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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一
为帮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思维能力,准确把握最新评审政策与要求,规范职称申报材料,特举办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高级培训班,培训合格学员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伍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x年申报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采取集中面授多媒体教学的形式。公共课按批次和专业设置大班,集中讲授;专业课按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分开授课。
三、培训内容。
(一)公共课内容。
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最新政策,专业理论笔试题型及人机对话考试操作系统,面试流程与技巧。
(二)专业课内容。
1.按不同专业讲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考试题型与范例;。
2.有针对性地解析各专业重难点知识;。
3.各专业新知识、新进展;。
4.各专业疑难病例诊断治疗及案例分析,解题思路与应试技巧探讨。
四、培训专业与时间、地点安排。
此次培训共开设3x个专业,自x月1x日起开始按专业分期分批举办,每期培训班为期4天,各专业培训班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地点及其乘车路线分别见附件1、2.
x元/人(含培训资料、光碟、3日中餐)。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学员可登录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并完成网银缴费,或直接到培训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凡5月31日前报名缴费的学员可优先安排座位。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二
各联盟单位:
高端家政服务联盟各专业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份下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修改完善,各专业专家根据大纲要求,精心准备课件及培训内容,定于9月23日在青岛市举办高端服务员讲师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委托青岛市爱心大姐的服务社承办。具体事宜如下:
9月23——24日(周五、六)全天。
暂定市北区敦化路23号丙,青岛市爱心大姐的服务社。
三、培训人员。
联盟会员单位职业经理及专职老师均可报名参加,原则上每个联盟单位需派1一2名老师参加。
四、培训内容。
母婴护理师、育婴师和公共科目解析及说课(见附件2)。
本次培训班是按照高端家政服务联盟“六统一”培训要求,统一联盟成员单位授课内容,为联盟单位培养高端服务员打下良好基础,全程培训免费,培训期间的2顿午餐由青岛市爱心大姐的服务社提供工作餐,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参加培训人员于9月18日前将回执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青岛市高端家政服务联盟秘书处。若需秘书处联系住宿请特别注明,秘书处统一联系,费用自理。
联系人: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三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xx-20xx年)》有关要求,充分发动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科技辅导员国家级培训基地,推进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提升科技辅导员专业能力,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拟命名建设一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并制定了《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是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申报条件”的有关机构(如高校、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成为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
二、申报方式和认定。
培训基地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各理事单位推荐的方式。
1.符合条件且愿意成为培训基地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直接申报。
2.各理事单位可以各推荐1-2个本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申报。被推荐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并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青辅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首批全国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在官网上公告并挂牌。
三、申报时间。
《申报书》可登陆青辅协官网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请在20xx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在8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303(100863)孙华。
联系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孙华。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四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技术监督业务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培训计划,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定于20xx年7月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检验机构通用要求;
(三)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标准选用;
(四)食品化学检验的质量控制;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六)监督抽检的检验要求;
(七)监督抽检手册培训。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所领导和食品室负责人,合计2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参会人数自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酒店名称:
地址:
电话: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费为310元/人/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20xx年x月x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六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基层科技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云浮市云城区科学技术局定于20xx年12月21日在云浮市迎宾馆一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20xx年科技业务政策宣讲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xx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报到。
云浮市迎宾馆一号楼,二层会议室。
1、各镇(街)分管科技业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科技信息员。
2、有自建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其它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3、科技服务机构相关人员。
4、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企业研发补助相关政策;
2、研发机构建设相关政策;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税收优惠相关政策;
4、专利申请有关政策;
5、石材智能制造研讨;
1、企业研发补助相关政策;
各镇(街)负责组织、发动辖区的培训对象参加本次政策宣讲培训会,填写好《参会回执》后,于12月20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报区科技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管理机构:20xx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xx]11号),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xx]7号),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成。根据五部委文件规定,该体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分步实施。
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其帄稳顺利实施,需要在年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师资培训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拟利用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帄台,组织开展各地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师资培训,以此推动各地区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培训等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此次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每单位3人(含处长),处长带队参会。参加培训班的代表,要在培训班结束后承担本地区内部控制规范培训授课任务。参加本次师资培训的人员,务必要事先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20项配套指引。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xx年6月9日至13日,6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参加培训班的代表的食宿费用自理,免收培训费。
四、联系人及回执。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务请于6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米传军李静。
联系电话:(010)68552550(传真)、68553030。
电子邮箱:
大连培训中心联系人:曲丽娜(手机:[1])。
财政部会计司。
二0xx年五月二十八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九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教育系统“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温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电话: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
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十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提升科研人员和推广人员的战略思维、科技创新与业务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农业科技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按照农业部20xx年培训安排,我中心拟举办四期现代农业与科技发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主管部门负责人;地方农技推广系统负责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科研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负责人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江西(景德镇)5月底
第二期 西藏(拉萨)7月
第三期 青海(西宁)9月
第四期 广东(珠海)11月
培训时间为6天(包含往返)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形势下农业科技发展与推广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创新与品种保护;农业推广政策解读;农业科技前沿动态;科技人员与推广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地方经验介绍等。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和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培训班拟邀请农业部系统有关领导、专家主讲。培训结束,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每人1600元。食宿费、现场教学费另行收取,统一出具培训费发票。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参加培训人员请于开班当月月初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名邮箱。开班前两周我们会集中发送报到通知,具体报到事宜请参见报到通知。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xxx
传真:xx
报名邮箱:xxx
附件:现代农业与科技发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
xx部科技发展中心
20xx年3月30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十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为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省局定于11月份举办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快检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食品快速检测的原理及应用。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步骤和操作技巧。
(三)学员实际操作演练。
二、参训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人员各1名。
三、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4日全天,13日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自理,食宿费不包含司机费用。
(二)各市州局负责所辖县(市、区)局参训人员报名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报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
食品流通监管处。
电话:
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话: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管理机构:20xx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xx]11号),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xx]7号),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成。根据五部委文件规定,该体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分步实施。
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其帄稳顺利实施,需要在年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师资培训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拟利用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帄台,组织开展各地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师资培训,以此推动各地区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培训等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此次师资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管理机构每单位3人(含处长),处长带队参会。参加培训班的代表,要在培训班结束后承担本地区内部控制规范培训授课任务。参加本次师资培训的人员,务必要事先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20项配套指引。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培训时间:20xx年6月9日至13日,6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凌西路1号)。参加培训班的代表的食宿费用自理,免收培训费。
四、联系人及回执。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务请于x月x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米传军李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大连培训中心联系人:曲丽娜。
财政部会计司。
二0xx年五月二十八日。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十三
校内各单位:
新进教职工是学校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兰大、适应兰大、融入兰大、建设兰大,同时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在总结往年培训的有益经验、全面了解新进教职工对培训的要求和需求的基础上,学校决定以“明确目标、规范管理、优化课程、分类发展”为指导思想,举办20xx-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9月后进校的教职工;上期岗前培训未结业学员;此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本次培训分为思想政治模块、人事模块、教学模块、科研模块、行政管理模块、实践模块、入职仪式。根据人员的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20xx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参训人员请假次数超过培训课程数1/3者将不予结业。培训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讲座的需报请所在中层党组织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人事处师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参训人员需提交一篇手写培训学习体会,并经所在中层党组织书记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根据培训考勤和学习体会确定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培训不合格人员需参加下一期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
请下载并填写《xx大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表》于4月11日前发送至。联系电话:。
附件:xx大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表。
食品检验培训班通知(实用14篇)篇十四
各学院:
为帮助新进校辅导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基本要求,增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图书馆第四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全体参会人员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培训活动,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心得,学习结束有总结。
3、本培训班将实行考勤和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需在9月30日前上交一份结合本人学习的辅导员工作设想到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