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

时间:2025-02-11 作者:灵魂曲

学习心得可以促使我们反思和思考学习中的问题和困惑,进而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一些学习心得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一

近日,纪委组织纪律检查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全文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作为,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共8章59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规定了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职责、队伍建等内容,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在坚定“两个维护”上,我们要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不仅要敢于亮明态度,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把“两个维护”变成思想自觉、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条例》内容明确具体,做到与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条例》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条例》还与《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体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纪检机关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满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实现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更好地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赋予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条例》对主要任务作出具体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强化自身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锤炼过硬的本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练就铁肩膀、硬脊梁,扛起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队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加强《条例》的解读和学习,引导党员高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方式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实际行动诠释纪检人员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二

20xx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1月4日《条例》全文予以公布。《条例》共8章59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总体来讲,《条例》有六大要点。

要点一,坚守职能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要点二,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8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要点三,规范产生运行,健全符合纪检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产生、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的管理等内容作了规范。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要点四,明确主要任务,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条例》从多方面对“三项任务”作出细化。

要点五,细化工作职责,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要点六,加强自身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条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包括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

可以说,制定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是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是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

xx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撑腰鼓劲、创造条件。xx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定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学深学懂、抓紧抓好。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不折不扣把任务职责完成好、履行好,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的出台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解决管党治党现实问题。《条例》共8章59条,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必须学习好、落实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确运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四

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20xx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三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第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执行同级党委作出的决定,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按照规定审议和批准下级纪委关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等的请示报告,按照程序改变下级纪委作出的错误或者不当的决定,必要时直接审查或者组织、指挥审查下级纪委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的案件。

第七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

第三章产生和运行。

第八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一)参加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支持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了解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四)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五)承担中央纪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决议决定的重大部署、重大措施。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必须由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报党中央批准。

第十二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中央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党中央批准,待召开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审议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第十四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办公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驻委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办公会议研究或者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机关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决定或者通报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的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有关干部任免事项。

(五)其他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依照有关规定配置机构职能和权限。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上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下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调动、任免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决议决定、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的重大措施。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落实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本级纪委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本级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后,按照规定报上一级纪委备案或者批准,待召开本级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以及机关机构设置等事项,参照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乡镇和企业、机关、高校等单位中的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按照党章、本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有关事项。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指导和督促同级党的委员会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第二十三条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应当辞去或者按照程序免去其纪委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其纪委委员职务自动终止。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地方纪委委员、基层纪委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二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切实维护各项党内法规,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证党内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依规治党。

第二十五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协助同级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按照规定如实报告。

(四)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六)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七)协助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参与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

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第二十七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十八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第二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不敢腐。

(二)坚持将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不能腐。

(三)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涵养廉洁文化,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不想腐。

第三十条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二)党员、干部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建议单处、并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三)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给予降职或者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

(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调整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根据形势需要,着眼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和规范党组织、党员行为。

第三十三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

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座谈,召集、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了解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查阅查询相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述责述廉;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对信访举报情况应当定期分析研判,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或者专题分析材料,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或者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实行集中管理,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审查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主要包括: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同级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重要审查措施的案件;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案件。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处理涉及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同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等人员的案件,以及涉及政治问题、国家安全等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即向上级纪委一并报告。

纪律审查工作应当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以及通过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处置违纪所得。

第三十七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纪律审查结果,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对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提出处分意见,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按照规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主要包括:案情涉密、敏感;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违纪党员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况。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委予以复查。

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加强与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党员因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提出的控告,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及时恰当进行处理。通过办理党员的控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本章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

对于党员因不服纪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而提出的申诉,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进行复议复查。

第四十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保障党员权利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应当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对于涉及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或者通报相关党组织,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

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可以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和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代表机关的,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派驻机构是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部分,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派出机构在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本级党的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管辖范围内机关纪委等纪检机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加强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

(二)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履行监督责任。

(五)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

(六)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七)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八)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九)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十五条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派出机关内设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等力量,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县(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应当保证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采取综合派驻、工作协作等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十七条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四十八条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保证纪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九条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

第五十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监督下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发挥内设干部监督机构、机关纪委等作用,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治“灯下黑”。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第五十一条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纪检干部发现审查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五十二条办理纪检事项的纪检干部存在可能影响事项公正处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十三条纪检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纪检干部离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离职后从业限制的规定,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工作相关的职业。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严格防范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十五条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严肃问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纪委的其他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律检查委员,参照执行本条例。

第五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五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监督检查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是首责、专责,必须聚焦“国之大者”,自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标杆。作为监督检查室负责人,我要带领全室同志忠诚立魂、担当立身,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聚焦主责主业,做实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创造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联系单位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六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是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同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同落实党章对纪检机关的规定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条例》对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要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动全系统准确运用。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做到毫不动摇、毫不含糊。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指向和价值追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把民心所盼、民意所归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条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中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强化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措施、要求。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条例》,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条例》综合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经验、重要成果、重要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执行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条例》,同时要督促推动全系统抓好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实在在抓好落实,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我国经济发展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发展,产业链韧性和优势得到提升,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政治巡视,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预备党员,一要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二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知行合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七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职责使命,既要坚守成立之日的初心,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是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深入总结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自身建设作出了全方位规范,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有效防止“灯下黑”。

我们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系统学习、自觉贯彻《条例》,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始终做到“三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是严明工作程序。赵乐际同志强调推进“三化”建设,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严守权力边界。我们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处理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的关系,做到不大包大揽、不包办替代、不越权越位。

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双全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和和睦睦的家庭关系”上做示范。我们要坚决落实加强新一届省纪委班子建设意见,严格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做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八

5.本部门针对外委单位的管理工作:首先,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人员资质、持证情况、工作中的违章等等)严格落实考核意见,当然对于做的好的一方面也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奖励;其次,对于作业中涉及到的物资使用情况,也是执行合同条款该是外委单位提供的必须由外委单位提供,本部门人员禁止将部门物资挪于他用(物资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排查物资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照合同进行检查,发现以后立即上报处理,不能姑息);最后,同样是禁止出现私自与外委单位有任何的经济、账款等纠缠不分的情况、除了正常的工作交谈,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必须做好相应的截图、录音保存,不得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损害公司利益。

上述为本部门学习心得,有遗漏的部分请领导指正,部门全员必将认真做好廉政工作开展,做好制度学习与日常工作监管,杜绝廉政事件发生。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九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领悟,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任务和职责、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条例》既有原有制度成果的传承,也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新提法,体现出时代要求和特点,对此,我将认真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运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三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要求,及时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第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执行同级党委作出的决定,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按照规定审议和批准下级纪委关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等的请示报告,按照程序改变下级纪委作出的错误或者不当的决定,必要时直接审查或者组织、指挥审查下级纪委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的案件。

第七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

第三章产生和运行。

第八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九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一)参加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支持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了解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四)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五)承担中央纪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决议决定的重大部署、重大措施。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必须由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报党中央批准。

第十二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中央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党中央批准,待召开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审议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

第十四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办公会议由中央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驻委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办公会议研究或者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机关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决定或者通报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的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有关干部任免事项。

(五)其他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依照有关规定配置机构职能和权限。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上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下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调动、任免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第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的方式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决议决定、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的重大措施。

(三)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四)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五)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六)决定或者追认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七)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落实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本级纪委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职权,主要包括:

(一)讨论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

(二)召集全体会议,对拟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三)讨论和决定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

(四)按照权限审议规范性文件。

(五)听取以本级纪委名义立案审查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六)按照权限讨论和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后,按照规定报上一级纪委备案或者批准,待召开本级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干部任免事项。

(九)研究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以及机关机构设置等事项,参照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党员处理、处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乡镇和企业、机关、高校等单位中的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按照党章、本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有关事项。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指导和督促同级党的委员会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第二十三条  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应当辞去或者按照程序免去其纪委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其纪委委员职务自动终止。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地方纪委委员、基层纪委委员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二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切实维护各项党内法规,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证党内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依规治党。

第二十五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协助同级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按照规定如实报告。

(四)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六)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七)协助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参与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

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第二十七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十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第二十九条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不敢腐。

(二)坚持将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不能腐。

(三)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涵养廉洁文化,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不想腐。

第三十条  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二)党员、干部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建议单处、并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三)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给予降职或者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

(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调整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根据形势需要,着眼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和规范党组织、党员行为。

第三十三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

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座谈,召集、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了解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查阅查询相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述责述廉;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对信访举报情况应当定期分析研判,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或者专题分析材料,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或者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实行集中管理,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审查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主要包括: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同级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重要审查措施的案件;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案件。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处理涉及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同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等人员的案件,以及涉及政治问题、国家安全等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即向上级纪委一并报告。

纪律审查工作应当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以及通过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处置违纪所得。

第三十七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纪律审查结果,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对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提出处分意见,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按照规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主要包括:案情涉密、敏感;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违纪党员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况。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委予以复查。

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加强与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党员因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提出的控告,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及时恰当进行处理。通过办理党员的控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本章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

对于党员因不服纪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而提出的申诉,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进行复议复查。

第四十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保障党员权利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应当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对于涉及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或者通报相关党组织,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

第六章派驻、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可以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和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代表机关的,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派驻机构是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部分,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派出机构在派出它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本级党的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派出机构按照规定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管辖范围内机关纪委等纪检机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加强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

(二)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履行监督责任。

(五)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

(六)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七)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八)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九)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十五条  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派出机关内设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等力量,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县(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应当保证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采取综合派驻、工作协作等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四十七条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四十八条  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保证纪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第四十九条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

第五十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监督下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发挥内设干部监督机构、机关纪委等作用,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治“灯下黑”。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第五十一条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纪检干部发现审查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五十二条办理纪检事项的纪检干部存在可能影响事项公正处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十三条纪检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纪检干部离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离职后从业限制的规定,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工作相关的职业。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严格防范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十五条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严肃问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纪委的其他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律检查委员,参照执行本条例。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一

《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对标对表,持续优化组内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内部规定,对影响效率的做减法、程序不严的做加法,以流程的优化再造,做到内部权责明晰、相互监督制约、运转协调顺畅。要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其他党纪法规贯通起来,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严肃的政治要求、政治责任贯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让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成为工作习惯、工作自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二

本报讯(辽宁日报记者杨忠厚)2月1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委要强化正风肃纪使命担当,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要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发扬斗争精神,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会议审议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辽宁省2022年全力抓好粮食生产行动方案》《辽宁省2022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行动方案》《辽宁省2022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行动方案》,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力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升粮食作物良种化水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积极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大力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保证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等作物,切实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和各类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涉农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本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三

《条例》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在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中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全面规范并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四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坚持守正创新,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标对表、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条例》主旨要义。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领悟,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任务和职责、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条例》既有原有制度成果的传承,也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新提法,体现出时代要求和特点,对此,我将认真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运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二、坚持学用贯通,提高履职本领。

《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纪委工作职责,结合新的实践,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涵盖了纪律检查工作方式、措施、权限、程序等内容,为保证和促进纪律检查权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坚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把学习《条例》与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对照《条例》新规定新要求,镜鉴自查,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要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严在日常,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要做精专项监督,对焦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立制度、堵塞漏洞、管住长远,确保既改掉老问题,又改出新气象。

三、坚持对标对表,加强自身建设。

《条例》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在第七章“队伍建设和监督”中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全面规范并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五

在为事业奋斗的征途上,拄着双拐的人虽然步履艰难,但只要有一颗奋发不息的心则可以登上成功的峰巅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精编。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坚持守正创新,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标对表、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实用16篇)篇十六

“耶!视力恢复了五十度!”这是咋回事?你们先别急,等我整理一下这激动的情绪再跟你们慢慢道来。

这种走火入魔的日子没过三周,噩运就悄悄来袭了。那一次我们一家去散步,妈妈指着前方七米远的车牌,问我车牌号码是多少,我抬头望去,前方一片模模糊糊,在我眼中,车牌号码就像一团团云,我哪里看得清楚!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使劲地眨眼,努力地想让视线变清楚。妈妈发现了我的异样,爸爸看出了近视的苗头。第二天爸爸立即带我去医院体检,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的左眼近视一百五十度,右眼近视一百度。哎,这看书之时竟不知不觉得招惹了一尊“煞神”——近视眼。

让这“眼睛克星”长久居住在我的眼睛里也不是个办法,于是爸爸就花重金买来了“法宝”——眼镜。带上了这“法宝”,虽然看得清楚,但却使我的鼻子兄弟受尽了苦头,“不吃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心字头上一把刀——忍啦!

我终于意识到了近视的严重性,打算改邪归正啦。我的看书时间有节制了;看书姿势变端正了;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去大自然中欣赏绿色,好让我的眼睛更快恢复视力!

在一系列的“保眼”措施施行后,爸爸又带我去医院复查了一遍,两只眼睛视力均恢复了五十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有什么能比此事更让我开心呢?希望有有一天,我能摘下眼镜,打开这扇把我与外界隔开的“窗户”,用自己的眼睛真真正正地欣赏大自然,感受大自然!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编写教学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及教材的要求。希望以下教学计划范文能够给广大教师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思考,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1、理解平行四
教师心得体会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业表现和学习态度进行分析和评估的重要方式。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优秀的教师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所启示。
幼儿园工作计划要关注幼儿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的培养。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幼儿园工作计划的实际案例,供参考。1.游戏时你是那么投入,真不错!你活泼可爱,又是
通过致辞,我们可以向听众介绍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引起他们的共鸣和注意。好的致辞能够激发人们的共鸣和思考。以下是一些成功致辞的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成功的职场人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在。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但是很多的我们大学生处于迷茫与彷徨中,现
学习心得是对学习过程中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在阅读这些范文的过程中,你
范文范本是一个在写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通过借鉴范文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接下来是一些权威的范文范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可信可靠
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点滴积累,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一些重要的道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守护者
借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借贷行为的法律文书,对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请大家注意,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借款合同示例,不同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活动策划需要我们对市场和受众的需求进行深入了解,以确保活动的成功。通过阅读这些活动策划范文,你可以学习到如何利用创意和想象力设计独特而有吸引力的活动。
幼儿园大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孩子们的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认知、社交、情绪等各方面的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大班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的总结写作带来一些
编写教师心得体会有助于加深教师对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面对教学中的挑战,以下是一些教师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让大家在教学上有所突破。这类题目最为容易,主要
编写创业计划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改进,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和完善。想要写一份成功的创业计划?先来看看以下范文,希望能给你一些灵感。新学期的到来,为学
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写作中的不足之处,提供改进的方向和思路。我们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让大家在写作中能够有所突破。
活动总结是我们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方式,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可以对大家写作活动总结时有所帮助。经过几天的策划,我们
范文范本常常是大师们在其领域中的杰作,具有很高的技巧和思想深度。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创作的思路和灵感。摘要:茶文化是从中国
活动方案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下,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安排和计划。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适用于不同场合的活动方案,希望可以满足你的需求。了。旅游就是居民
作文是一次对自己思维和表达能力的综合考察,我们应该不断提高写作水平。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1.学习半蹲走,发展下肢力
优秀学生善于合作,乐于助人,经常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总结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验,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学生的总结范文。男:尊敬的各位来宾。女:亲
心得体会是一个人在经历某个事件或完成某项任务后所获得的感悟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高自己。接下来是一些写作心得体会的参考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
在策划方案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如何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策划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策划书起到了指导和沟通的作用,使各方能够明确目标和任务。策划书的写作方法可以因项目或活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请灵活运用。三、参赛人数:主要参赛人
参加运动会可以增强同学们身体素质,让他们更加健康地成长。运动会总结是对这次活动的一次回顾和总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参与者的总结范文。秋高气爽的天气,运动会这一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绪,理清经验和知识的关联。阅读以下范文,我们可以学到一些撰写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人生中最珍贵的是亲情,亲情如一杯甘露,滋
青春是热情的代名词,我们要用热爱和热血去追逐我们的梦想。青春是一个拥有无限可能的时期,以下是一些青春励志电视剧推荐,供大家观看。冰雪下深埋了许久的蒲公英,早已收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找到工作方式上的问题,并加以改进。看看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和思考。1、维持日常秩序,保证课间的秩序,以及放午学和晚学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帮助他人更好地了解培训的内容和效果。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精选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高中新课程培训学习即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梳理自己的思路,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知识。想要写一篇深度思考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写作的帮助。
年度总结不仅要关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还要注重团队的协作和成就,它是对个人和团队绩效的全面评估和总结。现在,请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些精彩的年度总结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
优秀作文是一篇内容充实、论述透彻、语言流畅、结构完整的文章。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佳作,让我们一起欣赏这些精彩的文学之作吧。二十年后,想来能不致惊心仓皇,就是初中
总结范文可以成为我们个人发展路上宝贵的经验积累,也是我们与他人交流和分享的重要资源。在我学习写作的过程中,我参考了一些关于写作技巧的总结范文,对于提高我的写作水
致辞需要关注对象的特点和需要,合理运用语言表达技巧,使听众能够理解并接受所传达的信息。通过阅读这些经典致辞的范文,相信大家可以对如何写好一篇致辞有更深入的理解。
教师演讲稿可以借助多媒体技术和教具,使演讲更加生动、直观,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这些教师演讲稿范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和整理的,对教师提高演讲能力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心得体会是对心灵智慧的结晶,是写作和思考能力的一次锻炼。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心得体会模板,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个性化的修改和调整。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司法工作总结既要有定性的总结,也要有定量的数据分析。这些司法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岗位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一领域中获得的经验和经历的总结和梳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用和拓展所学知识。这是一些优秀心得体会的精选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撰写自己的心得体会
优秀作文凭借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艺术性的结构赢得读者的赞赏。以下是一些高分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灵感和参考。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一份完善的合同协议能够有效预防纠纷,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协议的范文不仅展示了条款的结构和形式,更重要的是对各项约定进行详细解释。协议书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
演讲稿范文可以通过引用名人名言、揭示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讲述个人经历等方式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和共鸣,使演讲更加生动有趣、有深度和思想性。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
通过转正自我鉴定,我们可以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找到改进的空间和方向。接下来是一些转正自我鉴定的经典样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优秀作文富有思想深度,在文学艺术中起到开阔思路、启迪心灵的作用。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推荐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蓦然回首,我要蜕变,变成一个有梦想
优秀作文是通过对思想和情感进行深刻表达,以及对语言和结构进行合理运用而得以形成的一种文体。它能够展现出作者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个性,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和深刻的思考
党员转正申请书是对个人在入党后一段时间内的发展和表现进行总结的重要内容。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党员转正申请书的选段,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写作要点。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为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准备。下面是一些富有启示的心得体会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思路。
作文创作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对综合素质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大家好!我是xx班的x
在写自我评价时,我们要注意客观公正,不夸大自己的优点,也不掩饰自己的不足。自我评价需要持续进行,而不是一次性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设定目标和计划来实现自我持续改进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对我们工作状态的一次回顾和反思。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为了给大家一个更好的办公环境及休息环境
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帮助你加深对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要求的理解。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
范文范本的写作水平较高,可以启发我们对于写作技巧和逻辑思维的提升。以下是一些范文范本的精选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力提升有所帮助。开展“。”学习教育,关键在做。
导游词应注意避免过多的地理、人文知识的堆砌,要有合理的逻辑顺序和层次感。导游词的撰写需要多方面的综合能力,下面是一些成功导游的分享和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能,感觉自己收获很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灵感和思路。20_年暑假,教育局提供给所有教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感悟和思考的表达和归纳,是我们学习和成长的有力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和创造力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一种宝贵财富,通过总结和概括自己的经验,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改进自己。我觉得我们应该写一份心得体会,分享给他人。以下是小编为
国旗下是一个特殊而庄重的场合,它象征着国家的尊严和荣耀。这些国旗下的纪念碑和纪念馆,见证了国家的历史和变迁。尊敬的各位家长、各位老师:同学们:再过几个月,就是你
教师演讲稿是教师展示自己教学理念、教育智慧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方式,它可以提升教师的形象和影响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演讲稿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
一个好的活动方案应该符合参与者的需求和期望,提供有针对性的活动内容和安排。在活动方案的制定中,参考其他活动的方案和经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活动方案
在现代社会,申请书成为了人们扩展机会和追求梦想的重要方式。高质量的申请书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写作要求,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尊敬的公司领导:因年近,工人归家
演讲稿需要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才能使演讲者的意图更加清晰、准确地传达给观众。希望大家在参考这些演讲稿范文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创作。尊敬各位领导、各位
通过问候,我们能够促进团队合作和协调,为工作和学习创造良好的氛围。希望下面这些问候语能够给你带来灵感,使你的问候更加生动有趣。3.删除你的疲劳,剪切你的烦恼,复
优秀作文有着清晰的思路和逻辑,能够引导读者思考问题、探索真理。对比不同的优秀作文,可以了解到不同的写作风格和技巧。学院重点专业,省级综合试点改革专业,“校友会2
充实的内容和丰富的文化知识是写好作文的保证,我们要通过广泛阅读来积累素材。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护士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这是一份护理技巧手册,介绍了一些常见病症的护理方法和注意事项。大家都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句话
调研方案的编制要考虑实际情况和可行性,确保调研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可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调研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为了深入了解本市居民
通过销售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总结出具有借鉴意义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销售策略,为今后的销售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下面是一些销售人员撰写的精彩销售工作总结,相信
优秀作文不仅内容充实,而且结构合理,语言美观,给人以良好的阅读体验。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相信会给你带来启示和帮助。哗――哗――雨声在暗中是那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内心感受和思考的表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交流和沟通。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在写作中给大家一些指导和参考。
工作计划书是对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布局的基础,它能够帮助我们提前预知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在编写工作计划书时,可以借鉴以下范文中的思路和表达方式。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阅读这些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所在。。10月10日,
军训心得是对自己在军训中接受的军事训练和体验进行总结和反思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将为大家展示一些成功的军训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指导和参考。
个人总结是对自己所取得的成就和进步进行总结和庆祝的机会。现在就让我们一同来欣赏一些出色的个人总结范文,寻找灵感和借鉴的地方吧。在一年的工作中,本着脚踏实地走好每
优秀的作文要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不能只是简单地陈述事实和观点。接下来是一篇精彩的作文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敬爱的奶奶:您好!奶奶当您看到这封
制定策划书需要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创造性的思维和灵感。策划书范文的阅读不仅可以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可以激发创造力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充分利用团队资源,与同事进行有效的合作和沟通,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在写工作心得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约定离婚事宜的法律文件,对离婚后的权益和责任进行约定。最后,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离婚协议的范例,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工作内容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梳理的一份文档,它可以用来回顾过去的工作进展和问题,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
演讲稿范文要注重开头的引人入胜和结尾的总结和回顾,让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下面是一些著名演讲者的演讲稿范文,这些范文中的观点和语言都很精彩,非常值得一读。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学校决定将所有面授课程调整为线上授课,请同学们关注后续通知。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即将举行的活动,请查阅以下通知详细信息。20xx年4月5日是清
通过学习英语,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英美文学和电影的精彩之处。这里有一些英语学习的实用工具和网站,大家可以尝试一下。为了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小学频道搜集整理了小学
范文范本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的思路和框架,让我们更有目标地进行总结写作。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对大家在写作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
教师心得体会是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的思考和总结,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一些教师们的实践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启示和思考。经过学习,我深深的
人生是一次收获和失去的循环,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珍惜当下,为未来做好准备。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令人感动的人生总结,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共鸣。1.快乐是凡事不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内容上的卓越表现,还需要在语法、拼写、标点等方面做到无懈可击。3.这些优秀作文展示了作者的才华和独特的写作风格,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
写月工作总结是为了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
在培训心得体会中,可以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经验,互相学习和启发。下面是一些写得不错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写作思路和参考素材。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有
读后感是一种个人的阅读体验,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有独特和多样的价值。接下来是一些感人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打动大家的心灵,引发共鸣和思考。我们的祖国有悠久的历史灿烂
总结你在工作中学到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今后的改进和发展的思考。希望通过阅读下面的范文,能够激发大家撰写述职报告的兴趣和热情,取得优秀的成绩。过去的一年,无论是对
学校是教育的基础单位,它承担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使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育案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定于8月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在
会计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企业经营决策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依据。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会计总结范例,以提高写作水平
作文是一种创造性的写作活动,可以让我们展示自己的独特思想和个性。下面是一些经典作文的片段和亮点,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我的外婆家在绍兴的一个小乡村里,那里有山有水
竞选是一个展示个人价值的机会,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特长,给选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竞选演讲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敬爱的老师,亲爱
作为主持人,我将全力以赴地为大家呈现一场精彩的演讲。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主持会议的实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一、开场部分(师生共唱《新年好》第一段)。
检讨书也是一种自我批评的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做事的方式。以下是一些网络上广受好评的检讨书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写作方法。
幼儿园工作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保证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以下幼儿园工作计划范文充分体现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值得大家借鉴和学习。
培训心得体会是培训效果的一种评估方式,也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的反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培训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借鉴和思考。国之古语:人命大于天!虽简
培训心得体会既可以是对培训内容的梳理和归纳,也可以是对个人培训效果的评价和总结。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求和技巧。幼儿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
军训心得体会是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军事训练后,对自己在军训期间的所思所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份书面材料。军训教官的悉心指导让我在训练中不断突破自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写月工作总结时,要注重事实和数据的呈现,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以客观真实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工作表现。下面是一些月工作总结的模板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帮助我们
学期工作计划是指在每个学期开始之前,对学习和工作的安排、目标和计划进行全面规划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理地组织学习和工作,提高效率和成果。下面是一些学
家长会是家长们了解学校教学进程和孩子学习情况的重要途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长会交流心得,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家长会有所帮助。各位家长:大家晚上好!我是一(2)班的班
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原材料的购买和供应商的选择。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份优秀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和评估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