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积累和运用大量词汇和表达技巧后的产物,代表了作者对语言的驾驭能力。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一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二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三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四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句“忘羡——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五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六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七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八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九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一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二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三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四
剪一段时光,掬草尖凝露,嗅枝叶芬芳在一盏茶香里,细品光阴静好。
——题记。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它百转千回,终究改变了一切,而那份痴迷却从未改变…。
小时候每次回老家,总是会对家中那口黑黝黝的大铁锅感到好奇,总缠着爷爷问来问去,让爷爷讲述当年的故事。
在爷爷那个年代,那口铁锅是家中最宝贵的东西,在物质贫乏的时候,爷爷他们每日的操弄铁锅来维持家中几十口人的温饱。每次下锅都要凭着心里的经验估算粮食的多少,柴火的分量,蒸煮的时间,看着白烟从锅盖下一缕一缕地跑出,便知道煮的差不多了。
每逢有人来借锅,爷爷心中自是不愿意,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借出去借,借出去时,他必要千叮咛万嘱咐,拿回来时,也必定要检查几遍。
炊烟不断向外扩散,慢慢填着贫困的漏洞,虽然日子依旧过得不是那么富裕,但铁锅总是很忙,人们用它略有痕迹的身躯,煮出孩童的欢笑,煮出大人的期盼,设计好人们对那些年代独有的记忆。
每当村子里的年轻人远行之时,浓浓的烟雾弥漫整个老屋,将远行之人推上离乡之路,但渐渐的烟雾出现的次数慢慢减少,铁锅也日渐鲜亮,回到那个僻静的角落。
不久,又一次寻着当年的有炊烟味儿回了老家,铁锅也照例准备着,准备着我最爱吃的番茄炒蛋。虽不比当年,但我依旧能在铁锅的怀抱中受到记忆的味道。
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是那远行之人,而爷爷奶奶的生活又是忙碌的,所以一个人一碗白饭配上番茄炒蛋,再撒上切好的葱,看着红色与黄色的交织,心情愉悦,因为黄色的是生命,红色的是热情,鸡蛋与番茄炒后最为单纯,让我感慨那种温馨,那种奢侈般的满足,因为在那最好的年纪,一无所有的同时拥有着整个世界。
那时候我总在最饥饿的时候才想到要吃饭,无人问津,饿了没有更没有人烧了一桌子的菜喊我吃饭,于是番茄炒蛋成了我桌上最常见的菜。
或许最饥饿时的保足就是幸福,还好我们有一颗纯粹倒不像这个世界妥协的心。
铁锅是生存的印记,是生活的'气息,就算是时间的刀刃锋利无比,能磨去许多过往的事,但铁锅依旧会在那个僻静的角落,轻抚身上的痕迹,缓缓吐出未曾露面的烟雾。
青春,一盘孤独的番茄炒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细腻的体会着这一切,对深深的绝望,和自己谈判就能从深渊中挣脱,这种独处,就是青萝拂行衣的涌生感叹,也是不为人知的咏叹,但平凡却也美好。
时光,流年,在岁月中蹉跎;安心,坦荡,在默然中释放;清风伴舞,在缄默中重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五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废寝忘食,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地又为书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他给了我春暖花开的美丽世界!。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王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地写出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剑伤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那天上月。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一句“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六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七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xx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八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初三(汇总19篇)篇十九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