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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一
在学校里,有各色各样的人――老师、同学、家长等,但和我最亲密的还是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很顽皮,下课铃一响,便一窝蜂地往外涌,三五成群手拉手地走在一起,玩着各自喜爱的游戏。我的小伙伴们很喜欢成群地玩,十多个人一齐来到广场上,迅速地猜拳分家,玩起了“写大字”。每当其中一个伙伴迅速地转过头时,其余伙伴们立刻停止奔跑的动作,一动不动呆呆地站在原地。这时伙伴们便放声大笑――有些伙伴停止的动作十分有趣,把手放在头上,屁股扭起的,踮起脚尖的,……可以让人笑破肚皮,忍着笑劲上下一节课。
我的.小伙伴很团结,团结得犹如一个小家庭一样,和睦相处。有一次全校举行接力赛,许多小伙伴都报名参赛。伙伴们个个胸有成竹,一副必胜的模样。可人总会误会,在一次交接棒时,一个小伙伴掉棒了!我心里祈祷:“惨了,那个小伙伴一定很伤心,但愿其他小伙伴不要责怪她。”后来我发现,我的担心很多余,伙伴们不仅没责怪她,还不停地安慰她、鼓励她,让她不要丧气,告诉她她的失误不会影响成绩,让她放心。那个伙伴重拾信心,镇定自若,重新挑战比赛,果真,我们队赢了。
我的小伙伴非常可爱,他们的团结、善良、爱心、友爱感动了我,使我快乐地生活在这个集体中,我和我的小伙伴将继续快乐的在一起,相互帮助,茁壮成长!
有时候,同学之间会有争执,还会有帮助。
有一次,我下楼端菜,为了能让同学们早点吃到饭,我加快了脚步。可一不小心,我把脚崴着了。顿时,疼痛的折磨让我没有了下楼的力气,我故作坚强的想站起来走下楼,但我又立即感觉到了揪心的疼痛。无可奈何,我只好坐在楼梯边暂时的休息一会儿,等待着同学们把菜端上来。同学们一个个、陆续地走下了楼,我失望极了,打算等待着端菜的同学们。
这时,曾宁静从楼上走了下来,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等她走到我旁边时,我对她说:“曾宁静,我的脚崴到了,你可不可以把我扶下去?”曾宁静爽快地答应了,她一只手套盼遥一只手扶着扶梯。她让我慢慢站起来,也许是因为有着依靠的原因,我的脚没有刚才那么疼了,我也放松了许多。我感激地朝她笑了笑,她也回了一个微笑,那个微笑顿时让我心情舒畅,仿佛全身都又有了力量。
我扶着扶梯,艰难、缓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楼。过了一会儿,也许是适应了走路,我崴到的脚好像已经不疼了。到了二楼。我都能够自己自由走了,我心想:是因为有了友情的力量,我才能够走下楼来。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同学,是他们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教会我许多许多。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力量,让我心中充满感激,让我学会感恩。
也就是这种无形的信念,伴着我和我的小伙伴一起走向成功,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梁小莹。虽然人长得矮矮的,但心地很好,而且特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回,我肚子痛,从上课到下课,都无精打采地趴在课桌上。小莹见我不舒服,就好心地过来关心我:“你怎么了,肚子痛吗?”我说:“嗯,不知道昨天吃了什么,一直痛到现在。”只见小莹转身就走了,当时我想:又是一个表面关心我的人,难道我的好朋友们,都是那么绝情的吗?我想着想着,小莹从外面走进教室,伸手递给我一瓶腹可安,她知道我没吃药,所以特地跑去二楼的校医室拿药给我。我感动不已,连声说谢谢,刚刚抱怨她的念头,一下子烟消云散,没了踪影。我有一个特别不好的缺点,说出来大家可能笑掉大牙……不会吞药。这对于别人是小菜一碟,可对于我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小莹见我不会吞,亲自示范了一次,可我还是不行,她就用一张纸,包住药丸,再拿一支笔,不停地敲,敲了好久,终于弄成粉状了。她用我的杯子,帮我倒了一点热开水,冲好药后递给我,我喝下去后,她还千叮咛万嘱咐,说什么喝多点水,记得定时吃药……那是我真正的感受到她给我的关怀和温暖,真的让我感动得几乎哭了。
还有一次,大家都在认真听课,一位男同学突然间大吐起来,吐到地上的东西,发出阵阵恶臭。有的同学用纸巾捂住嘴巴,有的躲得远远的,有的干脆不呆在教室里,飞到操场上去呼吸新鲜空气。梁小莹不怕臭,自告奋勇,先用垃圾桶装来一些沙,把臭东西盖住,再有扫把清理干净。她看见没人来照顾那位同学,就带他到校医室里检查,还细心照料他。瞧,多么细心的同学啊!
小莹,我的小伙伴,你把助人作为快乐之本,不求回报,默默付出。虽然你没有光鲜的外表,但你却有一颗善良,助人为乐的金子般的心,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要学习你那助人为乐的精神!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二
“哈哈!我们去会弄湿衣服吗?”“什么时候才能到呀?”……哪这么热闹呢?告诉你吧,我和小伙伴们正在去临安漂流的路上呢!可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已经跑了快一个小时了,还没到,我们心急如焚。
车子总算是下了高速公路,缓缓地驶进了停车场,远远就看见方舟在向我们招手。小伙伴们迫不及待地跳下车,热烈地拥抱在一起,别提多兴奋了。
愉快的旅途结束了,伙伴们恋恋不舍,湖面上回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三
我这个朋友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清秀的瓜子型脸蛋,蓝宝石似的眼睛,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头发,加上樱桃般的小嘴,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美丽大方,温柔可爱。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每个人见到她都想跟她做朋友。
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有信心,当她遇到困难时,总能很有信心地说出三个字:“我能行!”可能是受她的影响,我现在对自己也挺有信心的,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昂首挺胸了。
我这朋友还爱唱歌,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她突然歌兴大发,竟然带上耳机闭上眼睛忘情地哼起来了,也许是她太投入了吧,以至于老师走到她前面都没有发觉,可是老师并没有批评她,而是笑着说:“唱得挺好听的嘛!”。美丽红着脸不好意思地望着老师笑……你说我这个朋友可能不可能!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xx,我想信世界上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也许天会荒,地会老,但我和她之间的友情决不会变。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四
今天是正月初五,天气阴沉沉的,但是我的心情却是阳光灿烂。因为我要跟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去绍兴的鲁迅故居参观。
等大家都到齐了,我们一行十几个人开着三辆车子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一路上,关于鲁迅的事情,我问这问那,把妈妈问得都不耐烦了。车子在路上大概开了两、三个小时,我们到了鲁迅故居。首先我们看到那边一大群人排着长队准备进去参观,在故居的边上有条小河,小河上有一条条乌蓬船。我们赶紧去排队,进去参观鲁迅以前生活的地方,见到了一些我以前没见过的床、衣橱等。我们又走到三味书屋,我突然想起我们以前做过的阶梯阅读里,有一篇关于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的事情。虽然我站在门外看不到桌子上鲁迅刻的那个“早”字,但是我看到了那张刻有“早”字的桌子,也知道鲁迅刻“早”字的意义。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一定要学习鲁迅的“时时早,事事早”的精神,做事情不要拖拉。接着我们还参观了鲁迅的祖居,妈妈还告诉了我鲁迅的原名叫周树人,以及他的两个弟弟周作人和周建人的故事。最后我们参观了鲁迅在作品中提过的百草园。
通过参观鲁迅的故居,以及知道关于鲁迅的一些故事,对鲁迅的敬爱之心在我心中油然而生。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天空中也飘下来了一些些雨丝。我带着对鲁迅的崇敬之情离开了绍兴,离开了鲁迅故居。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五
我这个朋友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清秀的瓜子型脸蛋,蓝宝石似的眼睛,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头发,加上樱桃般的小嘴,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美丽大方,温柔可爱。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每个人见到她都想跟她做朋友。
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有信心,当她遇到困难时,总能很有信心地说出三个字:“我能行!”可能是受她的影响,我现在对自己也挺有信心的,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昂首挺胸了。
我这朋友还爱唱歌,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她突然歌兴大发,竟然带上耳机闭上眼睛忘情地哼起来了,也许是她太投入了吧,以至于老师走到她前面都没有发觉,可是老师并没有批评她,而是笑着说:“唱得挺好听的嘛!”。美丽红着脸不好意思地望着老师笑……你说我这个朋友可能不可能!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xx,我想信世界上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也许天会荒,地会老,但我和她之间的友情决不会变。
我:1米54的身材,戴着一副眼镜,好像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xx:1米45,喜欢玩电脑游戏和看书。我们俩是一对好朋友,而且我家就住在他家楼上,我们俩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凑在一起玩。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xx都做完了今天应该做的作业,便去找对方玩。xx来到了我家,经过了我爸爸妈妈的同意——可以玩电脑,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并迅速打开电脑来找游戏,我想玩《星际大战》,而xx却要玩《智力闯关》,我们便争执起来,最后我对他说:“我们来石头、剪子、布,谁赢了就听谁的。”“我同意。”我心想:他肯定是我的手下败将。谁知最后我竟输给了他,我只得哭丧着脸一起和他玩起了《智力闯关》。玩的时候,我们碰到一个问题:每种鱼都有鱼鳔吗?我说是错的,而他却说对的,我趁他不注意按了错的,结果是我对了,他便两手一叉,撅起嘴巴,不服气地说:“这次你只是幸运,下次我肯定赢你。”但到后来,我们忘记了争执,配合得很好,过五关,斩六将,顺利地闯完了十关,最后我们双手击掌喊了声“我们胜利了!”
还有一次,我们下去玩,我拿出了自行车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在花园里穿梭,而xx却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们停下车来对他说:“你也想学自行车吧,那我就来教你!”说完我便让他骑上自行车抓稳龙头,然后我们用力一推,把自行车推了出去,但他也许是因为太紧张,竟连续摔跤,后来经过一次次练习,他终于会骑自行车了,我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和xx就是这样相处的,在共同的生活中,我们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xx。她很漂亮,脸腮绯红,像月季花瓣,上面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那从不歇止的笑容跳动。她的柳叶眉细而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能说话一样地闪射着快乐的光亮。她的头发乌黑发亮,梳成两条不长的辫子,垂挂在耳旁,上面还系着两个大红色的蝴蝶结,好像两只漂亮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她能歌善舞,舞起来身轻似燕,唱起来委婉如琴。她还是我的同桌呢。
我们两人的家离得很近,我们常常在一起温习功课,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有一次我和xx做作业,无意中发现了她在美术小组画的彩画,便顺手拿过来,仔细端详起来:只见画面上有一只龙头,张着嘴,瞪着眼,伸出犄角,吐着舌头,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好不厉害。画得栩栩如生,真棒!xx这时才发现我在瞧她的画,大概是有些害羞,便伸手来夺画。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手还紧紧地抓着画,只听“哧啦”一声,画被扯烂了。我看着扯烂的画,非常抱歉地说:“哎呀,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再画一张行吗?”xx的脸一沉,嘴噘得像个橛子,又像水缸里翻了瓢。她生气地说:“说的倒容易,这画是我好不容易画出来的,你画,还不晓得你画的是什么!”说着,xx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的身影,气得鼓起腮帮子说不出话来。从此,我俩上学谁也不叫谁,到了学校谁也不再理谁。
不久,学校开运动会,上午有我的项目,可偏巧我忘了穿球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哎,对了,xx的脚和我的差不多大,向她借吧,又一想,我才不呢!
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庞出现在我面前,是她!只见xx轻轻地说:“喂,我,我和你换鞋。”“和你换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固执地说。她听了我的话,忙对我说:“上次是我不好,不应该说那些话,你原谅我吧,还是快点换上鞋,好给咱们班跑个好成绩。”想想那天发生的事,本来是我的不对,我是一个班干部,处处应该比别人强,可是论这点我真不如培华呀!我看着那双激动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跑在银白色的跑道上,心想:我一定要跑出好成绩!因为我品尝到了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的甜滋味。
书,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它的天敌,当书印入眼帘就感到头晕,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书就是他们的朋友,他们的知识库。每天必须看书。而书就是我的朋友,我们似乎有一种解不开的缘。
也许是因为从小受姐姐的影响吧。姐姐的书特别多,而我和姐姐的年纪相差得特别大,有六年之隔。刚刚步入一年级的我,便多数有了特别的.感情,整天抱着书不放,好像一刻也离不开它似的。
前天,午睡刚醒,就从床上跳下来到书架找我的好朋友——《起步作文》,却怎么也找不到,我问妈妈,妈妈说我已经忍痛割爱了。我拍拍脑袋真是的,想一想,当时我做的是对的,虽然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但是我却帮助了一大群渴望读书的人,我相信,在那里我的最爱也应该过得十分快乐吧。现在我已经不再伤心了。而是为当时的做法而自豪!
是啊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这个世界上只有书籍才可以带给你真正需要的快乐!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可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甜蜜而又酸楚的梦。
我和我的好朋友xx吵了一架。我因赌气跑出了屋子,谁知脚下一滑摔倒了。我偿试着站起来,可脚一动,膝盖就火辣辣地痛,我低头一看,摔破了皮,血中有一些小细沙。
xx听见声音跑了出来。他见我摔倒在地,想扶我起来,而我却认为她是来嘲笑我的,充满敌意的说“干嘛?”只见她眼神复杂,叹了一口气,将我扶起来,我紧紧拉住她,生怕她要放手,让我再摔一次,可却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xx把我扶到椅子上,从房里拿来酒精、纱布……。她小心地用一碗水把泥沙冲掉,又用酒精擦我伤口,轻轻地吹气,又用绷带裹住。我见她笨手笨脚却又小心翼翼的样子,鼻子陡然一酸,问:“我们才吵过架,你……”?她一愣,说:“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朋友?我流出了泪:“对,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xx笑了,像一个傻子,可笑容却那么温暖。“咕——”一阵奇怪的声音响起。只见xx红着脸,捂着肚子,哈,原来她饿了。我的脚已经好多了,我笑着说:“像往常那样,你帮忙,我炒饭。”厨房里又有了两个忙碌的身影。那么协调。
朋友就是这样。无论怎样,都是不计前嫌地帮你。朋友,永远是你坚强的堡垒。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六
蘑菇头,柳叶眉,樱桃嘴,再加上一双像星星一般光彩熠熠的小眼睛。她是谁?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奚xx。
一天,我们俩闲着没事干,就准备去红梅公园攀岩,系上安全带后,我们就开始攀岩了。一开始,我俩还争先恐后地追赶,可攀到一半时,我们就有点儿体力不支了。之后累得都快趴要下了。这时,我心想:累死人了,什么时候才能攀到岩顶啊?!奚楷阳则心想:我都快累死了,看来,我是不可能攀到岩顶的了!我又心想奚xx还没下去,我就再攀一会儿吧。令人吃惊的是,奚xx在想;你都没下去,我此刻就别下去了吧。忽然,我们俩都同时看着对方,眼神在空气中做了三秒钟的交流。这时,我心想;这会儿,我应当能够下去了,我猜她必须也累了,她也会下去的。想着,我拉了拉身旁的安全带。这时,她早已把安全带拉紧了。“咚!”一阵蹬脚声……我们俩同时蹬了山岩,顺着安全带滑了下去,在此过程中,我愣住了,奚楷阳也愣住了,我们俩也太有默契了吧!
这就是我和伙伴奚xx的故事。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伙伴,我也有好伙伴,他就是——曾子期。
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刺猬似的头发,眼睛上一对浓浓的眉毛,小小的鼻子,模样憨厚可爱。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班同学两个人为一组做一个木头人,哪组做得最好就可以获得神秘大奖!大家一听,立马便开始组队,我十分着急:因为没人和我一起。这时,我最好的伙伴——曾子期,拿着一袋材料找到我说:“我俩一起组队。”我心里十分开心。曾子期说“我来削木头,你来组装,这样搭配更快!”我一听十分着急地说:“我不会组装,怎么办?”我刚说完,下一秒,他就毫不犹豫地说:“你来削木头,我来组装。”我想:这削木头太容易了,我常常在家削水果,那这削木头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事……这时曾子期亲切地说:“陈攀,别在那发呆了,快来削木头啦”!这时我才“醒”过来。我看见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组装,忽然我手不小心抖了一下,把手割破了,鲜红的血像洪水般涌了出来。看着这鲜红的画面,我既害怕又担心,眼泪一直憋在眼眶里。曾子期看到了,三步并作两步跑上讲台,非常焦急地说:“老师,老师,陈攀的'手出血了,可以带他去医务室吗?”老师刚答应,他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下讲台,用纸包住了我的手指,拿左手捏住我受伤的手指,用右手扶着我去医务室。还没到医务室,他就急切地大声喊道:“老师,有人受伤了,快出来帮他一下吧!”我眼睛里的泪水犹如倾盆大雨似的溢了出来。此时此刻我十分感激他,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点了一万个赞!
曾子期他是我最好的伙伴,我要和他做一辈子的好伙伴。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八
上学第二节课下课时,们一起去玩,突然有一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撞倒了我,我非常生气。可是他撞倒了我却不道歉也没有扶我起来,我说他以大欺小,他居然又把我给推倒了,然后他就跑了。
这次我的腿碰到了地上非常疼,我的小伙伴们帮忙帮我揉了揉腿,把我扶起来又问我疼不疼。尽管那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推倒了我,但是我的小伙伴们还非常关心我。我收获到了我的小伙伴们的关心,以后再碰见这种高年级的这样做,哼!我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九
在学校里,与我最合得来的便是我们班同一个组的——康康同学。他虽然成绩不是太好,可是,我还是佩服他的优点——其中我最佩服他的书写!你看他的字:端端正正。虽然他写字时有些俏皮,字也跟着俏皮。但是,他一旦正经八百地写字,我便开始佩服他!别人嫌弃,我到觉得他字写得蛮好的。其次,便是他和我相同的性格特点了——搞笑、爱笑!啥事儿?笑来解决吧!不信?不信就看:一次在学校吃中饭,下课了,我一边吃饭,一边看好戏:康康不小心撞到了姜梦遥。姜梦遥生气了!一把抢过康康的饭盒,一家伙把饭盒摔在地上,说了一句:“你有病吧!”康康没有生气,而是用地道的宁乡话说了一句:“我还要恰饭的呢!”立马,我们大笑起来。我补了一句:“只晓得恰!”康康这是才挥舞着拳头对我,另一只手揪住我。我瞪大眼睛,咧牙咧嘴,怪里怪气的来了一句宁乡话:“快恰你的饭喽!‘喷’得我一脸都肆的!”立马,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厚脸皮”的我故意压低声音,又插了一刀:“学校里……嘘——呃……好像不能……说宁乡土话……话……奥!”康康这时才好声好气地应了一句:“莫讲了,快恰饭!”我又“厚颜无耻”地说了一句:“禁止学校……不!校园暴力!”康康翻了个白眼,没有再理我,又去找姜梦遥的茬了。怎么样?康康是不是很让人发笑!我这宝贵的下课时间都“投入”到这“看戏”与“吃饭”的工作中去了!特别是“看戏”!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
今天,们一起去梅园玩。远远的,一股花香扑鼻而来,我们就加快脚步向里面跑去。
一进梅园,香气越来越浓,树上的梅花有红的,有白的,还有黄的。我再走近一看,有的梅花盛开着,有的含苞欲放,真是漂亮极了!看着这些美丽的梅花,我们都开心地笑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一
在我的老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全身呈黄色,只有脸部是白色的',舌头时不时的伸出来透气,两个耳朵竖起来别提有多可爱了。
有一天晚上,我和小狗在郊外迷失了方向,郊外的天色可怕极了,时不时有动物的叫声回响,而且还看不清脚下的路,走几步就会摔个大跟头,所以我不敢一直向前走,这时小狗跑了过来,我抚摸着它,小狗突然从我的身边钻出跑向远方。我绝望了,这时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一束亮光,接着妈妈便跑了过来,妈妈着急地哭了,这时我看见小狗我突然跑过去抱住它说:“要不是没有你,我早就迷路了,谢谢你,小狗!”
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打架,因为她们想要我的自动铅笔,我不给她们,她们就开始打我,她们人很多,不一会儿我就被她们打趴下了。我不敢跟家长说,害怕她们第二天来到学校继续打我,所以我就一直忍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小狗,小狗在我身边跑来跑去,好像在安慰我。第二天她们打我的时候,小狗突然跑出来把她们都吓跑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二
有时候,同学之间会有争执,还会有帮助。
有一次,我下楼端菜,为了能让同学们早点吃到饭,我加快了脚步。可一不小心,我把脚崴着了。顿时,疼痛的折磨让我没有了下楼的力气,我故作坚强的想站起来走下楼,但我又立即感觉到了揪心的疼痛。无可奈何,我只好坐在楼梯边暂时的休息一会儿,等待着同学们把菜端上来。同学们一个个、陆续地走下了楼,我失望极了,打算等待着端菜的同学们。
这时,曾宁静从楼上走了下来,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等她走到我旁边时,我对她说:“曾宁静,我的脚崴到了,你可不可以把我扶下去?”曾宁静爽快地答应了,她一只手捥着我,一只手扶着扶梯。她让我慢慢站起来,也许是因为有着依靠的原因,我的脚没有刚才那么疼了,我也放松了许多。我感激地朝她笑了笑,她也回了一个微笑,那个微笑顿时让我心情舒畅,仿佛全身都又有了力量。
我扶着扶梯,艰难、缓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楼。过了一会儿,也许是适应了走路,我崴到的脚好像已经不疼了。到了二楼。我都能够自己自由走了,我心想:是因为有了友情力量,我才能够走下楼来。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同学,是他们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教会我许多许多。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力量,让我心中充满感激,让我学会感恩。
也就是这种无形的信念,伴着一起走向成功,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三
我们是从二年级开始认识的,她的名字叫杨云馨,她是我的小伙伴,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是个文静的小女孩,也是我们这一组的组长。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着一条马尾辫,在她那圆圆的脸上,总是挂着迷人的笑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
我和她是同一小组的,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写作业。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伙伴,记得有一次,在我上数学课的时候,我的铅笔忽然断了,在书包里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削笔刀,就向同桌的同学借铅笔,谁知他的铅笔刚好也正在用着,我心里非常着急,左望望,右瞧瞧,却找不到能借铅笔的同学,这时我们组的组长杨云馨走到我的面前说:”怎么了,你的铅笔断了?“我说:”是的,还没有借到呢,一会就该下课了,怎么办?还有这么多作业没有写完呢?“她二话没说就拿着她的铅笔放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的铅笔你先用,我再用削笔刀再削一支用,你快写作业吧,一会要下课了。“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谢,她就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了。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们经常因为一个问题而发生争吵,结果是我们一同到老师面前,向老师提问,让老师帮我们解答和判断,问题解决之后,我们又在一起看书、画画了,这就是我和我的小伙伴,我们相处得可好了,经常形影不离,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四
星期天们一起在家门口玩耍,我们商量做一个有意思的游戏,我们想啊想,最后终于统一意见做开饭店的游戏,有的小伙伴当服务员,有的当客人,游戏开始了,我们各干其事,分配得体,我们就学饭店里的服务员阿姨。
首先我让小伙伴做在桌子前面问他们你们需要点什么东西,然后给他们一份菜单让她们点菜,正在看的时候他们突然都笑了起来,原来拿的是一张报纸,好有意思,他们说这怎么不像是在饭店呢?倒像是在外面春游呢。
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了,后来觉的这个不好玩儿,就又换了个游戏,我们玩了好长时间,她们的妈妈就叫她们回家吃饭了,看来我们玩的也要结束了,我就和小伙伴们说;“下次我们再约时间一起玩吧,回家以后想想下次玩什么游戏更有意思,不要再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我们又都笑了起来。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五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初一(实用16篇)篇十六
元旦节那天下午,我和小伙伴程煜杰在江山国际花园门口的广场上一起打羽毛球,我们刚开始打的很欢乐,最后却不欢而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我们打的很起劲的时候,从我们的后面来了一位叔叔想跟我们一起打羽毛球,我和程煜杰都不想把羽毛球拍给那位叔叔。因为他打的球很高,我们接不着。我的小伙伴就对我说:“你的球拍给他。”我不同意,就说你的给他。我们双方都不相让,程煜杰说了一句你不给他,我就不跟你打。结果我一生气就把我的球拍扔到对面的草丛中去了。这时,我的小伙伴很生气,睁大眼睛,翘起嘴巴,举起拳头向我冲过来。我看他生气的样子,一定是来真家火,我一转身向对面的超市跑去,他紧紧的跟随着我,一步不让。当我跑到超市的门口时,被他抓住了我后面的衣服。我迅速回头,举起拳头阻击他。只见他的拳头已向我的头上打来,已来不及阻击了。只感觉我的头上有一阵剧痛,等我反映过来,准备反击时他已向外面跑去。我追了几步就停了下来,用我的右手摸了一下我的右眼上方,发现我的手上沾了一些血。我当时很生气,一边慢慢的向超市里面走去,一边心想我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这时,那位叔叔向我走来,跟我说:“小朋友你们不能打架,他打你不对,但是你不该把球拍给扔了,对不对”。我想了一下,也是的,我为什么要扔球拍呢?这时那位叔叔让程煜杰走过来,我们站到了一起,给我们俩都说了一通,在叔叔的劝说下,双方都说了对不起,我们又重归于好。
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很多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单方面的错。从那以后我们在也没有发生过不高兴的事。他有困难我去帮助,我有困难他来帮助我,我们成了不离不弃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