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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工资收入分配问题依然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一系列的工资改革方案。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我对这些工资改革方案有了一些体会和认识。
首先,我要肯定工资改革方案的积极意义。过去,我国工资分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集中在一部分行业和企业的高工资,和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低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这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现象,而工资改革方案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一不公平现象。通过对工资的合理调整和分配,工资改革方案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获得感,也有助于加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其次,我认为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需要注意方法和策略。在推进工资改革方案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管理,另一方面要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对高工资领域进行适当的调控,保证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而市场机制则可以通过竞争机制来调整和决定工资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作用。这样的双管齐下可以让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更加有效。
再次,我认为工资改革方案的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工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明显的效果。因此,我们不能急功近利,而应该给工资改革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只有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才能找到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工资改革方案,并真正实现工资分配的合理、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认为工资改革方案应该更加注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资改革不能仅仅关注工资水平的提高,还要注重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只有在满足劳动者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求时,工资改革才能真正取得成功。因此,工资改革方案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确保企业遵守相关劳动法律,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我要强调工资改革方案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工资改革不仅仅是解决当前的工资问题,更是为了长远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从长远利益出发,注重工资改革的可持续性。只有从经济和社会全局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工资改革方案。
总之,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是解决我国工资分配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工资改革方案的积极意义,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给工资改革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工资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工资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二
(一)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不同的编制、教学人员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各校要根据这些要求,核定编制,定编定员,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二)中小学教师按新职务的规定,确定职务后,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在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以前确定职务(或业务等级)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但一九八五年增加工资的限额,应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的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
(四)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究”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待遇从优。
(五)工读学校的教师等现行的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盲聋哑学校的教师(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等),可按原规定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十五的补贴费。弱智儿童学校的教师也可按此规定执行。如不从事工读、盲聋哑和弱智儿童教育工作,从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费。
(六)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其见习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以及见习期满后应确定的职务和职务工资,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中专、高中毕业生,分配任中学教师的,见习期满后,先按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58元的标准定级,经考核合格正式评定教师职务后,进入最低一级工资64元的标准。
幼儿园保育员转正定级时,按卫生部规定的护理员的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七)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一月起发给。
(八)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应根据国发(1984)174号《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原则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九)厂、矿企业办的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改革,随同本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同步进行。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中小学的特点,制定教职工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征求教育工会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工作,事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对营私舞弊或打击压制教师以及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三
20xx年,教育部开始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按照部署,20xx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教育部近日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xx年开始,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
打破终身制。
今后教师资格不再终身拥有,入职后也将不再捧“铁饭碗”。新政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每五年注册一次。
新政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报考条件提高。
在校专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报考。
没有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
新政规定,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在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不管是师范生还是非师范生,想要做教师就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新规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今年9月将启动新的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从20xx年新入学的大一师范新生开始,毕业后如果想做教师,就要考教师资格证了。
考试难度增加。
以往教师资格“省考”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国考”科目不仅增加为幼儿园、小学教师考《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高中教师考《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到考试环节。
师范生课程或将调整。
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会增加师范类学生的危机感,同时也能促进师范院校调整课程设置,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师资格分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确定相应类别。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互相通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以下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四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xx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值得关注的是,基于此前司改中触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其中包括了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以留住人才。
新司改启动十个月再啃“硬骨头”
回顾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在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后,去年6月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此,由中央牵头的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地作为首轮司改试点,根据当地情况陆续推进司改试点。
上海率先启动司改试点至今已逾半年,据了解,截至目前,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并开庭审理案件;有关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都已推出。
新华社介绍,此时推出《实施方案》,则是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实施方案》中所列的84项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
今年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据了解,《实施方案》特别就司改中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如何防范司法“打招呼”、如何留住司法人才、如何启动错案倒查问责、如何建立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审判权与执行权如何分离、社区矫正如何走向法治化以及如何推动法制教育8方面焦点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分工。
其中,对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留住人才。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将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并在今年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点评:一些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机关发号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只有排除外部干预加强内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同日公布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两项规定的出台,分别从外部和内部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法官员额设置不能简单论资排辈。
加快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就法官员额制分析说,为确保这项改革稳妥推进,法官员额的设置一定要考虑法官职业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不同审级法院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法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进行选任,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里面。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
点评: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泽介绍,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择优选任460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为深入推进这项改革,最高检将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严格回避制度,研究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
司法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
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民众不满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坚持依法推进,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凡是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应在修改法律后实施;坚持统筹协调、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该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的相关法律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20xx年12月4日,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中,就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表示贵州省将与全国第一批除上海以外的5个试点省份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司法改革的面临问题。
严峻现状。
基层法官检察官感到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
“一会儿座谈会开完了,我们还要上街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宣传。”20xx年5月,记者跟随中央某考察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时,一位基层法官说。
长期以来,中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管理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常常把法院、检察院等同于普通党政机关对待。“招商引资、拆迁、创卫等党政机关的任务常常被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不仅牵扯了办案精力,分散了办案力量,还常常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是一家的错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法官检察官也更看重其行政级别的晋升,而非专业等级的提升。“工作20xx年了,我还是一名普通科员。如果能当上副庭长,评为副科,工资能上调不少。但中国法官等级提高一级,工资也就涨几十块钱。”一名西部省份基层法官说。根据20xx年人事部、财政部确定的法官津贴标准,首席大法官340元,五级法官180元,最高与最低的津贴也只差160元。
但行政职数毕竟有限,导致法官检察官晋升缓慢,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20xx年至20xx年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调离或者辞职的法官超过1600人,其中不乏拥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被归结为主要原因。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法院检察院内部,许多行政、后勤人员未通过司法考试,也从不办案,却有法官检察官的头衔,而一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年轻干警常常连续两三年干着打字、装订、收发的活儿。
“在许多法院、检察院,行政、后勤部门数和人员数远远超过了业务部门数和人员数,投入一线办案的人数严重不足,案多人少压力不断增大。”
受行政化的影响,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很难再亲自审理案件,于是形成了“提拔一位庭室领导,就少一名好法官”的怪现象。留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审判资历稚嫩。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真正办案的法官审判资历平均才8年,其中有41.6%的法官任命不满5年。这对于靠大量审判经验才能作出科学、缜密判决的法院而言,并非好事。
在检察系统,行政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检察权以“处、科、组”为基本单位运转,案件办理三级审批模式广泛适用,弱化了检察官的主导地位,影响办案独立性,也有违司法的“亲历性”。
地方探索。
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
“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导致法官人数庞大,而辅助人员稀少,大量与行使判断权无关的辅助事务也需要法官去办理,造成司法效率低下,最终形成案多人少与忙闲不均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为改变现有司法人员管理模式的弊端,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改革尝试。
20xx年12月20日,一场特别的选拔考试在广东佛山中院拉开帷幕——从全市法官中挑选出35名审判长。“只有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让他们重掌法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公信力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说。
在这次选拔中,有25名原来各庭室、部门的正副职胜出,与其他10名始终奋战在一线的优秀资深法官一同,按照“1名审判长+2至3名合议法官+2至3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了让院长、庭长们心无旁骛地专司审判,佛山中院还专门为3名管理审判事务的副院长分别配置1名助理,集中管理副院长所管庭室的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联络会务等行政性事务。
“做个纯粹的法官是我的职业目标。以前当民一庭庭长要管50多号人和几千宗案件,而且行政性会议又多,确实不易。相较而言,现在更轻松更专业”,竞选成功的佛山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健南说。
改革后,在一线真正办案的法官平均审判资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迅速改观:仅今年第一季度,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0.5%。
除佛山外,深圳、珠海横琴新区也进行了探索。根据《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官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人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分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五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工资改革方案,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公司的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通过这一过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工资改革的重要性和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首先,工资改革方案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过去,由于工资发放方式的不科学和不公平,很多员工无法看到自己的努力得到合理回报,导致他们的积极性逐渐下降。而通过改革方案,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和工资发放机制,使员工的努力和贡献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奖励,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其次,工资改革方案能够促进员工的职业成长和发展。以往,一些员工面临着职业发展的瓶颈,由于工资太低,无法获得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机会,对职业发展感到困扰。而通过改革方案,我们增加了培训和发展的投入,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晋升通道,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也能够保持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此外,工资改革方案还能够促进企业内部的公平和团结。在过去,由于工资分配的不公平和不透明,容易产生员工之间的嫉妒和不满,给企业的内部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而通过改革方案,我们建立了公平、透明的工资体系,明确了工资的核算和分配规则,使员工对工资制度更加了解和信任,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增强了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工资改革方案需要不断的完善和优化。虽然工资改革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如何科学地评价绩效和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如何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如何公平地处理职业发展的机会和资源等等。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借鉴其他企业和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资改革方案,做到科学、公正、透明,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需要。
总之,工资改革方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方案,我们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员工的职业成长和发展,达到企业内部的公平和团结。然而,工资改革方案需要不断的完善和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们才能实现工资改革的整体目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六
1.教学人员。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2.行政人员。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
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
2.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九《县(市)、区(乡)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制定。
教师兼任行政领导工作的,可以按教师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工资标准执行。
4.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七
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时间从2015年考试正式实施。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教师资格证改革新方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教育部昨天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的教师资格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此外,目前的.考试以知识性考题为主,试点后则以实践能力题为主,同时邀请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能够促进师范院校调整课程设置,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想当老师不仅要参加全国统考,教师资格也不再终身拥有,而是定期注册。教育部昨天同时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率先在浙江、湖北两省启动,2012年增加了河北、上海等4个试点省份,今年又新增山西、安徽等4个省份。
据教育部统计,在前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共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而试点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一般在70%以上。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到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分析,从前两年的试点来看,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改变了过去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能增强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改变教师资格证含金量不高的情况,以提高教师职业准入门槛。此外,定期注册改革能够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教师队伍底数,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本月,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公开征求意见,年底前正式公布,这是我国首个惩治师德失范问题的法规,其中将划定教师师德红线。
教育部昨天公布《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包括教育、考核、激励、惩处等七方面。
我国将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师德表彰奖励将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红线,许涛举例说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都触犯了师德红线,在办法中将被禁止。
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我国还将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以及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各省级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利用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举报。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八
报告指出,教师配置需进一步优化,“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根据学龄人口高峰迁移做适当师资储备。
就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报告分析指出,教师配置需进一步优化,中国教师队伍的区域、城乡、学校和学科之间配置还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均衡,还没有很好地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
教师的发展前景怎么样?好就业吗?
教师这一职业未来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九
编者按: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称教育上水平,先让教师待遇上水平。
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教育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压舱石。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离不开教师,吸引教师就要给待遇,这是最现实也最迫切的任务。
12月3日,在研究今后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繁重任务,必须在公平和质量上下大功夫,实现新突破,“既要保障教育公平又要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教育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压舱石。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公平,涵盖三个层次:起点公平——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过程公平——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结果公平——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以实施义务教育为标志,经过近30年努力,庶几达成起点公平,过程与结果公平则是未来保障重点。一个出生在大城市的孩子,与农村或边远山区的同龄人,其所能获得的,无论是教育条件、教育水平,还是教育效果、成功机会都有较大差别。甚至于,同一城市不同区域,教育水平也有参差,否则就不会有“学区房”一说。
其实,共识很早就存在,并不断地体现在制度之中。最早见于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法律明确“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13年11月,有关部门还信心满满表态,“未来乡村教师收入将超过城市教师”。多少年过去了,过去是软肋,当下仍是短板。据教育部网站7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之“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评估报告”摘要指出,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教师工资不高、工资增长幅度低,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教师待遇偏低,不但现有教师积极性难以发挥,许多均衡措施、鼓励政策也不免打折扣,譬如定向生和免费师范生计划,在西部就执行得不是很好,要么是招不满员,要么是毕业之后不愿意回农村。
两年前,一国际教育机构针对全球20多个国家做了一个调查,中国教师地位最高,但平均工资排名靠后。教师地位比不上我国的韩国,有报道称,教师工资最高可达400万韩币以上,新教师每月收入也有一万元人民币左右,以后每年涨一次工资。一人当了教师之后,一家人衣食无忧,这样的待遇还怕招不到人吗?不久前,全国人大组织了一个专题调研,一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县城教师和农村教师普遍认为,“若能在现有教师基本工资收入的基础上,提高50%左右,能在相当程度上吸引与留住农村教师!”。
我省在多项政策的扶持下,比如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71个县(市、区)进行资金补助,欠发达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共33.6万人享受平均每月700元的岗位津贴,以往乡村教师大量流失的现象已经“止跌”,粤东西北都开始出现乡村教师回流现象,大学师范生下乡教书趋势上升。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离不开教师,吸引教师就要给待遇,这是最现实也最迫切的任务。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
目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已基本实现“两相当”(县域内教师与公务员大体相当、乡村教师与城镇教师大体相当)。“十二五”期间粤东西北地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了2倍多。
数据显示,省财政每年安排约30亿元资金用于补助各地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其中约20亿元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从2013年起,我省开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今年将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0元/月,同时明确2017年提高到900元/月,2018年提高到1000元/月。2016年省财政已投入补助资金20.9亿元。2015年,全省有33万乡村教师享受月均730元的生活补助,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约15%,部分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最高达到1400元/月。
因此,我省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乡村学校骨干教师流失的情况明显好转,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城镇学校教师主动要求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除此以外,据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我省要求市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5年市、县两级用于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经费超过10亿元,省级资金的“杠杆效应”初显。
乡村教师存在结构性缺编的现象,制约着教育质量的提升。近年来,广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本、专科毕业生每年退费6000元,本科退4年、专科退3年。
“上岗退费”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我省欠发达地区乡村学校补充4.2万名合格教师,其中20%以上是乡村学校紧缺的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的教师,省财政安排退费资金7.8亿元。任教满5年服务期后,98%的“上岗退费”教师选择继续留在当地任教,一大批基础较好、奋发有为的年轻骨干教师正在乡村学校“落地生根”。
同时,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2015年全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3.5万人,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数的5.8%,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7500多人,占实际交流教师总数的21%。
省教育厅负责人说,下来将进一步加大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例如把基础较好的富余学科教师经转岗或全科培训,充实到紧缺学科教学一线,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一
为了促进学校全面、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程序,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方面人员积极性的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本方案所指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略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平均数为系数1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文件执行。
3、党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经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所支付的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执行党政管理人员标准。另外根据专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标准、实习生1元/月/生的标准按月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按照《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xx〕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20xx〕53号)文件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校党字〔20xx〕46号)文件执行。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学校人事处核算后按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学校人事处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工作量绩效津贴,根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照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内,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在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外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个别“双肩挑”人员确因课程需要而必须承担更多学时的,需经教学院部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后,经人事处长、财务副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处组织复核后发放。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二
《意见》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
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足够的学位供给。
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学校,采取多种措施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三是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
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资助政策,防止因上学不便而辍学。
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工作体系,促进健康成长。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三
近日,大理市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教师改革方案,这是我非常关注和支持的。在这个方案的的指导下,我们的学校也进行了各项工作。在实践与思考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特在此分享。
第一段,阅读方案,回顾历程。
在熟悉方案的过程中,不禁感慨历程足矣。改革并没有从零开始,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延续和完善,让我从中看到了改革的渐进性和实用性。方案中明确教师的基本岗位为课堂,是把工作重心集中在了教学上,这是非常实用和中肯的做法。同时,方案也提出了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切体会到专业学习的迫切性及必要性。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掌握最新的教学理念,掌握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二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教学能力是衡量一名教师成熟和育人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也在自己方面进行了工作。首先,在练习与反思中加强自己的课堂教学能力和变革意识。其次,在课程设计方面,要独具新颖而富有变化的理念。既考虑教材体系和考核标准,又充分结合学生需求,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资源,分层、分步骤地编写教案。最后,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不断的更新课堂方法、教材、技能及技巧,把课堂变得丰富、有趣、引人入胜。
第三段,推动教育的主动创新。
在方案中也提到了教育教学改革是不断前进的。为了实践方案的要求,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的主动创新,我也在自己方面进行了一些工作。首先,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要能够不畏风雨,勇于探索、勇于变革。其次,要深入了解学生成长的规律,研究新的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最后,要把握教育教学的现状和发展方向,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教育教学的创新,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注重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树立道德榜样。
一名好的教师不仅要有教课书的能力,还需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在方案中,也强调要加大道德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培养。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树立道德榜样、培养学生成才人才是极为重要的。首先,要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精神,注重自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更应该以身作则、爱岗敬业,传递正面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其次,要着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环境。借助教育平台加强与学生沟通,让学生在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有更多的自我实现。最后,在课堂上细致入微,注重个别学生的表现,为他们指明方向、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五段,结语。
总之,方案的出台为我们教师的改革提供了指导和支持。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当按照方案的要求,不断学习、不断变革、不断创新,让教育变得更加完美和人性化。在教育教学中增强学生的创新、实践和动手能力,塑造良好的道德形象和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这些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目标。最终,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不断取得更为出色的成果和有益的进步,为社会培养更多的精英和贡献我们的力量。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四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五
机关事业单位会不会“吃掉”企业结存的养老保险基金?对于这种担忧,胡晓义的答案是“不会”。《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胡晓义说,这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现在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就高得多,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
关于资金筹措,胡晓义表示,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负担非常重。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汇总16篇)篇十六
今年起,山西省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始发放绩效工资。记者7月20日从省政府获悉,相关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根据意见,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x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根据意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个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每年核定一次。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将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今后,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将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规范的分配程序,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分配。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教师工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