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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一
以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双线地铁高架桥为研究对象,设计了30m跨简支箱梁结构.采用ansys大型通用有限元程序,在地铁列车活载不同位置情况下,分析了箱梁结构的力学行为,最后得出控制箱梁结构设计的内力和变形值以及相应的荷载作用最不利位置.其研究成果将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高架桥的设计提供参考.
作者:李围liwei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贵阳,550003;贵州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研究中心,贵阳,550003刊名:贵州科学英文刊名:guizhouscience年,卷(期):27(2)分类号:u448.28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地铁简支箱梁力学行为控制值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二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三
摘要:分析了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以提倡节能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高能耗问题。
引言。
众所周知,城市污水处理作为保障城市稳定运转,保护城市生存环境的关键技术,其对于城市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随着人们的能源意识逐渐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高耗能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现今,我们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在能源消耗上还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如何通过节能的手段、技术和途径来降低污水处理能耗就成为了研究的重点。下文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就一些节能技术和手段展开分析。
所谓城市污水物理就是对城市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处理,改变污水的性质,使其不会对环境水域产生危害而采取的措施。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面临着水污染严重、污水治理起步较晚、基础差、要求高等形式。在传统的.污水处理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升级和创新,根据不同特性研制出了多种新型处理技术。尽管我国在全国661个城市中设有多个污水处理厂,但与国际上的行情相比较,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效率低下,再加上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和方案耗能较高,最终影响着城市污水处理的效果。而能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污水处理的焦点,因技术不成熟、工艺处理占不到优势,导致城市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高,以及致使污水处理成为高能耗的工程。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能耗主要对于污水、污泥的处理耗能就能[2]占到整个污水厂直接消耗能源的60%以上。
另外,因我国对于耗能没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界限和标准,在实际的污水处理过程中,缺乏对于污水处理厂能量需求的制定,这就使得污水处理厂的能量消耗测定更加有挑战性。再加上缺乏对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能耗的相应调查,在实际使用中的耗能[1]与间接消耗则无法反映出来。除此之外,因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对城市污水处理能耗进行评价,各地对于能耗的标准不一,采用的指标也不同,有的是根据污水处理量来制定,以一定数量的污水处理量电耗值作为指标,而有的却是以污染物的数量,以其所表示的能耗作为指标。因此,很多城市对于污水处理能耗的最终评价不一,再加上处理工艺与步骤复杂,最后使得能耗评价不能准确反映出实际处理消耗。
2.1完善能源使用审计与管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城市污水处理能耗分析研究与技能技术、手段的发展往往是不同步的,因污水处理能量平衡分析不成熟,尽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技能措施和实施措施,但技术和研究跟不上,使得污[3]水处理节能战略止步不前。因此,为推动城市污水节能处理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能源使[4]用审计与管理,促进相关战略和措施落实。早在20世[5]纪70年代,wpcf所编制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手册中就曾提出过针对当时污水处理厂节能的基本方案,包括各单元过程的能量用量分析、节能措施制定等。后来,更有研究者针对特定的单元过程,将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能源消耗要素,提出了减少能量费用的两种策略:节约和符合管理,这对于跟踪节能方案的实际效果和实现手段都有促进作用。
2.2提高能效技术手段。
1)事实上,城市污水处理工艺能量密集过程和操[2]作主要集中的就是生物处理单元,尤其是曝气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通过对曝气设备进行改进来提高曝气系统的能效技术,随着设备的不断革新与改进,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方面,利用淹没式的多孔散头使其产生空气泡,通过空气泡的运动将氧气运送至溶液中。另一方面通过机械的胶东,是大气中的氧进入到溶液中。前者因输氧效率较高,因此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风量,从而减少能源损耗,目前被使用在很多国家的污水处理技术中。而后者通过改变曝气系统的运行方式以达到节能的效果,同时这种方式还能增加生物处理系统功能,在污泥处理中用淹没式搅拌器混合还能有效去除磷,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性。2)污泥处理系统对于污泥处理系统来说,要实现其高能效,最关键的就是进行能量回收。正如前面所说,在实际的城市污水处理中,污泥处理大约占到了总污水处理厂耗能的6成左右,而通过技术处理进行改革,至少可以消化四成左右。而最后还要对消化的气体进行存储,以转化为机械能活着电能,实现高效的循环再利用。另外,将固体的废弃物与污泥进行集中焚烧,也就是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将燃烧余热转化为电能,还能为污水处理厂提供一定的电量,最终[1]降低能耗。
2.3推广节能新工艺。
当前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能耗较高,而随着人们意识的提升,选择合理的节能高效措施成为关注的解决城市污水高耗能问题的重要途径。综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得出,未来节能研究发展还将进一步深入,将会涉及到生物热力学、化工热力学以及能源工程学等多个领域。而更多节能新工艺的使用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相信在未来,绿色、低能耗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将广泛发展,为我们打造一个安全、舒[4]适的生存环境。
3结语。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个长期性、涉及面广的工作,因其高耗能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阻碍因素。而通过完善能源使用审计与管理,提高能效技术手段,同时进一步推广节能新工艺,全面促进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的运用,最终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高能耗问题。
参考文献。
[4]王磊.深圳某污水处理厂节能试验及能效评价[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5]谢家峰.山西省典型污水处理厂能耗分析与节能措施研究[d].太原:太原理工大学,2013.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四
就目前的社会发展分析,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一项世界性难题,而在我国,受到我国基本国情影响,使得这种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当前,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这些是当前世界各国研究的焦点,对于这一话题的研究也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认识,可以说是一种百花争鸣的局面。
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普遍性话题,也是严重困扰和影响着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一个难题。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我国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很多城市在发展中都出现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尤其是西安等一线城市,其交通拥堵问题更是尤为严重。
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城市交通这一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被社会各界人士所熟知,成为一项众所周知的话题。就目前的城市交通进行分析,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在于城市交通系统、道路以及客运流通的路线,但是因为受到城市的规模、性质以及结构的影响,使得各地的城市交通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特点,但是其总的来说都是以客流量的运输为主要重点的,都是在上下班为客运高峰时间段的一种发展模式。
交通拥堵是一个世界难题,也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话题之一。新世纪以来,这种问题在我国各个地区都逐步显现了出来,成为整个社会发展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和模式。一般来说,在目前社会发展中城市交通拥堵的蔓延已经成为一种定势,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通常来说交通拥堵一般都是发生在一个路网的关键部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道路交叉口,但是这种现象随着车流的增加和时间的变化而不断的延长和变动,有些时候甚至是蔓延到城市的各大交通要道。
3、交通拥堵的特点。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交通拥堵现象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规律性:一般来说,城市交通拥堵现象的出现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律,这种规律主要体现在每天的上下班时间段,由于这一段时间人流量大,因此在短时间内会形成车流和人流的高峰期,这就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同时每年的国家法定假日也经常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若无其他影响,那么这个规律就表现在年年如此。
其次、波动性:这种波动在通常情况下都表现在一周之中周一到周五的拥堵时间段是一致的,而周末由于休息的原因则表现得波动较为缓慢。
最后,周期性:一个城市的交通拥堵现象经常都是呈现出一定周期的,这种规律主要可以体现在周律性和月律性两种。
1、出现原因。
1.1城市用地不合理。
居民收入增长刺激了汽车消费(对家庭而言,汽车消费其实是仅次于房地产消费,第二大消费项目,汽车消费的繁荣有利于扩大内需),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西安市区城市道路汽车承载量急剧上升,已经超出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但是不能因为目前道路出现拥挤就否定居民购车这样的行为,更不应该认为这是造成问题的原因而剥夺更多的市民拥有汽车的权利。
1.2办公建筑过渡集中。
繁荣的经济建设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西安市区人口数量急剧加大。以高新区为例,每日早上9点之前,来自西安东、南、西、北主要城区的市民需要选择私家车或公交车前往高新区工作,下午则需要以同样的方式返回,这就对高新区主要进出道路干道(集中在高新路和唐延路的南北方向)提出了最为基本的通行量要求。为更形象的说明问题,以高新路(从光华路十字至高新路高新区入口)这一段为例,距离大约200米长度,双向3车道,平均车辆占有道路长度为6米,那么由南向北,此段路最多承载100辆车辆以10km/h的时速通过,一旦来自各个方向的车流都汇集到这一路段,数量超过了100,甚至几百量级,那么通行情况就极端恶化了,即使在十字路口布置4名交警甚至6名都无济于事(况且,由于个人原因,多名交警在一个路口执勤还存在一个协调一致的问题),因为,超出了道路客观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能力,只能让车辆以极低的速度缓慢挪动通过。
2、应对策略。
2.1城市用地不合理改进建议。
加大西安城市基础建设。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大对城市交通道路建设的投资,改扩建主要干道,在主要路口全面实现立体交通枢纽。
西安主要路口仍然停留在地面环岛方式水平(在德国,上个世纪70年代,环岛立交就被认为已经不是用于大流量通行,取而代之的是全面立体化立交),效率低下(南北、东西通行仍然需要绕行环岛半圈才可以通过),应该对我市各主要十字路口进行立体化改造,不仅提高十字路口东西、南北向的无障碍通过能力,而且保障左转和右转车辆的无障碍通过能力。
2.2发展协调城市。
“十一五”期间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而快速发展的汽车工业和支持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利好影响,西安居民汽车消费十分活跃,各类排量汽车销售量快速增加。但是,与之配套的停车位建设却没有赶上步伐。这就导致大量机动车白天停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晚上依然如此,只是换成小区周围的道路两侧而已。交管部门对此进行了处罚也是不能解决问题。
因此,在“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应该加强对停车场的建设,以公共停车场为主,允许并鼓励民间资本进行停车场建设。新建停车场决不能以地面空旷地为主要形式,而应提倡立体化建设,提倡建设地下、地面、地上多层立体化建设方式,在最小占地面积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使用率。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非停车位上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处罚,特别是在高峰时间段,处罚力度加大(每天都需要交警巡视,发现一辆处理一辆,持续一周,情况就会不一样了)。这一点很重要。不处罚就不会有让人遵守的规矩。
目前通过接听交通广播路况播报的方法有局限性。路况播报不是实时的;大多数私家车司机思维上并没有全局道路概念。因此,建议在主要道路增设道路状况实时指示牌,显示前方道路及其周边道路的拥堵情况,提前告知机动车司机,做好提前分流。
三、结束语。
交通拥堵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尤其在大城市,交通拥堵及由此导致的时间浪费、运营成本上升、交通事故增加、空气和噪声污染加剧等,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增加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做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研究与优化至关重要,是解决城市发展隐患的关键所在。
文档为doc格式。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因旧城成片改造需要拆迁零星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按本条例实施管理,但其补偿、安置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杭州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辖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职权负责本区内城市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
建委、计委、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按规定权限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支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条例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旧城改造。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第六条拆迁人必须按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暂停期限届满未申请延期或者延长的暂停期限届满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通知有关部门恢复办理第一款规定的事宜。
第八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方案应当对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和临时周转用房作出安排。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五日内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新闻媒体以及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实施拆迁的,原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答复。被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拆迁人需要变更拆迁范围的,应当重新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一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从事拆迁业务的单位应当取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受委托单位。其他项目的委托拆迁,也可以采取招投标方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实施监督管理。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二条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拆迁方案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定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签订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拆除公有装置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拆迁人应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二年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安置完毕。安置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
根据本条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切实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
拆迁人应将总体安置情况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拆迁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协议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安置用房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并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能重新设立抵押权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货币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并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第十六条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超过规定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时保留使用的房屋,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拆除经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根据已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偿,但不作为安置依据。
第十七条拆迁范围内应拆除的房屋拆除后,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有关部门方可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拆迁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手续、安置用房的初始或者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并接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从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资格证书。拆迁人不得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从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第二十一条拆迁人确需转让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建设项目的,应当报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受让人不能履行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转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转让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货币补偿款的,由拆迁人办理提存公证后,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拆迁人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该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专户存入本市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可以折价计入。
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共同保证存入金融机构的资金本息专项用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需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章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二十六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使用面积需要换算成建筑面积的,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实地测绘确定。
第二十八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按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每年三月底和九月底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提出不少于两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并说明其资质、信誉等情况,供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应当在十日内作出选择。评估机构按参加选择的被拆迁人的多数意见确定。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条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另行确定房源。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安置用房的价格由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除非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
第三十一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二条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或者房屋所有权人对原登记用途有异议的,由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其被拆迁住宅用房建筑面积小于三十六平方米(在本市另有住房的,应一并计算面积),并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在本市规划区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六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前款所称生活特殊困难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杭州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有效《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的特困家庭。
第三十四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五条被拆迁住宅用房属于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包括不成套房),承租人享有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房的权利。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三十六条拆迁落实私房政策中属“换约续租”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按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对原房屋承租人应当提供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不低于原面积(原房建筑面积小于三十六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三十六平方米计算)的成套房,安置原承租人的房屋产权属拆迁人所有。
第三十七条房管部门代管房屋被拆迁的,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使用人使用,并仍由房管部门代管;原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周转用房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居住条件相当,并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基本居住条件,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按照每户不低于六百元的标准确定;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同面积、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公布一次。
第三十九条搬家补助费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
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拆迁房屋之月起至得到安置后四个月止。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规定标准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拆迁当事人均应当遵守拆迁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后的四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周转用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
第四十一条拆迁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不能提供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给予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自搬迁之日起至通知安置之日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的市场租金标准和被拆除房屋的`面积确定。
第四十二条拆除产权属军队所有的房屋,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办理。原承租人的安置办法同本条例。
第四十三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寺观、教堂、文物古迹及归侨侨眷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因建设需要拆除围墙、栏杆、工棚、停车棚、简易仓库等杂项建筑设施,拆迁人应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第四十五条迁移建设用地上的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所需迁移费和损耗材料的补充,由拆迁人补偿给原所有人自行迁移。若同时需要扩建、改建的,其扩建、改建部分所需费用和材料由原所有人自行解决。
第四十六条拆迁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绿地及其生长物,应尽可能保留。如不能保留,应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补偿事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
(九)伪造、涂改或不向被拆迁人提供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的;。
(十)转让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拆迁人未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委托拆迁单位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拆迁委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拆迁人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从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房施工,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三)未按本条例规定发布拆迁公告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二条军队进行住宅建设需要拆迁地方房屋,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进行军事设施建设需拆迁地方房屋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和住户的搬迁安置,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后,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拆迁过渡期限届满而仍未得到安置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的标准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七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城市历史古迹破坏、历史文化保护的局限、城市面貌的趋同等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大众的关注。开封是一个古老的城市,被列入我国第一批历史街区名单,当前开封逐渐步入现代化城市高速建设与发展的行列,具有历史风貌的传统居住区已所剩无几,威胁到城市的特色形态1。因此,对于开封历史街区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城市记忆理论作为一个平台,为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本文主要通过结合国内外有关城市记忆理论的文献研究情况,从城市记忆的主体及载体两方面入手,探求城市环境与居民的相互影响关系,重视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感应,深入挖掘老城区城市记忆的内涵和要素。在此基础上搭建城市记忆视角的城市景观设计框架,并将基于城市记忆视角的城市景观设计框架应用于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景观设计,最终提出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具体景观保护策略。
一、城市记忆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的相关理论。
(一)城市记忆的概念和特点。
城市记忆是对城市空间环境的意义及其形成过程的整体性历史认识。城市记忆反应城市空间环境,记录于人们的脑海中,城市记忆是人对空间环境的理解2。城市记忆的特点主要包括区域特点、时间特点以及关联特点,具体说来:首先,城市记忆的区域特点主要表现为不同城市、不同文化和不同环境所反映出的城市记忆存在一定差异;其次,城市记忆的时间特点主要体现在不同时代的人对于城市记忆的表现存在着区别,这种区别往往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第三,城市记忆的关联性特点可以概括为在某一连续的时间节点上,城市记忆的发展与延续呈现出相互关联和演化递进的特点。
(二)历史街区景观的价值。
历史街区的发展见证了城市历史变迁,并对城市的过去和现在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3。历史街区景观主要包括了传统建筑景观和环境景观两方面:首先,传统建筑景观的价值主要在于,传统建筑是历史街区的核心体现,是真正历史的延续;其次,环境景观的价值主要包括:一方面环境景观指人们活动的载体,环境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活动的方式,另一当面环境景观又带给人们灵感,激发和启迪了人们的思维和活动。
(三)城市记忆延续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的关系。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对他们来说这些记忆既是经历也是财富4。城市记忆延续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两者是相互促进与制约的。城市记忆的延续有助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工作更好的开展;历史街区景观保护同时又减少和避免了城市记忆的丢失。总之,在历史街区景观保护中,要充分认识城市记忆的价值所在,对那些蕴含独特城市记忆的建筑与环境主动予以保护。
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历史街区景观资源现状。
(一)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历史街区景观资源特征。
开封是一个古老的城市,具有很多承载记忆的载体,其传统建筑的数量相当多,传统文化也是独具特色的。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是开封老城区并未得到开发,也因此保留了其中最为原汁原味的开封街巷、胡同记忆5。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众多的古街胡同贯穿了整个历史街区,是典型的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集中体现。所以基地选址于开封市区东北部的顺河回族区,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城区之一。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具体指北起双龙巷,南止于穆家桥街,西临南北土街,东接内环路。基地周边有四条主干道及多条次干道,道路纵横交错,交通发达。具体说来,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景观资源特征主要从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两方面进行分析。1.物质载体(1)街巷分析:基地内部道路均是正南正北的走向,整体格局呈方格形,具有为直、细、短等特征。横向道路有刘家胡同、南教经胡同、乐观街、理事厅街、维中前街、清南东西街;纵向道路有草市街、北羊市街、清南平北街、王家胡同。(2)建筑分析:建筑主要以上述的七条街及3条胡同的沿街建筑为主,其中居民住宅用地将近65%,商业用地占23%,教育、文化、医疗、政府公共部门的建筑用地共占12%。(3)植物分析:基地绿化主要以道路绿化为主,但行道树均是零散种植且种类较单一。研究区域内的绿化主要依靠居民门前种植的石榴、苹果、葡萄、蔬菜等蔬果。(4)照明分析:研究区域内公共路灯少,且路灯均为简易路灯,光照辐射范围小,基本靠商铺及公共建筑的灯光补充照明,但整体还是偏暗,所以夜间出行不方便。(5)公共设施分析:研究区域内公共设施缺乏休息设施,垃圾桶及公厕数量基本上能满足周边居民使用。路边标识系统不明显,广告宣传栏杂乱,不统一。(6)饮食分析:研究区域内的小吃店大多零散分布,大多都不是传统小吃店;只有清平南北街上的清真食品街才成规模,且里面大多是传统老字号。但是此处卫生,交通等环境并不是很乐观。2.非物质载体开封是八朝古都,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又是开封著名的历史街区,因此该街区内的民俗文化十分丰富,其中街巷名称文化、饮食文化、手工艺文化、武术文化、遛鸟文化都具有代表性。(1)街巷名称文化:街巷、胡同取名方式主要是为了记忆和查找,其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其命名种类大致有8种,分别是以历史遗迹、行店市场、衙府坊宅、寺庙寺观、吉祥仁爱、景物、序号、时代命名。(2)饮食文化:开封小吃的发源地是寺门小吃,这也是开封目前最具生活状态、最具老开封意味、最有深厚市井文化的原因之一。在这小吃街上,有多家传统小吃老字号。(3)手工艺文化:开封历史悠久,是著名的清明上河图的原创地,有“东京梦华”之美誉6。其手工艺文化和历史文化数不胜数,与研究区域密切相关的则有汴京灯笼张及北宋官瓷。(4)武术文化:清道光末年,开封东大寺聘请沧州回族武术家黄明新传授查拳。黄明新所传查拳特色独具、传承有序,人称“开封回族查拳”或“黄派查拳”7。(5)遛鸟文化:开封不但是七朝古都,而且还是“休闲之都”。清晨,爱鸟的“老开封”们手里提着鸟笼,悠闲地散着步,这就是古城的一道景观——“遛鸟”。
(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的保护现状。
1.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保护中的问题(1)在物质载体方面:a.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历史街区风貌受到威胁。当前对于这一片区改造和保护的手段呈现出粗放式拆旧建新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开发建设是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相抵触的,是对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b.历史街区内生活环境恶化,景观破坏严重。由于机动车、非机动车、摊贩占道,市场、摊位规划不合理,导致道路狭窄、拥挤且人车混杂。(2)在非物质载体方面:a.文化存在多元性的特点,在景观资源的保护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该片区内存在部分历史遗迹,其中蕴含的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其文化的多元性、复杂性,为街区的改造带来一定的困难,景观资源的规划上也会出现一些问题。b.传统民俗文化发展滞后,阻碍景观资源保护。从开封老街区城市记忆的角度,该地段所蕴含的传统民俗文化就是其最大的特色及代表。但配套设施不足,传承、保护方式单一。2.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保护的机遇正如上文所述,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面临着许多威胁,然而其也伴随着许多机遇,当前最主要的机遇包括以下几点:(1)在物质方面:仍有部分古迹保留,历史文化悠久在街巷、胡同中,仍有少部分有历史年代感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民居及建筑构件,有空间结构较为完整的传统院落形式。(2)在非物质方面:a.和谐的邻里关系,浓重的街巷生活气息。b.胡同文化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c.部分民俗文化保存较好,片区内有一间民间博物馆及两所文化研究所设立于此。遛鸟文化发展、传承较好,为居民增添生活乐趣之余也给片区带来独特的生活气息。d.寺门前小吃具悠久的历史,其小吃文化得到很好传播和发展,对于更进一步的发展带来优势。
三、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历史街区景观的保护策略。
(一)城市记忆传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问卷对居民城市记忆度的调查以及分析,我们分析和总结出城市记忆在该片区居民传承过程中的情况,并从中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在记忆规律上,物质载体的记忆度比非物质载体的`记忆度高;非物质载体中有相对应的载体的记忆度高;物质载体、非物质载体与生活相关的记忆度高;载体的保护级别高、完善程度高记忆度高;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的高级认知度低。其次,在记忆各方面的表现上:a.在历史积淀方面,文保单位深层认知度低。部分传统民俗文化保护形式单一,记忆度较低。对于街巷、胡同文化的记忆度普遍偏低。b.在商业店铺方面,整体记忆度较高,但是其中深层次的历史文化认知很低。并且居民对片区内小吃街、特色店铺的卫生条件记忆最深,这种不卫生的情况普遍存在。c.在居住环境方面,居民记忆中建筑随处搭建、乱拆乱改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历史街区的景观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历史街区景观的保护策略。
基于上述研究,我们提出了基于城市记忆理论的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策略,主要从城市记忆的物质载体、非物质载体2个方面着手。1.物质载体方面:保留具有历史年代感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建筑及历史物件根据永续性原则,不对建筑本身进行建议和改造,所以对于增强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记忆度的具体策略为:a.通过景观设计的手段增加深层次认知的记忆度,全方面多角度的展示历史文化;利用景观中文字信息的方式结合铺装和外立面进行深层次文化的展示。b.强调载体与非物质载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寺门前小吃来带动东大寺的人流,增加东大寺的记忆度。c.利用剩余空间,为历史物件提高一个可参观、学习、传播的展示空间。2.非物质载体方面:(1)保留并发扬街巷、胡同名称文化,传承开封老胡同记忆a.挖掘与街道名称文化相对应的记忆载体,让每一条街道都独具特色,方便记忆。如草市街、北羊市街与市场的对应关系,乐观街与田家宅院的对应关系等。通过标识系统来一一对应和表达街名与周边载体之间的关系。b.通过景观设计的方法不断完善街区环境,增加公共设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留住人们美好的回忆。c.保留胡同原有的空间尺度及场所精神,留住胡同原有的空间记忆。对于胡同的保护策略主要是:强调载体与非物质载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普及、推广片区的民俗文化,提高人们的参与度a.武术协会及官瓷研究协会建议展示与研究相结合的策略。为武术文化及官瓷文化提高部分的展示空间,让民众有近距离接触此类文化的机会;b.利用街巷的剩余空间创造活动场所,让民众有学习、交流武术、官瓷及遛鸟等文化的地方。c.增加相关设施为遛鸟爱好者创造一个可以遛鸟、练鸟、比鸟的环境。d.利用特殊节日,为汴京灯笼张打造一个可以与民同乐的氛围,并使其成为该街的特色,以此提高其记忆度,如逛花灯、猜灯谜、制作灯笼。在平常时候,也可以多组织学校、社区之间进行灯笼制作等比赛项目,传播该项民俗文化。(3)重新整合商业业态,回归和优化传统生活方式对于该片区的商业业态策略为:a.整合其他地方的小吃摊位、扩大寺门前小吃的规模,改善寺门前小吃的卫生条件,加强清南平等街的记忆度。b.寺门前小吃的模式可以跳出以往单纯品尝小吃的单一目的。让小吃以开放式、展示性的作坊形式出现,以此来宣传小吃文化和手工艺。c.北羊市街市场及清平东西街市场是街巷中为数不多的大空间,所以对菜市场时间、功能进行叠加,使其在不同时间段能满足人们不同的活动需求,成为多功能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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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八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也迅速增加,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任意排放,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给城市及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城市可续污水生物处理技术。
关键词:可持续;污水处理;技术。
一、可持续污水处理概念。
针对传统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处理技术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可持续污水生物处理技术的概念,以尽可能的减少能耗、高效节能和污水可回用为目的的新技术,推动污水处理技术不断前进。本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尽可能减少cod氧化;尽可能大的甲烷(ch4)产量;尽可能低的能量消耗,相应尽可能减少co2释放;尽可能减小剩余污泥产量;磷酸盐再生;处理水回用。
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面临着重要的考验,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量。而工业废水、日常生活排放污水在城市内部的流向对流经城市的河流以及浅层地下水也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污染。这也使得我国多数城市水源受到污染,加大了城市生活用水处理的费用,加剧了我国城市废水污染程度。近年来为了加快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促进我国水资源优化、保护环境,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了对城市内污水流向的治理,减少污水在城市内流向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同时大力应用新的废水处理技术,加快污水处理建设,为我国可持续发展路线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污水生物处理技术研究。
1、可持续污水除磷工艺。
典型的反硝化除磷工艺为dephaonx。回流污泥完成在厌氧池中的放磷和pha储备后在中间沉淀池中泥水分离;分离后的上清液直接进入好氧固定膜反应池进行硝化;沉淀的污泥则跨越固定膜反应池进入缺氧反应池内同时完成反硝化和摄磷(关键步骤);脱氮和摄磷后的混合液再进入曝气池再生(氧化细胞内残余的pha),使其在下一循环中发挥最大放磷和pha储备能力。该工艺不仅可以达到稳定的磷和氮的去除,而且还可以减少50%的cod需求量和减少30%的需氧量以及减少50%的产泥量。不仅如此,还避免了反硝化细菌和聚磷菌对有机物的竞争,也避免了两种细菌泥龄的差异。该工艺还可以抑制污泥膨胀的发生。系统适合cod/n较低的情形。当进水cod/n较高时,由于缺乏足够的no3-,磷的去除不充分。这种情况下,在缺氧池后增加的好氧池,可使剩余的磷通过dpb利用o2作为电子受体来去除。
2、sharon和anamm0x联合工艺。
sharon工艺可以通过控制温度、水力停留时间、ph等条件,使氨氮氧化控制在亚硝化阶段,目前尽管haron工艺以好氧/厌氧的间歇运行方式处理高氨废水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在反硝化中需要消耗有机碳源,并且出水浓度相对较高,因此可以sharon工艺作为硝化反应器,而anmmox工艺作为反硝化反应器进行组合工艺。sharon工艺可以控制部分硝化,使出水中的nh+4与no-2比例为1∶1,从而作为anammox工艺的进水,组成一个新型的生物脱氮工艺。联合的sharon-anammox工艺具有耗氧少、污泥产量少、不需外加碳源等优点,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3、移动床生物膜(mbbr)工艺。
该工艺的核心部分是利用投加到传统活性污泥法曝气池中、比重接近于水的悬浮载体填料作为微生物的活性载体,依靠曝气池内的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而使其处于流化状态,因而是悬浮生长活性污泥法和流化态附着生长的生物膜法相结合的一种工艺。mbbr具有以下特点:(1)反应器中污泥浓度较高,一般污泥浓度为普通活性污泥法污泥浓度的5~10倍,曝气池污泥质量浓度可高达30~40g/l。(2)水头损失小,不易堵塞,无需反冲洗,一般不需回流。(3)作为mbbr工艺核心的悬浮填料具有好氧和厌氧代谢活性,可良好地脱氮除磷。
4、人工湿地(cw)污水生物处理工艺。
cw系统是一种由人工建造和监督控制的、与沼泽地类似的地面,它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这种湿地系统是在一定长宽比及底面具有坡度的洼地中,由土壤和按一定坡度、充填一定种类及级配的填料(如砾石等)混合结构的填料床组成,废水可以在填料床的缝隙中流动,并在床体的表面种植具有处理性能好、成活率高、抗水性强、生长周期长及具有景观和经济价值的挺水性植物(如芦苇),由此形成一个独特的动植物生态环境,实现对废水的有效处理。cw系统对bod5的去除率可达到85%到95%,对codcr的去除率在80%以上,对总氮的去除率达到60%以上,对城市污水中磷的去除率可达到90%左右。
5、carrousel氧化沟工艺。
carrousel(卡鲁塞尔)氧化沟是一种单沟式环型氧化沟,在氧化沟的顶端设有垂直表面曝气机,兼有供氧和推流搅拌的作用,污水在沟道内转折巡回流动,处于完全混合状态,有机物不断氧化得以去除。该氧化沟一般设有独立的沉淀池和污泥回流系统。carrousel氧化沟具备一般氧化沟的共同优点,工艺流程简单,抗冲击负荷能力较强,出水水质较稳定;其独特之处在于:单台曝气设备功率大,数量较少,投资较少,维护点相对较少,更易于维护。其不足之处:由于表曝机数量少,沟内混合液自由流程很长,由紊流导致的流速不均有可能引起污泥沉淀,影响运行效果;单沟氧化沟维持溶解氧较高,加之单点供氧强度较大,耗能稍高。carrousel氧化沟结构和设备简单,管理方便,适用于中小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
6、同时硝化反硝化。
近年来好氧反硝化菌和异养菌的发现以及好氧反硝化、异养反硝化等研究的进展,奠定了snd生物脱氮的理论基础。当好氧环境与缺氧环境在1个反应器中同时存在,硝化和反硝化在同1个反应器中同时进行称为同时硝化反硝化。同时硝化反硝化不仅可以发生在生物膜反应器中,如流化床、曝气生物滤池、生物转盘;也可以发生在活性污泥系统中,如曝气池、氧化沟。与传统生物脱氮工艺相比,snd工艺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硝化过程中碱度被消耗,而同步反硝化过程中产生了碱度,snd能有效地保持反应器中ph稳定,而且无需另外添加碱,节省运行费用。snd意味着在同一反应器,相同的操作条件下,硝化反硝化能同时进行。如果能保证好氧反应器中一定效率的硝化反硝化反应同时进行,那么对于连续运行的snd工艺污水处理厂,可以省去缺氧池的费用,或至少减小其容积。对于仅由1个反应池组成的sbr反应器而言,snd能够降低实现完全硝化反硝化所需的总时间。
7、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
mbr工艺主要是由膜组件、泵和生物反应器三部分组成,其中生物反应器是污染物降解的主要场所,膜是对混合液和对待特殊污染物进行分离和萃取的介质,而泵是为满足分离和萃取提供所需的动力的必需设备。mbr工艺的优点:
(1)出水水质优质稳定;
(2)剩余污泥产量少;
(3)占地面积小,不受设置场合限制;
(4)可去除氨氮及难降解有机物;
(5)操作管理方便,易于实现自动控制;
(6)易于从传统工艺进行改造。
结束语。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资源将越来越少,对水的关注也会越来越多,如何才能最大化的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源污染,将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话题。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污染水源将成为世界关注的话题,通过研究发现提出对污染水净化技术有待于研究,虽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还有待于人们去进一步的实践证明。
参考文献。
[1]李博.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天津:民营科技,2011.10。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九
(一)消极的心理状态导致学习困难。学困生最显著的个性特征就是他们自我评价低,自信心不足,自我调控水平低。对学习成绩不好往往归因于自己能力不足,也有一些学困生由于过分担心成绩不理想,或由于成绩不理想导致父母的责备甚至打骂、老师的批评以及同学的嘲笑,因而随着考试临近,常出现紧张不安、忧心忡忡、失眠,难以集中进行正常的学习或考试等,考试后又不能及时松弛下来投入下一轮学习,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成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
(二)学习态度不良导致学习困难。学困生往往对学习不感兴趣,缺乏克服困难的毅力,学习懒惰,不爱动脑、动手,在学习过程中,不专心,做小动作,有的甚至还影响别的同学学习;也有部分学困生凭个人的爱好学习,对一些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的学习兴趣浓厚,而对语文、数学等学科的学习毫无兴趣,更有一些学生对老师有成见,上课有逆反心理,甚至上课故意捣乱,从而变成学困生;还有一些学生为了报复教师或家长的某些行为而故意不学习,结果导致成绩不良;当然也有一些学生受家长或某些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认为学不学都一样,没有文化照样可以赚钱,从而对学习抱无所谓态度;另外也有一部分学生是缺乏意志,即随着学习任务的加重和难点的.增多,一但成绩不好就丧失了迎难而上,奋力追赶的决心和勇气,最后导致学习困难。
(三)学习习惯不好或方法不当导致学习困难。学困生往往喜欢上课做小动作,回家做作业时边看电视或边吃零食,也有的学困生经常是很晚才睡觉,从而第二天上课精神萎靡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很少举手发言,若遇老师提问,则往往措手不及,答非所问。方法的正确、科学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学困生一般都是学习机械、呆板,理解慢,学习总是死记硬背,不了解、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学到的知识处于零散的无序状态,无法形成知识结构,从而造成理解能力差,尤其遇到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运用已学知识才能解答的问题时,更是束手无策。这在数学学科中尤为明显,他们往往只会做一些简单的计算题,但对需要运用一定知识进行分析的应用题,就难以正确解答。
二、客观因素。
(一)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对于孩子性格、品质的形成有着相当大的影响,而这些都是影响学生学习的非智力因素。
第一,父母关系不和谐。父母长期吵闹、打架或相互间冷漠,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往往孤癖、暴躁,无心学习,甚至会走上社会的对立面。
第二,长辈的溺爱。爷爷、奶奶及父母可能会因为孩子是独生子女而过分关心、呵护,使得孩子过分依赖人,唯我独尊、自私,性格过强,吃不得苦,只知享受,反映在学业上,就是不愿学习。
第三,留守儿童。生活所迫或想寻求更高的发展,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而把孩子留在家中,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看管。这一类的孩子在农村特别多。老人最多只能在生活上关照孩子,学业上的问题无法解决,心理成长的困惑更无法跨越代沟。父母在外也只能通过打电话、写信来问一下孩子的学业,而且父母有一种补偿心理在作怪,在钱上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因此这些孩子在家庭方面的监督实际上是失控的。
(二)学校的原因。由于社会的发展,当前的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力较弱,因此有些学生可能会因为教师的某一句话,或教师对某件事情的处理不当,从而放弃学习这位老师所授的课。当然也有的教师长期不学习,教学方法死板、陈旧让学生生厌。
(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当前的时代是创造奇迹的时代,也是经济时代。过多的“金钱观”给学生的负面影响较大,一些学生认为钱与读书无多大的关系,身边多少没有什么文化的人赚的钱比读书人多得多!比如身边最熟悉的教师,能有几人买得起汽车,再看看社会上的老板并没读多少书!因此老师的教育在读书无用论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减少或转化学困生是教育工作者及家长责无旁贷的责任,要针对学困生形成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人生观,培养他们长远的学习动机,并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学习目标,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从心理上促进学困生转化。
其次,必须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是任何人替代不了的;学校的教育是规范性、长期性的教育,改善教师的待遇,构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优化课堂教学活动是转化学困生的重要举措;社会上良好的舆论、积极的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潜移默化的。“三管”齐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总之,学困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对策也因时因人而变,给点阳光,才会有彩虹。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十
城市绿化论文:浅析我国城市绿化安全的管理。
(西安市未央区长庆油田兴隆园物业服务处,陕西西安710018)。
摘要:目前我国城市绿化不断的发展并形成新兴之势,但是绿化安全方面的意识缺乏。本文首先从绿化植物的生长安全和绿化对人的安全影响等两方面来定义绿化安全,其次论述了我国绿化安全的现状,从而进一步论述如何加强我国城市绿化安全管理。
关键词:城市绿化;安全;现状;管理。
绿化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绿化植物的生长安全和绿化对人的安全影响。绿化安全可以从这两个层面理解:一是指绿化行为不当,造成城市建设重大经济损失,影响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的形成及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破坏;二是指绿化环境中人的安全。本文绿化安全定义为在绿化活动的全过程中造成植物大量死亡人身伤害或引发生态灾害,使国家和人民遭受生命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问题。
一、我国绿化安全的现状。
我国城市绿化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绿化为保持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现行的绿化管理体制和制度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城市绿化安全问题,由于我国城市绿化事业的起步比较晚,在绿化安全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不够。
首先,安全知识的缺乏。植物的生死和绿化对人环境和交通的影响等都是是绿化安全的问题。一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都是是按部就班的关注景观效果和绿化面积,很少考虑绿化安全的问题。我国绿化安全知识的缺乏,体现在工程技术人员中,认为只是单纯的对植树、绿化、美观和养护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对于植物大面积的死亡和影响到人身安全和居住环境的问题,很少关注。其次,城市绿化建设具有明显的盲目性。我国幅员辽阔,根据1994年我国发布的《中国城市园林绿化树种区划手册》,将我国绿化树种分为寒温带、温带、北暖温带、中暖温带等10个绿化大区,20个绿化分区。由于城市绿化的内容包括绿地、森林和湿地,而绿地的种类又是多样的,所以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气候要在栽种不同的树木,每个城市要有每个城市不同的景观植物。近年来,我国掀起草坪热和大树进城的热潮,有很多城市纷纷效仿,致使冷季型草坪在北方的城市铺开,造成植物浪费、城市景观的雷同、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不仅各城市绿化风格缺乏个性,而且常使某一方面的资源枯竭或浪费,这就造成了一定的盲目性。再次,绿化安全法规不健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不断完善,但绿化行业与其他建设部门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安全问题上。绿化问题被提及的很多,但是关于绿化安全问题却很少被提起。我国绿化建设普遍遵循经济、美观、实用、安全等原则,安全问题在绿化法规体系中不够突出。在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并没有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只是规定造成绿化损失和破坏的补救措施和处罚办法。之后我国在相继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条例中也没有强调绿化安全问题。这与我国城市绿化的高速发展很不适应。最后,人才缺乏,特别是缺乏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技术人员。城市的绿化与市政工程管理的协调性密切相关,市政工程和管理行为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绿化的安全,容易造成城绿市化灾难性的损失和浪费,市政管线工程的'道路建设和布局规划等对绿化的影响比较常见。而1996年以来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全面监理制,在绿化工程领域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也尚处于初始阶段,即使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还也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程类别存在。所以,我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技术人员缺乏,绿化园林专业监理的标准也不统一,因此,很难有效地控制规划设计和施工中带来的不规范问题,给园林绿化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确定绿化安全事故标准、加强城市绿化安全管理。
(一)健全绿化安全评价制度,实行强制性管理。
绿化安全需要科学的评估,评价绿化工程质量好坏的传统标准是绿化植物死亡率或成活率。从绿化安全的定义来看,栽种植物的死亡率或成活率是绿化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同规格、来源、种类和不同价格的苗木成活率应有不同的标准:从绿量恢复期而言,城市绿地中在各种原因造成植物大量死亡或人为砍伐破坏后,通常做法是补栽补种而不考虑绿量的损失,但多数情况下绿量的恢复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绿地稳定性,包括绿化形式。绿地面积的保持率,为保障地区绿化安全,必须发展本地区的绿化树种、乡土树种,应从这一点强化区域城市绿化战略。(论文范文)城市中心区的绿地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类事故往往与政府行为有关,常造成城市绿化不稳定,直接导致绿地面积减少,使城市中心区较低的绿化效益再度削弱;养护成本,城市绿化中应尽量减少高养护成本的绿地面积,养护成本过高,不仅增加城市建设投资,而且造成资源浪费使城市经济负担过重。必须禁止野生植物移植,无论大树还是小树都要明确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地下交易给城市和农村带来的双重生态风险。
(二)建立监管体制,形成预警机制和系统。
目前,我国绿化安全监管和预警系统尚未建立。绿化环境已经成为衡量当今城市建设水平的指标之一,因此绿化安全必须建立合理的监管体制,形成绿色安全预警系统。首先,要通过科学的手段对绿化安全和风险加以识别和控制,加强绿化安全的研究;对绿化行业,绿地资源等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对具有潜在的危害进全面、合理的分析,提出适当的控制措施;加强对绿化安全的预防,对绿化安全问题要实行量化管理。采取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原则,检查绿化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之,只有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才能更经济地保绿化安全。
具体而言,根据城市绿化特点,首先确定控制和治理绿化安全的重点,如对有害生物入侵疫情,病虫害暴发,大树移植过量其他区域树种及其数量比例过大、生态保护绿地和大面积绿化工程等加强监控。其次是绿化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领导,定期对上报材料汇总通报,掌握调控安全措施。再次是依靠科研,加强对设计、生产、施工、营销、服务的安全指导。最后,建立披露制度,搞好绿化安全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让全体市民了解绿化安全情况,参与绿化安全管理对绿化行业在安全控制方面有贡献的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企业应该实施奖励。形成全民参与的绿色安全系统。
(三)建立长效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
绿化安全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特点,事故一旦发生危害极其严重。绿化管理部门要认识到绿化安全的重要性,依靠法律、法规和技术把绿化安全列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园林植物依靠持续的养护管理,不断生长、成熟中实现其功能和效益,在不间断的园林养护中,管理是建设的继续养护的关键,因此必须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首先,从普及安全教育人手。绿化行业应利用城市公共绿地的科普教育功能,介绍绿化安全常识、使人们在游憩活动中同时接受绿化安全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科普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其次,形成信息化管理。绿化安全防范需要区域合作,加强安全信息交流,不盲目引种、以信息技术为平台,通过加大信息化的力度来保障绿化安全。以信息技术为平台,通过加强信息化力度,使政府以及各管理部门迅速掌握信息、控制信息和处理信息,来保障绿化安全。在规范绿化行业市场行为的基础上做好绿化安全宣传工作,对已经发生的绿化安全事故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组织科研力量攻关。防止安全事故扩大化,把灾害和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十一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的发展,城市规模和发展也迅速提升,国家大力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对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扶持都对中国城市化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城市的快速壮大也不断的向着城市外围发展,这就使得人们对快速路景观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目前大、中、小城市都在建设和完善城市快速环路,因为建设城市快速环路能够极大的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实际压力。城市快速路能够解决交通堵塞问题,同时增加城市快速路周边景观设计也能够使得道路功能能加优化和城市更加宜居化,运用景观设计增加快速路的景观特色,犹如锦上添花。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需求,特此对城市快速路的景观设计进行研究,希望能够给予相关的快速路景观设计人员提供参考价值。
1城市快速路的起源及发展。
城市快速路兴起于20世纪的“城市化运动”。其主要是一种多车道、全立体式交叉、中央隔离带、控制进出口的道路,在工业区、居民区、文化区、中心商业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中,为功能区和周边卫星城区提供了快速连接通道,使区内区外的交通更便捷,更使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影响作用化为乌有。城市快速路能够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行驶空间分离,从而解决城市功能区交通问题。发展之初,迫于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快速路在那个陈旧的年代应运而生。虽然城市快速路在二战期间帮助欧美国家解决了交通恶化问题,但其快速路交通体系却在1960年代形成,原因是:诸国加快了快速路修建速度,使得城市交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更使郊外城市快速路延生到了市中心,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亚洲国家中由日本在1960年率先修建城市快速路。近些年中国上海内外环路、北京四环和三环都修建了城市快速路,随后又由相关部门明确指出城市快速路是中国未来城市道路的设计规范[1]。随着城市快速路的修建,映入人们眼帘的城市景观发生了改变。很多乘客发现:堵车感不复存在,“车水马龙”感清晰呈现,城市景观具有动态性、连续性,在欣赏建筑物轮廓、风格、色彩的同时,也在对城市道路景观进行审视,其审视结果却不如人意。因此,为了挣脱传统设计理念的束缚,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必须制定新的设计要求,从而使城市快速路景观设计焕然一新。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十二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城市历史古迹破坏、历史文化保护的局限、城市面貌的趋同等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大众的关注。开封是一个古老的城市,被列入我国第一批历史街区名单,当前开封逐渐步入现代化城市高速建设与发展的行列,具有历史风貌的传统居住区已所剩无几,威胁到城市的特色形态1。因此,对于开封历史街区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城市记忆理论作为一个平台,为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本文主要通过结合国内外有关城市记忆理论的文献研究情况,从城市记忆的主体及载体两方面入手,探求城市环境与居民的相互影响关系,重视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感应,深入挖掘老城区城市记忆的内涵和要素。在此基础上搭建城市记忆视角的城市景观设计框架,并将基于城市记忆视角的城市景观设计框架应用于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景观设计,最终提出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具体景观保护策略。
一、城市记忆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的相关理论。
(一)城市记忆的概念和特点。
城市记忆是对城市空间环境的意义及其形成过程的整体性历史认识。城市记忆反应城市空间环境,记录于人们的脑海中,城市记忆是人对空间环境的理解2。城市记忆的特点主要包括区域特点、时间特点以及关联特点,具体说来:首先,城市记忆的区域特点主要表现为不同城市、不同文化和不同环境所反映出的城市记忆存在一定差异;其次,城市记忆的时间特点主要体现在不同时代的人对于城市记忆的表现存在着区别,这种区别往往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第三,城市记忆的关联性特点可以概括为在某一连续的时间节点上,城市记忆的发展与延续呈现出相互关联和演化递进的特点。
(二)历史街区景观的价值。
历史街区的发展见证了城市历史变迁,并对城市的过去和现在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3。历史街区景观主要包括了传统建筑景观和环境景观两方面:首先,传统建筑景观的价值主要在于,传统建筑是历史街区的核心体现,是真正历史的延续;其次,环境景观的价值主要包括:一方面环境景观指人们活动的载体,环境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活动的方式,另一当面环境景观又带给人们灵感,激发和启迪了人们的思维和活动。
(三)城市记忆延续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的关系。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对他们来说这些记忆既是经历也是财富4。城市记忆延续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两者是相互促进与制约的。城市记忆的延续有助于历史街区景观保护工作更好的开展;历史街区景观保护同时又减少和避免了城市记忆的丢失。总之,在历史街区景观保护中,要充分认识城市记忆的价值所在,对那些蕴含独特城市记忆的建筑与环境主动予以保护。
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历史街区景观资源现状。
(一)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历史街区景观资源特征。
开封是一个古老的城市,具有很多承载记忆的载体,其传统建筑的数量相当多,传统文化也是独具特色的。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是开封老城区并未得到开发,也因此保留了其中最为原汁原味的开封街巷、胡同记忆5。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众多的古街胡同贯穿了整个历史街区,是典型的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集中体现。所以基地选址于开封市区东北部的顺河回族区,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城区之一。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具体指北起双龙巷,南止于穆家桥街,西临南北土街,东接内环路。基地周边有四条主干道及多条次干道,道路纵横交错,交通发达。具体说来,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的景观资源特征主要从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两方面进行分析。1.物质载体(1)街巷分析:基地内部道路均是正南正北的走向,整体格局呈方格形,具有为直、细、短等特征。横向道路有刘家胡同、南教经胡同、乐观街、理事厅街、维中前街、清南东西街;纵向道路有草市街、北羊市街、清南平北街、王家胡同。(2)建筑分析:建筑主要以上述的七条街及3条胡同的沿街建筑为主,其中居民住宅用地将近65%,商业用地占23%,教育、文化、医疗、政府公共部门的建筑用地共占12%。(3)植物分析:基地绿化主要以道路绿化为主,但行道树均是零散种植且种类较单一。研究区域内的绿化主要依靠居民门前种植的石榴、苹果、葡萄、蔬菜等蔬果。(4)照明分析:研究区域内公共路灯少,且路灯均为简易路灯,光照辐射范围小,基本靠商铺及公共建筑的灯光补充照明,但整体还是偏暗,所以夜间出行不方便。(5)公共设施分析:研究区域内公共设施缺乏休息设施,垃圾桶及公厕数量基本上能满足周边居民使用。路边标识系统不明显,广告宣传栏杂乱,不统一。(6)饮食分析:研究区域内的小吃店大多零散分布,大多都不是传统小吃店;只有清平南北街上的清真食品街才成规模,且里面大多是传统老字号。但是此处卫生,交通等环境并不是很乐观。2.非物质载体开封是八朝古都,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又是开封著名的历史街区,因此该街区内的民俗文化十分丰富,其中街巷名称文化、饮食文化、手工艺文化、武术文化、遛鸟文化都具有代表性。(1)街巷名称文化:街巷、胡同取名方式主要是为了记忆和查找,其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其命名种类大致有8种,分别是以历史遗迹、行店市场、衙府坊宅、寺庙寺观、吉祥仁爱、景物、序号、时代命名。(2)饮食文化:开封小吃的发源地是寺门小吃,这也是开封目前最具生活状态、最具老开封意味、最有深厚市井文化的原因之一。在这小吃街上,有多家传统小吃老字号。(3)手工艺文化:开封历史悠久,是著名的清明上河图的原创地,有“东京梦华”之美誉6。其手工艺文化和历史文化数不胜数,与研究区域密切相关的则有汴京灯笼张及北宋官瓷。(4)武术文化:清道光末年,开封东大寺聘请沧州回族武术家黄明新传授查拳。黄明新所传查拳特色独具、传承有序,人称“开封回族查拳”或“黄派查拳”7。(5)遛鸟文化:开封不但是七朝古都,而且还是“休闲之都”。清晨,爱鸟的“老开封”们手里提着鸟笼,悠闲地散着步,这就是古城的一道景观——“遛鸟”。
(二)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的保护现状。
1.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保护中的问题(1)在物质载体方面:a.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历史街区风貌受到威胁。当前对于这一片区改造和保护的手段呈现出粗放式拆旧建新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开发建设是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相抵触的,是对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b.历史街区内生活环境恶化,景观破坏严重。由于机动车、非机动车、摊贩占道,市场、摊位规划不合理,导致道路狭窄、拥挤且人车混杂。(2)在非物质载体方面:a.文化存在多元性的特点,在景观资源的保护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该片区内存在部分历史遗迹,其中蕴含的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其文化的多元性、复杂性,为街区的改造带来一定的困难,景观资源的规划上也会出现一些问题。b.传统民俗文化发展滞后,阻碍景观资源保护。从开封老街区城市记忆的角度,该地段所蕴含的传统民俗文化就是其最大的特色及代表。但配套设施不足,传承、保护方式单一。2.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保护的机遇正如上文所述,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景观资源面临着许多威胁,然而其也伴随着许多机遇,当前最主要的机遇包括以下几点:(1)在物质方面:仍有部分古迹保留,历史文化悠久在街巷、胡同中,仍有少部分有历史年代感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民居及建筑构件,有空间结构较为完整的传统院落形式。(2)在非物质方面:a.和谐的邻里关系,浓重的街巷生活气息。b.胡同文化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c.部分民俗文化保存较好,片区内有一间民间博物馆及两所文化研究所设立于此。遛鸟文化发展、传承较好,为居民增添生活乐趣之余也给片区带来独特的生活气息。d.寺门前小吃具悠久的历史,其小吃文化得到很好传播和发展,对于更进一步的发展带来优势。
三、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历史街区景观的保护策略。
(一)城市记忆传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问卷对居民城市记忆度的调查以及分析,我们分析和总结出城市记忆在该片区居民传承过程中的情况,并从中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在记忆规律上,物质载体的记忆度比非物质载体的`记忆度高;非物质载体中有相对应的载体的记忆度高;物质载体、非物质载体与生活相关的记忆度高;载体的保护级别高、完善程度高记忆度高;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的高级认知度低。其次,在记忆各方面的表现上:a.在历史积淀方面,文保单位深层认知度低。部分传统民俗文化保护形式单一,记忆度较低。对于街巷、胡同文化的记忆度普遍偏低。b.在商业店铺方面,整体记忆度较高,但是其中深层次的历史文化认知很低。并且居民对片区内小吃街、特色店铺的卫生条件记忆最深,这种不卫生的情况普遍存在。c.在居住环境方面,居民记忆中建筑随处搭建、乱拆乱改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历史街区的景观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历史街区景观的保护策略。
基于上述研究,我们提出了基于城市记忆理论的开封曹门大街至穆家桥片区历史街区景观保护策略,主要从城市记忆的物质载体、非物质载体2个方面着手。1.物质载体方面:保留具有历史年代感且保存较为完整的建筑及历史物件根据永续性原则,不对建筑本身进行建议和改造,所以对于增强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记忆度的具体策略为:a.通过景观设计的手段增加深层次认知的记忆度,全方面多角度的展示历史文化;利用景观中文字信息的方式结合铺装和外立面进行深层次文化的展示。b.强调载体与非物质载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寺门前小吃来带动东大寺的人流,增加东大寺的记忆度。c.利用剩余空间,为历史物件提高一个可参观、学习、传播的展示空间。2.非物质载体方面:(1)保留并发扬街巷、胡同名称文化,传承开封老胡同记忆a.挖掘与街道名称文化相对应的记忆载体,让每一条街道都独具特色,方便记忆。如草市街、北羊市街与市场的对应关系,乐观街与田家宅院的对应关系等。通过标识系统来一一对应和表达街名与周边载体之间的关系。b.通过景观设计的方法不断完善街区环境,增加公共设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留住人们美好的回忆。c.保留胡同原有的空间尺度及场所精神,留住胡同原有的空间记忆。对于胡同的保护策略主要是:强调载体与非物质载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普及、推广片区的民俗文化,提高人们的参与度a.武术协会及官瓷研究协会建议展示与研究相结合的策略。为武术文化及官瓷文化提高部分的展示空间,让民众有近距离接触此类文化的机会;b.利用街巷的剩余空间创造活动场所,让民众有学习、交流武术、官瓷及遛鸟等文化的地方。c.增加相关设施为遛鸟爱好者创造一个可以遛鸟、练鸟、比鸟的环境。d.利用特殊节日,为汴京灯笼张打造一个可以与民同乐的氛围,并使其成为该街的特色,以此提高其记忆度,如逛花灯、猜灯谜、制作灯笼。在平常时候,也可以多组织学校、社区之间进行灯笼制作等比赛项目,传播该项民俗文化。(3)重新整合商业业态,回归和优化传统生活方式对于该片区的商业业态策略为:a.整合其他地方的小吃摊位、扩大寺门前小吃的规模,改善寺门前小吃的卫生条件,加强清南平等街的记忆度。b.寺门前小吃的模式可以跳出以往单纯品尝小吃的单一目的。让小吃以开放式、展示性的作坊形式出现,以此来宣传小吃文化和手工艺。c.北羊市街市场及清平东西街市场是街巷中为数不多的大空间,所以对菜市场时间、功能进行叠加,使其在不同时间段能满足人们不同的活动需求,成为多功能活动场所。
城市房屋拆迁分析的论文(精选13篇)篇十三
行走在城市之间。
他是活着的,不可毁灭的,许多世纪的产物已经变质了。他从不停止跑步。
这座城市已经扎根,像一把雕刻刀,打磨着它在人们心中日益清晰的形象。高层建筑是外观,繁荣是装饰,车辆是线条,清晰而规则。他仍然轮廓分明。
我抬头看着那些高楼,骄傲地站在钢筋混凝土的街道上,看不到头。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城市,被路切成了碎片。这是一个人们引以为豪的世界。
城市是混合文化的产物。中国和欧洲是混合的,但绝对没有协调因素。古雅的商店两侧是欧洲街道或哥特式建筑。整整一排似乎都是文明的见证人和胜利者。他们轻而易举地踏上了这里,记录了一段发展的历史和一个无法讲述或完成的`故事。
一些住宅区虽然略低,但依然优雅。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他有着无尽的成长故事。他也是一个蜕变,一个崛起,也是一部不会被遗忘的史诗。
在这样一个城市中,在空的差距中,还有另一个世界被不经意地隐藏着。
他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印象,那是我在学生时代走过的小巷。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老房子。破碎的红砖墙布满了不可理解的街头涂鸦,经常是一片漆黑。不到三层楼高的小屋挤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和植物。可以想象,城市里仍然有这样的生活:水龙头位于房子外面,清晨路过时,我可以看到几个穿着宽松睡衣、眯着眼、头发蓬乱、蹲在门前刷牙的分散的妇女。
门和窗框是由木头制成的,收音机里的早间新闻可以很容易地传播到门外。小巷充满了古老的气氛。在夏天,居民带着他们的孩子和狗出去凉爽的聊天,而在冬天,他们自己烧烤的香味从敞开的门释放出来。巷子外面的街道并不宽,也没有打算在那里建一所学校,但是在学校时间交通堵塞不能停止。一些穿过小巷的学生不禁羡慕那里的人们,悠闲的生活和老房子散发出的灯光和香味。
城市里有这么小的地方。他们像灰尘一样,紧紧地挤在城市之间,安全地定居下来。像一个被遗忘的安静的地方,它有一个剪辑的记录方法。
这座城市太容易让人误解,并挂上“红葡萄酒和绿葡萄酒”的标签。霓虹灯变成了鲜艳的外套,太招摇了;来来往往的人成了拥挤的同义词,太物质了;那些高楼的拐角总是显得太尖。很少有人能找到那些拥挤的角落,也看不到城市的辉煌。站在街上,一边是他们无法理解的忧郁,另一边是高高挂着的太阳。
这座城市是一本历史书,一段流动的时间,混杂着无数的建筑,记录着无数的发展。他穿梭往来,没有任何延迟,没有任何声音,充满了每个人的生活。他不需要在指针上打勾,但是他也很顺利地刷了一下,划了一个很深的记号。
城市是流动的时间。我已经看到时光的流逝,倾听他的声音,展望未来。我亲身感受并看到,即使在灰色的世界里,这座城市仍然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巨大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