的大熊猫;还喜欢老鼠的克星——小猫……我喜欢的动物数不胜数,不过我对可爱的小白兔却独有情钟。我是在五岁时养小白兔,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的头顶上长着一对长耳朵,这可是小白兔的“信号接收器”,一有动静,它的长耳朵就会马上竖起来,像在不停地接收周围的信号。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像两颗大大的而且晶莹剔透的红宝石。小白兔的嘴形很奇特,有三瓣,它的嘴边还匀称地长着几根胡须。小白兔浑身长满了密密的、细细的、软软的毛,像穿着一件雪白的绒毛大衣。小白兔和别的小动物不一样,它前腿短,后腿长,是天生的“短跑健将”。有一次,我带着小白兔出去散步,走着走着觉得无聊,于是我蹲下来抱起小白兔对它说:“我们来赛跑,比谁跑的快,好不好?”小白兔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等我把它放下来,它就向前跑,那时的我根本追不上天生的“短跑健将”小白兔。还好爸爸在前面捉只了它。回家之后,我把小白兔抱住放在地上,正准备要教育教育小白兔,只见小白兔用它的小嘴巴蹭着我脚,看它那可爱的样子我笑了。小白兔的尾巴短短的,像个小绒球。这样伤害牙的动物就很难捉住的它的尾巴了。
小白兔是个“素食主义者”,它最喜欢吃青草和萝卜了。有一天,我抱着小白兔,来到了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小白兔见了青草,欣喜若狂,一下子从我的怀里蹿下来,弯着身子,“亲吻”着草地。小白兔吃草的时候十分有趣:三瓣形的小嘴一咂一咂的,连嘴边的胡须也跟着颤动。小白兔吃草的时候也不放松警惕,耳朵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圆的,不停地东张西望,一有风吹草动,撒腿就跑。
这么可爱的小白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六
清晨,柔和的阳光照进我房间,“铃……”闹钟响了,我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刚准备穿衣服,外婆跑进了说:“哎呦,宝贝我来帮你穿,别刚冒了。”
正在做早餐的妈妈听到了,跑过来,说:“妈,别帮她了,都四年级了,她必须自立了。”“不行、不行,孩子才这么小不能让她自己穿,要是感冒了,该多难受哇!”
“不,不要,我要自己穿。”我抱着衣服往床角躲。
外婆一边拍床,一边说:“乖,宝贝,听话,让外婆帮你穿,你还这么小,穿得又慢会感冒的,发烧了要打针,你不怕痛?不难受?”
爸爸走到门口说:“妈,让她自己穿吧,您就放手吧,这么大人了。”
我得意的'对着外婆做鬼脸:“爸爸、妈妈都觉得我能行。”外婆看着我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不到20分钟,我就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拿起书包,正准备上学时,外婆又跑过来:“哎呀!别慌,把牛奶带上,让你爸送你。书包重,你背不起。”爸爸说:“我把这口吃完,你等一下,我送你去,我就担心你过马路。”我着急了:“爸爸,你刚刚不是说我长大了,要自立吗?现在你又要送我去上学。放心,我会过马路,我会小心的,你也不看看你女儿我是谁!”
妈妈笑眯眯地看着我,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眼睛里满是欣慰。
有了妈妈地鼓励,我信心十足,背起书包一路哼着歌。因为我长大了,我再也不做家里的“小公主”了。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七
“我和你,心连心,共住地球村……”每当听见这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的那次奥运会,那是一个展现我们中国风采的一个盛大的舞台,我们中国还争取到了金牌榜首的位置!百年的梦想,终于实现。
记得开幕式那天,我坐在电视机前锁定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八点中的钟声终于敲响,我们中国人自己开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终于开幕了!伴随着那优雅的音乐,地上一幅巨大的`画轴打开了,它好美,美得让人震惊!最美的是这幅画上的表演,演员们用首手掌大的蓝色颜料画出了一幅美妙的画……令我难忘的还有那几千个人一起击缶,这么多人一起表演场面毫不凌乱,整整齐齐的,让人忍不住惊叹!精彩的节目不止这一个,还有“活字印刷”这个节目,许许多多的小方块组在一起,随着音乐起起落落,像海浪般波涛起伏,一会儿又组成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和”字,各式各样,各形各色,想不到啊!但最令人想不到的是这精彩节目中的小方块里都有一个人,说明这些表演都不是机器弄的,而是这么多人一起配合表演的,能做的这样好,让人感觉就像是一次魔术表演,后来才知道这并不是什么魔术表演,而是这些演员们在表演时有同样的口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每个人又有不同的动作,这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
这些都令人难忘,可怎么比得过奥运会的主题曲“我和你”呢?这首歌的歌词很简单(除了英文),也很好记,再加上那美妙的音乐,谁都难以忘怀,不是吗?直到现在,“我和你”这首歌还萦绕耳畔,他的旋律现在还刻在我的脑海里,印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我和你,共同住在地球村,就让我和你,一起创建更美好的地球!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八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莎拉的女孩子,她很富有,一生中,她的爸爸克鲁上尉是最爱她的亲人。在她七岁时,她爸爸把她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家境富裕的莎拉在学校享有公主一般的待遇。可是不久,远方传来她爸爸克鲁上尉去世的消息。
眀钦小姐——莎拉的教师,对莎拉的态度一下子改变了:她把莎拉赶到了残破的阁楼,吩咐莎拉去穿黑色短裙,让莎拉去给孩子背课文、复习功课,还要做许多脏活儿、难活儿……莎拉遇到很多困难,在不管多寒冷的雪天,眀钦小姐都吩咐莎拉独自去买她们需要的东西,如果莎拉买少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受到眀钦小姐和厨师一天的责骂!莎拉一整天都忙个不停,仅有在晚间大家都睡觉的时候,莎拉才忙完活回到教室复习她自我的功课。
可是,即使这样,莎拉还是没有泄气、没有被击倒,她心里始终想着一句话让她提起自信,那就是——“我是一个公主”!她对她最心爱的“艾米丽”说话,她充满了幻想,她明白我是公主我应当怎样做。就这样,她一次次安慰自我,战胜困难,最终,莎拉遇上了爸爸的朋友,又使她成为了富有的小公主!
书中莎拉的善良也让我十分感动!在她很富有的时候,她从不去嘲笑那些别人认为愚蠢的孩子,而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洛蒂、贝基、埃芒加德等成为了好朋友,莎拉总是去帮忙她们、保护她们,还给她们讲神奇的故事安慰她们,让她们停止哭泣。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公主,并不是必须要有美貌的外表,也不是必须要十分的富有,而是要像莎拉一样,即使失去亲人和财富,但一向内心善良、坚强,从心里上做一个真正的公主!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九
一头的黑发总是盘着,在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里,不时透出一种热爱运动,热爱大自然的神情。她,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特别喜欢骑单车。单车就是她的交通工具。因为她老是要上夜班,所以每次上夜班回来都是刚上床就打呼噜。不过,只要别人一说去骑单车,她就会精神大振,不管自己有多么的疲劳,也会领头带我们骑着单车去游山玩水。
我的妈妈呢,什么都好。不过,妈妈老是粗心大意,不是忘了带钥匙,就是忘了带乘车卡。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呀,可把妈妈给害苦了。
就说上次吧!因为我早上吃饭吃得比平时慢。所以,我们出门出得急急忙忙。出了果园区后,我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句:“妈妈,你带了钥匙吗?”没想到这一问,歪打正着,妈妈马上拍了拍裤子,她想:难道我听错了吗?她又拍了拍口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呀!怎么办?怎么办?”妈妈问。她的脸涨得通红,眼睛瞪得老大。我晕!我反问妈妈:“爸爸带了钥匙吗?”妈妈这才松了一口气,说:“幸好爸爸带了钥匙,不然,我们就真回不了家了。”
我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一样普通。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都爱她——妈妈!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
提起我最熟悉的一个人,那一定是从小陪伴我一起长大的姐姐了。
“肥姐”,是我对我姐姐的尊称,她其实并不是很肥的哦,只是她特喜欢的就是吃零食。我叫她“肥姐”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她,记得有一次,妈妈不在家,这对她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姐姐便拉着我偷偷地去外面买东西,到了超市,姐姐看见货架上放着许多好吃的零食时,眼里发出贪婪的光芒,只见她这个拿了几包,那个也拿几包,恨不得把超市搬回家,结账时候,几乎把她平时存的所有钱用完了,回到家里,姐姐迫不及待地拿了零食吃了起来,一转眼,零食一下子就被我和姐姐吃完了。她舌头时不时地舔舔嘴唇,一脸开心的.神情。我说:“你怎么那么贪吃啊,连一点点的碎片都不放过。”姐姐却满不在乎地回答道:“因为我是属鼠的嘛。”我真拿她没办法。“肥姐”的好胜心很强。每一次,我跟她下象棋,她总是会故意说了一些我的缺点来打击我,干扰我的下棋思路,结果她赢了,她就高兴得大笑,当然了,我也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结果我赢了时,她就不服气地说:“我不服气,我是女孩子,应该让我一下。”我们俩个常常会为此大闹,爸爸妈妈也总是躲在一旁看热闹。
是的,这个就是陪我快乐成长的姐姐,我最熟悉的人。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一
我出生在渭北的一个小山村,与其他尿尿和泥的山里娃唯一不同的是:我从小就拥有很多很多的书。这全都得益于我那位严厉而又慈爱的在村小学教书的爸爸。
听奶奶说因为家里穷,我的爸爸初中毕业就考取了陕西省大荔师范,十八九岁就挣工资养家糊口了。爸爸的玩伴们后来不少都上了大学,虽然,爸爸工作以后也进修取得了大学学历,但没能进入高等学府全面学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爸爸对我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也促使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家的书柜里至今还整整齐齐的保留着《东方宝宝》《东方娃娃》《幼儿画报》《小聪仔》等低幼读物。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别的娃娃是含着妈妈的奶头长大的,我是在爸爸的被窝里听着故事长大的。可能,由于,小时候爸爸天天给我念书听的缘故,我比同龄的孩子说话更早,而且经常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话语”来,我的舅爷至今还没忘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他带我上街玩,我走到半路累了不想走了,舅爷就背我走,我说:“舅爷啊,我是不是趁人之危呢?”舅爷听了大吃一惊,逢人就骄傲地说:“雨森,这家伙,长大了一定是个上学的好苗子!小小年纪都会说话啊!”。
书给我带来了赞誉也给我带来过责骂。记得,上五年级时,爸爸和我到街上理发,我发现理发店里有一本《水浒传》被主人随手放到了桌边,我就借着爸爸理发的空挡,读了起来。我是阅读越有味啊,书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等我们理完发后,我趁店主人忙着招呼顾客没注意,把那本《水浒传》悄悄塞到了衣服里,回到家,我二妈发现我的肚子鼓鼓的,就问我:“雨森,你咋了啊,肚子咋那么鼓啊?”我支支吾吾没回答,爸爸走过来,拉开我的衣服一看,原来,我偷了人家的书,爸爸生气地说:“孩子,爱看书,爸爸给你买,不能偷别人的书,偷书也是犯罪啊!”我吓得不敢吭声生怕爸爸打我,这件丢人的事的最终结果是:爸爸领着我把书还给了理发店的阿姨,我还给人家道了歉!虽然,理发店的阿姨和我爸爸是熟人没有责备我,但我还是觉得很丢面子!心情郁闷了好几天。一天中午,爸爸从县城开会回来了,摩托车的后备箱鼓鼓的,我还以为给家里买了什么生活用品呢,就没在意,这是爸爸对我说:“四大名著!去!归你了呐!”我一听高兴地一蹦多高,抱着书躲进了我的小屋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由于爱读书的缘故,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在全班进行朗读,我也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我相信,书一定会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照耀着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二
它穿着黄色的外衣,小小的头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黑眼睛,耳朵耷拉在脑袋上,尾巴就像弯弯的月牙儿神气地向上翘着。。。。。。大家应该知道它是谁了吧?没错,它是一条狗,我的伙伴----黄仔。
记得我和西瓜哥哥第一次见到黄仔的时候,它还是一只半大的小狗,它的眼神绝对可把全世界萌翻。可是当时,我们却正是被这只半大的、喜欢上窜下跳、追逐人跑的小狗吓得从山顶跑到了山脚,引得全家人哈哈大笑!唉,这说出去得有多羞呀,接下来请大家随我一起去看看它的趣事吧!
黄仔活泼好动,经常追得鸡飞狗叫的,整个院子乱成了一锅粥。每当这时,满奶奶就会拿着一根小棒子,“恨恨”地追着惩罚黄仔。黄仔则敏捷地躲闪着,一边低声哀嚎,一边怯怯地偷瞄满奶奶,最后乖乖地蜷缩在墙角,不再声响,院里也暂时恢复了平静。
黄仔喜欢吃骨头和肉。每当我们吃饭时,它就会在椅子、凳子下穿梭着,忙活于捡拾“食物”。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它短小的尾巴,它低沉地叫了一声后,即以闪电般的速度跑进了它的老窝。我满怀歉意地跑去看了看,只见它正趴在稻草做的窝里,用柔软的'舌头舔着受伤的小尾巴,眼睛里满是委屈。我轻轻地抚摸地它的头,向它道歉,它则撒娇地时而用舌头舔着我的手,时而用头在我身上蹭来蹭去,像极了一个向妈妈撒娇的孩子。。。。。。
这就是我童年的伙伴----黄仔,因为它,我的童年充满了快乐!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三
“七仔”这个名字想必看过长江七号的人都不会陌生。一只可爱的太空狗,它有很大的`本领噢!我的“七仔”是一只毛绒玩具。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它头上顶着一个犄角,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毛绒绒的大脑袋上好象每天都能看到我做的一切。绿绿的身体加上四条又短又粗的腿可爱极了。我真想让我的“七仔”活起来象电影中的“七仔”一样,帮我解不会的功课;帮我把打碎的东西复原;帮我……这样一来我就不用挨妈妈的骂了。
“七仔”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睡觉,给我快乐,我伤心时向它倾诉,我快乐时与它分享,它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四
我的好朋友是旺仔,它是一只贵宾犬,它与我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去年的暑假,大伯给了我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旺仔。原先我不敢跟旺仔玩,因为我害怕它咬我,大伯就把它先放在他那里。但是,三天以后,我就和旺仔有了亲密的接触,旺仔闯进了我的生活。从那一刻起,我就变了,天天和旺仔下楼玩耍。记得有一回,旺仔发现了一块肉骨头,没想到,旺仔不理不睬的,难道旺仔不饿吗?我就让旺仔去啃,没想到,旺仔不吃的原因是因为上面有几只蚂蚁,一下子就吐了出来。但是蚂蚁们好像记住了这个仇,第二天,我和旺仔下楼玩,刚一出来,旺仔的腿就抖得不停。我弄开它那面条似的卷毛一看,我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因为有一只小蚂蚁正趴在旺仔的腿上一直咬着它呢!但是有一天,我和旺仔的.美好时光就该结束了,因为旺仔要回老家了,它的新主人拉着它,旺仔抓着门框,留下了几道抓痕。没办法,爸爸送旺仔回了老家,那天,我哭了好久好久。
旺仔走了之后,那几道门框上的抓痕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我永远不会忘记旺仔,因为它是我最好的好朋友,虽然相处的时间有点短,只有三个月,但我不会忘记它——旺仔!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五
不知从何时起,家里多了一只小猫。一身花白色的毛,实在不怎么惹人喜爱。
一到出太阳的时候,它总是懒洋洋地爬在阳台上睡大觉。妈妈来到阳台时,总是训斥几句后将它轰走,它似乎毫不在意、又似乎有些不情愿地慢吞吞地挪到自己的小窝里,一动不动地趴在窝里继续呼呼大睡起来。
每到吃饭时,它总能嗅着鱼的香气,迈着优雅的猫步,悄悄地藏在桌子底下,睁着大大的眼睛,四处张望着,眼睛直钩钩地锁定桌子。桌子上放着一盘美味的鱼肉,它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眼睛微眯着,一旦发现周围没有敌情,一个纵身就跃上了桌子,迅速叼住一条小鱼,飞也似地逃离了作案现场。当大家还没缓过神来时,它早已津津有味地享用了。外婆气冲冲地拿着一个毛球,扔了过去,小猫毫不畏惧,轻松地躲了过去,又惬意地吃起鱼来。这只小猫常年在家顶风作案,没有谁喜欢它。
有一次,外婆送了我一个很精致的铃铛,我十分喜欢。不料,那只小猫好奇地走了过来,它来到我的脚边,用它那小爪子蹭了蹭我的裤子,用一种乞求的眼神望着我。我想,难道它也想要这个铃铛吗!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铃铛放在了地上。没想到,它对铃铛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只见它用前心地碰触,铃铛调皮地发出响声,小猫不知是何方神圣,吓得连连后退。等没了动静再次碰触,这样反复几次,它终于不再害怕。欢快地与铃铛嬉戏起来,它时而用爪子抓着跳过来跳过去,滚过来滚过去;时而叼在嘴里拼了命似的摆头,仿佛要把铃铛咬碎似的。那模样格外地可爱,我轻轻地抚摸着它那柔顺的毛,将它抱了起来,它依偎在我的怀里,嘴里发出“喵喵……”的声音,那一刻,我对小猫竟也多了几分喜爱!
从那以后,每次我一回到家,它总是高兴地跑过来迎接我;我写作业时,它会跳到桌子上,用它的爪子捣蛋,不让我好好写字;有时还跳到我怀里撒娇似地躺着。我也经常逗它玩,每次它都会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特别开心!。它渐渐成了我成长中的一个重要的小侣。
后来,小猫走丢了,再也没有回来,从此,家里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热闹了。阳台上、窗台上、桌子下,以前随处可见猫的影子,现在都变得空荡荡的,我的心里也空落落的,就连平时不大喜欢猫的妈妈和外婆都开始经常叨念起那只猫了。
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那个小铃铛,总会想起与我的小猫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那段与她相伴的时光,真好!
没有我的陪伴,你过得好吗,我的小猫?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六
又过了两个星期,当我回到家时,不远处就听到一声短而清脆的狗叫,凭我的经验,这一定是一条小狗,我立刻冲向家门,到门口一看,嗬!一只纯黑色的小狗正向我摇头摆尾呢!至此,家里添了新成员——我给它取名为“旺仔”。
因为有了旺仔,我的业余时间就有的打发了,几乎全用在了旺仔身上,而旺仔也给了我很多乐趣,治好了我的郁闷。它还是个鬼精灵呢!
每天在家,旺仔就会轮番巡视各个房间,检查是否有“敌情”——是我每天和它玩的游戏。然后找个舒适的地方东一觉,西一觉,有一阵没一阵地睡来睡去,兴致来了,就自封“发型师”,把它的玩具“南瓜娃”咬在嘴里一通猛摇,弄出一个酷似贝多芬老先生的发型。按说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旺仔却不安分,总觉得日子少了什么,因而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一心想冲出家门,走向世界。
说旺仔精灵是绝不过分的。每每只要我们出门,不管是在沙发上神交“周公”,还是饶有兴味地研究拖把的'结构,它都会一跃而起,直冲过来。当然,我会哀求它不要在倒垃圾时跟着我——我无法容忍自己在做苦力时它在一旁摇头晃脑,幸灾乐祸的。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出门务必轻手轻脚。这规矩对旺仔来说无疑是“暴政”。一觉醒来,家里莫名其妙少了几个人。几天下来,它的眼神开始忧郁。最后,全家也就妥协了。
拥抱一下,我可爱的旺仔!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七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和书六年级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确切。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从那时起,妈妈就买了很多《幼儿画报》、《识字书》给我看。到了五、六岁,我就开始搬着厚厚的《西游记》漫画书看了。不但看书,还把里面的文字、解释一字一句地读出来。那时我识字不多,碰上完全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遇到似曾相识的字就想当然地读出来。还记得一次我把“美猴王得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得打分打分”至今还被爸爸妈妈取笑。
上了小学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书柜中的新朋友。我还订阅了很多报刊,每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时比较投入,遇到自己特别爱看的书,连妈妈叫我几声也没听见,这时妈妈就会开玩笑地称我为称”书虫”,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书让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增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书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目标。我和他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八
雄仔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大嘴。他的毛是黑色的,当它从某个地方突然钻出来时,总能把我吓一跳。它的腿有点细,身子比较窄,比较长。尾巴向上高高翘起,尾巴上的毛长长的,蓬松的散开,就像松鼠尾巴似的可爱。
性格。
雄仔很温顺,不会咬人,但很喜欢玩。每次在花园碰见其他的狗,只要是好朋友或不对它叫的都会玩上个把小时才肯离开。它会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摔跤、打架。有时为了与好朋友多玩会儿,它会不顾我的呼喊而毅然追随着它的玩伴,尽管当它玩累了独自回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我妈的训斥。
吃饭。
雄仔不吃狗粮,只吃肉汤拌饭或骨头。吃饭时,它会用舌头把饭卷到嘴里,它是个“光盘”族,每次它吃完饭,它的食盆都不用洗,全舔干净了。我每次丢骨头给它时,它不是等骨头掉下来再去吃,而是在骨头刚离开我的手时,马上向前一扑,在半空中接住骨头,再轻轻的把骨头放到地上,反复嗅一嗅后便迅速的啃起骨头来。
玩
前面说到,雄仔很爱到外面玩,其实它从外面回到家里还是爱玩。我专门给雄仔买了一个网球,每次玩的时候,我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然后把网球扔出去很远,雄仔就飞快的冲过去,一扑,一咬,就把网球咬住了,然后跑回来把网球放到我的手里,虎视眈眈的瞪着球,时刻准备着再一次扑向我扔出去的球。有时我玩累了,想休息一下,看会儿电视,便没与它玩了。它会慢慢地挨近我,将头枕在我的腿上,见我没反应,它的一双前腿便站在我膝盖上,伸长了舌头来舔我的脸,希望以此来吸引我的注意力。如果我还是不理它,那么,它就干脆开始撕扯我的衣袖或裤脚,试图将我拖起来与它玩。每次我都禁不住它的死缠硬磨,又拿起球跟它玩了起来。
这就是雄仔,一只可爱的雄仔,一只喜欢玩的雄仔,一只好吃的雄仔,一只哪个地方都好的雄仔。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十九
上周星期六,我回浦北扫墓,那里有着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就是我三十九叔的儿子,他肥肥胖胖的,我们就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肥仔,”他可调皮了,他怎样调皮呢?让我慢慢道来。
我想逗逗它,于是小心翼翼地提着“肥叽兔”的长耳朵,
它在那儿乱动,想挣脱我的手,好像在说:“干什么么?快把我放下来,好痛呀!”我连忙放下它。哥哥告诉我要好好地抱着它,它很温和。而我却怕它用后腿踢我,用嘴咬我,我连连摇头没有抱它。在哥哥的一再鼓励下,我下定决心打算抱一下“肥叽兔”。就在我抱它的一瞬间,我这才知道,“肥叽兔”在我的怀里是那样的听话,那样的可爱,那样的温柔。等我摸它的时候,它一动不动的,好柔软、好温暖、好舒服的毛呀!
有时,我们买菜去的时候,都会给“肥叽兔”带一些菜叶回来,它会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有时,它很顽皮。它偷吃过奶奶要炒的白菜叶,还偷吃过种在院子里的花草,弄得院子里乱七八糟的,一片狼藉。
我越来越喜欢这只既顽皮,又可爱的“肥叽兔”。
我和书的恩与怨六年级(热门20篇)篇二十
我的小伙伴秦康林,是一个天真、活泼、乐于助人的好学生。我和他之间有着许多共同语言。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说是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考验,关系如同亲兄弟一般。
他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乌黑的头发,小巧的嘴巴,高大肥胖的身材里挺着一个将军肚。圆圆的脸蛋里总是挂着一丝微笑,大家总叫他康蕃薯,这是因他爱吃蕃薯而得名。
康仔不仅天真活泼,而且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记得那是五年级的一节体育课解散时,我和赖鹏、朱之俭及黄俊华一起玩起了捉人游戏,经过激烈的赛跑,终于只剩黄俊华了,赖鹏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当他快要抓到黄俊倾向时,因为跑得太快了,刹不住了,一下就把黄俊华推倒了,而且是“跪地式摔跤”,这样划出去1米多远,地上那么多石子,这样划出去多痛呀,康仔路过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跑上去把华仔扶了起来,用纸先慢慢擦掉血迹,再把他背了起来,立刻就跑去了办公室,一边跑一边安慰他,他对同学就像对自己的亲人一般,见了这样,我们也上去帮了他一把,到了办公室,他们走了进去……出来了,看到他们没事的.样子我真替他松了一口气,他们出来时,只见康仔拿着一瓶药水并扶着黄俊华出来,他说:“小心点,以后别玩那么危险的游戏,记住。”他又回头对黄俊华说:“这瓶药,一天涂一次,要涂匀,还有,这段时间走路要小心。”你看,康仔是那么爱护同学,这点细节都说得那么的清楚,从这件事中康仔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
直到放学后,我在公交车站看到了康仔亲自送黄俊华回家去。日落的余晖照在他的脸上,显得更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